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源流
象形字。“象”字的出現很早,甲骨文寫作圖2,金文寫作圖1或圖3。就字形而論,可以看得出,甲骨文、金文中的“象”字,不管是繁複的字形,還是簡單而線化了的字形,都是大象整個身體的形狀:長長的鼻子、碩大的頭部、巨大的身體。這顯然不同于其他種類的陸地動物,即使在後來的逐漸變化了的線條化字形,大象的長鼻之形依然醒目。到了戰國時期的《鄂君啟車節》上“象”字寫作圖4,字的上部猶存象之頭、鼻形,下部變作圖A形。秦始皇“書同文”統一了文字之後,所頒行的規範化了的小篆“象”字寫作圖6,雖形象已然全非,但文字構形還保持了甲骨文、金文的基本形體,大象的長鼻、碩首之形還是殘存其間。楷書寫作“象”,除了筆畫之間更為方正外,基本沿襲了小篆的寫法,依然突出的是大象的長鼻這一特征。
“象”字的本義為獸名,即“大象”,這是沒有疑義的,字形與字義之間的聯系非常清楚。許慎《說文解字》記錄:“象,長鼻牙,南越大獸,三年一乳,象耳牙四足之形。”許慎對象的把握是準确的,但從他的記錄來看,在他所處的東漢時代,中國中原已經很少見到象了,于是他說是“南越大獸”;這也反映了氣候的變化,使得中原地帶變冷而不适合大象的生存,于是大象就南遷了。《呂氏春秋·古樂》記載:“商人服象,為虐于東夷。”表明象在殷商時代是人們所用的馴化動物。《左傳》還有用象進行戰争的記載。
“象”字由獸名“大象”之意引申為象牙的省稱。《爾雅·釋地》:“南方之美者,有梁山之犀象焉。”晉人郭璞注:“犀牛,皮、角;象,牙、骨。”在後來的詞義引申發展過程中,“象”字又引申有形象之義。漢語詞義引申發展的規律,通常是由具象到抽象、由個性到共性。“象”字詞義的引申發展也不例外。如《易·系辭上》:“在天成象,在地成形。”孔穎達疏:“象謂懸象,日月星辰也。”現代漢語依然有“天象”“星象”“萬象更新”等詞。又引申出相貌、肖像之義。還引申有相似、好像之義。
“象”字詞義的引申:由“大象”到“形象”,到“相貌、肖像”,再到“相似、好像”的過程似乎令人費解。其實,古人也試圖對此作出合理的解釋。《韓非子·解老》就說:“人希見生象也,而得死象之骨,案其圖以想其生也。故諸人之所以意想者,皆謂之象也。今道雖不可得聞見,聖人執其見功以處見其形,故曰:‘無狀之狀,無物之象。’”《韓非子》中的這一段話,南唐徐锴《說文解字系傳》“像”字下雲:“韓子曰:象南方之大獸,中國人不識,但見其畫,故言圖寫似之為象。”顯然隻是一個意思的概括而不是原文的摘引。韓非子的這一說法未必真的符合事實,但對于理解“象”字的詞義引申軌迹或許有些許幫助。
20世紀50年代,《漢字簡化方案》規定以“象”代“像”。1964年公布的《簡化字總表》将“像”作為“象”的繁體字處理,其意義全部由“象”來表示,但同時又注明“象和像意義可能混淆時,仍用‘像’字”。所以在此之後出版的詞典仍然保留了“像”字,但是隻有“人像、畫像、雕像”含義,也就是說,隻有在涉及“人像、畫像、塑像”等情況時,才用“像”,其餘都用“象”。1986年重新公布的《簡化字總表》又恢複了“像”的規範字地位,重新将兩字以及它們的意義明确分開。問題至此似仍未結束。2001年10月18日,全國科學技術名詞審定委員會和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在中國科學院召開了“‘象’與‘像’,用法研讨會”。該會議對“象”“像”二字的用法作出明确的界定:“象”指自然界、人或物的形态、樣子;“像”指用模仿、比照等方法制成的人或物的形象,也包括光線經反射、折射而形成的與原物相同或相似的圖景。并列出了兩字的語詞搭配實例。至此,“象”“像”二字的使用總算是有了規範和依據。
詳細釋義
古籍釋義
說文解字
【卷九】【象部】徐兩切(xiàng)
長鼻牙,南越大獸,三年一乳,象耳牙四足之形。凡象之屬皆從象。
【注釋】南越:今廣東、廣西一帶。
說文解字注
南越大獸。
段注:獸之最大者,而出南越。
長鼻牙。
段注:有長鼻長牙,以上七字依《韻會》所據小徐本。
三年一乳。
段注:《左傳·定四年》正義作三年一乳字,按古書多假象為像。人部曰:像者,似也。似者,像也。像從人象聲,許書一曰指事。二曰象形,當作像形。全書凡言象某形者,其字皆當作像,而今本皆從省作象。則學者不能通矣。《周易·系辭》曰:象也者,像也。此謂古《周易》象字即像字之假借。韓非曰:人希見生象,而案其圖以想其生,故諸人之所以意想者皆謂之象。似古有象無像,然像字未制以前,想像之義巳起。故《周易》用象為想像之義。如用易為簡易變易之義,皆於聲得義,非於字形得義也。韓非說同俚語。而非本無其字,依聲托事之恉。
象耳牙四足尾之形。
段注:象當作像。耳牙疑當作鼻耳。尾字各本無,今補。徐兩切,十部。
康熙字典
【酉集中】【豕字部】象;康熙筆畫:12;部外筆畫:5
古文:?
《唐韻》徐兩切。《集韻》《韻會》《正韻》似兩切。竝詳上聲。《說文》:長鼻牙,南越大獸,三年一乳,象耳牙四足之形。《爾雅·釋地》:南方之美者,有梁山之犀象焉。疏:犀、象二獸,皮、角、牙、骨,材之美者也。《詩·魯頌》:元龜象齒。《左傳·襄二十四年》:象有齒以焚其身,賄也。《禮·玉藻》:笏,諸侯以象,士竹本象可也。
又王安石《字說》:象牙感雷而文生,天象感氣而文生,故天象亦用此字。《易·系辭》:在天成象。疏:謂懸象日月星辰也。《禮·樂記》注:象,光耀也。
又《韓非子·解老篇》:人希見生象也,而得死象之骨,按其圖以想其生也,故諸人之所以意想者,皆謂之象也。《易·系辭》:象也者,像此者也。疏:言象此物之形狀也。《左傳·桓六年》:申繻曰:名有五,以類命為象。注:若孔子首象尼丘。《周禮·春官·大蔔》:以邦事作龜之八命,二曰象。注:謂災變雲物如衆赤鳥之屬,有所象似。《前漢·王莽傳》:白炜象平。注:象,形也。萬物無不成形于西方。
又法也。《書·舜典》:象以典刑。傳:法用常刑,用不越法。《儀禮·士冠禮》:繼世以立諸侯,象賢也。注:象,法也。
又象魏,門阙也。一曰書名。《周禮·天官·大宰》:正月之吉,縣治象之法于象魏。疏:周公謂之象魏,雉門之外,兩觀阙高魏魏然也。《左傳·哀三年》:命藏象魏。疏:由其縣于象魏,故謂其書為象魏。
又象尊,酒器。《左傳·定十年》:犧、象不出門。疏:象尊以象鳳凰。或曰以象骨飾尊。《三禮圖》雲:當尊腹上畫象之形。《禮·明堂位》:犧象,周尊也。
又通言之官。《禮·王制》:南方曰象。注:劉氏曰:象,像也。如以意仿象,其似而通之,周官象胥是也。
又舞名。《詩·周頌序》:維淸奏象舞也。《正義》:文王時有擊刺之法,武王作樂,象而為舞,号其樂曰象舞。《禮·内則》:成童舞象。《史記·樂書》:文王之舞,舞之以未成人之童,故謂之象舞。
又象人,若今戲蝦魚、獅子者也。《前漢·禮樂志》:郊祭,常從象人四人。
又罔象,水怪名。《史記·孔子世家》:水之怪龍、罔象。注:罔象食人,一名沐腫。
又藥名。《本草綱目》:盧會,一名象膽,以其味苦如膽也。
又象敎。即佛敎也。王巾《頭陀寺碑》:正法既沒,象敎陵侇。注:謂為形象以敎人也。
又郡名,州名,山名。《史記·秦始皇紀》:三十三年為象郡。注:今日南。
又百越地,陳置象郡,因象山名。隋平陳置象州。
又姓。《姓苑》:颍州望族。今南昌有此姓。
又《正字通》:象有平、上、去三聲,諸韻書收入養韻,漾韻不收,《正韻》:亦然。《六書》:有一字備四音者,有轉十數音者,獨至象必限以一音,此古今分韻之謬也。
又葉徐羊切,音詳。《晉書·樂志·地郊飨神歌》:祇之體,無形象。潛泰幽,洞忽荒。
《康熙字典》書影
近義辨析
象、像、相
“像”在20世紀50年代曾被簡化為“象”,後來恢複為規範字。區分“象、像、相”的不同用法,要點如下:1.三個字都有外觀形态、樣子的意思,其中“象”指自然界、人或物的形态、樣子,如:現象、形象、印象、景象、氣象、天象;“像”指用模仿、比照等方法制成的人或物的形象,也包括光線經反射、折射而形成的與原物相同或相似的圖景,如:畫像、雕像、像章、圖像、音像、攝像、錄像;“相”所指的外觀形态側重強調與事物内在情況的聯系,如“真相”指事物内容的真實情況,而“現象、表象、假象”指的是外部的狀态。“站相、苦相、病相、可憐相”等都不作“象”或“像”。用于“照相、相片、相貌”,一般不作“像”。2.像表示如同,用于“像……一樣”“好像”,不作“象”,如:堆得像小山一樣高|屋外好像有人敲門。
字形書法
字形對比
書寫提示
第六筆撇從扁框内撇出,一筆寫成。“”居上,較窄;短撇起筆豎中線左側; ㇇(橫撇)收筆豎中線左側。中部“口”居中,略扁,底部在橫中線上側;第六筆撇起筆于框内豎中線左側,㇁(彎鈎)在橫中線與首撇相接,彎的下部在豎中線;右邊短撇、捺與㇁(彎鈎)和下撇在豎中線相接。
書法欣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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