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狀
本品為棕紅色至黃色的澄清液體;久置有少量沉澱,氣清香。
用法用量
外用,将噴頭對準患處距15~20厘米,連續按壓噴頭頂部,使藥液均勻噴至患處。對軟組織損傷所緻皮膚瘀血、腫脹、疼痛等症,可直接噴于患處或将藥液噴于藥棉上,用藥棉貼于患處,每日噴2~6次。對新鮮燒燙傷創面,連續噴藥3-4次即可止痛,如有水泡,将其刺破,泡皮不須剝落。止痛後,每日用藥2-6次(視其輕重,每日也可多噴數次)至痂皮脫落痊愈。
注意事項
1.本品為外用藥,禁止内服。
2.忌食生冷、油膩食物。
3.切勿接觸眼睛、口腔等黏膜處。皮膚破潰處禁用。
4.切勿置本品于近火及高溫處并嚴禁劇烈碰撞,使用時勿近明火。
5.經期及哺乳期婦女慎用,兒童、年老體弱者應在醫師指導下使用。
6.燙傷局部用藥一定要注意清潔幹淨,在清潔環境下最好采用暴露療法。
7.本藥使用時應注意全身情況,如有惡寒發熱等症狀時,應及時去醫院就診。
8.本品不宜長期或大面積使用,用藥後皮膚過敏者應停止使用,症狀嚴重者應去醫院就診。
9.用藥3天症狀無緩解,或出現局部紅腫、疼痛、活動受限等不适症狀或創面有膿苔者應去醫院就診。
10.對本品及酒精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者慎用。
11..對本品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者慎用。
12.本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使用。
13.請将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
14.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使用本品前請咨詢醫師或藥師。
相互作用
如與其他藥物同時使用可能會發生藥物相互作用,詳情請咨詢醫師或藥師。
禁忌
1、孕婦禁用。
2、嬰幼兒禁用。
3、皮膚破潰、皮損或感染處禁用。
4、對本品及所含成份(包括輔料)過敏者禁用。
5、對酒精過敏者禁用。
包裝
塑料瓶裝;70ml/瓶/盒。
執行标準
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标準(試行)WS-10226(ZD-0226)-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