辭

漢語漢字
辭(拼音:cí)是現代漢語常用字,最早見于商代甲骨文。辭是會意字,字形由表示整理的“亂”和表示刑罰的“辛”組成,本義是訴訟,打官司。引申為訴訟時的言辭。再引申為一般的言辭、文辭,又引申為一種文學體裁。訟辭中常常為求無罪而找借口,故又可引申為借口。再者,訴訟是為了擺脫罪名,所以“辭”又有推辭、辭卻等引申義,而且這一系列義項以及言辭、文辭等引申義逐漸成為“辭”的常用義。[1]
  • 中文名:辭
  • 拼音:cí
  • 繁體:辭
  • 部首:舌
  • 五筆:TDUH
  • 倉颉:HRYTJ
  • 鄭碼:MISE
  • 筆順:ノ一丨丨フ一丶一丶ノ一一丨
  • 字級:常用字;一級字
  • 平水韻:上平四支

字源演變

會意字。從?,從辛。“?”是“亂”的本字,有“治理”的意思;“辛”是古代的刑具,此處代表刑法,會合起來就是“以法律理紛亂”,也就是訴訟,将紛繁複雜的案件抓住線索,理出頭緒,搞清真相,進而定罪。這是“辭”的本義。

“辭”字最早出現于甲骨文中,字的左邊是一隻手在整理線軸,右邊是辛。金文中出現多種異體:除了都在左側添加另一隻手之外,還有添加“口”或“言”(圖3)旁以使“辯訟”義更鮮明的;還有一種将“辛”替換成“司”的,“司”有“治理”的意思,而且古音中“司”與“辭”同屬“之”部,所以這個字就成為會意兼形聲字。但所有這些異體都沒有被小篆采納,小篆基本上沿襲了甲骨文的構形,隻在左半邊采納了金文中雙手理絲的構形。隸定後左側像線軸之形的部分拉長,将下方的部分罩住,而原先像絲線之形的部分被分割成了上下兩半。簡體的“辭”本是繁體“辭”的俗字,今為繁體“辭”的簡化字。字形從“舌”從“辛”,意為口舌辛苦,因為推辭、告辭時通常都要費一番口舌。

“辭”的異體“辤”是由繁體“辭”字分化變形而來的,“辭”字左邊所從的“?”與“受”寫法近似,所以在小篆中變形為從受從辛,專表“推辭”“拒絕”這一種義項,以與本義為“訴訟”的“辭”區别。“司”、“辭”、“台”古音同屬“之”部,故又分化出從辛、台聲的“辝”字,從辛、台聲的寫法雖然在秦代之後很少使用了,但并沒有消失,一直到東漢時期還作為“辤”的異體在使用,并保持原有構形,楷書寫作“辝”。“辝”與“辤”在簡化漢字時都被淘汰,其義項由“辭”字承擔。

詳細字義

詞性

釋義

英譯

例句

例詞

名詞

〈文言〉訴訟的供詞。

legalcase;lawsuit

《尚書·呂刑》:上下比罪,無僭亂辭。孔穎達疏:辭,訟也。

說話所用的詞句。

word;diction;speech;statement

《周易·系辭上》:所樂而玩者,爻之辭也。

文辭;言辭;修辭;辭令

〈文言〉特指王命。

《詩經·大雅·闆》:辭之輯矣,民之洽矣。

〈文言〉借口,口實。

excuses

《韓非子·飾邪》:稱比幹、子胥之忠而見殺,則疾強谏有辭。

中國古代邏輯名詞。指命題(判斷)。

《荀子·正名》:辭也者,兼異實之名以論一意也。

古代的一種文學體裁。

曹丕《典論·論文》:王粲長于辭賦。

辭賦;楚辭

古體詩的一種。

《木蘭辭》《歸去來兮辭》

唐代的一種呈文。

《新唐書·百官志一》:下之達上其制有六:一曰表,二曰狀,三曰賤,四曰啟,五曰辭,六日牒

(Cí)姓氏用字。

動詞

〈文言〉解說,辯解。

《禮記·表記》:仁之難成久矣,人人失其所好,故仁者之過易辭也。

〈文言〉告知,告訴。

speak;talk

《周禮·夏官·太仆》:王不視朝,則辭于三公及孤卿。

〈文言〉記載,記錄。

《谷梁傳·定公十四年》:天王使石尚來歸脤……其辭石尚,士也。

告别。

bid fare well;say good-bye to

《楚辭·九歌·少司命》:入不言兮出不辭。

辭行;告辭;辭别

遣去;解雇。

discharge;fire;sack

他被經理辭了。

《左傳·襄公二十二年》:辭八人者,而後王安之。

辭退

主動請求解除自己的職務。

辭去主任職務。

辭職;辭呈;請辭

躲避;推托。

refuse

《孟子·萬章下》:為貧者,辭尊居卑,辭富居貧。

推辭;辭謝;不辭辛苦

〈文言〉責備;斥責。

blame

《左傳·昭公九年》:王使詹桓伯辭于晉。杜預注:辭,責讓之。

〈文言〉請求(寬恕)。

《國語·魯語下》:魯大夫辭而複之。韋昭注:辭,請也。

〈文言〉同“祠”。祭祀。

《濟陰太守孟郁修堯廟碑》:将辭帝。

詞語彙集

疑辭

谒辭

祅辭

一辭

有辭

逸辭

豔辭

爻辭

屬辭

鑄辭

颛辭

轉辭

壯辭

贅辭

卮辭

質辭

制辭

置辭

貞辭

助辭

枝辭

隐辭

英辭

優辭

音辭

作辭

正辭

載辭

谀辭

诏辭

軋辭

詐辭

演辭

嚴辭

虛辭

雄辭

巽辭

邪辭

些辭

谑辭

誣辭

文辭

偉辭

微辭

溫辭

往辭

銜辭

無辭

挽辭

五辭

托辭

吐辭

僞辭

象辭

水火不辭

同聲一辭

談辭如雲

同然一辭

巧言偏辭

理不勝辭

利喙贍辭

理過其辭

理勝其辭

誇大其辭

積極修辭

徑廷之辭

萬死不辭

萬口一辭

誼不敢辭

張大其辭

振振有辭

祝币史辭

義不容辭

一諾無辭

雜歌謠辭

百喙難辭

與世長辭

不謀同辭

不贊一辭

含糊其辭

辭舊迎新

近字辨析

辭、詞

在“言詞、文辭”的意義上,“詞”與“辭”是同義詞。先秦時一般隻說“辭”,不說“詞”;漢代以後逐漸以“詞”代“辭”。這兩個字的意義和用法有三個不同點:一是它們分别指稱兩種不同的文體,如詩詞、宋詞的詞不寫作辭,楚辭的辭不寫作詞。二是詞用于詞語、詞彙義,而辭用于言辭義,在合成詞中一般有固定寫法,如歌詞、動詞、詞義、詞組等的詞不寫作辭。有些傳統上用辭的地方也多用詞,如:緻詞、答詞、悼詞等。三是辭的告别、不接受、解聘等義,不寫作詞。

辭、辤、謝

三字都有“推辭、不接受”的意義。區别在于:“辤”一般隻用于這個意義,而且文獻中用例很少;“辭”“謝”除此義外,還有其他意義,那些意義都不相同;在這個意義上,“謝”比“辭”的語氣略顯委婉。

古籍釋義

說文解字

【卷十四】【辛部】似茲切(cí)

訟也。從?,?猶理辜也。?,理也。

?,籀文辭從司。

【譯文】辭,打官司的文辭。由?、辛會意。?、辛好比說治理罪過。?是治理的意思。

?,籀文辭字,由?、由司會意,(司也表聲。)

【注釋】①從?:當依徐锴《說文解字系傳》作“從?辛”。②?猶:當依《段注》作“?辛猶”。③從司:朱駿聲《說文通訓定聲》作:“從阌從司會意,司亦聲。”按:司是主管的意思,這裡指治理。

說文解字注

說也。

注:今本說譌(訛)訟。《廣韻》七之所引不誤。今本此說譌為訟,訩字下訟譌為說。其誤正同。言部曰:說者,釋也。

從?、辛。

注:會意。似茲切。一部。

?辛猶理辜也。

注:釋會意之恉。依小徐本訂正。

?,籀文辭,從司。

注:易?辭本亦作?。

康熙字典

【酉集下】【辛字部】辭·康熙筆畫:19 ·部外筆畫:12

古文:?。《唐韻》似茲切。《集韻》詳茲切,竝音詞。辭說也。《易·乾卦》:修辭立其誠。《書·畢命》:辭尚體要。

又《說文》:訟辭也。《周禮·秋官·小司寇》:以五聲聽其獄訟,一曰辭聽。《書·呂刑》:明清于單辭,罔不中聽獄之兩辭。疏:單辭謂一人獨言也,兩辭謂兩人競理也。

又與辤同。《正韻》:卻不受也。《書·大禹谟》:稽首固辭。《中庸》:爵祿可辭也。

又謝也。《前漢·韓王信傳》:溫顔遜辭。

又别去也。《楚辭·九歌》:入不言兮出不辭。

【未集下】【舌部】辭·康熙筆畫:13 ·部外筆畫:7

《正韻》詳茲切,音詞。俗辭字。《佩觿集》曰:辭亂從舌,其蕪累有如此者,然循用既久,今亦不廢。

《正字通》:俗辭字。《佩觿集》:辭、亂從舌,其蕪累有如此者。亂。

廣韻

似茲切,平之邪‖辭聲之部

辭訟。《說文》曰:“辭,訟也。”

校釋:訟,原訛作“說”,據《說文》改。

字形書法

字形對比

書寫提示

❶“舌”略窄;“辛”略寬,頂部“舌”低,底部“辛”低。

❷“舌",橫筆從田字格橫中線起筆,“口”的頂部在橫中線下側。

❸“辛”,“立"的末筆橫在橫中線;“十"的橫筆從豎中線起筆,短于上橫。

書法欣賞

韻書集成

小韻

反切

聲母

韻母

韻目

韻部

聲調

四呼

韻系

韻攝

上古音

廣韻

似茲

上平七之

平聲

三等

開口

中原音韻

支思開

支思

陽平

開口呼

洪武正韻

詳茲

二支

平聲

分韻撮要

第十六師史四

陽平

上一篇:差評

下一篇:

相關詞條

相關搜索

其它詞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