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機動車

非機動車

交通工具
按《交通安全法》規定,非機動車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驅動,上道路行駛的交通工具,以及雖有動力裝置驅動但設計最高時速、空車質量、外形尺寸符合有關國家标準的殘疾人機動輪椅車、電動自行車等交通工具。根據管理實踐,通常将非機動車分為自行車、三輪車、電動自行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和畜力車等。
    中文名:非機動車 外文名: 别名: 動力:人力或者畜力 種類:自行車、三輪車、電動自行車等 通行規定:非機動車道内行駛 時速限制:最高時速不得超過十五公裡 停放: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

通行規定

遵守安全規定,按車道行駛

駕駛非機動車在道路上行駛應當遵守有關交通安全的規定。非機動車應當在非機動車道内行駛;在沒有非機動車道的道路上,應當靠車行道的右側行駛。

橫過機動車道

駕駛自行車,電動自行車,三輪車在路段上橫過機動車道,應當下車推行,有人行橫道或者行人過街設施的,應當從人行橫道或者行人過街設施通過;沒有人行橫道、沒有行人過街設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過街設施的,在确認安全後直行通過。

行駛時速限制

殘疾人機動輪椅車、電動自行車在非機動車道内行駛時,最高時速不得超過十五公裡。

借道行駛

因非機動車道被占用無法在本車道内行駛的非機動車,可以在受阻的路段借用相鄰的機動車道行駛,并在駛過被占用路段後迅速駛回非機動車道。機動車遇此情況應當減速讓行。

通過交叉路口

非機動車通過有交通信号燈控制的交叉路口,應當按照下列規定通行:①轉彎的非機動車讓直行的車輛、行人優先通行;②遇有前方路口交通阻塞時,不得進入路口;③向左轉彎時,靠路口中心點的右側轉彎(即大轉彎);④遇有停止信号時,應當依次停在路口停止線以外。沒有停止線的,停在路口以外;⑤向右轉彎遇有同方向前車正在等候放行信号時,在本車道内能夠轉彎的,可以通行;不能轉彎的,依次等候。非機動車通過沒有交通信号燈控制也沒有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除應當遵守上述第①項、第②項和第③項的規定外,還應當遵守下列規定:①有交通标志、标線控制的,讓優先通行的一方先行;②沒有交通标志、标線控制的,在路口外慢行或者停車了望,讓右方道路的來車先行;③相對方向行駛的右轉彎的非機動車讓左轉彎的車輛先行。

非機動車停放

非機動車應當在規定地點停放。未設停放地點的,非機動車停放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

駕駛非機動車禁止行為

在道路上駕駛自行車、三輪車、電動自行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應當遵守下列規定:①駕駛自行車、三輪車必須年滿12周歲;②駕駛電動自行車和殘疾人機動輪椅車必須年滿16周歲;③不得醉酒駕駛;④轉彎前應當減速慢行,伸手示意,不得突然猛拐,超越前車時不得妨礙被超越的車輛行駛;⑤不得牽引、攀扶車輛或者被其他車輛牽引,不得雙手離把或者手中持物;⑥不得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者曲折競駛;⑦不得在道路上騎獨輪自行車或者2人以上騎行的自行車;⑧非下肢殘疾的人不得駕駛殘疾人機動輪椅車;⑨自行車、三輪車不得加裝動力裝置;⑩不得在道路上學習駕駛非機動車。

駕駛畜力車

駕馭畜力車,應當使用馴服的牲畜;駕馭畜力車橫過道路時,駕馭人應當下車牽引牲畜;駕馭人離開車輛時,應當拴系牲畜。

在道路上駕馭畜力車應當年滿16周歲,并遵守下列規定:①不得醉酒駕馭;②不得并行,駕馭人不得離開車輛;③行經繁華路段、交叉路口、鐵路道口、人行橫道、急彎路、寬度不足4米的窄路或者窄橋、陡坡、隧道或者容易發生危險的路段,不得超車。駕馭兩輪畜力車應當下車牽引牲畜;④不得使用未經馴服的牲畜駕車,随車幼畜須拴系;⑤停放車輛應當拉緊車閘,拴系牲畜。

非機動車逆行行駛

按照廣州市的非機動車處罰标準罰款20元錢。

裝載規定

1.非機動車載物,應當遵守下列規定:(1)自行車、電動自行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載物,高度從地面起,不得超過1.5米,寬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車把0.15米,長度前端不得超出車輪,後端不得超出車身0.3米;(2)三輪車、人力車載物,高度從地面起不得超過2米,寬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車身0.2米,長度不得超出車身1米;(3)畜力車載物,高度從地面起不得超過2.5米,寬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車身0.2米,長度前端不得超出車轅,後端不得超出車身1米。

2.自行車載人的規定,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制定。

3.駕駛自行車、三輪車必須年滿12周歲;駕駛電動自行車和殘疾人機動輪椅車必須年滿16周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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