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飛

複飛

民航專業術語
複飛,民航專業術語,又稱重飛(GA;Go Around),指的是飛機降落到即将觸地着陸前,将機首拉起重新起飛的動作。而飛機有觸地再複飛者稱為“觸地複飛”,通常是訓練飛行及特技飛行所使用。飛機在着陸前有一個決斷高度,在飛機下降到這一高度時,仍不具備着陸條件時,就應加大油門複飛,然後再次進行着陸,這一過程同起飛、着陸的全過程是一樣的,一般經過一轉彎、二轉彎、三轉彎、四轉彎,然後對準跑道延長線再次着陸。如果着陸條件仍不具備,則可能再次複飛或飛到備用機場降落。
    中文名:複飛 外文名:Go Around 别名:重飛 類别:民航專業術語 縮寫:GA

原因

有下列情形時,飛行員應該果斷放棄降落執行複飛:

1.能見度低于可着陸的最低标準。

2.側風或順風過大時。

3.與前方降落或起飛的飛機間隔不足時。

4.跑道入侵。

5.塔台航空管制指示。

6.風切變。

7.突發系統失效、未清楚起落架是否已落下并鎖緊。

8.其他飛行員認為現階段無法将航機安全降落的情況。

進近時飛行員操縱壓力大、程序複雜。中國民用航空局規定在決斷高度時應按照“八該一反對”原則進行操縱:該複飛的複飛、該穿雲的穿雲、該返航的返航、該備降的備降、該繞飛的繞飛、該等待的等待、該提醒的提醒、該動手的動手;反對盲目蠻幹。

“八該一反對”是保證飛行安全實踐的經驗總結,是貫徹落實飛行規則和有關規定,正确處理飛行中遇到的各種情況的通常概括。在天氣情況不佳、ILS進近最後階段看不清道面的情況下仍強行降落,往往導緻重大飛行事故的發生,例如1997年5月8日南方航空CZ3456航班深圳空難、1999年6月1日美國航空AA1420航班小石城空難等。

程序與規則

1.将發動機馬力全開。

2.操縱飛機爬升。

3.收起起落架。

4.檢查爬升速率。

5.适當收起襟翼

6.飛至航管所指定的高度。

7.以無線電連絡塔台報告複飛,在指定的空域待命以再度取得進近台頒發進場降落許可。

遇上某程度的風切變時,起落架是可以不需立即收起,以免收起時因空氣阻力改變對航機爬升産生影響。隻要确保航速沒有超越該機型放下起落架時的速度,一般不會對航機結構有影響。

凡事預則立

在需要時,沒有意識到應該執行複飛,是引發進近和着陸事故的主要原因,因為複飛很少發生,所以有複飛意識是很重要的。在低高度,一次有提前量的複飛比最後一刻執行的複飛更安全。

複飛是正常着陸的備份,一般情況下用不着,但卻是保證飛行安全的重要措施。穩定進近,雖說可以大大減少因為操作偏差導緻的不安全事件,但許多情況下,礙于外界條件不滿足着陸最低需求而不得不複飛。

在進近過程中,随時都存在不得不複飛的風險,所以機組在每次進近簡令時要預習複飛程序,操縱飛機者應對複飛程序、機組協作配合等方面做一個明确的進近協同,以防萬一。同時也應該強調,複飛是整個機組的共同責任,機長隻是最後決斷。人,都有犯錯誤的幾率。在進近過程中,機長如果太期望于着陸,其心态往往會使他不顧客觀條件而勉強着陸,如果在這個節骨眼上,機組其他成員能及時而理性地提醒機長,采取複飛措施,那麼這一安全防護功能就發揮了作用。

飛行員應該做到“下降前研究進近,進近中想到複飛,着陸時想到拉升”。每次進近前應該詳細了解進離場程序、天氣情況等。做進近準備時,要對照進場和進近圖,對複飛動作、路線、程序複習一遍,做一個詳細的計劃,并讓機組其他成員清楚地了解自己的意圖,明确各自的分工職責,最好能協同模拟演練一遍,以求默契。一旦啟動複飛,保證整個機組能夠馬上從正常着陸轉入複飛狀态。

做好簡令

“飛行簡令”是飛行某一階段、某一動作實施之前,操縱飛機的飛行員向機組其他成員說明即将開始的實施意圖,即對某一動作的正常和非正常飛行程序操縱要領、注意事項以及機組分工進行簡要複述,使機組成員明确各自的職責。它是有效發揮CRM(機組資源管理)作用的物質基礎。辯證唯物主義認為:“意識前置”是意識的能動作用賴以發揮的基本方式之一。它是指某一實踐過程開始之前,實踐主體就對此過程的操縱處于有準備的心理狀态。

正因為如此,意識的能動作用才表現為主動的、積極的。“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是保證飛行安全的指導思想,其哲學根據正是利用了意識前置的作用,使飛行員的主觀能動性能夠在突變狀态下充分地發揮出來。意識前置産生的效用,仍然借助于意識的能動作用。在某一動作開始之前,人的意念已對其過程、軌迹、力度等做出了心理描述,那麼便會引導它沿着這種描述來運動。“飛行簡令”是“意識前置”在飛行中的具體運用。

起飛之前預想中斷,着陸之前預想複飛,進近之前預想備降,正常飛行預想特情處置。正常實施過程中,一旦真遇到事先想到過預練過的不正常情況時,其應變能力和處置能力才能得到正常發揮,否則,則容易措手不及,甚至驚慌失措,失誤不斷。複飛程序就其本身來說是進近着陸過程中不可分割的部分,是保證飛行安全必須的程序。

過去,我們經常講,當飛機接近DH/DA(決斷高/決斷高度)或保持MDH/MDA(最低下降高/最低下降高度)接近複飛點時,必須決斷是否着陸。現在看來,隻要飛機沒有正常着陸(甚至已經接地)都必須要有随時拉起來複飛的強烈意識。

動作到位

空客确定了一個優先原則:即首先控制狀态,再檢查構形,再實施通訊。

“複飛”口令一旦發出,就要完成整個複飛程序。“複飛”的口令一定要清楚、明确,因為這是一個全體機組成員随即必須嚴格執行的号令,可使大家的行動統一到這個程序上來,共同完成SOP(标準操作程序)。複飛動作要準确迅速,加推力和擡機頭的動作要協調并幾乎是同時的。良好的機組配合是做好複飛不可缺少的。一旦機長啟動複飛,機組其他成員特别是PNF(不操縱的飛行員)要盡快進入角色,做好自己應完成的複飛程序動作和标準喊話,積極配合機長完成程序。

注意事項

1.确認複飛推力到位,讀出FMA上的正确顯示。如空客必須報出FMA顯示的“MANTOGA、SRS、GATRK”以保證發動機處于最大功率狀态。

2.在低空複飛,要确認如果沒有穩定的正上升率,不要急于收輪,因為機組在複飛過程中,如果操縱不當可能會導緻飛機接地。試想,如果沒有輪子或輪子正在收,此時飛機觸地将會是什麼結果?

3.單發複飛一定要蹬夠方向舵(保持起飛航迹,并平衡好偏轉力矩)和控制飛機上仰姿态(12.5度左右為宜),使飛機平穩地轉入上升。

4.遇有風切變時的複飛,不要改變當時飛機的形态,當飛機複飛姿态穩定并有一定的安全高度且确認已經改出了風切變,再收襟翼和輪子。風洞試驗表明,改變飛機形态會瞬間增加飛機阻力,這對改出風切變非常不利。

5.低高度特别是已經飛越了跑道入口的複飛,要騰出大部分視線監控地面,判斷飛機的實際狀态和離地高度。

6.台風天氣複飛,五邊頂風大,進近速度往往在150—160kts波動,一旦啟動複飛,要及時将仰角擡夠(嚴格跟指引或擡仰角到17.5度),防止增速過快,造成形态超速。

7.通信失效時,嚴格按照各機場制定的通信失效程序執行。

8.飛機已經接地滑跑之後,如果需要複飛,則加滿油門增速達到或超過VREF,方可擡前輪離地。否則,速度不夠就擡,極易造成起飛擦機尾。

應激複飛心理

從“正常進近着陸”瞬間轉到“應激和複飛”,情景突變,這對飛行員的心理和行為能力将産生嚴重的負面影響。實際運行中不得不實施的複飛,與模拟機上進行的程式化複飛相比,飛行員經受的心理負荷完全兩樣,“此複飛”完全不是“彼複飛”。應激複飛具有以下特征:

意外當飛機進入最後進近階段,機組的慣常思維都是引領飛機正常着陸,但突然出現必須複飛的狀況,如跑道入侵;如決斷高度以下突然遇到強陣雨,或突然遇到片狀雲或霧,看不到或看不清跑道等。

這些正常着陸過程中突然冒出來的危及飛行安全的意外情況,往往出乎機組的意料,心理和技術應對倉促,複飛初期會感到措手不及。研究表明,從正常思維突然轉入非正常思維,沒有經過必要的緩沖,飛行員思維短時間處于茫然狀态,往往憑直覺或是下意識完成具體動作。錯誤大多以飛機姿态控制不當,或狀态丢失、操作動作遺忘等現象呈現。

生疏複飛動作,在心平氣和者看來不值一提,模拟機訓練也不作為重點,在進近簡令中也是一帶而過。如果機組成員間沒有好好配合模拟演練一下,處于不熟練狀态,那麼遇到緊急複飛,飛行能力又會降低許多,人的能力或精力一旦顧及不了必須動作,自然會出現挂一漏萬的情況。

時空不足許多複飛發生在低高度,可供處置的時間和空間有限。對于地形複雜、淨空條件差的機場,對單發複飛還有更加嚴格的限制,必須按特定的路線邊鑽山溝邊爬升,否則緩慢爬升的飛機可能會與地面高大障礙物發生相撞。

對于航班在飛行中被迫實施的應激複飛,飛行能力明顯下降的原因,專家認為是在應激狀态下,飛行員的注意範圍呈錐形收縮或出現注意渙散、不能集中的情況。

此時飛行員的注意力往往固定于某一情境、某一儀表或告警信号上,對于其他信息視而不見或充耳不聞。另一種情況則正好與此相反,當處于過度心理負荷狀态下,飛行員表現出注意力渙散,思維不能集中在尋找解決問題的方案上,而是飄忽在後果與當前情境之間,從而贻誤處置特殊情況的時機。

同時還會出現思維困難、猶豫不決的情況。不能迅速、準确地分析當前情境和備選方案,表現為猶豫不決,舉棋不定,還可能發生工作程序性混亂。飛行員往往傾向于過高地估計情境的危險性,表現出一些沖動性動作,工作計劃性不強、程序混亂,在行為上體現出“手忙腳亂”的狀态,還可能出現行為倒轉。由于情緒過于緊張,從而使原有的行為自動呈現出來,如下意識尋找原來曾經飛過的飛機上的按鈕或手柄,或執行舊有的飛行應急程序等,還可能出現省略或遺漏檢查單的現象。

由于思維不清晰和注意力不集中,常出現省略或遺漏檢查單項目以及其他飛行程序的現象。在極度緊張的狀态之下,飛行員還可能出現發呆、肌肉振顫、語速過快或過慢甚至結巴等現象。值得慶幸的是,并不是所有的機組成員都會在同一時間裡出現這樣的狀态,這就意味着在駕駛艙内總是有一些機組成員可以采取一定的行動使機組和飛機轉危為安。

複飛事件

2014年7月8日,東航MU2528(三亞—武漢),在武漢進近階段聯系塔台時,因塔台管制員在崗位上睡着,多次呼叫無人應答,未能與塔台建立聯系,後在進近管制員指揮下複飛,經進近指揮向塔台電話聯系後,此過程複飛12分鐘之久安全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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