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籃球規則中手腕反轉90度算翻腕。籃球規則中有這樣一句話:運球過程中,運球手翻腕使掌心超過垂直面,為“攜帶球”違例。所謂的翻腕就是運球時手心與地面的夾角超過90度統稱為翻腕(也就是托球了),這個錯誤動作在初學者運球的時候經常可以看到。“翻腕”也就是手持球,球在手中時間太長翻手托球。國内好多人都有翻腕這種壞習慣,正規比賽中,裁判員根據進攻者是否通過翻腕獲利來判斷是否違例,如果是從後場推向前場,翻腕裁判一般會視而不見,如果是在過人中你通過翻腕拖球獲利,順利的達到目的,那麼裁判這時就會判罰的!
方法
每次運球中,必須使球和地面接觸。隊員運球後,用雙手同時接觸球或使球在手中停留的一刹那,運球即結束。運球結束後不得再次運球,除非失去對球的控制又重新控制球,才又可以運球。
下列情況不算運球:
1.連續投籃,得球後可運球。
2.運球前漏球,球拿穩後可以運球,運球後漏接,可以将球拿住,不能再運。
3.與附近的其他隊員搶球中用挑、拍以圖控制球,獲球後可以運球。
4.打落或攔截對手的球并獲得該球,可以運球。
5.隻要不出現持球移動違例,球可在單手或雙手中抛接或停留。
運球過程中,運球手翻腕使掌心超過垂直面,為“攜帶球”違例。
非法運球違例後,将球判給對方在違例地點附近的界線外擲界外球繼續比賽。
注:“翻腕”在官方規則書中指的是“攜帶球”(carrying the ball/palming)
判罰
現今的的CBA,NBA,CUBA,NCAA,甚至是國際比賽,奧運會也不見裁判吹翻腕了,其主要原因有二點:
1.使比賽的連貫性更好使觀衆的熱情更高漲。
2.對比賽的意義,結果不會産生重要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