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量技術監督局

質量技術監督局

政府機構
質量技術監督局,國家職能部門之一,以貫徹國家産品質量法,計量法,标準化法的國家行政部門。組織拟訂本市标準化發展戰略、規劃、計劃和政策;組織地方标準的立項、審查、批準、編号和發布工作;組織實施标準,并對标準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企業(不含食品企業)标準備案、工業産品标準登記的管理工作;負責本市組織機構代碼和商品條碼的管理工作,推動組織機構代碼的應用。
    中文名:質量技術監督局 外文名:the Quality and Technology Supervision Bureau 别名: 合并正部:2001年 管理制度:分級管理

部門簡介

質量技術監督局(the Quality and Technology Supervision Bureau)是國家職能部門之一,國家設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2001年與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合并成為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正部級。省以下設置質量技術監督局,省局對各市縣區質量技術監督局實行省以下垂直管理。根據國務院國辦發2011第48号文件改革質監局管理體制。目前可能采取分級管理。

機構設置

一般地市級質量技術監督局下設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科、食品科、質量科、計量科、标準化科(下設機構代碼管理辦公室)、法制科、機關服務中心、監督稽查科(稽查隊)、XX市打假辦、12365投訴舉報中心、質量檢驗所,計量所,特種設備檢驗院,纖維棉花檢驗所,條碼中心等單位。

主要職能

為監督和保障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工作人員依法履行職責,激勵新時代新擔當新作為,市場監管總局于近日制定公布《市場監督管理行政執法責任制規定》(以下簡稱《責任制規定》)。這是市場監管領域第一步系統規定行政執法責任制及責任追究制度的規章,彰顯了市場監管部門強化自我約束、激勵新時代新擔當新作為的鮮明态度和堅強決心。

質量技術監督局主要職能包括:

(一)拟定并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質量技術監督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制定和發布規章、制度。組織實施相關法律、法規,指導監督行政執法工作。管理與質量技術監督有關的技術法規備案。

(二)負責《計量法》、《标準化法》、《産品質量法》、《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棉花質量監督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及相關配套法規、規章的貫徹實施和行政執法。

(三)負責質量工作的宏觀指導。貫徹實施國家《質量振興綱要》,研究制定本市質量發展的戰略;推廣先進的質量管理經驗和方法;組織對重大質量事故的調查;組織實施精品名牌戰略

(四)負責産品質量監督工作。組織實施省質監局部署的産(商)品質量監督檢查工作,制定并組織實施省質監局批準的産品質量監督檢查計劃,調解和處理質量糾紛。

五)統一管理标準化工作。宣傳貫徹國家标準、行業标準、地方标準并實施監督;負責農業标準化的實施及其示範區工作;管理組織機構代碼和商品條碼工作。

(六)統一管理計量工作。推行法定計量單位,保障國家計量單位制的統一和量值的準确可靠;組織開展計量器具的強制檢定和量值傳遞;查處生産和流通領域的計量違法行為,組織計量仲裁檢定,調解計量糾紛。

(七)負責宣傳貫徹GB/T19000-ISO9000系列标準,積極推進質量認證工作,并按省質監局的部署,對質量認證中介機構的行為和認證标志的使用進行監督。

(八)負責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大型遊樂設施、場(廠)内專用機動車輛等特種設備的安全監察和監督管理工作,依法查處各類違法行為。

(九)負責棉花等纖維質量監督工作,依法查處收購、加工、銷售、倉儲等環節的違法行為。

十)負責質量技術監督行政執法工作。依法組織查處産品質量、标準和計量違法行為。受理消費者投訴和舉報,受理工商部門移交的在流通領域查出的屬于生産環節引起的産品質量問題,并依法組織查處。辦理行政複議案件。承擔市政府“打假辦”的日常工作,組織協調本市的“打假”工作,完成市政府授權牽頭的市場專項整治任務。

(十一)承擔食品、食品相關産品生産加工環節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責任,組織實施相關生産許可、強制檢驗等食品安全市場準入制度,組織查處食品及相關産品生産和加工的質量違法行為。

(十二)承辦國務院、質檢總局或當地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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