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釋周納:羅織罪名。指苛刻地或歪曲地引用法律條文,把無罪的人定成有罪。也指不根據事實,牽強附會地給人硬加罪名。辨析【語法用法】作謂語、賓語、定語;含貶義【成語結構】連動式【産生年代】古代【成語正音】周,不能讀作“zōu”【成語辨形】納,不能寫作“那”【近義詞】深文羅織、故入人罪成語出處《史記·酷吏列傳》:“與趙禹共定諸律令,務在深文。”《漢書·路溫舒傳》:“上奏畏卻,則鍛煉而周納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