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蘭東印度公司

荷蘭東印度公司

荷蘭殖民掠奪和壟斷東方貿易的商業公司
Flag of the Dutch East Indies Company。1602年荷蘭建立的具有國家職能、向東方進行殖民掠奪和壟斷東方貿易的商業公司。荷蘭東印度公司(DutchEast India Company)成立于1602年3月20日,1799年解散。荷文原文為Vereenig de Oostindische Compagnie,簡稱VOC,中文全文應譯為聯合東印度公司。其公司的标幟以V串連O和C,上方的A為阿姆斯特丹的縮寫。十七世紀初荷蘭政府特許從事對外殖民事業的公司之一。1602 年由經營馬來群島貿易的幾家公司合并組成。擊敗葡萄牙、英國的競争和征服當地統治力量後,在馬來群島至好望角一帶享有廣泛的特權,如獨占貿易、鑄造貨币、擁有武裝和宣戰、締約等。曾占領爪哇、摩鹿加群島(今馬魯古群島)、馬六甲和錫蘭等地,并曾侵占中國的台灣,殘暴掠奪當地居民和特産。并同印度、暹羅、日本通商。1636—1645 年,其殖民貿易活動達全盛時期。後因當地人民的反抗和英法勢力的滲入,地位動搖,于 1798 年解散。[1]
    公司名稱:荷蘭東印度公司 外文名: 所屬行業: 法定代表人: 總部地點:荷蘭阿姆斯特丹 經營範圍:貿易公司 公司類型: 公司口号: 年營業額: 員工數:25000名 外文名稱:DutchEast India Company 公司性質:殖民性掠奪以及壟斷性貿易

公司簡介

荷蘭東印度公司(Dutch East India Company)成立于1602年3月20日,1799年解散。荷文原文為Verenigde Oostindische Compagnie,簡稱VOC,中文全文應譯為聯合東印度公司。其公司的标幟以V串連O和C,上方的A為阿姆斯特丹的縮寫。在荷蘭東印度公司成立将近兩百年間,總共向海外派出1772艘船,約有100萬人次的歐洲人搭乘4789航次的船班前往亞洲地區。平均每個海外據點有二萬五千名員工,一萬兩千名船員。

荷蘭東印度公司是第一個可以自組傭兵、發行貨币,也是第一個股份有限公司,并被獲準與其他國家定立正式條約,并對該地實行殖民與統治的權力。

1602年荷蘭建立的具有國家職能、向東方進行殖民掠奪和壟斷東方貿易的商業公司。荷蘭東印度公司(DutchEast India Company)成立于1602年3月20日,1799年解散。荷文原文為Vereenig de Oostindische Compagnie,簡稱VOC,中文全文應譯為聯合東印度公司。其公司的标幟以V串連O和C,上方的A為阿姆斯特丹的縮寫。在荷蘭東印度公司成立将近兩百年間,總共向海外派出1772艘船,約有100萬人次的歐洲人搭乘4789航次的船班前往亞洲地區。

平均每個海外據點有二萬五千名員工,一萬兩千名船員。見西歐16~18世紀的海外殖民掠奪。尼德蘭聯省共和國(States-GeneraloftheNetherlands)給予公司在亞洲進行殖民活動21年期限的壟斷權,這是世界上第一家跨國公司也是第一個發行股票的公司,這也是世界上第一個特大公司,政府持有股份,有為戰争支持薪水,與外國簽訂條約,鑄造貨币,建立殖民地等權利,在近200年的時間裡,在世界貿易中有重要影響力,每年給政府分紅18%,直到1800年公司正式解散,其财産和債務由巴達維亞共和國(BatavianRepublic)承擔,公司的殖民地成為荷屬東印度,在19世紀又擴展到了整個印度尼西亞群島,形成了現代意義上的印度尼西亞。

發展曆程

1619年科恩(Jan Pieterszoon Coen)被指定為東印度公司總督.這是一個極有遠見的人,他看到了把公司變成亞洲一支力量的可能性,為此他不惜殘暴地使用武力.1619年科恩來到巴達維亞建立了公司新的總部.為了建立對丁香貿易的壟斷權,他将班達群島上的(Banda Islands)原住居民殺死或趕走.科恩第二次成功的冒險是成功的建立起了亞洲國家貿易體系,将其貿易足迹延展到日本,朝鮮,中國等.1640年公司獲得了斯裡蘭卡的加勒(Galle),趕走了葡萄牙人,從而打破了葡萄牙人的肉桂貿易壟斷,1658年公司圍攻斯裡蘭卡首都科倫坡。

到1659年葡萄牙人在印度的沿岸據點都被荷蘭人奪去.1652年公司在好望角建立據點,以為公司來往東亞的船員進行補給,這塊據點後來變成為荷蘭的開普殖民地(Cape Colony).此外荷蘭還在波斯,孟加拉,馬六甲,暹羅(今泰國),中國大陸(廣東),福摩薩(今台灣),印度馬拉巴海岸(Malabar Coast)和科羅曼德海岸(Coromandel Coast).不過1662年鄭成功将荷蘭人趕出了台灣.到1669年公司已經成為有史以來世界上最富有的公司,擁有150條商船,40條戰艦,50000名員工和10000人的私人武裝,公司投資的收益率為40%.

與台灣的貿易關系

荷蘭東印度公司原先在澎湖附近活動,但當時中國明朝政府認為澎湖為其領土,使得荷蘭人于1624年轉而到當時未有實質政府統治的福爾摩沙(今台灣)大員(今台南市)設立據點,占領台灣的期間由1624年至1662年。當年的建築如熱蘭遮城、普羅民遮城等仍留至今,唯多已傾圯。

占領台灣的目的是為對中國、日本、韓國與東南亞據點的樞鈕,并壟斷馬尼拉(西班牙殖民地)與中國間的貿易。主要的輸出貿易内容包括砂糖、鹿皮、鹿肉、鹿角、藤、米,轉運貿易内容包括荷蘭的金屬、藥材,巴達維亞的香料、胡椒、琥珀、麻布、棉花、鴉片、錫、鉛,中國的絲織品、陶器、黃金。

以鹿皮為例,在1634年到1638年短短四年之間,由台灣輸出到日本的張數由十一萬張成長到十五萬張。到了1658年,台灣砂糖的輸出量已經足夠供應日本與波斯的需要,并增加巴達維亞為輸出對象。

荷蘭東印度公司亞洲約有35個據點,日本據點的獲利為38.8%排名第一,第二名即是獲利25.6%的台灣,但荷蘭東印度公司在這些地方的獲利主要是配送給荷蘭的股東,而非用回饋當地人或用于當地的建設。

當時在台灣經營貿易的國家除了荷蘭,尚有日本人,鑒于日本人的經濟競争,荷蘭遂對日本商人課征10%的稅,引起雙方不滿,甚至發生濱田彌兵衛事件,1628年兩方終止貿易,1632年才又恢複,但日本在不久之後進入鎖國時代。除此之外,因為荷日兩方政府對于其所有領地都有司法權執行的權力,為此兩方也發生過沖突。

曆史年表

1602年:3月20日成立。

1603年:公司船員韋麻朗經由馬六甲海峽由巴達維亞抵達澳門,與葡萄牙的戰争失敗。

1604年:8月7日抵達澎湖,但12月15日被大明帝國的軍隊驅離。

1607年:荷蘭東印度公司由葡萄牙手上攻下安汶(Ambon)島,并設置商館。英國随後也在此設立商館。

1619年:在爪哇的西達維亞成立東印度地區的總部。

1622年:荷蘭東印度公司再度占據澎湖。

1623年:荷蘭東印度公司殺害安汶島英國商館的10名館員。

1624年:大明帝國軍隊與荷蘭經過8個月的戰争後,荷蘭人退守台灣。

1638年:日本鎖國,葡萄牙人被日本趕走,荷蘭東印度公司壟斷日本貿易

1641年:荷蘭東印度公司占領葡領馬六甲海峽

1648年:威斯特伐利亞和約,西班牙承認荷蘭獨立

1652年:在好望角成立殖民地。

1661年:4月,鄭成功占領澎湖并以之為據點,開始攻打台灣的荷蘭人。

1662年:2月,荷蘭投降。退出台灣

1704年:第一次爪哇戰争(~08年)

1719年:第二次爪哇戰争 (~23年)

1740年:巴達維亞華人起義

1749年:第三次爪哇戰争(~55年)

1795年:法國革命軍占領荷蘭

1799年:12月31日解散。

解散

荷蘭東印度公司解散的主要原因在十八世紀時,荷蘭與英國之間的戰争不斷,兩國在1780-1784年間的戰争,由于國内對于亞洲貨品的需求量大減,導于荷蘭東印度公司的經濟出現危機,終于在1799年12月31日宣布解散。公司遺址為現今阿姆斯特丹大學。

相關博物館

荷蘭東印度公司(Dutch East India Company)成立于1602年3月20日,正值歐洲的大航海時代,荷蘭文簡稱VOC。荷蘭東印度公司是第一個可以自組傭兵、發行貨币,也是世界上第一個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由位于阿姆斯特丹、米德堡、恩科豪森、代爾夫特、荷恩和鹿特丹的6處辦事處所組成。

到1669年,荷蘭東印度公司已是世界上最富有的私人公司,擁有超過150艘商船、40艘戰艦、5萬名員工、與1萬名傭兵的軍隊,股息高達40%。認購股份的熱潮時,荷蘭東印度公司共釋出650萬荷蘭盾供人認購,僅阿姆斯特丹就認購了一半的股份。荷蘭東印度公司的空前規模在國際貿易的曆史上寫下了永不磨滅的印記。

随着時間的流逝,荷蘭東印度公司雖然已經不複存在,但是它卻在荷蘭的土地上留下了深刻的印記。以下為我們挑選了一些重要的東印度公司遺址。

阿姆斯特丹Amsterdam

阿姆斯特丹曆史博物館:位于達姆廣場附近,展示了阿姆斯特丹和有關東印度公司的曆史。

老教堂:最初建于13世紀。教堂内共有5座航海英雄的墓碑,其中包括雅克布·範·赫姆斯科克(Jacob van Heemskerck)的紀念石。

老證券交易所:建于1608-1611年,由建築師Hendrick de Keyser設計,當時正值17世紀債券交易的發展時期。大量政府債券和公司股票在這裡進行交易。

東印度公司舊址:公司舊址的巨大閣樓上曾儲藏食品和亞洲的産品,而樓下則是一個屠宰場。新的翼樓于1606年建成,包括管理者的會議室、财務室和稅收室。

荷蘭海事博物館:博物館最引以為傲的是一艘古代東印度公司的輪船。此外,衆多的展品也向人們述說着東印度公司不為人所知的故事。館外的河面上停靠着一艘阿姆斯特丹東印度公司貨船的仿制品,供遊客登船參觀。

荷恩Hoorn

東印度公司辦公室:建于1682年,展廳内再現了當時的場景并播放影片。

東印度公司倉庫:為精美的階梯形山形牆建築,其中一座為香料倉庫。

Foreesten之家:建于1724年,為路易十六式風格。該建築原為荷恩最富有的家族--Foreesten的家。并且該家族出了若幹位東印度公司的管理者。

Westfries博物館:博物館展示了這一地區17世紀的曆史,尤為引人注目的是大量關于東印度公司的重要文物。

代爾夫特Delft

過磅房:位于代爾夫特市中心的過磅房建于16世紀。貨物通過船隻運送到建築的後方。東印度公司進口的大量貨物經此秤重。

De Kolk港:東印度公司的船屋停靠在Schie河的代爾夫特港口De Kolk。

東印度之家:建于1631年,是東印度公司代爾夫特辦事處的所在地。

老教堂:代爾夫特教區最古老的教堂,建于14-15世紀。多位東印度公司重要人物都葬在此。

恩科豪森Enkhuizen

瓶中船博物館:恩科豪森曾是東印度公司重要的造船基地,制造了超過200艘船隻,并為盡330艘船隻進行裝配。在博物館中可以看到他們的身影。

南海博物館:博物館為露天博物館,有超過130間房屋、商店等,全面地展現了南海地區人們的生活和勞作。其中倉庫閣樓的曆史可以追溯至東印度公司的年代。

米德堡Middelburg

Lampsins之家:是典型的17世紀船主的居所。Cornelis Lampsins是荷蘭東印度公司衆多的投資人之一,而且還是17世紀澤蘭省最有影響力和最富裕的船主。

Zeewus博物館:博物館在東印度公司所在區真實地再現了公司管理的方方面面。

鹿特丹Rotterdam

Hoge Brug橋:位于Delfshavense Schie河流入Schie河的交彙處。這座橋原本有5個拱洞。東印度公司的貨物都是通過此橋從Delfshaven運送到代爾夫特。

Piet Heyn塑像:Piet Heyn是鹿特丹Delfshaven曆史上的重要人物之一。為了紀念這位航海英雄,維廉姆三世于1870年在Achter港附近為塑像揭幕。該塑像所在地被稱為Piet Heyn廣場。

東印度海倉庫:Delfshaven于1671年開始為東印度公司興建倉庫。造船的所有原材料和設備都儲存在此。倉庫的前面是Achter港。

東印度公司造船廠:東印度公司在Delfshaven建造了111艘小船,以滿足亞洲貿易需要。

相關史料

·1983,蘭領東印度史。文史哲出版社。ISBN:9575475054

·曹永和、包樂史、江樹生主編,1997,荷蘭東印度公司有關台灣檔案目錄。台北:國立台灣大學。

·成耆仁,2002,尋根:荷蘭東印度公司與陶瓷絲路紀行。國立曆史博物館館刊(曆史文物) 12:67-73。

·Dyke,Paul Arthur Van着、查忻譯,2000,荷蘭東印度公司在1630年代東亞的亞洲區間貿易中成為具有競争力的原因與經過。暨南史學:123-44。

·康培德,1996,Encounter,Suspicion and Submission: The Experiences of the Siraya with the Dutch from 1623 to 1636 (相逢、疑慮與臣服:西拉雅人與荷蘭人于1623年至1636年間之關系)。台灣史研究 3:195-216。

·梁志明,2003,荷蘭東印度公司在印度尼西亞的興衰。曆史月刊:40-47。

·林昌華,2003,幹治士牧師寫給荷蘭東印度公司總督的書信手稿。台灣風物 53:9-14。

·林偉盛,2005,荷據時期台灣的國際貿易:以生絲貿易為主。國史館學術集刊:1-31。

·任莉莉,2003,大航海時代的更紗之戀:荷蘭“東印度公司”成立四百年遙想。故宮文物月刊 20:12-21。

·湯錦台,2001,大航海時代的台灣。果實出版社。ISBN:9574697487

·巫靜宜,2003,探險‧海盜‧貿易瓷:淺繪十七世紀荷蘭東印度公司轉運的中國貿易瓷地圖。故宮文物月刊 21:2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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