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考生

社會考生

學校之外的考生
社會考生是指學校之外的考生。社會考生參加高考,成考、自考等類型考試,需到招生考試辦公室指定的報考點報考。2001年,國家放寬高考限制,不限年齡、婚否,允許社會人士以個人名義參加普通高考。
    中文名:社會考生 外文名:Social candidates 作用:一些公開教育報名的考試 屬性:教育 說明:我國教育制度和體制的公平

簡介

社會考生是與在校考生、在讀考生相對的考生群體。一些公開報名的考試,例如全國高考、大學生英語等級考試等,除了符合條件的在校(在籍)學生可以報名參與之外,其他符合條件的各界人士也可以參與,例如在職職工、自由職業者、離退休人員等。這類參考考生稱為“社會考生”,包括成考,電教和自考等。

2001年4月3日,國家教育部公布了高考改革新舉措,高考取消考生“未婚、年齡不超過25歲”的限制,首次允許25周歲以上的考生報名參加高考。在3個多月以後的2001年高考中,共有16265名大齡考生走進考場,他們占全國報名總數的0.36%,最後有1900多人被錄取。

高考報考條件

1、符合下列條件且戶籍在報考省(市、自治區)的人員,可以報名:

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曆;

身體健康。

2.外國僑民符合上述條件,持《外僑居留證》,可在省招考辦指定地點報名。

高考報名時需要出示的材料

1、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内容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簡稱政考)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現實表現。

(1)考生所在單位(沒有工作單位由村委會或街道辦事處)應對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作出全面鑒定,并對其真實性負責(不得少于50字)。

(2)考生戶口所在地的鄉(鎮)政府的綜治辦或黨政辦,應為考生出具“某某沒有加入任何邪教組織”的證明,并對其真實性負責。

(3)考生戶口所在地的鄉(鎮)派出所為考生出具“某某沒有犯罪記錄”的證明,并對其真實性負責。

參加高考流程

1、親自到縣區高招辦報名(一般為當地教育局)

2、需要帶上戶口本、身份證以及同等學曆證明(高中文憑、中專文憑或《學業水平測試合格證》),履行填寫手續。在職幹部和工人帶學曆證明及單位介紹信;

應安排工作而尚未安排的退伍、轉業軍人,須持(區)民政部門的證明

一般是填寫五種表:《報名登記表》、《準考證》、《考生志願表》、《考生志願代碼登記表》及《考生卡片》,同等學曆者還需填寫《政治思想品德考查表》。

3、社會考生參加高考跟普通高考無區别,區分文、理科。

4、報名時需上繳考試費、《報考指導》費、體檢費等全部費用。

高考年齡限制

2001年,高考取消年齡、婚否限制。

高考照顧加分類型

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軍區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号的退役軍人;區(縣)級見義勇為榮譽稱号獲得者;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台灣省籍考生;烈士子女;自謀職業的退役士兵;少數民族考生;市級以上科技發明創造獎獲得者;市級以上單學科競賽優勝者;退出部隊現役的考生;殘疾人民警察、因公犧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人民警察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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