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犯罪

網絡犯罪

運用網絡技術和知識實施犯罪
網絡犯罪是指犯罪分子利用其編程、加密、解碼技術或工具,或利用其居于互聯網服務供應商(ISP)、互聯網信息供應商(ICP)、應用服務供應商(ASP)等特殊地位或其他方法,在因特網上實施觸犯刑法的嚴重危害社會的行為。[2]網絡犯罪以計算機網絡為工具或以計算機網絡資産為對象,運用網絡技術和知識實施犯罪。網絡犯罪不是一個具體罪名,而是某一類犯罪的總稱,其基本類型有兩種:針對網絡的犯罪和網絡扶持的犯罪。[1]
    中文名:網絡犯罪 外文名:Network crime,Cybercrime 發布單位: 借助于:網絡對其系統或信息進行攻擊破壞 本質特征:危害網絡及其信息的安全與秩序

針對網絡的犯罪的表現形式

網絡竊密。利用網絡竊取科技、軍事和商業情報是網絡犯罪最常見的一類。當前,通過國際信息高速公路互聯網,國際犯罪分子每年大約可竊取價值20億美元的商業情報。在經濟領域,銀行成了網絡犯罪的首選目标。犯罪形式表現為通過用以支付的電子貨币、賬單、銀行賬目結算單、清單等來達到竊取公私财産的目的。

制作、傳播網絡病毒。網絡病毒是網絡犯罪的一種形式,是人為制造的幹擾破壞網絡安全正常運行的一種技術手段。網絡病毒的迅速繁衍,對網絡安全構成最直接的威脅,已成為社會一大公害。

高技術侵害。這種犯罪是一種旨在使整個計算機網絡陷入癱瘓、以造成最大破壞性為目的的攻擊行為。世界上第一個将黑手伸向軍用計算機系統的15歲美國少年米尼克,憑着破譯電腦系統的特殊才能,曾成功進入“北美防空指揮中心”電腦系統。

高技術污染。高技術污染是指利用信息網絡傳播有害數據、發布虛假信息、濫發商業廣告、侮辱诽謗他人的犯罪行為。由于網絡信息傳播面廣、速度快,如果沒有進行有效控制,造成的損失将不堪設想。

網絡扶持的犯罪的主要表現形式

網上盜竊。網上盜竊案件以兩類居多:一類發生在銀行等金融系統,一類發生在郵電通信領域。前者的主要手段表現為通過計算機指令将他人賬戶上的存款轉移到虛開的賬戶上,或通過計算機網絡對一家公司的計算機下達指令,要求将現金支付給實際上并不存在的另一家公司,從而竊取現金。在郵電通信領域,網絡犯罪以盜碼并機犯罪活動最為突出。

網上詐騙。網上詐騙是指通過僞造信用卡、制作假票據、篡改電腦程序等手段來欺騙和詐取财物的犯罪行為。

網上色情。國際互聯網是一個“無主管、無國界、無警察”的開放網絡,即所謂的“網絡無邊,法律有限”。有了互聯網,無論大人小孩隻需坐在電腦前,就可以在全世界範圍内查閱色情信息。因特網賦予傳統的傳播淫穢物品行為以更大的廣泛性和更高的集中性。

網上賭博。在網絡時代,賭博犯罪也時常在網上出現。美國紐約曼哈頓區檢察院曾于1998年2月底對在互聯網上賭博的14名賭徒進行了起訴。負責該案的美國聯邦檢察官認為,美國有幾十個公司利用因特網和電話進行體育賭博活動,每年賭資可能有10多億美元。

網上洗錢。随着網上銀行的悄然興起,一場發生在金融業的無聲革命正在開始。網上銀行給客戶提供了一種全新的服務,顧客隻要有一部與國際互聯網絡相連的電腦,就可在任何時間、任何地點辦理該銀行的各項業務。這些方便條件為“洗錢”犯罪提供了巨大便利,利用網絡銀行清洗贓款比傳統洗錢更加容易,而且可以更隐蔽地切斷資金走向,掩飾資金的非法來源。

網上教唆或傳播犯罪方法。網上教唆他人犯罪的重要特征是教唆人與被教唆人并不直接見面,教唆的結果并不一定取決于被教唆人的行為。這種犯罪有可能産生大量非直接被教唆對象同時接受相同教唆内容等嚴重後果,具有極強的隐蔽性和彌漫性。

此外,網絡犯罪還有網上侵犯知識産權、侵犯隐私權、網上恐怖、網上報複、網上盯梢等多種形式。

構成特征

網絡犯罪的構成特征可以概括為:犯罪主體是一般主體,犯罪客體是複雜客體,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在客觀方面其實行的行為具有特殊性。

網絡犯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犯罪主體指實施危害社會的行為、依法應當負刑事責任的自然人和單位。從網絡犯罪的具體表現來看,犯罪主體具有多樣性,各種年齡、各種職業的人都可以進行網絡犯罪,對社會所造成的危害都相差不大。一般來講,進行網絡犯罪的主體必須是具有一定計算機專業知識水平的行為人,但是不能認為具有計算機專業知識的人就是特殊的主體。按照中國刑法學界通行的主張,所謂主體的特殊身份,是指刑法所規定的影響行為人刑事責任的行為人人身方面的資格、地位或者狀态。通常将具有特定職務、從事特定業務、具有特定法律地位以及具有特定人身關系的人視為特殊主體。中國雖然将具有計算機專業知識的人授予工程師的職稱,發放各種計算機等級考試合格證書等,但是從網絡犯罪的案例來看,有相當一部分人水平高超卻沒有證書或者職稱。同時,應當看到在計算機即網絡的今天,對所謂具有計算機專業知識的人的要求将會越來越高,網絡犯罪卻将越來越普遍,用具有計算機專業知識這樣的标準是不确切的。另外,網絡的發展給企業發展電子商務帶來了新的生機,企業法人為了争奪新的市場空間,法人作為主體的網絡犯罪也應當不足為奇。

網絡犯罪的客體是為刑法所保護的而為網絡犯罪所侵犯的一切社會關系。但是應當看到賽博空間是靠電腦間的聯接關系形成的一個虛拟空間,它實際并不存在。就拿Internet網來說,這種聯接關系是靠兩個支柱來維系的,一個是技術上的TCP/IP(傳輸控制協議/互聯網協議),另一個是用戶方面的資源共享原則。正是這兩個支柱,才使得國界、洲界全都煙消雲散,才使得虛拟空間得以形成。電腦網絡的實體形态有點類似于公路網,所以有稱之為信息高速公路的。網絡犯罪所侵犯的同類客體正是信息交流于共享得以正常進行的公共秩序。網絡犯罪的直接客體是多種多樣的,有的行為侵害計算機系統的管理秩序,有的危害計算機系統安全保護制度,有的則危害國家和公衆的生命和财産安全、人身安全。所以網絡犯罪侵犯的是複雜客體。

網絡犯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因為在這類犯罪中,犯罪行為人進入系統以前,需要通過輸入輸出設備打入指令或者利用技術手段突破系統的安全保護屏障,利用計算機信息網絡實施危害社會的行為,破壞網絡管理秩序。這表明犯罪主體具有明顯的犯罪故意,而且這種故意常常是直接的。即使是為了顯示自己能力的侵入系統的犯罪,行為人也具備明顯的“非要侵入不可”等等的念頭,顯示了極強的主觀故意。

網絡犯罪的客觀方面表現為違反有關計算機網絡管理法律、法規,侵入國家事務、國防建設、尖端科學技術領域的計算機系統,對計算機信息系統功能、數據和應用程序進行删除、修改,或者破壞計算機系統軟件、硬件設備等侵害計算機系統安全的行為,以及利用計算機實施偷窺、複制、更改或者删除計算機信息,詐騙、教唆犯罪,網絡色情傳播,以及犯罪網絡侮辱、诽謗與恐吓等犯罪。網絡犯罪的行為隻能是作為。這是由于網絡犯罪的物質基礎在于由硬件和相應軟件構成的計算機系統,而計算機系統的各種程序功能,需要通過人直接或者間接操作輸入設備輸入指令才能執行。這種網絡犯罪背後的人的行為隻能是積極的作為,表現在各國的立法中的用語可以是侵入、删除、增加或者幹擾、制作等等。網絡犯罪具有跨國性的特點,犯罪人利用網絡,在世界的任何一個地方,從網絡上的任何一個節點進入網絡,都可以對網絡上其他任意一個節點上的計算機系統進行侵入和犯罪。本國人也可以在國外兜一大圈後再從國外以其他身份進入本國。

犯罪特點:

同傳統的犯罪相比,網絡犯罪具有一些獨特的特點:既成本低、傳播迅速,傳播範圍廣;互動性、隐蔽性高,取證困難;嚴重的社會危害性;網絡犯罪是典型的計算機犯罪。

成本低、傳播迅速,傳播範圍廣。就電子郵件而言,比起傳統寄信所花的成本少得多,尤其是寄到國外的郵件。網絡的發展,隻要敲一下鍵盤,幾秒種就可以把電子郵件發給衆多的人。理論上而言,接受者是全世界的人。

互動性、隐蔽性高,取證困難。網絡發展形成了一個虛拟的電腦空間,既消除了國境線,也打破了社會和空間界限,使得雙向性、多向性交流傳播成為可能。在這個虛拟空間裡對所有事物的描述都僅僅是一堆冷冰冰的密碼數據,因此誰掌握了密碼就等于獲得了對财産等權利的控制權,就可以在任何地方登陸網站。

嚴重的社會危害性。随着計算機信息技術的不斷發展,從國防、電力到銀行和電話系統現在都是數字化、網絡化,一旦這些部門遭到侵入和破壞,後果将不可設想。

網絡犯罪是典型的計算機犯罪。目前對什麼是計算機犯罪理論界有多種觀點,其中雙重說(即行為人以計算機為工具或以其為攻擊對象而實施的犯罪行為)的定義比較科學。網絡犯罪比較常見的偷窺、複制、更改或者删除計算機數據、信息的犯罪,散布破壞性病毒、邏輯炸彈或者放置後門程序的犯罪,就是典型的以計算機為對象的犯罪,而網絡色情傳播犯罪、網絡侮辱、诽謗與恐吓犯罪以及網絡詐騙、教唆等犯罪,則是以計算機網絡形成的虛拟空間作為犯罪工具、犯罪場所進行的犯罪。

網絡犯罪的管轄權

網絡空間的特點

要探讨網絡案件的管轄問題,首先應當了解網絡空間的特性。網絡側重于與網絡案件的管轄或知識産權保護有關的一些特征。

全球性。Internet網絡是連接全球的網絡,全球性是其最主要的特性。網絡犯罪與傳統犯罪最大不同在于,網絡犯罪利用網絡進行的行為可以是跨越任何空間障礙的,網絡把千裡之外的人聯系在一起。可以看出,網絡這一特性與知識産權的地域性的特點相沖突,同時也是對傳統的管轄理論及法律适用的考驗。

客觀性。網絡空間雖然看不見,也摸不着,但它是客觀真實存在的,而非虛幻的。它不能脫離這個社會而獨立存在,應當受到現實社會的傳統價值和标準的約束。

交互性和實時性。網絡上的行為是互動的,通過網絡你可以主動地發出信息、作出響應,也可以被動地接收信息。這與傳統的媒體如電視、電影、廣播不同;另一方面,網絡可以實時地發送新聞和各種信息,這一點與書刊、報紙等不同,其方便快捷又勝電視、廣播一籌。

管理的非中心化。在網絡空間裡,沒有中心,沒有集權,拓撲技術的應用使網絡上的每一台計算機彼此相連,沒有哪一台是其他計算機的中心樞紐,所有計算機都是平等的。

傳統管轄理論

傳統的刑事管轄權原則有屬地管轄、屬人管轄、保護管轄和普遍管轄。

傳統的司法管轄理論是以地域、當事人的國籍或當事人的意志為基礎的。中國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九條對侵權案件的管轄是這麼規定的,“因侵權行為提起的訴訟,由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網絡案件管轄權确定的難點

網絡的跨地域性使得傳統管轄權獲得的基本聯結點變得不好确認。

屬地,傳統的管轄理論的最基本聯結點,在涉及網絡犯罪中确認難度加大,關于哪些地點可以認為是犯罪地,現在成為最大的争論點。傳統的理論認為犯罪地是指行為的發生地和結果的發生地。在網絡犯罪中,一個人的行為可以遠在千裡之外實施。對于操作計算機的地點,大家看法比較一緻,可以認為是行為的地點。對于網絡數據的傳輸所通過、到達的節點(中途經過的路由器和目标計算機)和數據放在網絡上由他人自由下載的浏覽數據網頁地等地點,可否認為是犯罪地點還有争論。

保護原則,在網絡中也變得不好确定。網絡的任何行為都有全球性,保護原則是否可以針對所有這些行為還是有待考慮的。

網絡行為的全球性使得針對網絡的犯罪大多數都是對于全球的侵害。(例如,計算機病毒可以使全球的網絡癱瘓。)作為對于全球都有重大影響的犯罪是否可以适用普遍管轄,各國目前還沒有達相關的協議。

在審判管轄中,犯罪地同樣是最重要的因素,由于犯罪地的不确定性,也會帶來管轄上的不便。

管轄新理論

新主權理論。應當由isp以仲裁者的身份來裁決。網絡空間正在形成一個新的全球性的市民社會,他有自己的組織形式價值标準,完全脫離政府擁有自治的權力,從而建立起促進自由發展的:"網絡大同世界"。這種理論強調了網絡空間的獨立性,忽略網絡與主權的存在地理空間的依賴性,不可能徹底有效地解決網絡案件中利益的沖突。雖然網絡空間的形成,使私人的活動範圍沖破國家主權之間的界限,自由度大為增加,但是任何行為不可能脫離現實國家的調控,國家不會對危害自己的行為坐視不管。這種理論在實踐中沒有一個國家采用。

"積極行為"和"消極行為"來區分管轄權歸屬。積極行為是指,行為人使網絡上的特定人得到信息數據,并希望他人訪問該網頁,或者有意向特定的目标發送信息、數據。消極行為是指,消極接觸和積極接觸,二者所體現的主觀上的關聯程度是不同的。将信息放在網址任人讀取,與讀取者構成放任的關聯;信息發送給人讀取,則與接收者構成故意的關聯。後者顯然比前者更為充分。如果承認消極接觸構成充分關聯,則每一個網址擁有者在邏輯上就會不确定地受制于世界上任何有互聯網服務的國家的管轄權。但是互聯網協議(protocol)本身是不允許對來訪内容進行區域限制的,而且互聯網使用者必須積極搜索才能得以浏覽某一網址上的信息,如果忽略了這些事實,勢必會造成過多的國際管轄權沖突,而不是解決原來的沖突。

美國法律所堅持的"最低限度接觸"标準,屬于對關聯度的判斷,任何管轄都必須找到一個聯結點,關聯點的選擇除了要有關聯點本身的要求外,還應當考慮關聯點的質量要求。積極指向行為,可以推定為行為人的意思表示是接受被指向國家的法律,就如同一個外國人到本國。積極指向行為,考慮了行為人的意思表示。在網絡這個特殊的無邊境的,領域内為行為人自己選擇了法律管轄的适用,排除了陷入到無法選擇的訴訟中,無疑對于人的保護起到了良好的作用。同時積極的指向行為,對于國家的保護也兼顧到了。國家對于積極的指向本國的行為,可以依據指向地也是犯罪行為地,從而獲得管轄權。

中國對于網絡案件的管轄

中國的主流觀點,網絡案件行為(上傳、下載、操作計算機)在國内發生,或者,發生在網絡的案件隻要對于中國内可以産生影響,都可認為是犯罪行為、結果在發生在中國領域内,中國享有管轄權。即,實際上與中國計算機相關的行為,不受國籍限制,任何人在世界任何地方,隻要與中國的計算機相連實施了犯罪,且行為對于中國又有影響,就直接使用屬地原則,既可以認為擁有管轄權。主流觀點對于犯罪地做出了廣義的解釋。網絡服務提供者的網站所在地、下載地、操作計算機地、甚至是網頁的浏覽地等均可以作為犯罪地。

訴訟管轄方面。中國根據職能管轄的不同,對于網絡案件的偵查,首先判斷案件性質,然後由不同的機關負責偵查。由于網絡案件多為跨越不同行政區域的,在實踐中,誰先偵破案件捉到嫌疑人,通常誰移交審查起訴。當雙方對于案件管轄有争議時,先立案的獲得管轄權。

上述可見,目前各國解決網絡管轄的最基本的方法是擴大屬地原則的适用。在中國國内的管轄上中國則沒有具體的管轄限制,大多數任由偵察機關自己決定是否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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