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士

院士

科學技術方面的學術稱号
院士不是學位稱呼,院士是某些國家所設立的科學技術方面的最高學術稱号,一般為終身榮譽。世界各國一般使用“院士”這一稱謂來命名自己國家最傑出的科學家。“院士”成為學術界給予科學家的最高榮譽稱号。中國的中國科學院和中國工程院有院士這個稱呼,是經過兩院的評選出來的在某個領域有深入研究或造詣很深的科學家。2013年11月15日公布的《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幹重大問題的決定》中,明确要求改革院士遴選和管理體制,優化學科布局,提高中青年人才比例,實行院士退休和退出制度。3月12日中國工程院原副院長幹勇表示,中央已批準相關改革方案,規定院士統一70歲退休。
    中文名:院士 外文名: 别名: 英文名:Academician 拼音:yuàn shì 通常指:中國科學院院士、中國工程院院士 類型:最高學術稱号

選舉程序

國内标準

在科學技術領域做出系統的、創造性的成就和重大貢獻,熱愛祖國,學風正派,具有中國國籍的研究員、教授或同等職稱的學者、專家(含居住在香港、澳門特别行政區和台灣省以及僑居他國的中國籍學者、專家),均可被推薦并當選為中國科學院院士。

增選院士每兩年進行一次,每次增選總名額不超過60名。各學部每次增選名額的分配,由院士大會的常設領導機構根據學科布局和學科發展趨勢确定。院士候選人通過以下兩種途徑推薦,不受理本人申請。

(一)院士直接推薦候選人。每次增選,每位院士推薦候選人限額不超過兩名;獲得3名或3名以上院士推薦為有效。對居住在香港、澳門特别行政區和台灣省以及僑居他國的中國籍學者、專家的推薦,僅适用此款。

(二)國内各有關科學技術研究機構、高等院校和中國科協所屬一級學會,按組織系統推薦候選人。此類候選人,必須經過其主管部門、中國科協或省、自治區、直轄市組織初選。

各學部常務委員會組織院士對候選人進行評審和選舉。評審必須堅持标準,遵循公正、客觀的原則,對候選人進行全面、科學的評價。選舉實行差額無記名投票,差額比例為百分之四十。各學部參加投票選舉的院士人數,應超過本學部院士人數的二分之一。獲得贊同票不少于投票人數三分之二的候選人,按本學部應選名額,根據得票數依次當選,滿額為止。選舉結果分别由各學部常務委員會檢查确認,經院士大會常設領導機構審議批準後,以書面形式向全體院士通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第三條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不承認其公民具有雙重國籍的規定,院士加入外國國籍後,即為自動放棄院士稱号。當院士的個人行為觸犯國家法律,危害國家利益或喪失科學道德,違背院士标準,有不少于5名院士書面提議,要求撤銷其院士稱号時,由其所在學部常務委員會受理并審議後,通過本學部全體院士投票表決,可做出撤銷其院士稱号的決定。做出此項決定時,參加投票表決的院士人數,不得少于本學部院士人數的三分之二,贊同撤銷其院士稱号的票數不得少于投票人數的三分之二。該項決定,需經院士大會常設領導機構審查批準生效,并通報全體院士。

外籍标準

對中國科學技術事業做出重要貢獻,在國際上具有很高學術地位的外國籍學者,專家,可被推薦并當選為中國科學院外籍院士(以下簡稱外籍院士)。選舉外籍院士,每兩年進行一次。每次選舉,每位院士推薦1名候選人,獲得不少于5名院士的推薦為有效。外籍院士由全體院士實行無記名投票選舉,其選舉工作與院士增選工作同年進行。參加投票選舉的院士人數,應超過院士總人數的二分之一,獲得贊同票不少于投票人數三分之二的候選人當選。外籍院士對中國科學技術發展和中國科學院學部工作有建議權;可應邀出席中國科學院學部組織的有關會議和學術活動;可獲得中國科學院學部贈送的有關出版物。外籍院士不享有對院士候選人和外籍院士候選人的推薦權;不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外籍院士在取得中國國籍後,可直接轉為院士或資深院士,并享有同等義務、權利及有關待遇。

國際标準

國際院士如:國際科學研究院院士也屬于院士.國際科學研究院(International Academy of science)于1999年5月1日在美國華盛頓成立,是美國科學促進會的直屬主管單位,每三年換一屆院長,現任院長是2007年諾貝爾和平獎獲得者、美國前副總統艾爾·戈爾,國際科學研究院北京辦事處是2007年六月成立,是國際科學研究院二級單位。是授國家多部委指導監管工作的獨立的綜合性科研調研機構。與國家多個直屬科研單位是共建單位。

全國共發展教育分院7個(3個拟建中),醫療分院8個(4個拟建中),經濟管理分院3個(1個拟建中)工業分院3個(1個拟建中)個,企業分院23個(12個拟建中),文化分院4個(2個拟建中)特聘客座教授60餘人.院士多人,列如:劉生堂等科學家.學者.專家均為國際性認可院士,他們先後承擔中國國家973計劃項目1項,國家863計劃項目2項,國家重大科技攻關/科技支撐計劃項目5項共21個課題,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6項,國家公益基金項目3項、榮獲國家科技進步獎21項(其中一等獎3項)、國家技術發明二等獎1項、省部級科技進步獎22項(其中一等獎11項)、發表學術論文346篇等。

組織機構

學部簡介

中國科學院學部,是國家在科學技術方面的最高咨詢機構。現設數學物理學部、化學部、生命科學和醫學學部、地學部、信息技術科學部、技術科學部等六個學部。院士按其所從事研究的學科領域,分别參加一個學部。學部的全體院士會議,每兩年召開一次。

各學部分别從本學部的院士中,選舉産生若幹名常務委員,組成學部常務委員會,負責本學部的工作。學部常務委員每屆任期2年,可連選連任,至多任滿3屆。學部常務委員會,每屆更換至少三分之一、至多不超過二分之一的成員。學部常務委員會推選學部主任1人、副主任若幹人,主持學部工作和學部全體院士會議。學部主任、副主任的任期與常務委員的任期相一緻。學部常務委員和主任、副主任,由院士大會常設領導機構批準任職。

學部職能

(一)受國家委托或根據院士的建議,組織院士對國家經濟建設、社會發展中的重大科學技術問題,科學技術發展規劃、學科發展戰略和重大科學技術決策提供咨詢,推動科學技術政策和措施的制定與實施。

(二)接受委托,組織院士對重要研究領域、研究計劃和研究機構的學術問題,進行評議和指導。

(三)組織選舉院士。

(四)開展學術活動,同國内外學術團體進行交流與合作,促進科學技術的發展與普及。

(五)在學部全體院士會議上,審議常務委員會的工作報告和各項職能、任務的完成情況。

大會

中國科學院院士大會,是中國科學院學部的最高組織形式。院士大會每兩年召開一次,一般于公曆逢雙年份6月的第一周舉行。

院士大會的職能

(一)審議常設領導機構的工作報告。

(二)選舉常設領導機構成員。

(三)制定和修訂院士章程。

(四)決定學部的設置和調整。

(五)開展學術活動。

(六)提出重大建議。

領導機構

院士大會閉會期間的常設領導機構,是由中國科學院院士組成的學部主席團(簡稱主席團)。主席團由中國科學院院長、負責學部工作的副院長、各學部主任、各專門委員會主任和經院士大會選舉産生的若幹名成員組成。中國科學院院長為主席團執行主席,主持主席團會議。院士大會選舉産生的主席團成員,任期為4年,不連任。聘請中國工程院院長、中國社會科學院院長、中國科學技術協會主席、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主任和若幹政府部門的負責人,為主席團顧問。顧問列席主席團會議。

主席團設執行委員會,執行院士大會和主席團的決議,領導學部工作。執行委員會由主席團執行主席、負責學部工作的副院長、各學部主任和各專門委員會主任組成。主席團執行主席主持執行委員會會議。主席團下設若幹專門委員會,負責領導學部的重大咨詢評議、學術交流、科學普及和出版、科學道德和學風建設等工作。專門委員會由各學部常委會選舉産生的若幹委員組成。專門委員會委員每屆任期4年,可連任1屆。專門委員會選舉主任1人、副主任若幹人,負責專門委員會工作。專門委員會委員和主任、副主任由學部主席團批準任職。執行委員會設秘書長1人,受執行委員會委托,負責學部的日常工作。秘書長可由非院士擔任,人選由主席團執行主席提名,主席團通過并聘任。秘書長列席主席團會議和執行委員會會議。

主席團職能

(一)決定召開并主持院士大會。

(二)審議并決定提交院士大會的各項議案。

(三)聘請主席團顧問。

(四)批準各學部常務委員會和各專門委員會組成人員名單。

(五)聘任執行委員會秘書長。

(六)決定各學部增選院士名額。

(七)審議各學部增選院士的選舉結果。

(八)确定外籍院士正式候選人名單。

(九)審查和批準撤銷院士稱号的決定。

(十)根據需要,決定設立跨學部的專門委員會。

(十一)院士大會授予的其他職能。

增選

中國科學院院士每兩年增選一次,每次增選,先要推薦院士候選人,然後進行學部評審和選舉。推薦候選人有院士推薦和歸口初選部門推薦兩個途徑,不受理本人申請。

每位院士最多推薦2名候選人。2003年增選時,要求65歲以上的候選人需有6名或6名以上院士推薦,且至少有4名院士所在學部與被推薦人相同方為有效。

學部評審要進行兩輪,第一輪評審産生初步候選人,第二輪評審産生正式候選人。從2003年起,第一輪評審全部采用通信評審。評審院士們通過閱讀被推薦人的有關材料,獨立判斷,行使選舉權利。然後就是選舉,由各學部常委會組織本學部院士對本學部的正式候選人進行無記名投票,獲得贊同票超過投票人半數的候選人,按本學部應增選名額,根據獲得贊同票數依次入選,滿額為止。如遇有獲得贊同票數相同而超過增選名額時,則對票數相同者再投票表決,以增選名額為限,取票數多者入選。

中國工程院院士每兩年增選一次。2003年新當選的院士包括兩名女性,她們是解放軍南京軍區總醫院的劉志紅和上海第二醫科大學上海血研所的陳賽娟。新院士平均年齡62歲,60歲以下的占35%,50歲以下的占9%,其中年齡最小的44歲,他們是哈爾濱工業大學的歐進萍和南京軍區總醫院的劉志紅。至此,中國工程院院士的總人數達到663名,其中女性36名,平均年齡為69.6歲。

老齡化

上海交通大學人文學院科學史與科學文化研究院教授李俠在科學網發表題為《中國科學精英老齡化太嚴重!》的博文,文章雖寥寥數百字,卻已有近8000次閱讀,并引發學者和網友熱議。

在博文中,李俠分析了中國科學院院士和中國工程院院士的年齡分布後認為,以“兩院”院士為代表的中國科學界最高精英“老齡化太嚴重”。李俠根據“兩院”官網的數據統計,現任“兩院”院士年齡主要集中在70—89歲之間,而40—49歲年齡段的院士比例非常低。年齡在70—79歲間的中國科學院院士占全部709名院士的四成以上,而中國工程院765名在職院士的平均年齡就高達74.3歲。

長期從事科學史研究的李俠早先在分析1500—1950年有重大發現的科學家學術成就後得出這樣的結論:随着時代發展,科學家發表學術着作的年齡在逐漸提前,年輕化趨勢在加強。

據李俠統計,16世紀科學家發表重要學術着作的平均年齡是50.1歲,而20世紀上半葉已降到了34.9歲,相當于提前了15年。李俠據此推測21世紀和22世紀科學家發表着作的平均年齡應為32.73歲和30.06歲。

李俠認為,38—45歲是一位科學家最具創造力的工作峰值年齡段。過了這一年齡段,科研能力就會逐漸衰減。70歲之後就很難說有什麼創造力了,“任何人,包括科學精英,70歲是一道門檻:思維活躍程度的臨界點。”李俠如是說。

但中國“兩院”院士中,處在38歲—45歲工作峰值年齡段的院士比例很低,絕大部分院士年齡都在45周歲以上。現年43歲的潘建偉和現年45歲的鄧中翰分别是中國科學院和中國工程院最年輕的院士。而這兩位最年輕的院士也都已經接近或處于工作峰值年齡段的最大臨界值了。

退休制度

2013年11月15日公布的《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幹重大問題的決定》中,明确要求“改革院士遴選和管理體制,優化學科布局,提高中青年人才比例,實行院士退休和退出制度。這可能意味着今後将實施強制性的院士退休制度,具體制度還需兩院讨論和實際落實調整後推出。

制度改革

中國工程院原副院長幹勇2015年3月12日稱,中央已批準相關改革方案,規定院士統一70歲退休。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部已經制定了相關的實施細則。“考慮到當前我國兩院院士中年齡75歲以上院士所占比例較大,凡是達到新政策規定退休年齡的院士可在2017年12月31日之前辦理退休手續。其中參與國家重大項目的70歲以上院士可經有關部門批準,将退休年齡延長到75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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