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芬物品

吉芬物品

特殊的低檔物品
吉芬物品(Giffen goods)是一種特殊的低檔物品[1]。作為低檔物品,吉芬物品的替代效應與價格呈反方向變動;而收入效應與價格呈同方向變動。大家都知道需求規律,即其他條件不變下,商品的需求量與其價格呈反比。但生活中卻存在一些相反的情況,需求量與價格呈正比的商品,我們叫“吉芬商品”。吉芬商品就是指在其他因素不變的情況下,某商品的價格上漲,消費和對其需求反而增加的一種經濟現象。吉芬物品的特殊性就在于,它的收入效應的作用很大,以至于超過了替代效應的作用,從而使總效應與價格呈同方向變動。這也就是吉芬物品的需求曲線呈現出向右上方傾斜的特殊情況的原因。
    中文名:吉芬物品 外文名:Giffen Good 應用學科:經濟學

簡介

定義

沒有特殊的定義哪個是吉芬物品。沒人要的一般都是吉芬物品,比如我國什麼供過于求,那這個應該就是吉芬物品。吉芬物品首先必須是劣等物品(Inferior good),并且是可以被替代的,在靜态的價格需求曲線上,随着價格和需求同升同降的商品。

但是吉芬物品與其說是一種商品,不如說是一種現象,到底什麼才是吉芬物品,正确的吉芬品例子如下:對于過去的西方人來說,土豆是一種廉價的主食,當土豆和其他食物、比如肉類的價格恒定的時候,窮人消費土豆的量是一定的,但是一旦土豆價格下降的時候,由于土豆變便宜了,所以花比原來更少的錢就可以買到和原來一樣多的土豆,窮人的生活一般來說是沒有什麼結餘的,由于土豆降價了,他們就沒必要買原來一樣多的土豆,這個時候他們很可能會選擇減少土豆的需求量,湊錢去購買比土豆昂貴的替代品(比如,原來一天隻吃十個土豆正好吃飽,現在土豆降價了,隻買八個,剩下的錢,正好可以買一塊肉回家,當然買十個土豆也能剩下些錢,但肯定比八個土豆情況下買的少,而且一樣正好吃飽肚子,又不會因為吃十個土豆再加肉而吃撐),由于靜态下需求曲線是可逆的,在這個瞬間,土豆要是價格反彈,那麼窮人馬上回到原來的消費結構上去。

這才是真正意義上的吉芬物品!但是土豆的這種價格同需求的同方向移動現象并不是一直存在的,确切的說,應該是需求曲線的某一段産生了向上的現象,也就是說當土豆價格高到一定程度,需求又開始下降,因為這個時候窮人連土豆都吃不起了。所以吉芬物品并不是指其需求曲線永遠向上,而是需求曲線帶有這種反常現象的商品。

來源

以經濟學家吉芬的名字命名的一種特殊商品,随着價格的上升,市場對他的需求量增加。其需求曲線向右上方傾斜。對于這種違反需求規律的商品,經濟學家用收入效應和替代效應來加以解釋。吉芬物品是一種特殊的低檔物品。作為低檔物品,吉芬物品的替代效應與價格呈反方向變動,收入效應則與價格成同方向的變動。吉芬物品的特殊性就在于,它的收入效應的作用很大,以至于超過了替代效應的作用,從而使總效應與價格呈同方向變動。這也就是吉芬物品的需求曲線呈現出向右上方傾斜的特殊情況的原因。

吉芬作用

吉芬效應

吉芬效應(GIFFEN GOODS EFFECT):

英國經濟學家吉芬針對某些産品“價格升銷量大、價格降銷量小”的現象,得出某些情況下出現的“買漲不買落,買貴不買賤”的消費心理。通常也是商家投機滿足顧客虛榮心的一種手段。

案例說明

例如,消費者需要購買肉和土豆。此時土豆價格上升,人們相對變窮了。然而,由于土豆是人們必需的食物,并且它相對肉來說是低檔品,因此土豆的價格上升會産生很強的收入效應,而人們對于生活水平下降的反映是削減奢侈品——肉,從而更多的購買土豆這種主食。因此,可以認為土豆的價格上升實際引起了土豆需求量的增加。

收入效應和替代效應是由無差異曲線在價格變化的情況下做收入補償線來确定的。

不過,無差異曲線理論是錯的。

争論的原因

“吉芬商品”争論的原因是混淆了“意圖需求”和“實際需求”的區别

對于需求定律的“例外”情況,引起了經濟學家激烈的争論。其實,這些争論的原因,是因為經濟學家忽略了“意圖需求”與“實際需求”(實際購買量)的區别。

這是因為,需求定律中的需求量是心理之量,是無法驗證的,需求定律作為一個心理規律,是無法推翻的(證僞)。而一些經濟學家通過實際觀察,發現一些物品會出現價格上漲、需求增加的現象,如投機品、奢侈品、吉芬物品等,因而這些經濟學家認為需求定律還有例外情況的存在,因此需求定律并不成立,争論也由此産生。其實,這些經濟學家觀察到的是“實際需求”。

也就是說,一些經濟學家說的是:價格上漲,人們的“意圖需求”會減少。——這是A。

另一些經濟學家争論的是:價格上漲,“實際需求”可能會增加,也可能會減少,如“吉芬物品、奢侈物品、投機物品”等。——這是B。

從上面A和B的區别可以看出,兩邊争論的事情不是一件事情,而且都是成立的事情,A是心理規律,B是實際現象,這其實并不互相矛盾,因為人的心裡所想并不必然産生實際的行為。這也反映了人本身是一個内心和外在互相矛盾的動物,如有的人看見美女,明明是喜歡,卻羞紅了臉,不敢表達自己的“意願”,更不會有什麼行動。因此,A說“意圖需求”會減少,B說“實際需求”可能會增加,是不矛盾的,說的是兩件事情,而且是可以同時發生在一個人身上的兩件事情。

對于A來說,作為心理規律,大家是不會有什麼争論,因為是無法驗證的。關鍵在于B,大家混淆了A與B的區别,直接拿B套用A,認為A就是B,“意圖需求”就是“實際需求”。顯然,經濟學家混淆了“心理”與“實際”的區别,這才是争論的主要原因。

因此,僅僅A成立,這隻是一個心理規律,這個規律對人們認識真實世界是沒有什麼幫助的,是沒有什麼實用意義的,人們真正需要知道的是現實中的B會怎麼樣。而且,由于A是無法驗證的,并且有些情況下B也是符合事實的,這就誤導了人們,認為B也總是成立的。由此可見,A成不成立對人們本身就沒有什麼實際意義,但卻會誤導人們,這是引起需求定律争論的一個主要原因。

需求定律作為一個心理規律,是沒有錯的,也不會錯的,是無法證僞的,但這種“意圖”的理論根本沒有什麼實際應用價值,誤導作用卻很大,在實際應用中,經濟學家們卻有意無意的“忘掉了”這是“意圖”定律,而直接用于“實際”分析中了,把這種“意圖”等價于“實際”,因而在實際應用中更是混亂不堪。

相關研究

需求定律(the law of demand)說的是某種産品的需求量與其價格呈反方向變化,即在其他因素保持不變時,人們對于價格上升的反應是減少消費,對于價格下降的反應是增加消費量,是經濟學中的基本原理之一,然而一些理論探讨和經驗研究表明存在與上述需求定律相悖的情況,一種廣為人知的情形是吉芬物品(Giffen goods)的情況,也稱之為吉芬悖論(Giffen parado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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