曆史沿革
北宋乾德二年(964年),吳越鮑修讓興建“越山吉祥禅院”。
明宣德六年(1431年)重建。
明正統九年(1444年),被賜額“華林寺”。
清順治初年(1644年),進行修建。
清康熙七年(1668年),再次修建。
清嘉慶二十三年(1818年)至道光六年(1826年),進行了大規模重修,即原大殿的面三間擴建成面七間,單檐改為副階重檐。把原大殿擴大為面寬七間,進深八間,重檐歇山頂,成為明、清建築形制。還增建了準提樓、文昌閣、火神廟、金佛殿、大士閣等。
清宣統三年(1911年),進行了一次小規模修建。
1955年11月,對大殿構架進行加固,翻修屋面。
1963年,除大殿和西首火神廟外,其他建築皆因年久失修和風災、蟲害而傾塌殆盡。
1966年上半年,為了保護大殿,文化部門撥出專款,在大殿四周砌建圍牆,以資保護。同年6月,因“破四舊”運動,殿内佛像被盡數推倒,須彌座夷為平地,大殿被占用。
1970年前後,大殿被圈入機關用地。原預定将大殿拆除,幸因當時機關事務管理局缺少倉庫,大殿被利用為堆放雜物場所,免除了被拆之災。當時殿前建起汽車修配廠,殿東側即是鋸木車間,殿東是機關車隊的停車場,殿後蓋起大樓,殿的前後廊因妨礙機關大院交通,先後被鋸拆。
1979年,清華大學教授莫宗江赴廈門考察,路過福州參觀華林寺大殿。莫教授認為,華林寺大殿是全國現有保存下來屈指可數的古建築精品。返回北京後,他立刻設法向國家文物局遞交申請報告。
1980年,受國家文物局委托,莫宗江教授率領清華大學兩位研究生,前來福州考察測繪大殿,并認定華林寺大殿确是千年前的木構建築,推薦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1984年6月,高級工程師李竹君奉命來福州商讨修複工程事宜。此後,劃定了大殿的絕對保護範圍:占地面積5500平方米。确定遷走汽車修配廠(花費100萬元)和車隊,為保護千年大殿提供了基本條件。
1986年,因新建省政府辦公樓,國家文物局籌備遷建大殿,于同年12月正式落架分解,大殿較原址東移14.6米,南移8.3米,采用環氧樹脂粘結和不飽和聚脂灌漿等化學加固工藝,重建中去除了清代加建的部分,複原成宋代外觀,并複建了山門和東西配殿。
1989年10月,竣工。
1991年,經國家文物局和省、市驗收組驗收評定:“工程質量合格,予以驗收。”至此,前後曆時約6年(1985年—1991年)的華林寺大殿保護工程結束。
2001年,因屋頂漏水又重修了大殿屋面。
2016年,開展華林寺大殿修繕工程。
2018年,完成華林寺大殿二期修繕工程。
建築格局
結構
華林寺大殿按五代時期形制,木結構,面寬三間,進深四間,八架橡前後乳栿對四椽栿用四柱,單檐歇山頂,建築古樸雄渾,工藝精湛,構件造型精美。
大殿的四檐及内柱頭上均施鬥栱,用材碩大,單材31.5×16厘米,斷面為2∶1,這是同時代實物中罕見的斷面比例。鬥栱的配置,隻在前檐用了補間鋪作,當心間2朵,兩次間各1朵。
鬥栱為七鋪作雙抄雙下昂,一、三跳頭偷心。耍頭做法與下昂一緻。鬥栱總高為檐柱高的3/4,體量雄大,不用普柏枋,栌鬥底部用皿闆,山面鬥栱後尾連續用五跳偷心華栱及下昂;在梁架中大量使用鬥栱,多用駝峰而少用蜀柱,各榑外端頂部用生頭木等。
特點
華林寺大殿整個結構都是榫卯相和,不用一根鐵釘,其建造手法,在唐宋也是獨具一格,并帶有顯著閩越地方特色。其足材高度超過山西五台山佛光寺大殿,為中國之最。
大殿在構造和藝術處理上帶有明顯的地方特征,如柱子的上下卷殺做法,雲形駝峰,昂面的雙枭雙混曲線,圓形斷面的月梁,柱頭方、羅漢方和撩檐方上镌刻團窠等。
文物遺存
湖東路與鼓屏路交叉口附近(原布政署月台)曾出土的“防虞”石刻,移至城北的華林寺内。
寺内還存有宋高宗趙構篆書殘碑一方,清康熙《華林禅寺香燈碑》、民國《林森紀念堂碑》等文物。
文物價值
華林寺大殿是長江以南現存最早的木建築遺構,其建造年代在國内名列第四,由于所屬地區偏僻,在某種程度上保存着一些更為古老的做法,為研究宋代和宋以前南方建築的發展提供了重要史料依據,并與日本“大佛樣”建築存在傳承淵源,在中國建築史上具有較為重要的地位。
保護措施
1953年,福建省第一次文物普查中,華林寺被列為省級文物保護單位。
1982年2月23日,華林寺大殿被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列為第二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旅遊信息
地理位置
華林寺大殿位于福建省福州市鼓樓區屏山南麓。
交通路線
北京——京台高速——福州繞城高速——機場高速——華林寺大殿
廣州——廣河高速——濟廣高速——沈海高速——福州南連接線——機場高速——華林寺大殿
門票價格
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