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源演變
關于“主”的構型學術界主要有以下幾種觀點:
一種說法認為是象形字。甲骨文作圖1,其字形像神主牌位,與“示”同為一字,後來因用法差别分化成了兩個字。“主”本義即神主。“主”本隻有君主才有,所以“主”又引申指君主。該字在西周時代于豎筆中部加圓點,至戰國,圓點變成短橫,後又在中豎底部加一橫,而頂部長橫兩端上翹而呈弧形,原長橫頂上的飾橫變成豎點。小篆把豎點寫成上銳下肥的“瓜子”點,并把底橫延長,秦簡及西漢早期簡帛把左右上翹的弧筆的弧度大大減低,直至恢複為平直的橫筆,并且把頂部的豎點又變為略短的橫筆,但在東漢隸書中,這一橫筆寫得稍長,後世楷書把頂橫寫成斜點。
另一種說法認為也是象形字。但不是像神主,而是燈具。李孝定認為圖A的甲骨文字形是“主”字,字形像用樹枝紮成的火把,中間一點表示火。本義當是火炬,是“炷”的先造字。後來出現了有盤的高腳油燈,燃燒發光的燈芯位于燈盤的中心,像小火炬,戰國文字與小篆與這一形象非常相似:中間是裝油的燈盞之形,最下部為燈台。對于燈來講火頭是最主要的,因此“主”引申指最基本的、最突出的。
還有一說,祖先去世之後所立的牌位,一開始被稱為“示”。大概從商末周初時起,祖宗牌位不再稱“示”,而被稱為“主”或“神主”。是因為祖宗牌位的外形與燈盞的外形相似,人們也就把祖宗牌位稱為“主”了。
“主”由君主引申指“為首的”。又引申指家長,一家之主。封建社會中,一家之主往往都是父親,所以主也特指父親。今口語中也稱未婚夫或丈夫為主。又引申指事物的根本。國君的女兒叫公主,也簡稱“主”。基督教和伊斯蘭教的教徒對他們所信仰的神也稱主,例如基督教稱耶稣為主。“主”也用為動詞,有“主持”“掌管”的意思。又有“崇尚”“注重”的意思。
詳細釋義
古籍釋義
說文解字
【卷五】【丶部】之庾切(zhǔ)
镫中火主也。從紋,象形。從丶,丶亦聲。
【注釋】镫:同“燈”。
說文解字注
镫中火主也。
段注:《釋器》:瓦豆謂之登。郭曰:即膏镫也。膏镫,《說文》金部之镫錠二字也,其形如豆,今之镫盞是也。上為盌盛膏而䖄火是為主。其形甚微而明照一室。引伸假借為臣主、賓主之主。
〔⿱凵土〕,象形。
段注:謂象镫形。
從丶,
段注:謂火主。
丶亦聲。
段注:之庾切,古音在四部。按丶、主古今字,主炷亦古今字。凡主人、主意字本當作丶,今假主為丶而丶廢矣。假主為丶,則不得不别造镫炷字,正如假左為?、不得不别造佐為左也。
廣韻
之庾切,上麌章 ‖主聲侯部(zhǔ)
主,掌也。領也。典也。守也。君也。《說文》曰:“镫中火主。”又姓,出《姓苑》。之庾切。五。
康熙字典
【子集上】【丶部】 主·康熙筆畫:5 ·部外筆畫:4
古文:丶、宔
(zhǔ)《唐韻》之庾切。《集韻》《韻會》《正韻》腫庾切,并音麈。君也。董仲舒《賢良策》:行高而恩厚,知明而意美。愛民而好士,可謂誼主矣。《呂氏春秋》:朝臣多賢,左右多忠,如此者,國日安,主日尊,天下日服,此所謂吉主也。
又大夫之臣,稱其大夫曰主。《左傳·昭二十八年》:成鱄對魏舒曰:主之舉也,近文德矣。
又天子女曰公主。周制,天子嫁女,諸侯不自主婚,使諸侯同姓者主之,故謂之公主。
又賓之對也。《禮·檀弓》:賓為賓焉,主為主焉。
又《左傳·僖三十年》:燭之武見秦伯曰:若舍鄭以為東道主。注:鄭在秦之東也。
又宰也,守也,宗也。《易·系辭》:樞機之發,榮辱之主也。
又神主,宗廟立以栖神,用栗木為之。《春秋傳》:虞主用桑,練主用栗。
又匰主。《周禮·春官》:司巫,掌羣巫之政令,祭祀則供匰主。注:主神所依也。匰,盛主之器。
又《禮·曲禮》:居不主奧。疏:主,猶坐也。
又《晉語》:陽子剛而主能。注:上也。
又姓。隋主胄,明主問禮。
又主父,複姓。
(zhù)又《正韻》陟慮切。同注。《荀子·宥坐篇》:主量必平似法。注:主,同注。
考證:“《左傳·昭二十八年》:‘成鲋對魏舒曰,主之舉也,近文德矣。’”謹照原文成鲋改成鱄。
字形書法
點筆在豎中線上端。第四筆豎在豎中線。三橫長短不一,第一、二橫分寫橫中線上下,末橫長而平。
音韻集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