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體操作
刷手簡稱刷客,就是通過QQ群、YY群、旺掌櫃平台把賣家和刷客聚合在一起,然後通過一些自定義的規則,形成了一套虛假交易的利益鍊。刷客幫賣家買東西,從而提供信譽和銷量。比如:賣家提供一個100元的商品,傭金1元,那麼刷客完成這筆交易就能得到1元傭金,有人就說了,怎麼會保證資金的安全,這個就出現了第三方平台刷信譽,或者淘寶賣家給刷客發紅包,刷客用紅包拍單,從而刷手無需自行墊付資金,打消刷客拍單的資金顧慮和風險考慮,或者先把資金交與第三方保管,等完成任務後,系統自動把利潤和資金分配到位。從而保證了各方的安全!
違法經營
淘寶刷客的工作是幫助一些新開設的淘寶店鋪或是某些差評如潮的店鋪提高信譽,從而實現一種非法漂白。刷客們每刷一單就會有相應的傭金,可見淘寶刷客這種職業毫無社會責任感可言。同時刷客和淘寶的店家也違反了《反不正當競争法》第9條:“經營者不得利用廣告或者其他方法,對商品的質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産者、有效期限、産地等作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的規定,侵害消費者依法享有的知悉真情權和公平交易權,同時也損害其他經營者的合法權益,擾亂正常的市場秩序。有網友說,“刷手”一般用多個會員賬号與目标賣家做多筆小額交易,以此獲得打分權,“一個‘鑽’就要100多元”。然後因為衆多賣家有把柄落在他手中,又被其命令繼續為目标賣家刷分,如有違背,他便立刻将賣家舉報給淘寶網,因為按照淘寶網的規定,如發現以非正常渠道獲得信譽分數的賣家,最高将處以封店的嚴重處罰。發帖者講,“很多賣家懾于其淫威,不敢不從。”
主要事件
2016年3月15日,央視财經頻道“3·15晚會”曝光刷單問題。在沒有任何真實商品的買賣和物流的情況下,成功為店鋪刷出五單銷量和五條好評,并獲得4元報酬。在這裡,每個平台有幾十萬刷手,刷手竟可年入上百萬,俨然和一個行業規模相差無幾。
社會影響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就頒布了《網絡交易管理辦法》。其中第三十六條明确規定:“為網絡商品交易提供信用評價服務的有關服務經營者,應當通過合法途徑采集信用信息,堅持中立、公正、客觀原則,不得任意調整用戶的信用級别或者相關信息,不得将收集的信用信息用于任何非法用途。”作為電商,像淘寶,也專門出台過對于防範銷量和信譽造假的規定及處罰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