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票

銀票

銀行承兌彙票
北宋的“銀票”是中國也是世界上最早的銀票。元朝以使用銀票為主,明初承元制,明太祖洪武年間發行的“大明寶鈔”用桑皮紙為鈔料,一貫鈔高一尺、寬六寸,是中國最大的銀票。清初不印制銀票,後由于國家困難,印發“戶部銀票”,簡稱“官票”。以後又發行“大清寶鈔”,簡稱“寶鈔”。
    中文名:銀票 外文名: 别名:銀行承兌彙票 拼音:yínpiào 最早時間:北宋

概述

銀票品種複雜,有官鈔和私鈔之分,官鈔即由官府金融機構發行,私鈔由民間金融機構發行,紙鈔又可分銅錢票(可兌換方孔銅錢)、銅元票(可兌換銅元)、銀兩票(可兌換白銀)、銀元票(可兌換銀元)四種。發行銀票開始有庫銀準備金、鈔本來憑證。清代的銀票,除政府印發的,戶部官票;和,大清寶鈔;之外,清末官私銀錢行号和私營銀錢店也在印發鈔票。

其中私營銀錢店又有錢莊、錢鋪、錢店、銀号等多種稱謂,是一種地方性的金融行業。其業務主要是兌換銀錢和印發錢票銀票。起着配合制錢和紋銀、發揮支付手段的作用。私人錢莊印發的銀錢票,印刷質量更為簡單粗糙,票面金額數字多用手書寫,缺乏必要的防僞措施,使得當時的币制更加混亂。

大清銀票本為中國古代清朝時期用于流通的銀票,這種銀票有輕巧便攜的好處,解決了銀子金子等貨币不便大量攜帶的困難,因此被廣為使用。銀票的使用在中國始于宋朝,最早出現在當時的四川地區,被稱為“銀票”,但那時銀票還不太規範。到了清朝,銀票的使用規範起來,被廣為使用,清朝政府定其名為“大清銀票”。銀票發行和中國的銀票發行曆史有關。

起源

銀票由商人自由發行。北宋初年,四川成都出現了專為攜帶巨款的商人經營現錢保管業務的“銀票鋪戶”。存款人把現金交付給鋪戶,鋪戶把存款人存放現金的數額臨時填寫在用楮紙制作的卷面上,再交還存款人,當存款人提取現金時,每貫付給鋪戶30文錢的利息,即付3%的保管費。這種臨時填寫存款金額的楮紙券便謂之“銀票”。這時的“銀票”,隻是一種存款和取款憑據,而非貨币。

随着商品經濟的發展,“銀票”的使用也越來越廣泛,許多商人聯合成立專營發行和兌換“交子”的銀票鋪,并在各地設銀票分鋪。由于銀票鋪戶恪受信用,随到随取,所印“銀票”圖案講究,隐作記号,黑紅間錯,親筆押字,他人難以僞造,所以“銀票”赢得了很高的信譽。商人之間的大額交易,為了避免鑄币搬運的麻煩,直接用随時可變成現錢的“銀票”來支付貨款的事例也日漸增多。

正是在反複進行的流通過程中,“銀票”逐漸具備了信用貨币的品格。後來銀票鋪戶在經營中發現,隻動用部分存款,并不會危及“銀票”信譽。于是他們便開始印刷有統一面額和格式的“銀票”,作為一種新的流通手段向市場發行。這種“銀票”已經是鑄币的符号,真正成了銀票。

但并非所有的銀票鋪戶都是守法經營,恪守信用的。有一些惟利是圖、貪得無厭的鋪戶,惡意欺詐,在濫發銀票之後閉門不出,停止營業;或者挪用存款,經營他項買賣失敗而破産,使所發“銀票”無法兌現。這樣,當存款者取錢而不能時,便往往激起事端,引發訴訟。于是,景德年間(1004-1007年),益州知州張泳對銀票鋪戶進行整頓,剔除不法之徒,專由十六戶富商經營。至此“銀票”的發行始取得政府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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