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武器

輕武器

指槍械
輕武器是為多數人一組共同使用而設計的,包括重機槍、一些種類的榴彈發射器、輕便高射炮和反坦克炮以及便攜式防空導彈系統發射器。[1]
    中文名:輕武器 外文名: 别名: 英文名:Light Weapons 用途:殺傷有生力量 特點:重量輕,體積小,多數能單獨使用

基本簡介

中國輕武器步槍家族輕武器通常指槍械及其他各種由單兵或班組攜行戰鬥的武器。又稱“輕兵器”。主要裝備對象是步兵,也廣泛裝備于其他軍種和兵種。其主要作戰用途是殺傷有生力量,毀傷輕型裝甲車輛,破壞其他武器裝備和軍事設施。

基本介紹

輕武器的主體是槍械,一個國家槍械(尤其是步槍)的發展水平,可以看做是其輕武器發展水平的标志。槍械通常包括手槍、沖鋒槍、步槍、機槍和特種槍(霰彈槍、防暴槍、救生槍、信号槍)等。手榴彈的基本彈種是殺傷手榴彈,另外還有反坦克、燃燒、煙幕等彈種。槍榴彈主要有殺傷、破甲、煙幕、燃燒和照明等類型。榴彈發射器可分為槍械型和迫擊炮型兩大類。槍械型又有結合在步槍槍管下面的槍挂式榴彈發射器、步槍式肩射榴彈發射器(也稱榴彈槍)和機槍式架射自動榴彈發射器(也稱榴彈機槍)之分;迫擊炮型可抵地發射,主要包括擲彈筒和彈射榴彈發射器。火箭發射器包括各類火箭筒、槍發大威力攻堅火箭彈和其他小型火箭發射裝置。無坐力發射器有後噴火藥燃氣式和平衡抛射式兩種。輕型燃燒武器包括便攜式噴火器及其他一些專用燃燒器材。便攜式噴火器是一種單兵使用的噴射火焰射流的近距火攻武器,主要用于消滅依托工事據守的有生力量,抗擊沖擊的集群步兵,特别适于攻擊坑道、洞穴和火力點等堅固工事。單兵導彈為一種單兵可以攜行使用的導彈,主要用于反坦克或防低空飛行目标作戰。

英文術語small arms最初僅指可供單兵攜帶的槍械,如手槍、沖鋒槍、步槍等,後經發展才包括了各種大小口徑的機槍、榴彈發射器、火箭發射器和無坐力發射器等。中國現代的輕武器主要包括槍械和手榴彈、槍榴彈、榴彈發射器、火箭發射器和無坐力發射器,此外還有輕型燃燒武器和單兵導彈等。中國學術界習慣上将上述各種輕武器概括分為兩大類,但有兩種觀點:一種觀點認為輕武器可分為槍械和近戰武器;另一種觀點認為輕武器應當分為槍械、榴彈武器和其他類型輕武器。兩種觀點都可見于某些輕武器專着、文件、标準或辭書中。

釋義

下面列出了15種工具書中“輕武器”條目的釋文:

1.單兵攜行使用的輕型武器,如手槍、左輪、步槍和沖鋒槍。

2.口徑等于或小于0.60英寸(15.24mm)包括自動武器和霰彈槍在内的所有武器。

3.手槍、步槍等小口徑武器屬之。

4.輕武器包括一般單人能夠攜行、單手或雙手操持發射的所有武器。根據軍用定義,輕武器還包括機槍。

5.單人攜行和操作的武器,包括肩射武器(有時稱長槍)、單手射擊武器(手槍、左輪等)和機槍。一般說來,口徑在1英寸(25.4mm)以内者歸入輕武器類。

6.口徑不大于20mm的火器,除少數例外,輕武器在戰鬥中通常均可手持。

7.使用彈頭或其它殺傷體進行射擊的身管武器,在各種武器中它的數量最大。輕武器類型按下列特征區分:口徑、用途、操作方法、持槍方法、射出殺傷體所需能量來源、戰鬥中使用與保養方法、自動化程度、射擊性能、槍管數量與結構特點等。通常把輕武器分為小口徑(6.5mm以下)、普通口徑(6.5~9mm)和大口徑(9~14.5mm)。現代輕武器按用途可分為:戰鬥、試射,教練、運動和狩獵等類,按操作和持槍方法可分為:手槍、左輪、沖鋒槍、突擊步槍、步槍、狙擊步槍、卡賓槍、輕機槍、重機槍與輕重兩用機槍等。

8.一種小口徑武器。在軍械部門,輕武器被定義為口徑小于或等于1英寸(25.4mm)的武器,其中包括單手射擊武器和抵肩射擊武器,如手槍、卡賓槍、步槍和霰彈槍等。

9.射擊時由單手或雙手握持的小口徑火器,如手槍、步槍等。

10.能夠方便攜行,射擊時由單手或雙手握持的火器,如手槍、步槍等。

11.一種可由單人攜行的武器。

12.一種小型武器,包括各種手持和肩挂武器,如手槍、卡賓槍,步槍和霰彈槍等。

13.指可以攜帶供單人使用的小型射擊兵器,包括手槍、卡賓槍及獵槍等手持和肩挂武器。

14.射程較近、容易攜帶的武器,如步槍,手槍、輕機關槍。

15.凡可為單兵攜帶和使用的武器謂之。泛言之,區别于火炮和裝甲武器的所有輕型步兵武器,均可包括在内。在現代軍事裝備中,輕武器包括。手槍,左輪、卡賓槍以及沖鋒槍、步槍、步槍口徑的機槍、榴彈發射器、輕型火箭筒、大多數無後坐武器等。無後坐武器和低初速武器出現前,槍炮是以口徑區分的,即20mm以下口徑的武器統稱輕武器,這種分類法現已過時。

特點

1、重量輕,體積小,多數能單獨使用,可由單兵或戰鬥小組攜行;

2、使用方便,開火迅速,火力猛烈;

3、環境适應能力強,可以在惡劣的條件下作戰,人能達到的地方輕武器就能達到,特别适應于敵後鬥争使用;

4、品種齊全,可以按任務要求進行裝備,殺傷人員,擊毀裝甲,防衛低空,縱火焚燒,施放煙幕、毒氣等均可使用輕武器;

5、結構簡單,易于制造,成本低廉,适于大量生産,大量裝備。

功能作用

輕武器具有其他武器不可替代的戰術功能。持槍步兵是各國軍隊的主體。在現代戰場上部隊不會隻局限于一地作戰,地面攻防戰鬥往往是在看得見的距離上進行交火。輕武器的主要作用是:

①進攻戰鬥中實施近距離火力突擊和支援近距離步兵突擊;

②防禦戰鬥中在較遠距離上狙擊或壓制進攻之敵,在近距離内遏止和粉碎敵步兵的沖擊;

③在特種環境中(叢林、山嶽、城鎮等)作戰使用;

④在反裝甲的梯次火力配系中,步兵使用的火箭發射器、無坐力發射器以及破甲槍榴彈和反坦克手榴彈是近距離的火力骨幹;

⑤毀傷低空飛行目标(直升機、低空飛行的飛機等),殺傷降落中的傘兵;

⑥是遊擊作戰、警戒、巡邏、偵察和自衛的必備武器。

戰争功用

在現代戰争中輕武器的主要戰術功用可歸納為以下8條:

1.輕武器是現代步兵(輕步兵和裝甲步兵)手中的基本武器,是近戰中最有效的殺傷手段;

2.輕武器在支援步兵沖擊,在壓制和摧毀敵人火力點(敵機槍掩體、榴彈發射器和反坦克武器陣地等)方面,有相當大的威懾和打擊作用;

3.防禦時,在近距離内,輕武器是遏止和粉碎敵下車步兵沖擊的主要火力源泉;

4.在特定條件下戰鬥(叢林、峽谷、城鎮等),輕武器能夠發揮非常重要的作用;

5.在敵後遊擊作戰中,襲擊敵人運輸線(特别是它的油料供應系統)、供應基地、前線機場、導彈發射基地、通信聯絡系統和指揮機關等,輕武器可能是主要的戰鬥手段;

6.警戒、巡邏、偵察和自衛,必須配裝輕武器;

7.在反裝甲的梯次火力配系中,步槍等配裝的槍榴彈等輕型反裝甲手段,有不可忽視的作用;

8.輕武器具有一定的防低空低速空中目标(如傘降兵、直升機和低空飛機等)的作用。

發展簡史

50年代引進與仿制輕武器發展邁開曆史步伐

新中國成立時,人民軍隊的武器裝備是極其陳舊落後的,基本上是繳獲而來,還有很多是戰争年代土法上馬制造的。當時人民解放軍擁有各種槍械200餘萬支(挺),還有數量不詳的手榴彈及擲彈筒。其中步槍、沖鋒槍、手槍約占94%。品種繁雜,破舊不堪,缺少配件,僅步槍口徑從6.5mm到11.43mm多達13種,各種槍械的型号更是多達幾十種,産于20多個國家,真可謂是“萬國牌”。新中國的輕武器發展就是在這樣的條件下開始起步的。

從1950年到1955年,中國從蘇聯共進口和接受槍械89萬餘支(挺),彈藥也基本有了保證。在進口的同時,我國開始着手仿制蘇式槍械。1950年10月26日,兵工戰線在簡陋的工業生産條件下,成功地仿制了蘇7.62mmППШ-41式沖鋒槍,命名為50式7.62mm沖鋒槍(見圖1)。随後開始了批量生産,共有3.6萬支沖鋒槍出廠,并裝備部隊投入使用。此外,還仿制生産了7.62mm手槍彈720萬發,雖然數量不是很大,但為支援抗美援朝作出了應有的貢獻。這也标志着新中國的輕武器發展邁出了可喜的第一步。

沖鋒槍的有效射程增加1倍,初速提高了42%;輕機槍的質量減輕了17%,容彈量增加了1倍多,戰鬥射速提高了88%。從而使步兵班用武器不僅輕便靈活,而且威力及火力大大增強。這些槍械列裝部隊後,很快換下了53式步騎槍、54式沖鋒槍和53式輕機槍,步兵班的槍械型号統一,槍彈也改為一種,大大地方便了後勤補給和戰場作戰。這是人民解放軍輕武器裝備在建國後的第二次換裝,同時實現了步兵單兵武器和班用武器的彈藥通用化。

60年代獨立自主輕武器發展實現國産化

如果說50年代中國的輕武器發展主要是依靠引進和仿制,那麼,60年代則是依靠獨立自主、自力更生,走自行設計、自行研制的發展道路,開創了中國輕武器的國産化。

在槍械方面63式7.62mm自動步槍,這是我國第一支自行研制定型的軍用槍械,采用了步沖合一的設計思想,用以取代56式半自動步槍,具有單、連發功能,火力增強,但由于生産質量問題于1978年撤裝。56-1式7.62mm沖鋒槍(仿蘇47式АКС突擊步槍),采用折疊式槍托,屬56式沖鋒槍的變型槍;64式7.62mm手槍,結構緊湊,質量比54式手槍減輕了29%,能聯動擊發,使用安全可靠;64式7.62mm微聲沖鋒槍和67式7.62mm微聲手槍,用以滿足特種部隊作戰使用需要,具有良好的“三微”性能(微聲、微光、微煙);67式7.62mm輕重兩用機槍(見圖4),将輕機槍與重機槍合二為一,取代53式、57式重機槍和58式連用輕機槍,質量比53式重機槍減輕40%,機動性較好;69式14.5mm二聯艦、艇兩用機槍,使艦用和艇用機槍實現統一,達到了通用性的要求。此外,還研制了幾種新型槍彈,如64式7.62mm手槍彈、64式7.62mm微聲沖鋒槍彈、67式7.62mm微聲手槍彈等。

70年代整頓與提高輕武器發展步入正規化

70年代,中國的輕武器事業努力排除幹擾,不斷向前發展。特别是從1977年開始,中國的輕武器迎來了新的曆史發展時期,并開始步入正規化的發展軌道。

一批新型的、具有一定水平的輕武器産品相繼通過設計定型,有的被列裝部隊投入使用。槍械方面有:我國自行設計和研制的第一代大口徑機槍--77式12.7mm高射機槍(見圖5)。該槍設計新穎,結構緊湊,性能良好,特别是質量大幅度減輕,比54式高射機槍的質量減輕了近40%。它的研制成功,使大口徑機槍裝備到營成為現實,有效地增強了步兵的火力。79式7.62mm輕型沖鋒槍是我國自行設計和研制的第一代輕型特種兵單兵戰鬥/自衛武器,具有輕便靈活、火力較強等特點。該槍發射51式手槍彈,适合裝備偵察兵、空降兵等特種部隊。77式7.62mm手槍是我國繼64式手槍之後研制成功的又一支國産手槍,該槍小巧、美觀、輕便,質量比54式手槍減輕36%,特别是單手裝填功能,使其獨具特色。對現有槍械的技術改造也取得了比較好的成效:63式自動步槍通過數年攻關,解決了存在的問題,性能達到了原設計要求。對67式輕重兩用機槍存在的問題進行改進,并于1978年通過設計定型,被重新命名為67-1式重機槍,突出了重機槍的戰術用途。此外,還開發研制了74式7.62mm輕機槍,75式、75-1式14.5mm單管高射機槍(兩槍分别于1981年、1983年通過設計定型)。仿制的産品有79式7.62mm狙擊步槍(仿蘇СВД狙擊步槍)和仿蘇РПК7.62mm班用輕機槍。

70年代,中國輕武器事業取得了一定的發展,開始走向了正規化。

發展趨勢

20世紀80~90年代,輕武器經曆着更新換代的變革。美國、蘇聯和西歐諸國都進行了輕武器裝備更新;亞洲、非洲、拉丁美洲以及東歐一些國家也不同程度地采用了新型輕武器。這個時期輕武器新産品開發也十分活躍,有些已經研制成功并開始裝備軍隊,有些正處于開發試驗階段。現代輕武器的發展趨勢大緻為:

①突擊步槍将繼續在結構和性能方面進行創新與發展,先進戰鬥步槍、輕型步沖合一槍、新卡賓槍、單兵自衛槍、步槍輕機槍合一的新型單兵戰鬥武器等已經出現;步槍和輕機槍組合而成的班用槍族将進一步得到廣泛應用。

②特種部隊使用的輕型單兵武器将有較大發展。

③手槍的發展,将着重解決手槍彈頭命中人體後使其迅速喪失戰鬥力的停止作用和侵徹性能同時提高的問題。

④狙擊步槍趨向加大射程,使用更大威力的彈藥和提高射擊精度。

⑤步機槍彈藥,特别是多作用槍彈、無殼彈、箭形彈、雙頭彈和其他一些新結構槍彈将有較大發展。

⑥自動榴彈發射器将大幅度減輕重量,開發新型高威力彈藥(包括近炸引信)和晝夜使用的測距瞄準合一的袖珍火控系統。

⑦普通口徑的通用機槍或中型機槍的地面野戰使用将趨于減少,這類機槍将主要裝備在各種車輛、直升機、低空作戰飛機上單獨使用或在戰鬥車輛上作為并列武器(與主炮同軸)使用。

⑧地面使用和車載、機載大口徑機槍将繼續得到發展,主要是減輕重量,增加彈藥品種,開發輕便高效火控系統,加大射程和提高射擊精度。

⑨霰彈槍軍用性能的提高,将成為重點研究開發項目之一。

⑩低發射痕迹(無焰、無煙、微聲)的輕武器将有進一步的發展。輕型近程反裝甲、攻堅和殺傷壓制用的火箭發射器和無坐力發射器将有較大發展。步兵用輕便廉價的光學瞄準鏡、夜視器材和測距瞄準合一裝置将以較快速度開發和使用。反恐怖活動和防暴武器彈藥将更加受到重視。輕武器訓練和演習彈藥以及實戰模拟裝置的開發,将加快步伐并逐步得到廣泛應用。

随着科學技術的進步,輕武器将在探索新的工作原理、新型結構産品方面繼續發展,世界各國層出不窮的各種新式槍械和彈藥的試驗方案,就說明了這個問題。在提高輕武器機動能力的同時,還要着重增強其威力,加大其火力密度,以提高其作戰效能;提高輕武器對任務、人員和環境的适應性,加強輕武器反坦克、反空襲的能力,使槍械實現點、面殺傷與破甲一體化。輕武器在新材料(如輕金屬、工程塑料等)、新能源(如非火藥能源——電磁能、聲能、光能等)和高技術的采用方面也将大有前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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