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除原因
在拆除以前城門被封堵多年,周圍也屬荒涼地界,建國初期,物資匮乏,南京有家建築公司為了多快好省的建設社會主義,全體幹部群衆日夜奮戰在工地上,由于工程進度快,出現了磚塊短缺供應不上的局面,有人突發奇想,盯上了草場門附近的城磚,何不拆城取磚以解燃眉之急,一塊城磚可以低上七八塊小青磚啊,,一段城牆就可以蓋好多樓房啊,于是報告打上去的充分理由就是“變廢為寶”,“古為今用”,又例舉了其它城市拆城的先例,領導們想了很久終于同意了這一“善舉”,南京城牆的滅頂之災由此開始。
拆除簡考
1953年3月,南京市市長惠浴宇要求南京市工務局先後開通定淮門、鐘阜門、武定門、草場門四座城門。工務局随即學派工先後打通了前三門,惟草場門因一部分拱圈必須拆除,保留一部分亦須加安全設施,此項工作大部分為技術性質,即拆除城拱,亦在高處進行,居高臨下,非赈工所能勝任。市工務局于3月21日拟就預算一份上報市政府,拟請全部招商承辦。同年3月28日,市政建設委員會同意工務局所請事由,其款項由市财委批核發付。
1953年9月12日,在草場門拆通工程中,将該城牆外側6米危險處實施拆除,發現城門剩餘拱圈的頂部情況很壞,下雨時項圈漏水甚劇。工務局考慮到1954年度基建有北京路将通達草場門項目,提出原拆通草場門計劃中殘餘拱圈用竹笆支撐的辦法較危險,建議在不增加預算的前提下(由華東電業工程學校購買所拆城牆建材),将草場門殘餘拱圈一并拆除。遂得到南京市陳立平副市長的同意,拆除草場門拱圈。
1953年10月7日,南京市建設委員會主任惠浴宇在給市工務局的批複中提出:“惟防止在拆除後參差不齊并易發生坍塌危險,請你局将其兩側城牆繼續砌平,以策安全。”
1953年12月11日,南京市文物保管委員會向南京市建委轉交《為轉知省府批複不同意拆除草場門請查照執行複由》,其中轉引江蘇省文化事業管理局12月9日文管社字第2296号函:“現接省府蘇辦秘字第8387号批複:"我們不同意将草場門拆除,如為便利防空交通,可将拱門改成方門,四面用磚木砌造,用費不多,又保存了古城全貌,希研究執行。"”但是,“草場門業經陳(立平)副市長批示拆除”(1953年11月拆除草場門城門30米),因此,田藍田的批示是:“此文請工務局閱後存。”
1954年7月31日,在對南京城牆損壞情況調查中發現:“草場門城門深約20公尺,寬約6公尺,磚拱上部已拆去。現在拱座壁立,南首部分外傾,其他危險的也很多,甚為危險。中間有裂縫。城門内外兩側,雖已拆成梯階式,但斜度很不夠,岌岌可危。”建議:“應繼續拆除,至不發生危險為度。體積約320公方。”最後,拆除草場門及附近城牆,合計30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