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障礙

精神障礙

心理精神疾病
精神障礙可影響正常生活和工作,常給個人或他人帶來苦惱甚至傷害的心理和行為的異常。大部分患者因症狀持續、發作頻繁,或程度嚴重、自感苦惱而就診。[1]小部分病情較重,但卻不感苦惱,亦不自視有病,多是親友出于關懷或感到威脅而将其送診。許多精神障礙患者有妄想、幻覺、錯覺、情感障礙、哭笑無常、自言自語、行為怪異、意志減退,絕大多數病人缺乏自知力,不承認自己有病,不主動尋求醫生的幫助。常見的精神病有: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性精神障礙、更年期精神障礙、偏執性精神障礙及各種器質性病變伴發的精神障礙等。
  • 中文名:精神障礙
  • 外文名:
  • 别名:
  • 臨床表現:有妄想、幻覺、錯覺、情感障礙、哭笑無常、自言自語、行為怪異
  • 科室:神經内科

疾病簡介

作為臨床概念,精神障礙一詞含義廣泛,界限模糊。較輕者如人格障礙及神經症同正常心理通常隻有量的差别,而某些不符合現行社會規範的行為如同性戀、反抗社會規範的人格障礙以及藥物依賴是否應視為精神障礙,一直存在争議。

但由司法角度來看,精神障礙的定義關系到病人強迫收檢問題以及判定涉法當事人是否具有責任能力和行為能力,因此非常重要。在一般司法條文中,精神障礙的定義較嚴格,一般隻重視那些思維或情感有嚴重障礙而對其行為性質、意義及其後果失去認識和判斷能力,對行為表現失去控制能力的情況。

精神障礙不同于一般内科疾病,診斷主要依靠症候群及病程的識别。幾類最常見的精神障礙并無器質性病理基礎,也未找到特異性病因。所謂器質性精神障礙雖有器質基礎,但它實為相應器質性疾病的症狀的一部分,并非獨立實體。因而習用障礙一詞來概括。

精神障礙可自幼年便持續存在,如精神發育遲滞;也可自青春期表現明顯且持續存在,如人格障礙。但大多數障礙卻是發生在原來心理表現正常的人群中,誘因可明顯或不明顯,但都有明确的發病階段。這後者又稱精神病患,以别于前者。

一般精神障礙雖無明确器質性病理基礎,但卻可用病理心理特征來解釋。精神症狀實為各種心理過程發生障礙的外在表現。所以精神障礙的内容包括:心理過程障礙,如感知覺障礙,屬于症狀水平;典型綜合征,如焦慮狀态及精神分裂症;以及某些嚴格講來不屬于上屬二者,但卻因存在某種聯系而習慣合并在此讨論的臨床情況,如依賴行為等。

疾病病因

可概括為:

1、器質性因素,包括後天的各種軀體病和先天的腦發育障礙,此時,精神障礙是軀體病的一部分。

2、社會心理因素,如神經症和反應性精神病。

3、病因尚未查明,如精神分裂症和情感性精神病。但後天的環境因素如家庭失和,不合理的教養及生活中的惡劣處境,對于許多類别的人格障礙者具有形成的作用。

病理現象

精神活動異常是各類精神障礙重要标志之一。精神障礙累及個體的基本心理過程,表現出繁多的精神病理現象。精神障礙時常表現在認知、情感和意志活動等幾個環節之中,有時也會涉及到注意、記憶和智能。識别和掌握精神病理特征目前仍然是研讨各類精神障礙的診治規律的重要方法。精神症狀也可按精神活動的過程來分類。

認識過程的障礙 

1、感覺障礙。如感覺過敏、感覺減退、感覺倒錯、内感性不适等。

2、知覺障礙。如幻覺(客觀現實中不存在刺激物時産生的各有關感官的知覺映象,主要見于重精神病)、錯覺(歪曲的知覺)。

3、思維障礙。思維活動數量和速度方面的障礙,如思維遲緩、思維松散、思維破裂、思維雲集、思維不連貫等。思維邏輯障礙如獨特性聯想、象征性思維、自創新語、邏輯倒錯性思維、病理性詭辯症等。思想内容異常,如妄想,即産生錯誤的而不能經現實糾正的牢固信念。

4、注意障礙。如注意增強(注意可指向外在事物或自己的某些生理狀态)、注意減弱、注意緩慢、注意渙散、注意狹窄、注意固定、注意轉移等。

5、記憶障礙。如記憶增強、記憶減退、遺忘症、錯構症、虛構症、似曾相識症、舊事如新症等。

6、智能障礙。智能全面減退稱為癡呆。

7、自知力障礙。自知力指對本身精神病态的認識能力,精神病患者一般有自知力缺陷。

8、定向障礙。如時間定向障礙、空間定向障礙。

情感過程障礙 

如情感淡漠、情感遲鈍、情感高漲、抑郁、情感爆發、情感倒錯、矛盾情感等等。

意志過程障礙 

如意志減退、意志喪失、意志增強等。

運動和行為障礙

包括精神運動性興奮(如躁狂性興奮、緊張性興奮)和精神運動性抑制如木僵、蠟樣屈曲、緘默症、違拗症、刻闆動作、刻闆言語、作态等。也可見各種本能行為的障礙,如飲食障礙、睡眠障礙、性本能障礙等。

意識障礙 

包括谵妄狀态、昏睡狀态、意識模糊(如朦胧狀态、夢樣狀态、酪酊狀态)、漫遊性自動症和自我意識障礙(如雙重人格、人格分離、人格解體、被洩露感)。

主要分類

器質性精神障礙 

器質性精神障礙是一組由腦部疾病或軀體疾病導緻的精神障礙。由腦部疾病導緻的精神障礙,包括腦變性疾病、腦血管病、顱内感染、腦外傷、腦瘤等所緻精神障礙。軀體疾病導緻的精神障礙隻是原發軀體疾病症狀的組成部分,也可與感染、中毒性精神障礙統稱為症狀性精神障礙。一般常見類型有:

1、癫痫伴發的精神障礙。癫痫患者所伴發的精神障礙可發生在癫痫發作前,發作時和發作後,亦可在發作間歇期内呈現持續性的精神障礙。有的學者還按精神障礙發作的特點分為:

① 體驗性精神性發作;

② 發作性精神障礙;

③ 慢性精神障礙第三類。

2、多發腦梗塞性精神障礙。由于腦動脈硬化影響大腦血液供應,特别是反複發作的腦血管意外所緻的癡呆綜合征。腦外部動脈(頸動脈或錐基底動脈)硬化斑的微栓子或缺血引起大腦白質中心散在性多數小梗塞竈所緻,因而稱為多發梗塞性癡呆。本病多在中老年起病,據上海的資料,約占住院的精神病人的1%左右,男性略多于女性。病程多呈階梯式發展,常可伴有局限性神經系統體征。

3、甲狀腺功能減退伴發的精神障礙。甲狀腺功能減退是由于甲狀腺素不足或缺乏引起的全身性疾病,精神障礙是甲狀腺功能減退的常見征象,随發病的年齡不同,臨床上一般分為三種類型:克汀病(呆小病)、幼年粘液水腫、成人甲狀腺功能減退症。

4、甲狀腺功能亢進伴發的精神障礙。甲狀腺功能亢進疾病是甲狀腺素分泌過多導緻的軀體症狀和神經精神障礙。本病患者幾乎都伴有不同程度的精神症狀,精神障礙是本病全部臨床表現的一個固定組成部分。

5、腦外傷所緻精神障礙。腦外傷所引起的精神障礙常見的有兩類患者。一類以持續的心理功能缺損為主,如記憶障礙;另一類為情緒障礙與無力狀态較為常見,由于症狀不容易被發現而常被忽視。

6、軀體疾病伴發的精神障礙。軀體感染所緻精神障礙是指由病毒,細菌、螺旋體、真菌、感蟲或其他微生物、寄生蟲等所緻的腦外全身性感染,如敗血症、梅毒、傷寒、斑疹傷寒,惡性瘧疾、血吸蟲病、人類免疫缺陷性病毒(HIV)感染等所緻的精神障礙。顱内未發現直接感染的證據。

精神活性物質所緻精神障礙

精神活性物質是指來自體外,可影響精神活動,并可導緻成瘾的物質。常見的精神活性物質有酒類、阿片類、大麻、催眠藥、抗焦慮藥、麻醉藥、興奮劑、緻幻劑和煙草等。精神活性物質可由醫生處方不當或個人擅自反複使用導緻依賴綜合征和其他精神障礙,如中毒、戒斷綜合征、精神病性症狀、情感障礙,及殘留性或遲發性精神障礙等。常見類型有:

1、精神活性物質使用障礙(物質依賴障礙和物質濫用)。

2、精神活性物質所緻的障礙,包括:精神活性物質中毒,精神活性物質戒斷反應,精神活性物質所緻谵妄,精神活性物質所緻的持久性癡呆,精神活性物質所緻的持久性遺忘障礙。精神活性物質所緻的精神病性障礙,精神活性物質所緻的心境障礙,精神活性物質所緻的焦慮障礙,精神活性物質所緻的性功能障礙和精神活性物質所緻的睡眠障礙。

非成瘾物質所緻精神障礙

指來自體外的某些物質,雖不産生心理或軀體性成瘾,但可影響個人精神狀态,如産生攝入過量所緻的中毒症狀(過去稱為中毒性精神障礙)或突然停用所緻的停藥綜合征(如反跳現象)。常見類型有:

1、一氧化碳所緻精神障礙。

2、非成瘾藥物所緻精神障礙。如:

① 抗抑郁劑(如三環類、四環類,及單胺氧化酶抑制劑)[F55.0];

② 緩瀉劑[F55.1];

③ 止痛藥(沒指定為精神活性物質的,如阿斯匹林,非那西丁)[F55.2];

④ 制酸藥[F55.3];

⑤ 維生素類[F55.4];

⑥ 類固醇或激素[F55.5];

⑦ 特殊的草藥或民間驗方[F55.6]等。

3、有機化合物所緻精神障礙。如:

① 有機磷;

② 苯。

4、重金屬所緻精神障礙。如:

① 鉛;

② 汞。

5、食物所緻精神障礙。如蕈類等。

6、其他或待分類的非成瘾物質所緻精神障礙。如二氧化碳。

情感性精神障礙

心境障礙(情感性精神障礙)以明顯而持久的心境高漲或低落為主的一組精神障礙,并有相應的思維和行為改變。可有精神病性症狀,如幻覺妄想。大多數病人有反複發作的傾向,每次發作多可緩解,部分可有殘留症狀或轉為慢性。

1、躁狂發作。躁狂發作以心境高漲為主,與其處境不相稱,可以從高興愉快到欣喜若狂,某些病例僅以易激惹為主。病情輕者社會功能無損害或僅有輕度損害,嚴重者可出現幻覺、妄想等精神病性症狀。

2、抑郁發作。以心境低落為主,與其處境不相稱,可以從悶悶不樂到悲痛欲絕,甚至發生木僵。嚴重者可出現幻覺、妄想等精神病性症狀。某些病例的焦慮與運動性激越很顯著。

3、雙相障礙。發作符合某一型躁狂或抑郁标準,以前有相反的臨床相或混合性發作,如在躁狂發作後又有抑郁發作或混合性發作。

4、環性心境障礙。反複出現心境高漲或低落,但不符合躁狂或抑郁發作症狀标準。

5、惡劣心境。持續存在心境低落,但不符合任何一型抑郁的症狀标準,同時無躁狂症狀。

精神分裂症

是一組病因未明的精神病,多起病于青壯年,常緩慢起病,具有思維、情感、行為等多方面障礙,及精神活動不協調。通常意識清晰,智能尚好,有的病人在疾病過程中可出現認知功能損害。自然病程多遷延,呈反複加重或惡化,但部分病人可保持痊愈或基本痊愈狀态。常見類型有:

1、偏執型分裂症。符合分裂症診斷标準,以妄想為主,常伴有幻覺,以聽幻覺較多見。

2、青春型(瓦解型)分裂症。常在青年期起病,以思維、情感、行為障礙或紊亂為主。例如明顯的思維松弛、思維破裂、情感倒錯、行為怪異。

3、緊張型分裂症。以緊張綜合征為主,其中以緊張性木僵較常見。

4、單純型分裂症。以思維貧乏、情感淡漠,或意志減退等陰性症狀為主,從無明顯的陽性症狀;社會功能嚴重受損,趨向精神衰退;起病隐襲,緩慢發展,病程至少2年,常在青少年期起病。

感應性精神病

以系統妄想為突出症狀的精神障礙,往往發生于同一環境或家庭中兩個關系極為密切的親屬或摯友中(如母女、姐妹、夫妻、師生等),其妄想内容相似。

周期性精神病

是一組急性起病,反複發作,症狀相仿,以内分泌失調與自主神經症狀,以及思維、情感、行為紊亂為主的精神障礙,病程短暫,抗精神病藥物療效不顯著,多見于青少年女性。如果常與月經周期相聯系,則稱月經周期性精神病。

疾病診斷

主要靠與病人接近的人的病曆報告和臨床觀察、檢查和分析。對精神障礙本身還沒有客觀的診斷手段。現有的實驗室方法隻是為了排除器質性疾病或查明可能引起某些精神障礙症狀群的軀體病,最終确定精神障礙性質還是靠臨床精神狀況檢查和分析。1960年代以來出現了許多心理測量方法和量表,但實踐證明,這些僅可作為臨床觀察、診斷的輔助手段,不能僅靠量表來确定診斷。

疾病治療

對軀體病引起的精神障礙主要治療軀體病,若精神障礙不緻影響軀體病的治療,則可不必專門治療或僅作相應的對症處理。對其他精神病,可根據不同情況采用藥物療法、休克療法等。

1、藥物治療。20世紀50年代以來,許多精神疾病的治療已經進入化學治療的年代。所用藥物包括抗焦慮藥、抗精神病藥、抗抑郁藥、抗躁狂藥等。

2、休克療法,如電休克。

3、心理治療。在若幹精神障礙的治療中從來都占有重要地位和作用,目前主要用于神經症、心身疾病和人格障礙等。

4、工療。或稱職業療法。即每日給病人安排力所能及的勞動或工藝性操作作業,以輔助或促進病情緩解。急性精神障礙患者,病情好轉時期應參加工藝品制作、縫紉、書法或繪畫等活動,以提高生活興趣和信心。對慢性病人則宜安排工業工療,即參加一些帶有流水作業性質的集體勞動作業。這樣的工療才接近現實生活,有助于他們的精神康複。工療的另一個重要目的是有助于患者勞動就業或職業康複。其中包括着管理家務和教育子女。對神經症,也可合理選用鎮靜藥物,但最主要的是心理療法。心理咨詢和心理治療在神經症的治療、精神病恢複期病人的保健和其他心理疾病的預防中越來越顯示其重要作用。

5、1930年代出現前額葉切斷術,以治療頑固的焦慮緊張、強迫觀念、妄想狀态等,即精神外科。現又有前額葉超聲治療,立體定向手術等,正在探索确切的療效 。

6.“腦神經免疫修複療法”是解放軍部隊醫院神經内科診療中心專家們經過數十年科研攻關首創的全國治療精神疾病前沿療法。該療法治療精神疾病療效顯著,專業權威。截止目前,該療法以其較高的治愈率和良好的療效已為來自全國各地十萬多名精神疾病患者解除了困擾,重獲了健康。該療法的應用于臨床,徹底打破了精神疾病治愈難的曆史,開啟了人類治療精神疾病的新紀元。

精神障礙三級預防

一級預防

一級預防旨在消除或減少病因或緻病因素,以防止或減少精神障礙的發生。這是最積極、最主動的預防措施。但由于有些精神障礙的病因未明,因此,一級預防除了主要是對病因已明的精神障礙。有可能針對病因,采取果斷的預防措施。最終消滅疾病的發生外,還可利用現有的知識,積極進行精神障礙的一級預防。

二級預防

二級預防的目标是早期發現、早期診斷、早期治療。争取完全緩解與良好的愈後,防止複發。對目前尚不能通過~級預防措施消滅的精神障礙,應給予二級預防措施。早期發現病人并早期診治對各種精神疾病的病程轉歸及預後都起到良好作用,乃是精神病防治工作中極其重要的一環,尤其是逐漸起病而症狀隐匿,不易被人發現的病人,如能早診斷、早治療而不延誤病情,則對預防複發以及使慢性率下降有很重要的意義。

三級預防

三級預防的目标是做好精神殘疾者的康複安排,最大限度地促進病人社會功能的恢複,盡可能地減少精神殘疾的發生,把精神殘疾的預防和康複作為重要内容納入到初級衛生保健系統中去。

重度精神障礙危害

1、明顯的幻覺妄想等陽性症狀:病人能夠聽到有人命令他去自殺,或覺得周圍的人要陷害他而沒有出路,隻能自殺等;   

2、同時出現嚴重的抑郁情緒;   

3、沒有得到恰當的治療,精神症狀得不到有效控制;   

4、病人缺乏照護或照護不夠,容易出現自殺等意外;   

5、伴有慢性軀體疾病,導緻身心的疲憊;   

6、具有良好的教育背景、具有較高的職業期待者,能夠意識到自己精神病的問題和未來可能遭受的歧視與恐懼。

和精神病的關系

精神病(psychosis)特指具有幻覺、妄想或明顯的精神運動興奮或抑制等"精神病性症狀"的精神障礙,最典型的精神分裂症、偏執性精神病、重性躁狂症和抑郁症。因此精神病隻是精神障礙中的一小部分。   

精神障礙是指在各種生物學、心理學以及社會環境因素影響下,造成中樞神經系統功能失調,進而導緻出現以認知、情感、意志和行為等各種精神活動異常作為主要臨床表現的一類疾病的總稱。泛指一切的因精神問題而影響到個體的心理社會功能,精神障礙是一個更寬的範疇。   

心理變态這是一個老百姓的術語而不是一個專業術語,泛指一切反常的令常人不能接受的心理現象或者外在的行為現象。   

精神衛生是指沒有軀體的疾病,精神愉快、精神飽滿,同時能夠适應良好的社會功能的良好狀态,是一種理想的狀态,也是每一個人所要追求的狀态。

精神障礙的護理常識

一、主要護理診斷與相關因素:   

1、生活自理能力缺陷:(由于精神障礙引起。表現整日沉溺于飲酒渴望中,不修邊幅,衣着不整,蓬頭垢面,生活自理能力下降或喪失。)   

2、有暴力行為的危險:對自己對他人。(酒精或藥物中毒;酒精或藥物中毒繼發興奮;受幻覺、妄想支配所緻或惡劣情緒有關,表現常有沖動、傷人、毀物行為或憤怒。)   

3、有摔傷的危險:(與神經系統功能損害有關。表現走路不穩,四肢震顫,發生跌傷墜床。)   

4、水和電解質平衡失調:(與長期飲酒,以酒代飯,造成嚴重營養失調。表現消瘦、脫水、嚴重者發生代謝性酸中毒。)   

5、有自殺、自傷的危險:(與病人的惡劣情緒有關,表現為抑郁、焦慮。)   

6、睡眠形态紊亂:(與中樞神經系統長期損害有關,表現失眠。)   

7、社會功能障礙:   

8、營養缺乏:(低于機體需要量與拒食、厭食有關;以酒或藥物取代食物;慢性酒、藥濫用所緻吸收不良。)   

9、覓取行為:(與神經系統适應性改變有關)。   

10、急性意識障礙。(與酒瘾、藥瘾、個體嚴重中毒和極度興奮有關。)   

11、躁狂發作:(與腦器質性損害有關)。   

12、焦慮(與調試機構發生嚴重功能障礙有關;與需要未滿足有關;戒斷症狀所緻;感受到使用精神活性物質對自身的傷害時,更加重焦慮。)   

13、幻覺妄想:   1

4、社交障礙:(病生理方面:由于戒斷反應所緻震顫性谵妄、幻想、定向力障礙;行為不被接受,價值觀不被社會接受;依賴及社交退縮;精神活性濫用行為使個體與周圍人疏遠且增加個體的隔離感,低自尊。)   

15、認知、感知改變:(酒精或藥物嚴重中毒所緻;震顫谵妄而知覺改變;中樞系統興奮造成過度敏感。)   

16、自我概念紊亂:低自尊(自我發展遲緩;家庭系統功能不良;缺乏正向反饋,常感到失敗。)   

17、知識缺乏:缺乏學習的興趣;低自尊;否認對信息的需要;否認對精神活性物質濫用所隐含的的危險性;不良的社會支持系統。) 

二、護理評估:   

1、一般人應評估:精神狀态,如惡劣情緒(抑郁、焦慮、憤怒等)、自殺、自傷、沖動行為,軀體症狀,無力滿足基本需要、無力解決問題、使用防衛機制不當的情況;要求自理的動機和堅持程度,家庭和社會支持、飲酒史或藥物濫用史。   

2、如為急性中毒應向知情人詳細詢問:   

(1)發病前後情況,若需緊急處理應先急救。評估中毒發生的時間、過程、起病急緩;體溫、脈搏、血壓、呼吸、瞳孔、肢體運動,神經系統檢查和實驗室檢查。   

(2)評估相關因素和最近的應激源(數量、類型、持續時間等)及其影響,如病理生理因素、心理損傷因素、年齡因素、情景因素如社會角色改變、應激情景、支持系統、各種治療。   

(3)評估相關症狀和相關護理診斷,如有誤吸的危險;有損傷的危險、有沖動的危險、有營養不足的危險、有感染的危險、有廢用綜合征的危險、電解質紊亂、孤僻、懶散等。   

3、對生活自理缺陷者評估相關因素,應注意精神症狀或精神殘疾;軀體疾病、軀體殘疾;老年人衰弱或家庭過度照顧。如有明顯的覓取行為應評估覓取行為的不同表現。

重度精神障礙危害

1.明顯的幻覺妄想等陽性症狀:病人能夠聽到有人命令他去自殺,或覺得周圍的人要陷害他而沒有出路,隻能自殺等;

2.同時出現嚴重的抑郁情緒;

3.沒有得到恰當的治療,精神症狀得不到有效控制;

4.病人缺乏照護或照護不夠,容易出現自殺等意外;

5.伴有慢性軀體疾病,導緻身心的疲憊;

6.具有良好的教育背景、具有較高的職業期待者,能夠意識到自己精神病的問題和未來可能遭受的歧視與恐懼。

産褥期精神障礙的特點

雖然現在和以前相比,人們對于精神障礙的了解更多了一些,但是總體來說,對精神障礙的了解還是比較匮乏的。例如産褥期精神障礙是什麼?有什麼樣的表現特征可能了解的人就并不是很多。專家表示,了解産褥期精神障礙對産婦和嬰兒都會有好處。

産褥期精神障礙症狀特點介紹:

本病大多起病急驟,開始時可有失眠,抑郁,精神不愉快,容易疲勞等先期症狀,進而出現精神活動失常的表現。由于其症狀表現多樣,一般可分為以下幾種類型:

憂郁淡漠型:這種類型最多見,且多發生在産後一周。主要表現為情緒低落,抑郁,焦慮緊張,有自卑感,無故悲傷落淚,失眠,或可出現語言遲緩,不愛說話,懶于活動,嗜睡等。

狂躁興奮型:本型比較少見,多表現為煩躁易怒,情緒高昂,言行增多,思維錯亂,與人争吵,甚至打人毀物等。

神經症狀型:主要表現為失眠,或者是入睡困難,甚至幾個小時才能入睡;或者是睡後易醒,醒後再難入睡。因而出現疲乏無力、頭痛如裹、眩暈、食欲不振、腹瀉等症狀。

幻覺妄想型:表現思想紊亂,違反邏輯,常有幻覺(主要是幻聽),妄想(多數為疑病妄想或誇大妄想),行為孤僻,嚴重的有自殺意念和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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