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客

印客

中國互聯網的新詞彙
印客也稱in客,教育部2007年8月公布的171個漢語新詞之一。是2006年中國互聯網的又一新詞彙。它以互聯網為溝通、聯系渠道,把網民所寫的、畫的、摘錄的任何文字和圖片變成具有永久保存價值的個性化印刷品,有的還提供網上銷售服務。[1]
    中文名:印客 公布:2007年8月 别稱:in客

解釋

【注】印客,也稱in客。它以互聯網為溝通、聯系渠道,把網民所寫的、畫的、摘錄的任何文字和圖片變成具有永久保存價值的個性化印刷品。 

崛起原因

寫作——當作家——出書,這曾經是很多人遙不可及的夢想。互聯網的普及給熱愛寫作的人們帶來第一個轉機,無數人湧向BBS、博客、文學網站,借助電腦方便地寫出幾萬、數十萬的文字,然後發表、被傳播,時不時收到網友讀者的回複。而在2006年下半年,又一個轉機出現了。随着快印設備印刷成本的降低,僅需三四十元便可以單獨定制一本書,而且,借助傻瓜排版軟件可以自己排版。現在還出現了Inkerwang這樣的為客戶提供專業設計和印制服務的機構,解決了消費者對軟件對色彩的不專業問題,使得設計的個性印品宛若一本精美的時尚雜志,圖文并茂。中國的印客群體從此開始體驗到真正的精美印品。

長期以來,由于書号發放的限制、出版社不甚靈活的挑選機制以及出書必須數千冊起印導緻的高費用,使得部分優秀的寫作者無緣進入公衆的視野。在2000年左右,互聯網誕生的平民寫作,沒有門檻,誰都擁有發表自己作品的權利,成就了數十名籍籍無名的寫作者。台灣痞子蔡的愛情小說《第一次親密接觸》因為發表在網上,走紅而得到出版社的關注,順利出書,甯财神、安妮寶貝、慕容雪村也是因為網絡寫作一舉成名。

當時榕樹下、紅袖添香、天涯等文學網站紅紅火火,幾乎成為互聯網的主流。随着國外印客模式進入中國,寫作者們發覺出書的門檻也幾乎為零了。再加上很多網友持有這種心态:把自己所寫、所拍或者摘錄的東西排版印刷成書,可以滿足自己的作家夢,可以作為自己永久的珍藏,也可以送給親朋好友留作紀念。這使得印客群體急速擴大。

悄然崛起

2005年,美國印刷業的新銳lulu.com以其獨特的經營模式,成功出版了350種雜志。因意識到傳統雜志出版産業已經飽和,新的出版社十個有九個面臨倒閉的困境,開始大力使用快印設備開辟小數額印刷,通過網站接受全球網友的出書訂單。無論你印十本還是一本,lulu網統統可以為你搞掂,而且價格非常便宜。

在各種因素的促成下,inkerwang、印客網和快印速等一批專業做個性印品的機構開始出現并發展成熟,inkerwang.com以設計見長,印客網以傻瓜軟件見長,超印速以出小說件長......這些機構得到了網絡寫手、博客愛好者和個性消費家庭的熱烈歡迎。這些印客網站稱,印書一本起訂,一本100頁十來萬字的書僅需28-50元。其中,inkerwang發起免費設計體驗設計的精美時尚的相關活動,印客網還提供傻瓜式的“inker”排版軟件給網友自由下載,而超印速則與小說閱讀網等網站合作,發起“印一本,送一本”活動,大力推動網絡寫手把文字變成鉛字。這使得很多寫了幾年文字又未能出書的網友怦然心動。

網友ikat說,出書一直是他的夢想,然而一直投稿都未能受到賞識。現在以自己可以承受的價格把自己的文字印成一本書,也算是完成了自己的心願。而且直接通過專業人員設計,出來的畫冊堪比市場上的各種雜志效果,珍藏送友都十分的适合。在天涯社區、和訊博客、榕樹下文學網站,則發起了印客活動。不少網友以當印客為榮,他們自己排版,收集插圖印刷自己編著的書籍。有些博客愛好者亦把自己的博客内容編輯印制成書。他們驕傲地捧着變成鉛字的書,在網上向網友展示。更有甚者,明碼标價向網友出售自己的“書”。

喜憂參半

印客群體的出現,讓印刷業者興奮地找到印刷業發展的又一條出路。除了BBS的網絡寫手,時下越來越多的博客用戶也是印客的潛在用戶。随着知道印客的人越來越多,有可能出現更多有趣的書。印客網開設欄目,嘗試與寫作者分成售賣印客者的書。印客“Brave”說,印客網這種售書模式的好處在于沒有積壓,網友确定購買時,他們才按需印刷。

和傳統的售書網站相比,他們沒有庫存的壓力。他們目前給作者提成的比例是80%,自己賺取印刷服務費以及20%的銷售利潤。這無疑為網站開辟了一個很好的盈利模式。另一方面,有媒體質疑,印客網站印刷網友收集的他人作品成書是否侵犯版權?網友出售自己的書給其他網友,也存在沒有書号的問題。目前,沒有書号的書就意味着非法出版。

超印速網站稱,超印速提供的作品不印刷書号和售價,不進入發行領域,不是出版物,僅僅是作為印刷品,因此超印速印書是合法的。北京嶽成律師事務所任律師認為,“書”沒有書号,就不能算作可以流通的合法出版物,不能用來發行。個人或者單位用這種“書”來進行銷售或者向不特定人群的贈予屬于發行行為,都是不合法的。如果作者隻是向親戚朋友等這樣的特定人群贈送,則屬于合法。

持證上崗

一段時間以來,“印客”類網站利用互聯網向社會快捷地提供異地、遠程、個性化印刷産品,受到社會的關注。新聞出版總署等四部委聯合發出《關于規範利用互聯網從事印刷經營活動的通知》,為規範“印客”類網站承接印刷經營活動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據。對于“印客”類網站的資質要求,《通知》規定:提供經營性排版、制版、印刷和裝訂服務的“印客”類網站,屬于印刷經營活動,應事先取得《印刷經營許可證》。要求從事印刷經營活動的網站于2007年9月30日以前,到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新聞出版局辦理許可證。逾期未辦理、從事違法印刷經營活動的,将依法予以取締,并進行行政處罰。

在“印客”業務範圍方面,《通知》規定:從事出版物印刷經營活動的“印客”類網站,不得接受沒有出版單位、書号、刊号和内部資料性出版物準印證号的個人小說、詩集、文集、“博客”書等。同時,“印客”類網站将個人小說、文集等數字化作品登載在網站上,提供在線浏覽、閱讀或下載服務的,屬于互聯網出版活動,須按有關規定,取得互聯網出版許可。

這就預示着,一直以“讓你我都能‘出書’”為廣告語的“印客”類網站将“持證上崗”,并不得印刷“博客書”等非法出版物。為此,新聞出版總署印刷複制管理司司長王岩镔告訴記者,《通知》的出台并不限制“印客”類網站承攬出版單位委托的個性印刷以及為老百姓制作婚紗攝影、台曆等業務。國家鼓勵“印客”類網站依法開發、提供各種内容健康向上、形式豐富多彩的印刷産品。

業内人士認為,“印客”類網站将由此迎來一次大洗牌。國内首家通過互聯網提供個性化印刷服務的平台——印客網的市場部負責人王先生向記者表示,此前業内曾有過“印客類”網站可否印刷文集類個人作品的讨論,《通知》的出台使“印客”類網站明确了業務範圍,無疑是好消息。同時,由于提高了“印客類”網站的進入門檻,對于具有資質證明、技術能力強的網站起到了保護作用,對于“印客”産品市場的有序、健康發展也有相應的促進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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