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迪加

辛迪加

壟斷組織形式
辛迪加(法文:le syndicat),原指企業中的工會,大都是同一生産部門的少數大企業通過簽訂統一銷售商品和采購原料的協定而建立的組織。辛迪加内各企業不能獨立地進行商品銷售和采購原料,須由總辦事處統一辦理,從而在争奪産品銷售和原料分配份額上進行激烈競争。它們在生産上和法律上雖保持獨立性,而在商業上喪失獨立性。
  • 中文名:辛迪加
  • 外文名:syndicat
  • 原 意:組合
  • 重要形式:資本主義壟斷組織

名稱簡介

法語syndicat的音譯,原意是“組合”。資本主義壟斷組織的重要形式之一。由同一生産部門的少數資本主義大企業,通過簽訂統一銷售商品和采購原料的協定以獲取壟斷利潤而建立的壟斷組織。

産生和發展

辛迪加是在19世紀末20世紀初産生的。當時在歐洲一些國家都出現了辛迪加。德國的許多辛迪加是由卡特爾發展而來的。在1905年的 385個工業卡特爾中,約有200個已具有辛迪加性質。辛迪加在德國經濟中的壟斷地位也是明顯的。1893年成立的萊茵-威斯特法倫采煤辛迪加,1909年在多特蒙德地區生産了8500萬噸煤,而其他所有局外企業的生産量不過420萬噸(隻等于采煤辛迪加産量的4.9%);1913年1月,采煤辛迪加的産量占魯爾地區全部産量的92.6%,占全德煤炭總産量的54%。在當時,鋼鐵辛迪加的生産在全國鋼鐵總産量中所占比重已上升到43~44%。

在法國的冶金、制糖、玻璃、造紙、石油、化學、紡織、采煤等工業部門中,也有很多辛迪加。其中特别重要的有:隆維商行,它生産了法國幾乎全部的鑄鐵;制糖辛迪加幾乎完全控制了法國的制糖市場;聖戈班玻璃總公司也居于絕對的壟斷地位。

在奧地利,一些著名辛迪加占有重要地位。例如:波希米亞的采煤辛迪加,占奧地利全部煤産量的90%;制磚辛迪加,年産值達4億克朗(未參加辛迪加的企業産值不過4000萬克朗);石油辛迪加,占全國産量的40%。

在俄國,辛迪加是壟斷組織的一種主要形式。俄國的重要工業企業大多掌握在不同國家的資本家手中,在生産上不易聯合起來;但是由于政府大批訂貨和實行保護關稅政策,國内工業品價格大大提高,資本家在争奪訂貨數額和瓜分國内市場方面展開了激烈的競争,而辛迪加正是分配訂貨和瓜分市場的有利形式。這樣,在商業上聯合起來的辛迪加便得到較大的發展。1886年俄國出現了鐵釘、鐵絲工業的辛迪加;20世紀初,在鋼鐵、采煤、采礦、機器制造部門中,相當大一部分企業都為辛迪加所控制。1904年建立的“煤炭公司”辛迪加,控制了頓巴斯煤區産量的75%。橡膠辛迪加幾乎控制了全部橡膠的銷售。制糖辛迪加壟斷了全國90%以上的食糖生産。

1912年建立的煙草辛迪加,控制了全國75%的煙草生産。俄國的辛迪加和其他國家的辛迪加相比,帶有某些半封建的特征。例如,糖業辛迪加就是由制糖工業資本家和種植甜菜的大地主共同組成的;烏拉爾“克羅夫羅”辛迪加的成員即是一些擁有幾十萬俄畝土地的大領主。這樣的壟斷組織往往采用一些帶有封建性的剝削形式和管理方法。

特點

同卡特爾相比,辛迪加較為穩定,存在的時間也較持久。辛迪加的參加者雖然在生産上和法律上還保持着獨立性,但在商業上則已完全受制于總辦事處,不能獨立行動。在各參加者不能與市場發生直接聯系的情況下,它們要想随意脫離辛迪加,事實上也很困難。如果某一成員想要退出,必須花一筆資本去重新建立購銷機構和重新安排與市場的聯系,而且每每受到辛迪加的阻撓和排擠。

組織機構

參加辛迪加的企業,推選出它們的代表,組成辛迪加總辦事處。辛迪加參加者的商品銷售和原料采購,都得通過這個總辦事處統一進行。這種統一的、集中的購銷,意味着辛迪加在流通領域中占有一定的壟斷地位,使它有可能擡高商品的銷售價格和壓低原料的采購價格,從而獲取高額壟斷利潤。在辛迪加内部的各個資本家之間存在着矛盾和鬥争。他們為了争奪商品銷售份額和原料分配比例而經常展開激烈的競争。當參加者的實力對比或市場條件發生重大變化時,往往要調整分配的份額或對辛迪加總辦事處進行改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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