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丁車

卡丁車

微型運動汽車
卡丁車是英文KARTING的譯音,意為微型運動汽車,卡丁車運動于1940年在東歐開始出現,到了20世紀50年代末才在歐美普及并迅速發展起來。它的結構極其簡單一個車架,一台兩沖程發動機,四個獨立車輪便構成了卡丁車的全部。因其具有易于駕駛,安全而又刺激的特點,所以迅速風靡世界,1962年由國際汽車聯合會巴萊斯特主席創議成立了國際汽車聯合會卡丁車委員會,後更名為世界卡丁車聯合會。卡丁車運動是汽車運動中的一個特殊類别,它不僅做為汽車場地競賽的一個項目,同時也是一個大衆休閑、健身娛樂的項目。因為卡丁車的結構簡單,使用輕鋼管車架,裝配50cc、80cc、100cc、125cc或250cc汽油發動機,組裝成4輪單座位微型賽車,操縱簡便,無車體外殼,在專門修建的運動場地内的環型曲折道路上行駛。
  • 中文名:卡丁車
  • 外文名:KARTING(英)картинг(俄)
  • 出現時間:1940年
  • 出現地點:東歐

起源

卡丁車起源于20世紀50年代末的美國。卡丁車分無級變速和帶檔兩種,又分普及型和競賽型兩種,普及型又稱“休閑型”,這種車的速度并不很快,最高時速80公裡/小時,不需要有駕駛執照。而競賽型卡丁車的時速可達130公裡/小時,由于其底盤極低(離地僅4厘米),所以車手感覺到的相對速度會比實際速度高2—3倍,也就是說感覺時速為300公裡/小時,特别是在彎道上會産生3—4倍于重力的橫向加速度,令車手體驗到一般賽車達不到的樂趣。

正是卡丁車具有結構簡單,安全性高而又極具競速特性,因此在歐洲及日本等國家極為普及和流行,大部分世界著名的F1車手都是由駕駛卡丁車開始。

卡丁車的基本特征

根據國際卡丁車委員會(CIK)頒布的技術規則的規定。卡丁車專指“以小型汽油機或電動機為動力,使用最大直徑小于350mm的充氣輪胎,距地面總高度(不含頭枕)小于650mm,前輪導向,後輪驅動,無差速裝置和避震結構,四輪持久接觸地面,由人駕駛的單座微型賽車。國際卡丁車委員會關于卡丁車的定義規定了卡丁車的屬性範圍:

1、卡丁車是賽車的一種。它的動力按目前的國際規則隻能是小型汽油機或電動機,使用柴油機或其他類型動力裝置的不屬于卡丁車的範疇。

2、距地面總高度(不含頭枕)小于650mm,兩前輪導向,兩後輪驅動,無差速裝置,四輪持久接觸地面,這是卡丁車的基本結構特征。距地面總高度大于650mm的“高卡車”和導向、驅動、差速裝置不符合卡丁車定義的都不是卡丁車。

3、由人駕駛的單座”是卡丁車的基本特征。在公園裡兒童乘坐的兩座車,兩排車都不是卡丁車。

4、充氣輪胎的尺寸是卡丁車的基本特征。洲際E級ICE卡丁車和E級方程式EF卡丁車輪胎最大直徑為350mm,輪胎最大寬度為250mm,洲際A級少年組ICA/J卡丁車後輪胎寬度為185mm。競賽類卡丁車,前輪胎最大直徑為280mm,最大寬度為135mm,後輪胎最大直徑為300mm,最大寬度為215mm。使用的充氣輪胎不符合這個尺寸規定的也不能稱其為卡丁車。駛卡丁車開始,步入車壇。所以卡丁車又被喻為“F1的搖籃”。

卡丁車的級别

卡丁車依據其發動機氣缸的工作容積和結構的差異分為三類十三個級别。

方程式類卡丁車

包括:

——超A級方程式FSA卡丁車;

——A級方程式FA卡丁車;

——C級方程式FC卡丁車;

——E級方程式FE卡丁車,;

——世界方程式FW卡丁車。

其中世界方程式Fw卡丁車是伊翁·萊翁就任新一屆國際卡丁車委員會主席之後,為了适應國際上環保要求國際卡丁車委員會推出的使用四沖程發動機的卡丁車。

洲際賽類卡丁車

包括:

——洲際A級ICA車;

——洲級A級少年組ICA/J卡丁車;

——洲級C級ICC卡丁車;

——洲際“南美洲”C級ICC/S卡丁車;

——洲際“南美洲”C級少年組ICC/J卡丁車;

——洲際E級ICE卡丁車六個級别的卡丁車。

普及類卡丁車

包括:

——室外普及類PC/O卡丁車;

——室内普及類PC/I卡丁車。

卡丁車結構

卡丁車結構十分簡單,由鋼管式車架、轉向系統腳蹬、油箱、傳動鍊護罩、車手座位和防撞保險杠等組成。卡丁車操作簡便,車手戴上防護頭盔和手套,隻須記住左腳刹車,右腳加油門,轉向比是3:1到5:1,即可馳騁賽場。卡丁車底盤很低,離地僅4厘米,跑道光滑平整,使車手感到風馳電掣,加上咆哮的轟鳴,體會到平時所體會不到的樂趣。一旦滑出跑道,卡丁車會自動熄火停止前進,不會翻車,保障了車手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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