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源演變
“示”始見于商代甲骨文。關于“示”的含義,據考證,這是古代人們在祭祀天地時用的石頭桌子,又稱“靈石”。這石桌很平,上面放着祭品。下面的一豎表示支撐石桌的腳。古人很相信鬼神,每逢節日或重大事件,都要跪拜祖先和鬼神,供桌上擺放着各種祭品。由此可知,“示”的本義應是指供放祭品的“石桌”,也就是“靈石”。金文的“示”字與甲骨文略有不同。下面的一豎變成了像“小”字一樣的支架,這似乎使石桌能擺放得更平穩些。也可能是表現祭祀時塗抹在神主上的血液。小篆以後,字形基本定型,沒有太大變化。
現代釋義
古籍釋義
說文解字
【卷一上】【示部】神至切(shì)
天垂象,見吉兇,所以示人也。從二。三垂,日月星也。觀乎天文,以察時變。示,神事也。凡示之屬皆從示。
?,古文示。
〖注釋〗①象:指天象,即下文的“天文”。②見(xiàn):上古無現字,凡出現義都寫作“見”。③示:顯示,給人看。④二:古文上字。
說文解字注
天?象,見吉兇。
注:見《周易·系辭》。
所㠯示人也。從?。
注:古文上。
三垂,
注:謂川。
日月星也。觀乎天文㠯察時變。
注:見《周易·贲彖傳》。
示神事也。
注:言天縣象箸明以示人,聖人因以神道設敎。
凡示之屬皆從示。
注:神至切。古音第十五部。《中庸》《小雅》以示為寘。
?,古文示。
注:所謂古文諸上字皆從一也。
廣韻
巨支切,平支群‖示聲支部(qí)
祇,地祇,神也。巨支切。二十五。
示,上同。見《周禮》。本又時至切。
神至切,去至船‖示聲脂1部(shì)
示,垂示。神至切。五。
康熙字典
【午集下】【示部】
古文:?
《廣韻》巨支切。《集韻》翹移切。《正韻》渠宜切,并音岐。同祇。《周禮·春官》大宗伯掌天神人鬼地示之禮。《釋文》示或作祇。
又姓。《史記·晉世家》:示眯明。《左傳》:作提彌明。
又地名。《前漢·地理志》:越嶲郡有蘇示縣。
又《唐韻》《集韻》《韻會》竝神至切,音侍。垂示也。《說文》:天垂象,見吉兇,所以示人也。從二,三垂,日月星也。觀乎天文,以察時變。示神事也。徐曰:二,古上字。左畫為日,右為月,中為星。畫縱者取其光下垂也。示,神事也。故凡宗廟社神祇皆從示。《玉篇》:示者,語也。以事告人曰示也。《易·系辭》:夫乾确然示人易矣,夫坤隤然示人?矣。《禮·檀弓》:國奢則示之以儉,國儉則示之以禮。《書·武成》:示天下弗服。
又與視通。《詩·小雅》:視民不恌。箋:以目視物,以物示人,同作視字。《禮·曲禮》:幼子常視毋诳。疏:示視古字通。《前漢·高帝紀》:視項羽無東意。師古注:漢書多以視為示。
又姓。明宣德中賢良示容。
字形書寫
【筆順】①一(橫)②一(橫)③亅(豎鈎)④丶(點)⑤丶(點)
【規範提示】第四筆楷體是點。
【寫法】“二”居上居中,長橫在橫中線上側。“小”,豎鈎在豎中線,底部低右點高。
韻書集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