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長沙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于2003年9月設立,是直屬長沙市人民政府的正縣級事業單位,負責長沙市和廣鐵集團湖南區域内職工住房公積金的管理和運作。中心内設辦公室(咨詢服務處)、歸集業務處、信貸業務處、财務會計處、監督法規處、稽核處、人力資源處、科技信息處、芙蓉區管理部、天心區管理部、嶽麓區管理部、開福區管理部、雨花區管理部,下轄鐵路分中心(含懷化管理部)和望城區、長沙縣、浏陽市、甯鄉縣管理部。
交通
公交路線:
1、乘坐公交1路、106路、142路、501路、旅3區間線公交車到小吳門公交車站下步行150米;
2、乘坐901區間線公交車到蔡锷路五公交車站下步行180米;
3、乘坐公交2路、112路、901路公交車到中山路公交車站下步行290米;
4、乘坐公交9路、109路、115路、116路、150路、159路、303路、348路、402路、405路公交車到八一橋公交車站下步行380米;
5、乘坐公交117路、118路、317路、401路、旅1路公交車到蔡锷中路口公交車站下步行380米。
主要職責
(一)編制住房公積金的歸集、使用計劃,并編制住房公積金歸集、使用計劃執行情況的報告;
(二)負責記載職工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使用等情況,向職工發放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有效憑證;
(三)編制住房公積金的年度預決算,經市财政部門審核,提交管委會審議後組織執行;
(四)委托由管委會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指定的商業銀行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結算等金融業務和住房公積金帳戶的設立、繳存、歸還等手續,與受托銀行簽訂委托協議,按規定支付手續費;
(五)負責住房公積金的統一核算,指導、監督分支機構的内部核算;
(六)拟訂住房公積金具體管理辦法,經管委會審議通過後實施;
(七)審批個人住房公積金的提取和個人住房委托貸款發放,按照管委會審議批準的比例購買國債;
(八)負責住房公積金的保值和歸還;
(九)提出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經市财政部門審核,報管委會審議後執行;
(十)審核單位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或者緩繳的申請報告,并報管委會批準後執行;
(十一)與職工、單位和受委托銀行定期對帳;
(十二)組織建立管理中心及其所屬機構的業務管理網絡系統,并與上級住房公積金行政監管部門聯網,納入全國住房公積金監督管理信息系統;
(十三)向财政部門和管委會報送住房公積金财務報表,并經管委會審議通過後定期向社會公布;
(十四)向财政部門提出住房公積金呆帳核銷申請,并報管委會審議通過後,根據财政部門的審批意見辦理呆帳的核銷,并報上級住房公積金行政監管部門備案;
(十五)辦理市委、市人民政府和長沙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決定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