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事局

杭州市人事局

浙江省杭州市政府部門
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人事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負責全市人事工作的宏觀規劃、綜合管理、監督指導、協調服務;研究制定機關、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方案,受委托研究起草有關人事行政管理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經審議通過後組織實施;參與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機構改革和企業人事制度改革。
    中文名:杭州市人事局 外文名: 辦公地址:解放路89号星河商務大廈12樓 性質:政府部門 行政級别: 地區:杭州市 下設機構:辦公室等

主要職責

    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行政管理體制、機構改革和機構編制管理的法規、政策;受委托起草有關機構編制管理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和規範性文件。研究制訂全市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的總體方案,組織實施市級黨政機構改革方案;審核區、縣(市)機構改革方案,指導、協調全市各級行政管理體制、機構改革和機構編制管理工作。協調市委、市政府各部門的職能配置及其調整,協調市委各部門之間、市政府各部門之間、市委各部門和市政府各部門之間以及市直各部門與區、縣(市)之間的職責分工。審核市委、市政府各部門及部門管理機構、市政府派出機構、議事協調機構的辦事機構的機構設置、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審核區、縣(市)黨政工作機構設置和全市各級行政編制總額。審核市人大、政協、法院、檢察院機關以及市民主黨派、人民團體機關的機構設置、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負責市以下實行垂直管理系統的行政、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管理工作;協助管理國家有關部門設在我市的行政、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工作指導全市各類開發區(度假區)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和機構編制管理工作。研究制訂全市事業單位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方案;審核市委、市政府直屬事業單位及市直各部門所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協同市直有關部門推進各類事業單位的機構改革;審核、審批市屬和區、縣(市)所屬相當于正科級及其以上事業單位的機構規格;制訂有關事業單位的編制标準,并組織實施;指導并協調區、縣(市)事業單位機構改革和編制管理工作。貫徹執行國務院《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負責全市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指導并監督檢查各級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以及機構編制的執行情況。

内設機構

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内設辦公室、組織人事處、機關黨委、政策法規處、計劃财務與社保基金監督處等16個處室;下設社會保險管理服務中心、就業管理服務中心、人才管理服務中心(杭州市人事考試院)等10個局屬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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