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彙票

銀行彙票

銀行開出的票據
銀行彙票:A bank draft is a cheque which you can buy from a bank in order to pay someone who is not willing to accept a personal cheque.銀行彙票是指由出票銀行簽發的,由其在見票時按照實際結算金額無條件付給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據。銀行彙票的出票銀行為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辦理銀行彙票的銀行。多用于辦理異地轉賬結算和支取現金,由其在見票時,按照實際結算金額無條件支付給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據。銀行彙票有使用靈活、票随人到、兌現性強等特點,适用于先收款後發貨或錢貨兩清的商品交易。[1]
  • 中文名:銀行彙票
  • 英文名:bank draft
  • 特點:使用靈活、票随人到、兌現性強
  • 适用範圍:先收款後發貨或錢貨兩清的商品交易

記載事項

銀行彙票一式四聯,第一聯為卡片,為兌付行支付票款時作付出傳票;第二聯為銀行彙票,與第三聯解訖通知一并由彙款人自帶,在兌付行兌付彙票後此聯做銀行往來賬付出傳票;第三聯解訖通知,在兌付行兌付後随報單寄簽發行,由簽發行做餘款收入傳票;第四聯是多餘款通知,并在簽發行結清後交彙款人。

銀行彙票結算的具體程序

銀行彙票結算的具體程序

(一)表明“彙票”的字樣;

(二)無條件支付的承諾;

(三)确定的金額;

(四)付款人名稱;

(五)收款人名稱;

(六)出票日期;

(七)出票行簽章(彙票專用章、經辦人員名章)。

彙票上未記載前款規定事項之一的,彙票無效。

注意事項

作為一名出納人員來說,在進行财務處理的過程中,必須要注意銀行彙票的相關問題,受理銀行彙票時一般需要注意什麼?

我們在實際的工作中,對于收款單位的一些出納人員在受理銀行彙票時,必須要對相應的證件進行審查,主要涉及的内容就是收款人或是說背書人在本單位是否經過一定的确立,對于銀行彙票在内的票據,付款的日期以及時間或是說金額在填寫的過程中是否準确沒有錯誤。壓印機壓印上的金額時,由于印章在進行加蓋的過程中是否清楚可見。然而,對于銀行彙票或是說解訖通知上的要求必須要齊全,資料必須相符。還要對彙款人的證件進行核實,證件必須要準确無誤,背書人的證件姓名以及背書必須要保持一緻。

這些資料經過相應的審核以後,必須要在相應的金額之内進行結算,還要根據實際的情況辦理相應的款項結算手續,還要對實際所發生的結算金額進行準确的或是說能夠清晰的填寫在相應的票據或是解訖通知的欄目内,如果對多個金額或是由簽發銀行退交彙款人時,如果是全額進行退票的話,必須要在多餘的金額一欄當中填寫一O一這樣的符号以示為區分。

特點

單位和個人各種款項的結算,均可使用銀行彙票。銀行彙票可以用于轉賬,填明“現金”字樣的銀行彙票也可以用于支取現金。申請人或者收款人為單位的,不得在“銀行彙票”上填明“現金”字樣。

與其他銀行結算方式相比,銀行彙票結算方式具有如下特點:

1)适用範圍廣。

銀行彙票是目前異地結算中較為廣泛采用的一種結算方式。這種結算方式不僅适用于在銀行開戶的單位、個體經濟戶和個人,而且适用于未在銀行開立帳戶的個體經濟戶和個人。凡是各單位、個體經濟戶和個人需要在異地進行商品交易、勞務供應和其他經濟活動及債權債務的結算,都可以使用銀行彙票。并且銀行彙票既可以用于轉帳結算,也可以支取現金。

2)票随人走,錢貨兩清。

實行銀行彙票結算,購貨單位交款,銀行開票,票随人走;購貨單位購貨給票,銷售單位驗票發貨,一手交票,一手交貨;銀行見票付款,這樣可以減少結算環節,縮短結算資金在途時間,方便購銷活動。

3)信用度高,安全可靠。

銀行彙票是銀行在收到彙款人款項後簽發的支付憑證,因而具有較高的信譽,銀行保證支付,收款人持有票據,可以安全及時地到銀行支取款項。而且,銀行内部有一套嚴密的處理程序和防範措施,隻要彙款人和銀行認真按照彙票結算的規定辦理,彙款就能保證安全。一旦彙票丢失,如果确屬現金彙票,彙款人可以向銀行辦理挂失,填明收款單位和個人,銀行可以協助防止款項被他人冒領。

4)使用靈活,适應性強。

實行銀行彙票結算,持票人可以将彙票背書轉讓給銷貨單位,也可以通過銀行辦理分次支取或轉讓,另外還可以使用信彙、電彙或重新辦理彙票轉彙款項,因而有利于購貨單位在市場上靈活地采購物資。

5)結算準确,餘款自動退回。

一般來講,購貨單位很難準确确定具體購貨金額,因而出現彙多用少的情況是不可避免的。在有些情況下,多餘款項往往長時間得不到清算從而給購貨單位帶來不便和損失。而使用銀行彙票結算則不會出現這種情況,單位持銀行彙票購貨,凡在彙票的彙款金額之内的,可根據實際采購金額辦理支付,多餘款項将由銀行自動退回。這樣可以有效地防止交易尾欠的發生。

結算

銀行彙票結算的當事人包括:

1)出票人。

銀行彙票結算的出票人是指簽發彙票的銀行。

2)收款人。

收款人是指從銀行提取彙票所彙款項的單位和個人。收款人可以是彙款人本身,也可以是與彙款人有商品交易往來或彙款人要與之辦理結算的人。

3)付款人。

付款人是指負責向收款人支付款項的銀行。如果出票人和付款人屬于同一個銀行,如都是中國工商銀行的分支機構,則出票人和付款人實際上為同一個人。如果出票人和付款人不屬于同一個銀行,而是兩個不同銀行的分支機構,則出票人和付款人為兩個人。

規定

1)銀行彙票的簽發和解付。

銀行彙票的簽發和解付,隻能由中國人民銀行和商業銀行參加“全國聯行往來”的銀行機構辦理。跨系統銀行簽發的轉帳銀行彙票的解付,應通過同城票據交換将銀行彙票和解訖通知提交同城的有關銀行審核支付後抵用。省、自治區、直轄市内和跨省、市的經濟區域内,按照有關規定辦理。在不能簽發銀行彙票的銀行開戶的彙款人需要使用銀行彙票時,應将款項轉交附近能簽發銀行彙票的銀行辦理。

2)銀行彙票一律記名。

所謂記名是指在彙票中指定某一特定人為收款人,其他任何人都無權領款;但如果指定收款人以背書方式将領款權轉讓給其指定的收款人,其指定的收款人有領款權。

3)銀行彙票無起點金額限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和《票據管理實施辦法》,中國人民銀行總行對銀行結算辦法進行了全面的修改、完善,形成了《支付結算辦法》。新的《支付結算辦法》取消了銀行彙票金額起點500元的限制。

4)銀行彙票的付款期為1個月。

這裡所說的付款期,是指從簽發之日起到辦理兌付之日止的時期。這裡所說的一個月,是指從簽發日開始,不論月大月小,統一到下月對應日期止的一個月。比如簽發日為3月5日,則付款期到4月5日止。如果到期日遇例假日可以順延。逾期的彙票,兌付銀行将不予辦理。

申請編輯 播報單位内部供應部門或其他業務部門因業務需要使用銀行彙票時,應填寫銀行彙票請領單,具體說明領用銀行彙票的部門、經辦人、彙款用途、收款單位名稱、開戶銀行、帳号等,由請領人簽章,并經單位領導審批同意後,由财務部門具體辦理銀行彙票手續。

凡是要求使用銀行彙票辦理結算業務的單位,财務部門均應按規定向簽發銀行提交“銀行彙票委托書”,在“銀行彙票委托書”上逐項寫明彙款人名稱和帳号、收款人名稱和帳号、兌付地點、彙款金額、彙款用途(軍工産品可免填)等内容,并在“彙款委托書”上加蓋彙款人預留銀行的印鑒,由銀行審查後簽發銀行彙票。如彙款人未在銀行開立存款帳戶,則可以交存現金辦理彙票。

彙款人辦理銀行彙票,能确定收款人的,須詳細填明單位、個體經濟戶名稱或個人姓名。确定不了的,應填寫彙款人指定人員的姓名。

交存現金辦理的彙票,需要在彙入銀行支取現金的,應在彙票委托書上的“彙款金額”大寫欄先填寫“現金”字樣,後填寫彙款金額。這樣,銀行可簽發現金彙票,以便彙款人在兌付銀行支取現金。企事業單位辦理的彙票,如需要在兌付銀行支取現金的,由兌付銀行按照現金管理有關規定審查支付現金。

“銀行彙票委托書”一式三聯,其中第一聯是存根,由彙款人留存作為記帳傳票;第二聯是支款憑證,是簽發行辦理彙票的傳出傳票;第三聯為收入憑證,由簽發行作彙出彙款收入傳票。如果申請人用現金辦理銀行彙票,可以注銷第二聯。

簽發

簽發銀行受理“銀行彙票委托書”,經過驗對“銀行彙票委托書”内容和印鑒,并在辦妥轉帳或收妥現金之後,即可向彙款人簽發轉帳或支取現金的銀行彙票。對個體經濟戶和個人需要支取現金的,在彙票“彙款金額”欄先填寫“現金”字樣,後填寫彙款金額,再加蓋印章并用壓數機壓印彙款金額,将彙票和解訖通知交彙款人。

内容

銀行彙票的主要内容包括:

(l)收款人姓名或單位;

(2)彙款人姓名或單位;

(3)簽發日期(發票日);

(4)彙款金額、實際結算金額、多餘金額;

(5)彙款用途;

銀行彙票第二聯 正面

銀行彙票第二聯 正面

(6)兌付地、兌付行、行号;

(7)付款日期。

銀行彙票一式四聯,第一聯為卡片,由簽發行結清彙票時作彙出彙款付出傳票;第二聯為銀行彙票,與第三聯解訖通知一并由彙款人自帶,在兌付行兌付彙票後此聯作聯行往來帳付出傳票;第三聯是解訖通知,在兌付行兌何後随報單寄簽發行,由簽發行作餘款收入傳票;第四聯是多餘款通知,在簽發行結清後交彙款人。

彙款單位财務部門收到簽發銀行簽發的“銀行彙票聯”和“解訖通知聯”後根據銀行蓋章退回的“銀行彙票委托書”第一聯存根聯編制銀行存款付款憑證。

例:大聖公司需要到A市采購商品,4月2日向開戶銀行申請用銀行存款辦理往A市的轉帳彙票100000元。根據銀行退回的“銀行彙票委托書”存根聯作銀行存款付款憑證,其會計分錄為:

借:其他貨币資金——銀行彙票 100000

貸:銀行存款 100000

如果彙款單位用現金辦理銀行彙票,則财務部門在收到銀行簽發的銀行彙票後根據“銀行彙票委托書”第一聯存根聯編制現金付款憑證,其會計分錄為:

借:其他貨币資金——銀行彙票

貸:現金

對于銀行按規定收取的手續費和郵電費,彙款單位應根據銀行出具的收費收據,用現金支付的編制現金付款憑證,從其帳戶中扣收的編制銀行存款付款憑證。其會計分錄為:

借:财務費用

貸:現金或銀行存款

出納員在收到銀行簽發的銀行彙票并将其交給請領人,應按規定登記“銀行彙票登記簿”,将銀行彙票的有關内容,如簽發日期,收款單位名稱、開戶銀行、帳号,持票人部門、姓名,彙款用途等等一一進行登記,以備日後查對。

銀行彙票

銀行彙票是指彙款單位或個人将款項交存銀行,由銀行簽發彙票給收款單位或個人持往外地辦理轉賬或支取現金的結算憑證。

收款單位:

将彙票、解迄通知進賬單送交銀行,根據銀行退回的進賬單和有關原始憑證編制收款憑證。

付款單位:

收到銀行簽發的彙票後,根據“銀行彙票申請書(存根)”聯編制付款憑證,如有多餘款項,或因彙票超過付款期等原因而退回時,應根據銀行多于款收帳通知編制收款憑證。

背書

彙票可背書轉讓,以背書轉讓的彙票,背書應當連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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