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實名制

網絡實名制

一種以用戶實名為基礎的互聯網管理方式
面對目前互聯網用戶各心理、行為問題,網絡實名制作為一種以用戶實名為基礎的互聯網管理方式,可以成為保護、引導互聯網用戶的重要手段和制度,并保護青少年免受網絡不良因素影響。[1]但是該條件下,如何保證網民的監督權和言論空間,也産生了很大争議。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于2015年和2017年相繼出台了《互聯網用戶賬号名稱管理規定》《互聯網論壇社區服務管理規定》《互聯網跟帖評論服務管理規定》,全面落實了網絡實名制,明确了注冊用戶需“後台實名”,否則不得跟帖評論、發布信息。
    中文名:網絡實名制 外文名: 别名: 性質:基礎的互聯網管理方式 目的:保護青少年 時間:2017年

起源介紹

中國網絡實名制的源頭,一般都認為是2002年清華大學新聞學教授李希光在南方談及新聞改革時提出建議“中國人大應該禁止任何人網上匿名”。2002年4月29日,廣州電視台《都市在線》欄目在邀請李希光做了一期訪談節目。談到網絡在發展過程中遇到的問題時,李希光提出了“人大應該立法禁止任何人匿名在網上發表東西”的觀點。他認為網絡也應該嚴格的受到版權和知識産權的保護,“同時網上寫東西要負法律責任。”“包括傳統媒體,應該提倡用真名,不用筆名發表文章。利用假名發表東西是對公衆的不負責。”

他的這番言論在網上引起軒然大波,被稱為“李希光事件”。雖然經過了一段時間言辭激烈的争論,但是随後并沒有相應的措施出台,事情也就不了了之。之後李希光自己也稱已經對網絡實名的話題喪失了興趣,“禁止網上匿名是非常不現實的,在法律上和技術上都行不通。”

以下為帖子内容:“網絡本身應該和傳統媒體一樣,都應該受到嚴格的版權的保護、知識産權的保護。同時網上任何人寫東西要負法律責任。你不能因為是網上,你可以發匿名的東西,你就随便對另人進行人身攻擊,這同樣要承擔名譽損害權責任的。至于網上傳播甚至可能比印刷媒體傳播還要快,還要廣,而且它造成的傷害,有時候是不可彌補的。因為大家上一個網頁,可能這個網頁一輩子就上一次,即使你在這個網頁進行更正了,但是讀者不可能再回來了”。nn“所以我就建議,我們國家的人大立法機構對網上的名譽侵害應該以嚴懲。同時我建議人大應該立法禁止任何人匿名在網上發表東西,包括傳統媒體,應該提倡用真名,不用筆名發表文章。這是全球化時代、身份認同時代。利用假名發表東西是對公衆的不負責。”

積極意義

網絡實名制最主要是為了防止匿名在網上散布謠言,制造恐慌和惡意侵害他人名譽的一系列網絡犯罪。網絡實名制是網絡文化中争議較大的一種,習慣了在網絡這種虛拟空間中生活的民衆反對實名制,但同樣有網民實名制能有效遏制網瘾,并使網友看到更有責任的言論,有利于建立社會主義信用體系,提高個人信息的準确度,人與人之間的聯系将更方便安全。

基礎前提

VIEID即俗稱的網絡身份證,VIEID的普及是互聯網實名制的根本前提。VIEID是互聯網絡信息世界中标識用戶身份的工具,用于在網絡通訊中識别通訊各方的身份及表明我們的身份或某種資格。據CNNIC發布的《互聯網發展及誠信狀況熱點數據》顯示:35.2%網民對互聯網誠信狀況感到不滿。被調查網民中,從未被仿冒網站欺騙的不到10%;網民賬号及個人信息被盜改者占44.8%,誘因為“訪問假冒網上銀行、網上證券、電子商務等網站”的占16.8%。有專家甚至表示,全國每年因各種失信行為造成的經濟損失超過5000億元。可見,網絡安全令網民對網絡購物嚴重缺乏信任,已成為中國電子商務市場最大的“票房毒藥”。而互聯網身份證VIEID的推出有望使網絡誠信問題從根上得到解決。

發展進程

從2003年開始,中國各地的網吧管理部門要求所有在網吧上網的客戶必須向網吧提供身份證,實名登記,以及辦理一卡通、IC卡等,理由是防止未成年人進入網吧。

2004年5月13日,中國互聯網協會發布了《互聯網電子郵件服務标準》(征求意見稿),首次提出實名制并且強調電子郵件服務商應要求客戶提交真實的客戶資料,該資料将是判斷郵箱服務歸屬的标準。9月26日中國共産黨團中央所主管的中國青少年網絡協會成立了遊戲專業委員會,并決定在今後一年裡,建立中國青少年全國遊戲玩家俱樂部,為網絡遊戲中實施實名制打下基礎。

2004年5月18日,實行全站實名制的網站出現。

2005年2月,信息産業部會同有關部門要求境内所有網站主辦者必須通過為網站提供接入、托管、内容服務的IDC、ISP來備案登記,或者登錄信息産業部備案網站自行備案。無論是企、事業單位網站,或是個人網站,都必須在備案時提供有效證件号碼。通信管理局将對截至6月30日24時仍未向備案管理系統報備相關信息的網站實施暫時關閉,通知相關接入服務提供者暫時停止其接入服務。信息産業部電信管理局相關負責人敦請被暫時關閉的網站務必在7月10日24時前補辦備案手續,否則将被關閉。

2004年,中國教育部發布的《關于進一步加強高等學校校園網絡管理工作的意見》,明确提出在高校教育網實施實名制,并成為中國教育部對中國高校進行審核的重要依據。至2005年3月,以清華大學水木清華BBS為首的一批各大高校的BBS向僅限實名制校内交流平台的轉變。

2005年7月20日,中國最大的即時通訊公司騰訊發布公告稱,根據深圳公安局《關于開展網絡公共信息服務場所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配合中國有關部門對騰訊開展的網絡公共信息服務進行整理,對QQ群創建者和管理員進行實名登記工作。而此時正好媒體報道韓國網絡實名制的情況,因而騰訊的這一舉措被廣泛看作是“中國全面推行網絡實名制的序幕”。

2005年7月22日,新華網稱從7月22日起至9月底,中國深圳警方将開展為期3個月的網絡公共信息服務場所清理整治工作。其中,警方将對BBS、BBS的版主進行實名登記,并校驗身份證号碼。8月5日中國文化部、信息産業部聯合下發《關于網絡遊戲發展和管理的若幹意見》。該意見稿稱為防止未成年人沉溺于網絡遊戲中的殺怪練級,要求“PK類練級遊戲(依靠PK來提高級别)應當通過身份證登陸,實行實名遊戲制度,拒絕未成年人登陸進入”。

2006年10月,中華人民共和國信息産業部提出對博客實行實名制,在網上引起很大的反對聲音。2007年3月,中國互聯網協會發出消息稱中國互聯網協會在推進博客實名制,被媒體認為博客實名制已成定局。而此前,中國已經有博客服務商推出全站實行實名制注冊的博客網站。

2007年5月28日,中國有網站已實行實名制三周年。

2007年8月,《博客服務自律公約》鼓勵博客實名制。互聯網協會和多家互聯網廠商将逐步引導、鼓勵博客走向實名制。新浪、搜虎、網易等十多家知名博客服務提供商在互聯網協會的牽頭下共同簽署了《博客服務自律公約》。互聯網協會希望通過廠商的規範作用,鼓勵、引導博客作者逐漸走向實名制。此外,《公約》還要求博客服務提供商制定有效的實名博客用戶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保護博客用戶資料。

2008年1月,“兩會”召開,網絡實名制立法進程啟動,再度引起關注。先是1月底,甯夏、甘肅兩省推行版主實名制。之後,吉林省也宣布要搞版主實名制,并明确跟帖一律先審後發。2月15日,公安部機關報《人民公安報》刊發長文,首次确認要在全國推廣版主實名制。2月18日,重慶市成為第四個公開宣布推廣版主實名制的省市。2月19日,北京市宣布年底前實現全市網吧上網登記實名制。這些地方的實名制先行之舉,表明大範圍的網絡實名制漸行漸近。

2008年8月,國家工業和信息化部正式答複網絡實名制立法提案,雖未獲通過,但表示,“實現有限網絡實名制管理”将是未來互聯網健康發展的方向。

2009年1月,某網開始執行IA實名機制标準;IA實名機制标準是一種絕對實名機制,将真實姓名、身份證号、手機、地址一次性檢核。

2010年4月13日,人民日報發表署名文章:林永青:網絡實名制利弊之辯。

2010年4月29日下午,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舉行第十五講專題講座,主講人是中宣部副部長,中央外宣辦、國務院新聞辦主任王晨。他從當前我國互聯網發展和管理現狀、互聯網發展趨勢和面臨的主要挑戰、進一步推動我國互聯網科學健康有序發展等三個方面作了詳細講解。在這次講座中,國新辦首次透露此前已在重點新聞網站和主要商業網站取消新聞跟帖“匿名發言”功能,并稱取得實效,同時,這也是國新辦首次公開确認我國正在積極探索及推動論壇、BBS等各種網絡互動環節的普通用戶實名制。

2013年3月28日國務院辦公廳發布《關于實施<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任務分工的通知》。通知規定了2014年将完成的28項任務,包括發布新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項目目錄及收費标準并組織實施、推動建立統一的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以公民身份号碼為基礎的公民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制度、出台并實施不動産統一登記制度、出台并實施信息網絡實名登記制度等。

2015年至2018年是《規劃》的重點推進階段:修訂或制定各級各部門各行業信用法規制度;初步建立信用信息目錄和信用标準體系;建成“信用山東”官方網站,将其打造為向社會和群衆提供信用服務的窗口;率先推動法院、教育、住房建設、商務、環保、水利、交通、工商、食品藥品監管、質監、安監、稅務、金融等重點部門健全信用信息系統,并接入省級公共信用信息平台;重點區域、重點行業信用合作初見成效;至少在政府采購、招标投标、公共資源交易、政府資金補助等領域推行信用報告制度;初步建立守信激勵、失信懲戒機制。

出台并實施信息網絡實名登記制度。(2014年6月底前完成)

相關法律

《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國務院令第292号)

《非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備案管理辦法》(信息産業部令第33号)

相關争議

網絡健康

我們很習慣把網絡生活和現實生活分開來說,這還是因為網絡對于我們來說比較陌生,就類似如果習慣了在沒有電燈的環境下生活,一旦有了電燈,夜生活多了,大家就關注在電燈下生活的健康問題。

我想說的是網絡生活是現實生活的一部分,因為有了網絡,人們以往的生活被增添了很多内容,因而生活方式大有改變。從健康角度看,健康網絡生活是以往健康現實生活的延伸,簡單說還是身體健康和心理健康問題。

因為有了網絡,人們可以很長時間待在網上,足不出戶,運動和勞動的時間大大減少,身體習慣有很大改變,我們也經常看到因為長時間上網而産生各種疾病的報道。從這方面看,健身行業應該有很大的發展機會了。

就心理健康問題來說,産生的問題可能還要多。在網上可以接觸到各種各樣的東西,新鮮的,刺激的,隐私的,暴力的,發洩的等等,尤其對青少年心裡健康影響更大。而對這些東西的防範基本是不可能的。

因為這些,要普遍實現健康的生活,不光靠個人的“自控”、“自律”、“自我調節”和“自我鍛煉”,面對網絡所帶來的社會生活環境、生活方式和生活内容的改變,政府政策制度、行業自律同盟,企業創新發展必不可少。隻有政府機構、行業組織、企業單位和網絡用戶共同努力,保持溝通與連動,才能實現健康的生活秩序和環境。日前,杭州市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了《杭州市計算機信息網絡安全保護管理條例》,要求從2013年5月1日起,發帖、寫博、網遊要提供有效身份證明。但新規實施後卻受到社會各界的争議和質疑。

杭州市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的《杭州市計算機信息網絡安全保護管理條例》規定:從2013年5月1日起,發帖、寫博、網遊要提供有效身份證明。杭州由此成為全國第一個通過地方立法實施“網絡實名制”的城市。

這項“新規”自實施以來,社會各界紛紛表示質疑,有關“網絡實名制”的争議不斷。互聯網信息服務商以及網民如何執行“新規”?記者就此進行了一系列調查。社會各界人士最為關注的是《條例》第19條: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提供電子公告、網絡遊戲和其他即時通信服務的,具有用戶注冊信息和發布信息審核功能,并如實登記向其申請開設上述服務的用戶的有效身份證明。電子公告服務是指在互聯網上以論壇、聊天室、留言闆、博客等交互形式為上網用戶提供信息發布條件的行為。

杭州市人大常委會認為,随着網上交流方式的增多,網民、網吧數量快速增長,計算機信息網絡安全問題日益突出,有必要制定地方性法規,以維護國家安全、公共利益和社會穩定,維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一些網民擔心,“如實登記用戶有效身份證明”後會對網絡監督造成緻命打擊。經常在網站論壇間流連忘返的杭州市民徐小姐說,要實名才能發帖,寫博客,誰還敢舉報?“我是不敢了”。

浙江省社科院社會學所副所長楊建華表示,實名舉報是要承擔很多風險的。政府方面對于網絡監督應當“鼓勵”而不是“過濾”,及時解疑釋惑,引導網上輿論。如果一味地堵塞言論,其結果往往是事倍功半。

“要保護網絡安全,首先要保護網絡說話者權益。互聯網是疏導社會矛盾的有效的‘排氣閥’,而‘網絡實名制’将堵塞這個‘排氣閥’。”浙江大學傳媒和國際文化學院副教授邵志擇認為,不能因為網絡言論存在一些問題而“因噎廢食”。引發争議的另一個焦點是:“網絡實名制”将會“收縮”公民訴求表達的渠道。黨和政府各級領導與普通民衆通過網絡交流日益頻繁,互聯網已成為當前公民表達訴求的重要渠道。最高人民檢察院日前公布了修訂後的《人民檢察院舉報工作規定》,在新增的舉報渠道中,網絡就是其中之一。

楊建華說:“互聯網之所以成為公民表達訴求的重要渠道,其中一個重要原因就源自于網絡發帖舉報的匿名性和放大效應,這既能保護舉報人的安全,也可以避免石沉大海。”

邵志擇認為,網民發表的意見,也有一些謠言、語言暴力等問題,但畢竟是極少一部分,守法的網民是占絕大多數的;對于喜歡造謠生事的網民,可以通過刑法等法律追究其責任,如果為防範極少數人的不良行為,而讓全體網民“收縮空間”,這樣做會不會“矯枉過正”呢?

“實名制隻能是提倡,不能用立法來強制推行。”浙江省委對外宣傳辦公室有關負責人說。浙江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信息化管理處處長吳君青告訴記者:“在征求意見時,我們向省人大常委會書面意見反映了兩次,希望再斟酌斟酌,暫緩出台該條例,裡面很多内容不是很成熟,也不是很好操作,現在還沒到立法階段”。

媒體專家認為,對于互聯網的管理,要堅持三個原則:一是有利于拓寬公民訴求渠道;二是有利于促進積極有效的網絡監督;三是有利于營造健康向上的網絡環境。但社會各界争議不斷,當地多家網站稱執行困難。

實際困難

真實身份無規可查

在杭州網的論壇,點擊注冊後所顯示的必填信息中,全然沒有身份證明的蹤影。記者注冊了一個賬号,10秒鐘左右搞定,就可以自由發帖了。

多個當地網站論壇客服人員接受采訪時說,他們所在的網站還沒有要求注冊用戶必須提供有效身份證明。浙江在線的論壇客服人員稱,真的實行恐怕要等待有關部門的具體通知。19樓的客服人員則表示,“這個事情我們是知道的,但是怎麼操作還不是很清楚。”

“準确核實網民信息,很難做到。”杭州當地一家網站的負責人表示,是讓網民來我們網站當面驗證,還是在注冊時要求網民真實填寫相關信息?還沒有細化的規定。

無法界定惡意攻擊

上海市信息法律協會副秘書長李立律師提出,法律規章貴在“明确”,明确的規定,才能讓大家有明确的行為預期。而杭州這項“新規”,有不少概念諸如“惡意”“人身攻擊”“謠言”“擾亂社會秩序”“捏造事實诽謗他人”“可能危害”等,并沒有相對明細的界定。這些概念直接涉及到處罰或處理的内容,如無明細的界定,就等于給相關行政部門極大的自由裁量空間,這不符合現代法治約束政府權力的精神。

還有專家指出,散布謠言、影射他人、人身攻擊等條款,在實際操作時也有難度,比如部分失實的傳言算不算謠言?如何保證執法部門的判斷公允?判斷“擾亂社會秩序”等行為要不要經過公開讨論和辯論?最終由哪個部門來裁定?關于“诽謗”的标準是什麼?涉及官員醜聞包括貪腐案件,也算個人隐私嗎?如此等等。

保障網民批評權

“新規”一出,讓杭州市500多萬網民一下子“跳”了起來,許多網民認為,上網發表言論必須“實名”,這會帶來一個很大的負效應——“過濾”方興未艾的“網絡監督”,當前,有關部門更需要研究的是“如何進一步保障網民批評個别不良官員的權利!”

讓舉報無後顧之憂

網絡監督發揮了越來越大的社會作用,尤其在輿論監督方面已成為傳統輿論監督的重要補充。比如陝西周老虎事件、雲南躲貓貓事件、南京周久耕事件、溫州“購房門”事件等,皆是借助匿名網友的爆料,引起社會的關注,最終才得以還原真相、懲惡揚善。

“要保護網絡安全,首先要保護網絡說話者權益。互聯網是疏導社會矛盾的有效‘排氣閥’,而‘網絡實名制’可能會堵塞這個‘排氣閥’”,浙江大學傳媒和國際文化學院副教授邵志擇說。

實踐案例

韓國

韓國是率先推行網絡實名制的國家之一,2009年6月28日起韓國的35家主要網站将按照韓國信息通信部的規定,陸續實施網絡實名制。按照這一規定,今後網民在韓國主要網站發布信息必須先接受身份驗證。韓國推出這一規定旨在減少網上不良信息,促進網民對網絡行為負責。

據韓聯社報道,為了減少在因特網上非法搜集個人信息的行為,韓國政府決定分階段廢除因特網實名制。據悉,韓國的因特網實名制是2007年7月開始啟動的确認身份制度,目的是對因特網上的帖子和跟帖要求網民作出負責任的态度。但是随着網上搜集的個人信息大批量被偷竊或洩露之後,輿論出現廢除要求。

據韓國媒體7月份報道,韓國國内某著名門戶網站遭到黑客襲擊,造成3500萬名用戶信息洩漏,規模空前。被洩漏的信息包括未經加密的用戶名、用戶姓名、電話号碼、電子郵件和經加密的密碼、身份證号碼等等。由于用戶姓名和電話号碼大量被洩漏,有可能出現利用這些個人信息的電話詐騙、發送垃圾郵件等非法行為。

韓國行政安全部11日在與大國家黨舉行的黨政會議上介紹了“個人信息保護綜合對策”。對策主要内容為:分階段廢除因特網實名制;個人或企業利用身份證時事先獲得政府批準;完善同意搜集個人信息有關制度。

與會的大國家黨有關人士表示,往後将會繼續讨論限制在因特網上搜集身份證号碼、設定個人信息有效期、引進網上個人識别号碼(i-pin)制度等方案。

2012年8月23日,韓國憲法裁判所8名法官一緻做出判決,裁定網絡實名制違憲,韓國放送通信委員會将根據判決修改相關法律,并将廢除網絡實名制。

韓國憲法裁判所當天判決稱,網絡實名的目的是公益性,但網絡實名制實行之後網上的惡性言論和非法信息并沒有明顯減少,反而促使網民們選擇使用國外網站,讓國内網站與國外網站的經營産生差距,沒有實現預期的公益性。另外,考慮到由于網絡實名制的實施,個人言論自由受到限制、沒有韓國身份證的外國人不能注冊登錄韓國網站、網民個人信息通過網絡洩露的危險性增加等情況,無法衡量網絡實名制的公益性和危害性,因此網絡實名制的公益性無法得到肯定。

韓國放送通信委員會當天表示,将根據憲法裁判所的判決結果,對相關法律進行修改,并最終廢除網絡實名制。

韓國從2007年7月份開始實施網絡實名制,要求日訪問量在10萬人次以上的網站都要實施實名登錄注冊。2010年,部分韓國網絡媒體公司和網民聯合向憲法裁判所提起訴訟,認為網絡實名制侵犯個人言論自由,違反憲法。

北京

2011年12月16日,北京市公布實施微博管理新規,提出任何組織或者個人注冊微博客賬号,應當使用真實身份信息;網站開展微博客服務,應當保證注冊用戶信息真實。

北京市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市公安局、市通信管理局和市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共同制定的《北京市微博客發展管理若幹規定》提出,通過微博客制作、複制、發布、傳播信息内容,應當使用真實身份信息注冊賬号。

北京市互聯網信息内容主管部門新聞發言人解釋,這就是說,微博客用戶要在進行真實身份信息注冊後,才能使用發言功能。微博客賬号注冊信息真實是指用戶提交網站注冊的信息,用戶使用微博客服務的名稱可自願選擇。通俗地講,就是“後台實名、前台自願”。對使用微博客浏覽信息的用戶,則沒有限制性規定。

利害關系

網絡實名制有利有弊,推行的必要性和可實施性值得探讨。對此世界各國都在分析研究,謹慎慢行。到目前為止,全球隻有韓國政府下決心将網絡實名制付諸實施。韓國信息通訊部調查發現,實名制實施後,诽謗跟帖數量從13.9%降到12.2%,減少了1.7個百分點;但是,以IP地址為基準,網絡論壇的平均參與人數從2585人減少到737人,實名制明顯抑制了網上交流溝通;同時也存在有人盜用他人的身份證号碼進行注冊情況。更大的問題是,實名制信息使韓國各大網站成了黑客們攻擊的主要對象,2011年7月,韓國發生了前所未有的信息外洩案件,不少民間組織和專家認為是“互聯網實名制”惹的禍,要求廢除實名制的呼聲高漲。韓國行政安全部2011年8月已經表示,政府拟逐步取消網絡實名制。

在我國民主制度尚不健全,政府與公民溝通渠道還不暢通,官員腐敗難以遏制情況下,公民通過微博客參政議政、通過網絡輿論監督官員行為,甚至通過網絡敦促政府解決一些經久不決的具體的或個人的問題,微博客為他們提供的平台,起到了積極的作用。如果推行網絡實名制,或許會減少些網上發牢騷、造謠傳謠的言論,但同時将對網民參政議政、監督政府的積極性産生傷害;就算是誠信守法的網民,出于自我保護,也會擔心個人信息被洩露、被利用、或者被打擊報複而減少注冊或減少發言。對想方設法逃避管理的人,即使實行實名制也難以達到約束目的。網上發言者如果制造社會事端,惡意進行人身攻擊,幹涉他人的自由,等等,有多種途徑追究其責任,使之受到法律制裁。

網絡管理是集社會、經濟、倫理、管理、技術于一體的綜合性課題,相關制度的建立不僅是主管部門的重要任務,也是事關全局的大事;不是某個時期或階段的權宜之計,而是未來信息社會的基礎。面對無邊界、扁平化的網絡社會,網絡法制建設需要全國統一、甚至需要與世界接軌,國際合作進行“頂層設計”。

實施條例

2013年3月28日,國務院辦公廳發布關于實施《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任務分工的通知。其中,2013年需要完成包括減少和下放一批投資審批事項、完善宏觀調控體系、維護法制統一、政令暢通等在内的共29項任務;2014年需要完成包括出台并實施信息網絡實名登記制度在内的共28項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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