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拐

打拐

打擊拐賣人口犯罪的活動
打拐是打擊拐賣兒童、婦女犯罪的簡稱。拐賣婦女、兒童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财産;情節特别嚴重的,處死刑,并處沒收财産:[1](一)拐賣婦女、兒童集團的首要分子;(二)拐賣婦女、兒童三人以上的;(三)奸淫被拐賣的婦女的;(四)誘騙、強迫被拐賣的婦女賣淫或者将被拐賣的婦女賣給他人強迫其賣淫的;(五)以出賣為目的,使用暴力、脅迫或者麻醉方法綁架婦女、兒童的;(六)以出賣為目的,偷盜竊嬰兒的;(七)造成被拐賣的婦女、兒童或者其親屬重傷、死亡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八)将婦女、兒童賣往境外的。
    中文名:打拐 外文名: 别名: 【注音】:dǎ guǎi 【釋義】:指打擊拐賣人口的犯罪活動 打拐是:打擊拐賣兒童、婦女犯罪的簡稱 實施時間:2009年

​導讀

人們将這一空前嚴格的做法形象地稱為“一長三包制”,而人們更關注的是,在2011年春天中國“微博打拐”熱潮的映襯下,中國警方将如何在“打擊拐賣犯罪、解救被拐兒童”中有所作為。

力度

中國政府部署“打拐”專項行動始于2009年。兩年以來,已破獲拐賣婦女案件12946起,拐賣兒童案件7867起;解救被拐賣兒童13284人、婦女23085人。

每個數字背後,都是一個從魔爪中奪回的生命;每個數字背後,都是一個家庭曆經磨難後的幸福團圓。

公安部副部長張新楓在12日舉行的進一步做好打拐工作電視電話會議上說拐賣案件一天不破,公安機關就一天也不會放棄對案件的偵查和對被拐兒童的查找。盡管有些案件沒及時偵破,但公安機關的工作永遠不會放松。這一決心,既要讓被拐兒童的父母感受到,也要讓人販子和收買被拐兒童的群衆知道。

對于失蹤兒童來說,最初的幾個小時是查找解救的黃金期。為此,公安部要求公安機關接到兒童失蹤警情後,要立即啟動查找工作,打破警種界限和常規作法,調動一切警務資源,快速查找失蹤兒童。最新的消息是,公安部決定在6月1日前将這一兒童失蹤快速查找機制在全國普遍建立。

為解決被拐兒童“身源确定”的難題,公安部建立了全國“打拐”DNA信息庫,對來曆不明、疑似被拐兒童和失蹤被拐兒童的父母進行采血入庫。目前,已收錄2萬多人的信息,比對确定1040名被拐兒童身源。

措施

從現在起,中國公安部還将在全國開展為期6個月的來曆不明兒童集中摸排行動,對疑似被拐賣兒童的,采集生物檢材檢驗後錄入全國打拐DNA數據庫比對;對非親生子女入戶的,必須采集生物檢材進行檢驗,錄入全國打拐DNA信息庫比對确認非被拐賣兒童後,才能辦理入戶手續。

截至目前,公安部共發出30張A級通緝令,緝拿重大拐賣犯罪嫌疑人。

這種前所未有的力度給犯罪分子以極大震懾,30人中已有29人到案,其中不少人系自首。

公安機關在警務機制革新與先進科技手段相結合的基礎上,更加突出以民意為導向,推動‘打拐’專項行動向縱深發展。

緻力于“打拐”的政府部門并不隻是公安部一家。中國在4年前已經出台《中國反對拐賣婦女兒童行動計劃(2008-2012年)》,并建立以公安部為牽頭單位的反拐工作聯席會議制度。整個行動計劃涉及28個部委,涵蓋預防、打擊、受害人救助、遣返及康複、國際合作等反拐工作的各個領域。

例如,公安部正在與多個部門密切合作,以綜合治理的思路應對拐賣犯罪;公安部、國家人口計生委、全國婦聯也在展開合作,努力拓寬拐賣案件的線索來源。中國公安部不斷加強國際打拐合作,目前已與緬甸、越南、老撾等國有關部門達成合作協議。

社會

同時,民衆的力量也被納入“打拐”之中。公安部與民間反拐志願者合作,在網上開通“打拐”信箱,派員加入“寶貝回家”尋親網站QQ群,指定專人接收、反饋拐賣犯罪信息和線索。當前興起的“微博打拐”,更是将這項工作推向了一個新的階段。為避免“打草驚蛇”招緻犯罪分子報複或将被拐兒童轉移,公安部引導民衆發現疑似被拐兒童後撥打110報警,不要随意在網上發布照片。目前,民間力量與公安機關的良性互動機制正在逐步建立。

盡管“打拐”戰果顯着,讓人們看到了希望,但中國的“打拐”行動仍面臨長期作戰的壓力。

2010年12月13日,中國海濱城市山東青島警方接到群衆報案,“一名3歲小女孩被壞人從奶奶身邊搶走”。公安機關迅速成立專案組開展偵查工作,10餘個小時後,将犯罪嫌疑人王福軍、徐東東、徐成龍抓獲,解救出被搶兒童。

警方查明,2010年初,犯罪嫌疑人張乃敬因交通事故緻殘無法生育,找到王福軍幫助其買個孩子,王福軍遂糾集徐東東、徐成龍,3人駕車趁經過受害兒童與其奶奶身邊時将其搶走,在趕往外地交易途中落入法網。

隐藏

當前,中國拐賣犯罪整體處于高發多發階段,出現了許多組織嚴密、分工明确的犯罪集團,手段不斷升級,職業化、産業化程度不斷提高。特别是農村地區拐賣犯罪相當猖獗,量大面廣,已偵破的案件可能隻占很小部分。

巨大買方市場的存在,使拐賣“屢打不絕,且不斷蔓延”,這是“打拐”行動面臨的最大困難。

社會管理和服務存在漏洞也是犯罪滋生的原因之一。進城務工人員子女和留守兒童入托難、入學難。家長們忙于生計無暇看護,這部分兒童成為被拐賣的“高危人群”。

種種傳統和現實的誘因顯示,在中國,“打拐”絕非“突擊戰”而是“持久戰”,警民協力“打拐”任重道遠。

我國将摸排來曆不明兒童疑似被拐者須檢驗DNA。全國警方将用6個月集中摸排來曆不明兒童,對疑似被拐賣兒童采集生物檢材,經刑事技術部門檢驗後,錄入全國打拐DNA數據庫比對。公安部要求各地在6月1日前建立實施兒童失蹤快速查找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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