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略轟炸

戰略轟炸

對目标進行徹底的攻擊
戰略,英語叫做Strategy,德語叫做Strategie。據說,這是來自希臘語的“指揮官”一詞,就是指揮軍隊的意思。又有一種說法,是起源于希臘語的“詭計”一詞。确實,出自東方的不朽的戰略論《孫子》一書,就是從“兵者,詭道也”這一句話開始闡述其戰略理論的。總之,戰略這個詞,恐怕可以說是一個支配戰争的“有分量”的詞。
    中文名:戰略轟炸 外文名:Strategy 适用領域: 所屬學科: 來 自:希臘語 執 行:戰略轟炸機

背景

“空戰”帶我們回顧了一戰中空中武器的發展。戰争是武器的催化劑,一戰中,飛機的作用從單純的偵查發展成後來的緻命轟炸。起初,飛行員攜帶的武器隻有手槍(或幹脆不攜帶武器),但到了1918年,戰鬥機和重型轟炸機投入使用,它們裝備了多架機槍和大量的爆炸物。一些早前的技術如系留氣球和風筝也被投入前線,以占得先機。

實際上,英國緻力于戰略轟炸的概念能夠追溯到第一次世界大戰的最後幾年。即使1918年“獨立的空軍部隊”僅向德國本土投落534噸炸彈,但是直接攻擊敵人後方是空軍份内之責的觀點已然成為戰略思想。意大利飛行員朱利奧·杜黑(Giulio Douhet)将這種觀點闡釋為條理分明的制空論,其影響程度相當于20世紀20年代馬漢的制海論。

與此同時,英國盡管并未受益于複雜的理論,但是皇家空軍建立起世界上第一支戰略轟炸機組成的“海空軍”(air navy)。其作戰職能根源于皇家空軍之“父”休·特倫查德(Hugh Trenchard)爵士在第一次世界大戰最後幾個月裡為協約國最高戰時委員會(Allied Supreme War Council)準備的一份研究報告。“有兩種因素,”當時他寫道,“精神效果和物質效果——目标是在兩方面都獲得最大效果。實現這個目标的最佳途徑是襲擊工業中心,(a)通過攻擊軍事物資中心造成軍事損失和生命損失;(b)通過攻擊德國民衆中最敏感的部分——即工人階級——對民心産生最大影響。”

戰略分類

最近,似乎有人随意地亂用這個詞。從企業的經營戰略、謀利戰略,直到打麻将的必勝戰略,到處都在使用。我覺得不應該把戰争用語和一般用語混同起來,必須嚴加區别,因為戰争與和平各有其本質,二者之間。應有一個明确的界限。隻有這樣,才能有助于正确而清楚地掌握戰争與和平的真正涵義。

那麼,在現代,對于“戰略”又是如何解釋的呢?

所謂戰略,被認為是為了達到戰争和軍事作戰的目的,高瞻遠矚地執行戰争計劃,大規模運用軍事力量的方針和策略。

但是,戰略還有其更為深遠的意義。

廣義的戰略

它不僅關系到已經打起來的戰争,從更高的立腳點來解釋,可以分為“國家戰略”與“軍事戰略”兩種。

首先是“國家戰略”。為了實現國家的目标,無論平時或戰時,在發展和運用國家軍事力量的同時,還要發展并運用政治、經濟、社會等各方面的實力,為此而采取的方針和策略,就叫做“國家戰略”。

不過,國家戰略既然是戰略,實質上,它必然涉及到謀求國家的擴張,以及發展和加強支撐這種擴張的軍事力量,這恐怕是現實的情況。

同時,在國家戰略中,最為重要的是“軍事戰略”。說穿了,它就是通過動用軍事力量,或以武力為後盾,來推行國家對外政策而運用軍事力量的方針和策略。

總之,需要明确認識到,所謂戰略,不論怎麼說,都是同軍事力量的運用聯系着的。

上述國家戰略、軍事戰略可以稱做“廣義”的戰略。而前面提到的戰略,則可以叫做“狹義”的戰略。

狹義的戰略

我們在軍事上使用的“戰略”一詞,就是這種狹義的戰略,也就是“設想、計劃、準備、指導作戰的方針策略,一般地說,是高于戰術的概念,它是指導和運用戰術的”。

說得明白一點,指揮全部“戰鬥”或戰場的是“戰略”,而指揮某一個“戰鬥”則叫“戰争”。

戰術和作戰

這裡提到了“戰術”,現在讓我們探讨一下它的涵義。

所謂戰術,就是“達到戰略目的的手段,在戰場上指揮軍隊的計謀”。那麼,它同通常所說的“作戰”有什麼區别呢?

戰術,是指具體的戰鬥指揮而言,但也包括一般的戰鬥方案的設計。

而作戰則更為具體,是指在一定期間,指揮一個或幾個部隊,采取的對敵軍事行動而言。在這一軍事行動中,可以包括幾個“戰鬥”。

這樣,因為戰術比戰略更為具體,所以,同時它還包括多種多樣的具體内容。

戰略與戰術

最近,常常說“戰略轟炸”或“戰術轟炸”。

也許有人認為,不論那一種,反正都是傾瀉大量的炸彈,恐怕沒有什麼大的差别。但是,“戰略”和“戰術”之間還是有着明顯的區别。

戰略

“戰略轟炸”,從實際使用大型重轟炸機的第二次世界大戰後期開始,就正式出現了。

這種戰略轟作,不僅襲擊軍事目标,即軍隊、軍事基地、軍事設施等,而且對後方的生産設施、交通機關,甚至包括一般居民區,也都進行徹底的攻擊,其目的是為了全部摧毀對方國家進行戰争的能力,使敵國政府和國民喪失繼續進行戰争的意志。

因此,戰略轟炸必然是“狂轟濫炸”,通常情況下,非戰鬥人員必然遭受極其産重的傷害。

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1943年7至8月,美、英空軍對德國的漢堡進行了狂轟濫炸。漢堡是一個擁有一百七十六萬人口的城市,在7月間,遭受三次大規模的空襲,投下了大批高性能炸彈和鎂制燃燒彈,城市的百分之五十五至百分之六十遭到破壞,有三十五萬人受害,大約有十萬市民死亡。

自1945年3月以後,對日本也進行了非常有計劃的戰略轟炸,摧毀了日本進行戰争的能力,第一次就是3月10日的東京大空襲。

這一次,選定了東京這個大城市,特别是工商業者居住的人口稠密地區,對此進行了集中轟炸。由于可怕的燃燒彈的狂轟濫炸。一夜之間,就有八萬市民被炸死,十萬人受傷,有二十七萬棟房屋被燒毀。遭到這次轟作災害的達一百萬人以上。

所謂戰略轟炸,就是如此殘酷的東西。實際上,它是違反國際法的,因為國際法禁止不加區别地殺害非戰鬥人員。

這種戰略轟炸的作法,是由意大利的杜黑将軍提出來的,是一種“對大城市投下大量炸彈,給市民造成破壞和恐怖,以謀求結束戰争”的戰略。

徹底實行這種作法的是美國的李梅将軍,他對德國的大城市進行了戰略轟作之後,又對日本本土的城市進行了狂轟濫炸,粉碎了日本的戰鬥意志。

戰術

相對而言,所謂“戰術轟炸”,是以軍隊和軍事設施為目标,進行有限轟炸,而不是不加區别地轟炸一般市民住宅地區。1941年12月8日,日本海軍對珍珠港的襲擊,就是典型的“戰術轟炸”。

戰略核武器

此外,還經常看到“戰略核武器”和“戰術核武器”這兩個詞。

美蘇兩國所擁有的二千五百萬噸級的氫彈,隻用一發,就可以使整個的關東平原遭到嚴重破壞,并受到放射能的災害,這當然不必說了。就是一百萬噸級(相當于一百萬噸普通黃色炸藥)的核武器,也都是“戰略核武器”。

戰術核武器

另一方面,随着核武器向着輕量和微型化發展,相當于廣島型原子彈四十分之一的百噸級和相當于二十分之一的一千噸級(相當于一千噸普通黃色炸藥)的核武器都已成為實際使用的武器了。一萬噸級的核炮彈,可以用一五五毫米的重炮發射出去,準确地在目标地點進行核爆炸,幾乎同常規武器沒有差别。如上所述,爆炸力和爆炸範圍有嚴格限定的核武器,被稱之為“戰術核武器”。

如果用數字表示這種界限,大體上在萬噸以下,最大到二萬噸的核武器(廣島型)都屬于戰術用核武器。至于導彈,射程在七、八百公裡以下,通常為幾公裡以至幾十公裡,最大也不過一、二百公裡射程的導彈,都定為戰術用導彈。

空軍區别

經過上述說明,我想關于“戰略空軍”和“戰術空軍”之間的區别也可以清楚了。尤其是目前戰略空軍,正作為核戰略軍而發揮其機能。它同在常規戰争中進行支援作戰的戰術空軍之間,有一條明确的界線。甚至連通訊部門,也分為戰略通訊和戰術通訊,在機能上各自獨立,個别在其各自的領域内執行任務。

所謂戰術

為了進一步明确戰略與戰術的區别,讓我們就“戰術”,作一具體的探讨。

所謂戰術,概括地說,就是“實現戰略目的的手段,在戰場上指揮軍隊(軍事力量)的方針和策略”。

因此,戰術必須是具體地針對個别情況而制定的。所以,它具有豐富多采的變化和機敏迅速的反應這兩個重要的特點,是同高瞻遠矚而制定的“戰略”相對應的。

而戰術還有幾種基本的類型。

作為戰鬥技術的更為狹義的戰術,可列舉出以下幾種:

①針對戰場情況制定的戰術;

②有關戰鬥隊形的戰術;

③形成攻擊作戰類型的戰術;

④根據不同的部隊或兵種而制定的戰術。

總之,所謂戰鬥,決不是隻要亂放自動步槍和投擲手榴彈就可以的,它必須以收到軍事行動的效果為目的。

1984年3月1日,越南獨立同盟的遊擊隊,奇襲了警備森嚴的法國空軍的卡特比機場,破壞軍用飛機六十架,使法軍驚慌失措。

卡特比機場位于河内郊外,隻此一點,即可想見法軍對它是如何重視。把周圍八公裡的地方都用高達三米的七層鐵絲網圍起來。在七層鐵絲網之間,布滿了作為信号用和殺傷用的地雷。鐵絲網裡面築有迫擊炮和機關槍的槍炮座。擔任警戒的巡邏隊每隔十五分鐘,在鐵絲網内側巡視一次。

如此堅固,而又戒備森嚴的卡特比機場,遊擊隊是怎樣才得以侵入的呢?

這裡,有一個缜密而周到的戰術研究。

首先,是“偵察”戰術。

從斷然實行奇襲的八個月以前,遊擊隊的偵察員就輪流化裝進入機場周圍,關于機場的一切情況,均作了充分調查,象對自家院子那樣了如指掌。其間,有兩名偵察員被法軍逮捕,受到了嚴刑拷打,也沒有吐露一個字,最後被處以死刑。

另一方面,沖進機場的隊員們,在兩個月的時間裡,充分掌握了“奇襲”戰術。為此,曾反複進行嚴格的戰鬥訓練。為了成功地沖入和退出,在沉重的全副武裝的情況下,以全速跑完五至六公裡。為準備武裝泅渡機場前面的河川,進行一口氣遊過三百米河流的訓練、為了潛入機場,還進行了隻用兩小時就可以匍匐前進五百至一千米距離的訓練。此外。還訓練在幾秒鐘内,将炸藥放置在目标上,并立即撤出等等。總之,為奇襲卡特比而進行的嚴格緊張的訓練,毫不停頓地堅持了兩個月之久。

因此,遊擊隊在“進行”這一奇襲時,同平時訓練一樣,沉着而又準确,從而取得了很大的成功。

這次奇襲是沒有空軍的遊擊隊,為了在地面上“擊落”法國空軍而采取的戰術。使以二十八架B26轟炸機為首的包括運輸機、偵察機等共六十架飛機,在地面上爆炸起火,這對于法軍來說,是奠邊府戰役中的一大損失。在地面上“擊落”飛機,遊擊隊拟制了一個多麼出人意料的戰術啊!而它被可以稱之為第二次印度支那戰争的越南戰争所繼承和發展,同樣的戰術至今還被經常采用着。

上述第一種類型,即針對戰場情況而制定的戰術,也運用在這次卡特比戰鬥中。“根據戰鬥情況”采取了攻擊、防禦、追擊、退卻等戰術;根據地形條件,還采取了野戰、山地、高地、森林、峽谷、河川等戰術。

第二種,即有關戰鬥隊形的戰術,有集中、散開和疏散等,在現實中,這些往往被綜合運用。

第三種,作為攻擊作戰的類型,有正面戰術、側面戰術、穿插戰術和包圍戰術等,把這些經常配合起來使用。

第四種,根據不同部隊或兵種而制定的,有步兵、炮兵、坦克、航空等戰術,這些,在現實戰争中,被綜合為機動戰術和陣地戰術等。此外,目前,還采用新的、特殊的遊擊戰術和劫持戰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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