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保

馮保

明代太監
馮保(公元1543年-公元1583年),字永亭,号雙林,衡水市趙家圈鄉馮家村人。明代太監。馮保于嘉靖年間入宮,隆慶初年掌管東廠兼理禦馬監。萬曆皇帝即位,曆任司禮秉筆太監和司禮監掌印太監。穆宗駕崩時成為顧命大臣。掌權後支持張居正推行的“一條鞭”法,使大明政權一度出現複蘇局面。馮保有着較好的文化素養,他在司禮監監刻了《啟蒙集》、《帝鑒圖說》、《四書》等很多書。最後馮保因為明神宗對他的忌恨被放逐到南京,後因病而死,家産亦被抄收。[1]
    本名:馮保 别名:馮永亭、馮雙林 民族族群:漢 出生地:河北衡水市趙家圈鄉馮家村 主要成就:監刻了啟蒙集、帝鑒圖說、四書

人物生平

馮保,字永亭,号雙林,河北深縣人,明朝太監,一代賢宦,明朝著名的改革家,首輔張居正的政治盟友。

嘉靖十五年(1536年),馮保入選内書堂讀書,十七年撥至司禮監六科廊寫字,三十二年轉入内書房,三十九年升管文書房,任司禮監秉筆太監。隆慶元年(1567年)提督東廠,禦馬監。隆慶六年掌司禮監印。萬曆六年(1578年),馮保在《清明上河圖》上題跋,自署官稱“欽差總督東廠官校辦事兼掌禦用司禮監太監”,兼總内外,權傾一時。

馮保有很高的文化修養。他在司禮監任上刻了許多書,如《啟蒙集》、《四書》、《書經》、《通鑒直解》、《帝鑒圖說》、《經書音釋》等,直至崇祯年間,還在宮中流傳。他的書法頗佳,通樂理、擅彈琴,并造了不少琴,“世人鹹寶愛之”(《酌中志·卷五》)。

萬曆四年(1576年)五月,馮保會同三法司進行全國“大熱審”,平反昭雪了許多冤獄(同前引)。

萬曆十年(1582年)十二月八日,太監馮保被貶為奉禦,全家削去官籍。

萬曆十一年(1583年)一月,馮保病逝于南京。馮保的弟弟馮佑、侄子馮邦甯削職後死于獄中。

他的政治盟友張居正評價他:“勤誠敏練,早受知于肅祖,(明世宗)常聽為“大寫字”而不名。”(《司禮監太監馮公豫作壽藏記》)

曆史評價

馮保是明代一個頗有争議的“太監政治家”。他從嘉靖年間入宮,曆經嘉靖、隆慶、萬曆三代皇朝。起先因書法出衆受到明世宗賞識,當上秉筆太監;後又憑借與明神宗的特殊關系(大伴)提督東廠;用一身聰明穎悟、通權變達的本事,在大明朝的政治舞台上混得風生水起。自神宗皇帝朱翊鈞登基,馮保也攀上了自己一生權力的巅峰。他受遺诏(一說是“矯诏”)為顧命大臣,被神宗皇帝視為“内相”。作為一個權勢熏天的大太監,他頗識大體,主動聯手張居正,改變了有明一代宦官集團與文官集團惡鬥不斷、内外不睦、虛耗國力的政治格局;使得張居正政令所至,暢通無阻;全力以赴、大刀闊斧地推行改革。新政“考成法”、“一條鞭法”,成效卓著地開創了萬曆新政的新局面,也造就了大明王朝最富庶的十年。

馮保學識不凡,頗有文人風骨。他在好友張居正的規勸與引導下,一刻不敢或忘自己的職責。對待神宗皇帝,他既是一名忠仆,又像一位嚴師。時刻督促着新皇進步(朱翊鈞幼年時曾一度醉心于書法,就是受到他的影響)。他混迹深宮數十年,深明“伴君如伴虎”的道理。明知天威不可觸犯,但是為了報答李太後的知遇之恩,絲毫不計較個人得失。最終,他也因此遭到皇帝的忌恨,落得個抄家貶谪,老死江南的下場。

馮保是一名出色的政治家,萬曆新政的一等大功臣,同時也是一名奸詐弄權的大貪官。包括《明史》在内的諸多正史記載:他因洩私忿陷害高拱,還假傳聖旨“司禮監與内閣同受顧命”。他“貪财好貨”,曾經接受張居正“七張名琴、九顆夜明珠、珍珠簾五副、金三萬兩、銀二十萬兩。”等賄賂。他花費巨款,給自己建造生圹。在北京和河北深縣(今衡水市)的老家,分别建造了兩座叫做“雙林寺”的家廟。而在他的手上,各種賣官鬻爵的事也時有發生。

除了政治上的表現外,馮保還是一個出色的音樂家、書法家。根據明代崇祯年間太監劉若愚的《酌中志·三朝典禮之臣紀略》記載:馮保書法頗佳,通樂理、擅彈琴。他親手制作的琴,被當時的人當作寶貝來收藏。

馮保的琴聲我們今天是聽不到了,他親手制作的古琴,也不知道為誰所收藏。但我們今天有幸過能看到,他在傳世經典名畫《清明上河圖》後的題跋。北京房山兜率寺内的一面石壁上,至今還保存着他當年刻下的《四十二章經》。據說,北京故宮裡的佛家寶貝“須彌山”,原來也是由他供奉的。

“處事忌太潔,智人貴藏輝”。正如這世上沒有絕對的黑與白一樣。馮保不是一個絕對的好人,也不是一個絕對的壞人,甚至不是一個絕對的男人。

馮保是一個老謀深算、頗有見第的政治掮客;又是一個矛盾重重,身上帶着濃重文人氣息的儒者。(《明史》稱贊他頗有“儒者風度”)

能夠在史書上留下這樣精彩的一筆,馮保足矣!

史料索引

馮保,深州人。

穆宗甫崩,保言于後妃,斥孟沖而奪其位,又矯遺诏令與閣臣同受顧命。及帝登極,保升立寶座旁不下,舉朝大駭。保既掌司禮,又督東廠,兼總内外,勢益張。拱諷六科給事中程文、十三道禦史劉良弼等,交章數其奸,而給事中雒遵、陸樹德又特疏論列,拱意疏下即拟旨逐保。而保匿其疏,亟與居正定謀,遂逐拱去。

初,穆宗崩,拱于閣中大恸曰:“十歲太子,如何治天下。”保谮于後妃曰:“拱斥太子為十歲孩子,如何作人主。”後妃大驚,太子聞之亦色變。迨拱去,保憾猶未釋。萬曆元年正月,有王大臣者,僞為内侍服,入乾清宮,被獲下東廠。保欲緣此族拱,與居正謀,令家人辛儒飲食之,納刃其袖中,俾言拱怨望,遣刺帝。大臣許之。逾日,錦衣都督朱希孝等會鞫。大臣疾呼曰:“許我富貴,乃掠治我耶!且我何處識高閣老?”希孝懼,不敢鞫而罷。會廷臣楊博、葛守禮等保待之,居正亦迫衆議微諷保。保意稍解,乃以生漆酒喑大臣,移送法司坐斬,拱獲免。由是舉朝皆惡保,而不肖者多因之以進。

慈聖太後遇帝嚴。保倚太後勢,數挾持帝,帝甚畏之。時與小内豎戲,見保入,辄正襟危坐曰:“大伴來矣。”所昵孫海、客用為乾清宮管事牌子,屢誘帝夜遊别宮,小衣窄袖,走馬持刀,又數進奇巧之物,帝深寵幸。保白太後,召帝切責。帝長跪受教,惶懼甚。保屬居正草帝罪己手诏,令頒示閣臣。詞過挹損,帝年已十八,覽之内慚,然迫于太後,不得不下。居正乃上疏切谏。又緣保意劾去司禮秉筆孫德秀、溫太及掌兵伏局周海,而令諸内侍俱自陳。由是保所不悅者,斥退殆盡,時八年十一月也。

保善琴能書。帝屢賜牙章曰“光明正大”,曰“爾惟鹽梅”,曰“汝作舟楫”,曰“魚水相逢”,曰“風雲際會”,所以待之甚隆。後保益橫肆,即帝有所賞罰,非出保口,無敢行者。帝積不能堪,而保内倚太後,外倚居正,帝不能去也。然保亦時引大體。内閣産白蓮,翰林院有雙白燕,居正以進。保使使謂居正曰:“主上沖年,不可以異物啟玩好。”又能約束其子弟,不敢肆惡,都人亦以是稱之。

居正固有才,其所以得委任專國柄者,由保為之左右也。然保性貪,其私人錦衣指揮徐爵、内官張大受,為保、居正交關語言。且數用計使兩人相疑,旋複相好,兩人皆在爵術中。事與籌畫,因恃勢招權利,大臣亦多與通。爵夜至禁門,守衛者不敢诘,其橫如此。居正之奪情及杖吳中行等,保有力焉。已而居正死,其黨益結保自固。居正以遺疏薦其座主潘晟入閣,保即遣官召之。禦史雷士桢、王國,給事中王繼光相繼言其不可用,晟中途疏辭。内閣張四維度申時行不肯為晟下,拟旨允之,帝即報可。保時病起,诟曰:“我小恙,遽無我耶?”皇太子生,保欲封伯爵,四維以無故事難之,拟廕弟侄一人都督佥事。保怒曰:“爾由誰得今日,而負我!”禦史郭惟賢請召用吳中行等,保責其黨護,谪之。吏部尚書王國光罷,保辄用其鄉人梁夢龍代。爵、大受等竊權如故。

然是時太後久歸政,保失所倚,帝又積怒保。東宮舊閹張鲸、張誠間乘陳其過惡,請令閑住。帝猶畏之,曰:“若大伴上殿來,朕奈何?”鲸曰:“既有旨,安敢複入。”乃從之。會禦史李植、江東之彈章入,遂谪保奉禦,南京安置,久之乃死。其弟佑、從子邦甯并官都督,削職下獄,瘐死。大受其黨周海、何忠等八人,貶小火者,司香孝陵。爵與大受子,煙瘴永戍。盡籍其家,保金銀百餘萬,珠寶瑰異稱是。

保之發南京也,太後問故。帝曰:“老奴為張居正所惑,無他過,行且召還。”時潞王将婚,所需珠寶未備,太後間以為言。帝曰:“年來無恥臣僚,盡貨以獻張、馮二家,其價驟貴。”太後曰:“已籍矣,必可得。”帝曰:“奴黠猾,先竊而逃,未能盡得也。”而其時,錦衣都督劉守有與僚屬張昭、龐清、馮昕等,皆以籍罪人家,多所隐沒,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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