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籌資金

自籌資金

企業資金來源
自籌資金,是指根據我國财政管理制度的規定,由各地方、各部門、各企業及各行政、事業單位自行籌措,按預算外資金規定的用途使用後,确有多餘,允許用于投資建設的資金。自籌資金是分散在各地方、各部門、各企業及各行政、事業單位自行籌集的,較為零星分散,而且條塊交錯,名目繁多,管理複雜,自籌資金多到幾、百、幾千萬元,小到幾十、幾百元。[1]
    中文名:自籌資金 外文名: 所屬學科: 特點:廣泛性,分散性,靈活性 根據:我國财政管理制度的規定 前提:預算外資金規定的用途使用後

特點

廣泛性

自籌資金的特點之一,是具有廣泛性,其廣泛性表現在:

一是自籌資金來源廣泛。自籌資金來源渠道多,來自各地方、各部門、各企業及各行政、事業單位等各種渠道,具體包括地方财政自籌資金、部門自籌資金、企業自籌資金、飲食服務行業自籌資金、行政事業單位自籌資金和家庭個人自籌資金等自籌資金,名目繁多,範圍很廣。

二是自籌資金來自廣泛的預算外資金。目前我國的預算外資金已經有了較大的發展,從地方預算的重要補充發展為财政第二預重要地位。

預算外資金十分廣泛,有幾百個預算外資金科目,隻要預算外資金按規定使用後确有多餘,這多餘的預算外資金都可作為自籌資金。顯然,自籌資金同預算外資金一樣,也是十分廣泛的。

三是自籌資金使用範圍廣泛。按照現行制度規定,自籌資金可用于地方的能源、交通、通訊和原材料工業投資建設,小型農田水利投資建設,輕紡和商業網點投資建設,文教、衛生部門單位投資建設。自籌資金的使用範圍相當廣泛的。

分散性

自籌資金的特點之二,是具有分散性。自籌資金是分散在各地方、各部門、各企業及各行政、事業單位自行籌集的,較為零星分散,而且條塊交錯,名目繁多,管理複雜,自籌資金多到幾、百、幾千萬元,小到幾十、幾百元。

自籌資金分散在千家萬戶,不宜于國家集中統一使用,隻能分散在各地方、各部門、各企業及;各行政、事業單位分散使用。自籌資金從籌集到使用的過程,其時間也較長,至少要半年以上,有的要幾年。因此,從自籌資金的來源渠道、籌集過程和使用範圍看,自籌資金全都具有分散性的特點。

靈活性

自籌資金的特點之三,是具有靈活性。

自籌資金由各地方、各部門、各企業及各行政、事業單位獨立地、自主地籌集和使用。在國家規定的自籌資金指标範圍内,按照财政管理制度的規定,由各地方、各部門、各企業及各行政、事業單位自收自支,自行管理,十分靈活。

各地方、各部門、各企業及各行政、事業單位,隻要自籌資金到位,有自籌資金的實力,都可靈活地進行自籌投資建設,既可以把自籌資金形成“拳頭”,辦大事,又可以伸展各手指,辦小事;

既可以用于地方性的能源、交通、通訊基礎設施和原材料工業等大中型投資建設項目,又可以用于短、平、快的小型投資建設項目;既可以用于工業投資建設項目,又可以用農業投資建設項目;

既可以用于新建和擴建等基本建設項目,也可以用于技術改造項目;既可以用于商業、飲食服務建設項目,也可以用于商品房和住宅建設項目。自籌資金籌集靈活,使用方便,靈活機動彈性大,能滿足各類工程需要。因此,自籌資金具有靈活性的特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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