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鬥櫃

五鬥櫃

抽屜櫃
五鬥櫃,是一抽屜櫃,造型簡單樸素,但很實用,便于分類它的尺寸可大可小,一般80公分高長40到50公分寬35到40公分。[1]
    中文名:五鬥櫃 外文名: 别名: 用途:儲存衣物,雜物等 分類: 英文名:chestofdrawers 類别:抽屜櫃

簡介

簡單地說就是一個長方形的櫃子,把他立起來從外表看均布滿了抽屜,然後分類放一些小雜物,這樣可方便找到的,抽屜多就是這個好處,"鬥"是抽屜的意思,五鬥櫥就是有五個抽屜的櫃子,八鬥櫥就是有八個抽屜的櫃子。

古代關于“鬥”的概念定義

1鬥=10升

中國古代各種測容積的量器。它的起源很早,新石器時代遺址中就有許多陶罐、陶缽之類的容器。由于當時還沒有文字,無法确證這些器物的具體使用範圍。但根據原始人群分配方法,可以設想當時有某些器物是用作統一分配的專用器具,這些容器應該是量器的前身。

流傳至今最早刻有銘文的量器是1857年山東膠縣出土的子禾子銅釜、陳純銅釜和左關銅,據銘文,知是齊國設置在關卡上的标準量器。目前已搜集到的戰國量器及容器上刻有容量的器具共60餘件,參照文獻可以歸納出以下各國的容量單位名稱和單位量值:齊國以豆、區、釜、鐘為單位,每釜約合20580毫升;燕國以觳為單位,每觳約合1766毫升;趙國、韓國以鬥為單位,每鬥約合1700和1750毫升;魏國以斛、鬥、益為單位,每益約合225毫升;東周以斛和鬥為單位,每鬥約合1950毫升;秦國以升、鬥、斛為單位,每升約合202毫升。可見戰國時期各國不但容量的單位量值不統一,單位名稱也很不一緻。

商鞅在秦國變法,提出“平鬥桶權衡丈尺”。統一了秦國度量衡,并在單位制的确立、度量衡科學技術的研究及器具的制造等方面均有很大貢獻,為秦始皇統一度量衡打下了基礎。目前已搜集到刻有秦始皇統一度量衡诏書的量器有20餘件,經實測折合單位量值,每升均在200毫升左右。

《漢書·律曆志》記載,漢代大司農是掌管各郡國錢谷金帛的官吏,故官方使用的度量衡器往往由大司農頒發,今所見到的有大司農銅斛銅鬥、銅合等。、合、升、鬥、斛五量之制大約建于秦,新莽時劉歆加以整理,使其規範化、制度化,并監制了一批度量衡标準器。量器單位量值,每升亦在200毫升左右。東漢後期單位量值開始混亂,有的器物誤差已超出官方規定的允許範圍。

漢以後直至明朝,留存下來的量器極為罕見,隻能參照文獻記錄作些概略的推算。魏晉時期容量單位量值似乎變化不大,南北朝時期出現了“南人适北,視升為鬥”的現象,說明北朝量值激增。據《隋書·律曆志》所記:“梁陳依古,齊以古一鬥五升為一鬥。”《左傳·定公八年》孔穎達疏:“魏、齊鬥稱,于古二為一,周、隋鬥稱,古三為一。”這些都說明當時量值的混亂。度量衡經過南北朝的動亂變遷,到隋朝得到統一。此後,唐宋延用。由于無實物可考,隻能暫定為每升600毫升。《元史》中有“世祖取江南,命輸米者止用宋鬥斛,以宋一石當今元七鬥。”可知元代實際容量比宋有所增長。明朝僅存有一件成化兵子銅鬥,實測容9600毫升。朱載《律學新說》中記有一件成化十五年鐵鬥,據書中所記尺寸,計算容積為10023.5立方厘米,與成化兵子銅鬥接近。

《清會典》載:“戶部量鑄鐵為式,形方,升積三十一寸六百分,面底方四寸,深一寸九分七厘五毫。”今得實測戶部鐵方升,可知清朝官定的标準量器計算容積為1035立方厘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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