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糾紛分類
侵權責任和違約責任
醫患雙方發生醫療糾紛,可以選擇侵權責任或違約責任要求對方承擔責任。
判斷标準
醫療過錯,屬于過錯的一種。對過錯的判斷,在學理上有新舊過失理論之區分。所謂舊過失理論,乃是将過失與故意相提并論,認為過失與故意同屬應加責罰的行為人的主觀惡意。故意為積極的惡意,過失為消極的惡意。若行為與結果間有相當因果關系,而行為人對于結果的發生,有預見的可能,并應預見而未預見或者說應注意而未注意的,即應負過失責任。
新過失理論,則認為過失不僅指應加責罰的心理狀态,還應就行為的客觀狀态是否适當加以斟酌判斷。即除行為與結果之因果關系及預見可能性之外,尚須就行為在客觀上有無過錯,加以審認。具體醫療過錯而言,判斷醫方有無過錯,應就醫方是否已盡客觀上的注意義務為标準,亦即應就是否采取避免結果發生的适當措施而判斷。基于新過失理論的合理性,該理論得到了廣泛的确認。這就要求在讨論醫療過錯的認定時,首先要對醫療行為所存在的特殊判斷标準予以準确認識。
解決途徑
醫療民事糾紛與其他民事糾紛一樣,屬于平等主體之間的财産關系和人身關系,屬民法的調整範疇。根據 “私法自治”的原則,通常情況下,國家不予幹預,因此,雙方當事人可以就醫療糾紛進行協商,也可以進行民間調解和行政調解,從理論上講,醫療合同糾紛也可進行仲裁解決,但仲裁解決醫療糾紛還不受重視。國家對醫療民事糾紛的幹預表現為民事訴訟,需要當事人起訴才能發生。也可以申請衛生行政部門解決。
圖書信息
書 名: 醫療糾紛
作者:周院生
出版社:中國檢察出版社
出版時間:2009年09月
ISBN:
開本:16開
定價: 25.00 元
内容簡介
《醫療糾紛》特點在于:第一,強調實用性,介紹一些與群衆生活密切相關的知識,盡量做到通俗實用。第二,注重實例,用大量案例說明問題,供大家參考。生活實例皆切合實際需要。分析解答本質上是在為當事人服務,在這樣的理念下,理論探讨應當讓位于為當事人提供簡單、易懂的步驟建議和富有操作性的行動方案,這就要求解答者對于法條有相對完整的調研,對于行文措辭有慎重的選擇,對于理論分析有必要的取舍,我們追求并且秉承這樣的風格和思路。
圖書目錄
前言
第一章 醫療糾紛和醫患關系概述
1.什麼是醫療糾紛
2.什麼是醫患關系?醫患關系的法律屬性是什麼
3.在醫院挂号後,患者能“退号”嗎
4.什麼是醫療事故
5.什麼是醫療過錯和醫療侵權?怎樣理解醫療侵權和醫療事故的關系
6.醫學美容中出現糾紛,是否屬于醫療糾紛
7.寵物醫院的過失醫療行為給寵物造成傷害或導緻寵物死亡的,是否屬于醫療糾紛
8.院前急救組織的過失行為給患者造成損害引發的糾紛,屬于醫療糾紛嗎
9.非醫院工作人員以醫院的名義從事醫療活動,發生醫療事故與醫院是什麼關系
10.外請醫生發生醫療事故,責任誰負
第二章 患者和醫療機構的權利和義務
11.做不做手術,誰說了算
12.治療過程中,醫生能否不征得患者同意擅自采取其他治療措施
13.醫院能否将自己掌握的患者的個人信息出賣或曝光,謀取利益
14.醫院能否為了醫學教學的需要,随意地将患者作為實驗對象向醫學生展示
15.患者以各種理由拖欠醫療費,醫院可以要求其支付嗎
16.發生醫療糾紛,患者及其親屬能否圍堵醫院讨說法
17.患者在醫院住院治療,身體或财産受到非醫療行為傷害的,醫院是否應承擔責任
18.醫院對患者在住院期間的人身和财産安全在“合理範圍内”負有保障義務,是不是隻要患者在醫院出了事,醫院就該承擔責任呢
19.患者到醫院就診,如果醫院不具備治療該疾病的條件,醫院應采取何種措施
20.患者到醫院就診,如果情況十分危急,醫院不具備救治條件的,醫院能否将患者拒之門外
第三章 醫療糾紛的技術鑒定
21.什麼是醫療事故技術鑒定
22.醫療損害賠償訴訟必須以醫療事故鑒定為前提嗎
23.醫療事故技術鑒定與司法鑒定是什麼關系
24.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有哪些啟動方式?不同啟動方式需要分别注意哪些問題
25.醫學會在受理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後應當開始哪些
程序哪些申請可以依法不予受理
26.當事人如果不服首次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怎麼辦
第四章 醫療糾紛的證據和舉證責任
27.發生醫療糾紛後,患者應當注意保存、提供的證據有哪些
28.對疑似輸液、輸血、注射、藥物等引起不良後果的情形,患者應如何保存證據
29.病曆是醫療糾紛訴訟中極為重要的證據之一,了解病曆的書寫對于患者來說也是很有必要的,那麼,病曆的書寫應當符合哪些規定呢
30.糾紛發生後,患者沒有及時要求複印或封存病曆,病曆上發現有改動的痕迹,應該如何處理
31.患者有權複印或複制哪些病曆資料
32.什麼是屍檢?屍檢應在患者死亡後多長時間内進行
33.“醫患協議書”有法律效力嗎
34.“手術公證”能否作為醫療機構不承擔責任的證據
35.醫療侵權糾紛中患者一方的舉證責任有哪些
36.如何理解醫療糾紛訴訟中醫療機構的“舉證責任倒置”
第五章 醫療糾紛的免責事由
37.由于病情和患者本身體質的複雜性,醫療活動中的難以預見和避免的意外情況發生,導緻患者身體受到傷害或死亡的,醫院能否免責
38.并發症對患者造成人身損害的,醫院需要承擔責任嗎
39.患者由于輸血感染病毒的,醫院是否應當承擔責任
40.患者不配合醫生的診療活動,導緻不良後果的,醫院是否應承擔責任
第六章 醫療糾紛的特殊類型
41.醫療産品引發的糾紛一般如何處理
42.因人體醫療廢物引發的糾紛一般應如何處理
43.因對屍體的解剖和檢驗引發的糾紛一般如何處理
44.誤診導緻患者的身體損害或死亡的,醫院總是要承擔責任嗎
45.精神障礙者住院期間傷人、被傷或自傷(殺)的,醫院是否應承擔責任
46.醫療活動中,出現其他突發事件時,導緻患者身體傷害或死亡的,醫院是否應當承擔責任
……
第七章 醫療糾紛的解決程序
第八章 醫療糾紛的損害賠償
……人們的自我保護意識大大增強,患者及家屬處處注意維護自己的利益。醫院和醫務人員尚不能正确認識這一點,從而處于被動局面。1.醫療工作和醫療行為更多的受到社會規範的強制性制約。而我們有相當多的人對此沒有清醒的認識。
2.服務質量不高,服務态度不好。醫務人員在醫療服務中不能尊重并平等對待
患者,而易出現糾紛。
3.社會對醫療工作存有認識上誤區,很多醫學上正常的事情,卻引起糾紛
新特點
①數量逐年增多:醫療投訴多,要求醫療技術鑒定的多,要求傷殘鑒定的多,同時新聞媒體參與的也增多;
②院方敗訴的增多:新的《醫療事故處理條例》所采用的“舉證責任倒置”,使醫院出現舉證不能的情況增多;
③ 賠償數額增大:醫療糾紛的最終結果往往是向醫院提出經濟賠償的要求,隻要有對醫院不利的情況,尤其是出現舉證不能的情況時患者和家屬就大肆喧鬧,要求賠償,數額越多越好;
④處理困難增大:多數醫療事故與醫療糾紛發生原因複雜,相關法律法規尚不健全,而且社會各界一般認為患者是弱勢群體應當加以特殊保護,因此處理起來非常困難;
⑤社會影響增大:特别是有些醫療事故與醫療糾紛因患者要求高額賠償不能滿足,而反複向衛生行政部門、司法部門及相關媒體投訴,加之有些媒體缺乏醫學知識,不明事實真相,盲目炒作,給醫院的聲譽造成極大損壞。
防範對策
如何防範醫療事故與醫療糾紛的發生,這是國家衛生界和各醫療衛生行業最為關注的問題,各級醫療機構和專家學者對此也進行了最多的研究與嘗試,主要有以下幾方面。
加強醫德醫風建設,樹立良好形象
對醫務人員進行醫德醫風教育,樹立良好的職業道德,是預防醫療糾紛至關重要的一環。多個部門齊抓共管,标本兼治,大力表彰先進典型,嚴厲查處違紀行為,努力做到一切為了患者,一切服務患者,一切方便患者。以實際行動不斷提高醫療質量、減少醫療事故及糾紛發生。
增強醫務人員的醫療技術
醫務人員應與時俱進加強醫療技術,加強三基訓練,學習先進醫療技術,因為新實施的侵權責任法已經将判斷醫方是否有過錯的标準确定為當時的醫療技術水平,因此與時俱進掌握先進醫療技術是十分重要的。在宋麗紅律師代理的一例誤診小兒骨肉瘤的案例中,就是因為醫方沒有掌握骨肉瘤病理活檢的操作導緻誤診,最後賠償患方20多萬元.
加強病案管理
病案是醫療過程各個環節的原始記錄,病案中反映的問題往往就是醫療環節中存在的問題,它在醫療糾紛處理中發揮至關重要的作用(尤其是舉證倒置的實施以來)。病曆是确定醫方是否有過錯的重要依據,如果沒有病曆,法院會認為醫方舉證不能,從而認定醫方承擔完全責任。我國目前的《醫療機構病曆管理規定》規定 門(急)診病曆檔案的保存時間自患者最後一次就診之日起不少于15年。《住院工作制度》規定住院病案原則上應永久保存。宋麗紅律師曾代理一起醫療糾紛因為醫院沒有保存病曆,導緻醫院被判賠償60多萬元。根據當時患者的情況,醫院的責任很輕微,但是沒有病曆,醫院無法證明自己無過錯,因此,判決醫院承擔80%的責任。醫療機構必須重視病案管理,必須真正做到:①加強病案法制教育,提高責任意識;②強化各項制度管理,落實各項醫療文書(住院志、病程記錄和輔助檢查報告)的書寫,特别是電子病曆書寫更要嚴謹;③嚴格病案管理制度,嚴禁随意出借、塗改和丢失。
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規範各種操作規程
當前醫院都制定完善出了切實可行的措施,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各級各類醫護人員的責任、工作制度和診療損傷常規等,如三級醫師查房制度、首診負責制度、術前術後讨論制度、疑難危重和死亡患者讨論制度、病曆書寫制度、交接班制度、醫療設備管理制度、處方管理制度、“三查七對”制度、醫院感染管理制度、會診制度、術前與患者或其家屬談話制度等。對于醫療規範應嚴格執行。在宋麗紅律師代理的一起醫療糾紛案件中,因為醫生沒有按照醫療操作規範使用顯微鏡進行手術,導緻患者術後出現截癱,給患者造成巨大傷害。
改進服務作風,提高醫療質量
醫院想方設法來強化醫務人員及時服務、應答服務、謹慎服務、非特異性服務以及廉潔服務觀念,加強對醫務人員醫德教育和業務素質教育,樹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思想,一切以患者為中心,改善服務态度,進一步提高醫務人員工作的效率性、嚴密性、科學性、全面性和純潔性,切實提高醫療技術水平,減少醫療糾紛的發生。
在這方面總結了“十個一點”:醫療技術再高明一點、服務态度再熱情一點、詢問病情再詳細一點、檢查身體再全面一點、輔助檢查再完整一點、病程記錄再準确一點、告知家屬再具體一點、治療護理再合理一點、發現病情變化再及時一點、搶救再迅速一點。要是真正能夠做到這“十個一點”,就可以顯着提高醫療質量,這對減少醫療事故、降低醫療糾紛風險度是十分有益的。
實施知情同意,防範醫療争議
醫院在醫療活動的不同階段,自始至終都要根據患者的實際情況,通過告知明确醫療服務合同的目的、疾病發展轉歸過程和醫療服務的損害特性,明确醫療服務合同履行的風險;治療時多提出幾套治療方案,将每一方案的優缺點、副作用講清楚,提出可供選擇及建議選擇的診療手段,讓患者參與制定和選擇;告知其服務的标準、價格和可能的服務期限,以及通過積極的救治措施仍可能發生不能預料或者不能防範的意外;凡是患者死亡的均應告知患者家屬應當屍體解剖,從而實現醫患雙方在認識上的一緻,避免大多數醫患矛盾的發生。本律師代理的一起醫方侵犯患者知情權的案例中,術中切除輸卵管未告知患者,最後被判賠償10萬元。
建立良好醫患關系
當前醫患關系緊張,沖突不斷,很重要的一個原因是由于部分醫護人員的服務意識差,服務不到位造成的。為此,各大醫院都采取了切實可行的措施,來加強醫護人員的服務意識,強化醫務人員的服務觀念,改善醫務人員的服務态度,醫院主要從以下4點要求醫務人員:①強化及時服務觀念,提高服務工作效率;②加強“謹慎”服務态度,提高服務工作的科學性;③強化“應答”服務觀念,提高服務工作的嚴密性;④尊重和維護患者權益,尊重患者的知情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