細胞學說

細胞學說

細胞生物學專業術語
細胞學說是1838~1839年間由德國植物學家施萊登(Matthias Jakob Schleiden)和動物學家施旺(Theodor Schwann)最早提出,直到1858年才較完善。它是關于生物有機體組成的學說。細胞學說論證了整個生物界在結構上的統一性,以及在進化上的共同起源。
    中文名:細胞學說 外文名:cell theory 适用領域: 所屬學科: 提出者:施萊登和施旺 提出時間:19世紀30年代 應用學科:細胞生物學

主要内容

1、細胞是有機體,一切動植物都是由細胞發育而來,并由細胞和細胞産物所構成;

2、所有細胞在結構和組成上基本相似;

3、新細胞是由已存在的細胞分裂而來;

4、生物的疾病是因為其細胞機能失常。

5、細胞是生物體結構和功能的基本單位。

6、生物體是通過細胞的活動來反映其功能的。

7、細胞是一個相對獨立的單位,既有它自己的生命,又對與其他細胞共同組成的整體生命起作用。

建立

從1665年英國物理學家羅伯特·胡克(Robert Hooke)發現細胞到1839年細胞學說的建立,經過了170多年。在這一時期内,科學家對動、植物的細胞及其内容物進行了廣泛的研究,積累了大量資料。1759年C·F·沃爾夫在《發生論》一書中已清楚地描述了組成動、植物胚胎的“小球”和“小泡”,但還不了解其意義和起源的方式。

1805年德國生物學家L·奧肯也提出過類似的概念。1833年英國植物學家R·布朗(Robert Brown)在植物細胞内發現了細胞核;接着又有人在動物細胞内發現了核仁。到19世紀30年代,已有人注意到植物界和動物界在結構上存在某種一緻性,它們都是由細胞組成的,并且對單細胞生物的構造和生活也有了相當多的認識。

在這一背景上,施萊登(Matthias Jakob Schleiden)在1838年提出了細胞學說的主要論點,翌年施旺(Theodor Schwann)提出“所有動物也是由細胞組成的”對施萊登提出的“所有的植物都是由細胞組成的”的觀點進行了補充。這就是《細胞學說》(Cell theory)的基礎。20年後另一位德國科學家魏爾肖(Rudolf Virchow)作出了另一個重要的論斷:所有的細胞都必定來自已存在的活細胞。至此,以上三位科學家的研究結果加上許多其他科學家的發現,共同形成了比較完備的細胞學說。

曆史

1665年,英國科學家胡克(R.Hooke,1635-1703)使用誕生不久的顯微鏡觀察軟木塞切片,首次發現蜂窩狀的植物細胞。此後100多年間,許多學者對動植物細胞進行了廣泛的觀察,但對細胞的内在結構、功能及其在生物體内的地位尚不明了。

1838年,德國植物學家施萊登(M.J.Schleiden,1804-1881)在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礎上提出:細胞是一切植物的基本構造;細胞不僅本身是獨立的生命,并且是植物體生命的一部分,并維系着整個植物體的生命。

1839年,德國動物學家施旺(T.A.H.Schwann,1810-1882)受到施萊登的啟發,結合自身的動物細胞研究成果,把細胞說擴大到動物界,提出一切動物組織均由細胞組成,從而建立了生物學中統一的細胞學說。

1858年,德國病理學魏爾肖(R.C.Virchow,1821-1902)提出“所有的細胞都來源于先前存在的細胞”的著名論斷,徹底否定了傳統的生命自然發生說的觀點。至此細胞學說才全部完成。

主要貢獻人

1、Jean-Baptiste de Lamark(1744~1829),獲得性遺傳理論的創始人,法國退伍陸軍中尉,50歲成為巴黎動物學教授,1909年他認為隻有具有細胞的機體,才有生命。

2、Charles Brisseau Milbel(1776~1854),法國植物學家,1802年認為植物的每一部分都有細胞存在。

3、Henri Dutrochet(1776~1847),法國生理學家,1824年進一步描述了細胞的原理。

4、Matthias Jakob Schleiden(1804~1881),德國植物學教授,1938年發表“植物發生論”(Beiträge zur Phytogenesis),認為無論怎樣複雜的植物都有形形色色的細胞構成。

5、Theodor Schwann(1810~1882),德國解剖學教授。1836年發現胃蛋白酶。他的最重要的是1839年發表的《關于動植物的結構和生長的一緻性的顯微研究》,在文中地指出動物和植物都是由細胞構成的。

相關詞條

相關搜索

其它詞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