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崗計劃

特崗計劃

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
2006年,教育部、财政部、原人事部、中央編辦下發《關于實施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的通知》,聯合啟動實施“特崗計劃”,公開招聘高校畢業生到“兩基”攻堅縣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任教。特崗教師聘期3年。原則上安排在縣以下農村初中,适當兼顧鄉鎮中心學校。[1]
    中文名: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 外文名: 所屬品牌: 時間:2006年 類别:計劃 簡稱:特崗計劃

簡介

“特崗計劃”是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的簡稱。2006年,教育部、财政部等部門下發《關于實施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的通知》,聯合啟動實施“特崗計劃”,公開招聘高校畢業生到“兩基”攻堅縣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任教,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從事農村教育工作,逐步解決農村師資總量不足和結構不合理等問題。

2006年“特崗計劃”的實施範圍以國家西部地區“兩基”攻堅縣為主,2009年擴大到中西部地區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特崗計劃”教師聘期3年,服務期滿後,對自願繼續留在本校或當地其他學校任教、經考核合格的,轉由當地财政負擔其工資,享受當地教師同等待遇。

“特崗計劃”的實施,對于建立農村教師補充新機制,吸引更多優秀人才到農村學校從教,提高農村義務教育質量産生了積極推動作用,受到各地的普遍歡迎。

背景

2006年,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中央編辦聯合啟動實施“特崗計劃”,由中央财政支持,公開招聘高校畢業生到西部“兩基”攻堅縣農村學校任教。在中央和各實施省份的共同努力下,“特崗計劃”整體工作進展順利。2006-2008年,共招聘特崗教師5.92萬人,其中初中教師4.01萬人,占67.7%;小學教師1.91萬人,占32.3%。“特崗計劃”覆蓋490多個縣,6400多所學校,其中初中3500多所,小學2800多所。

“特崗計劃”的實施,采取省級統籌、公開招聘的辦法,錄用了一大批高校畢業生從事農村義務教育,有力地緩解了農村地區教師緊缺和結構性矛盾,改善了農村學校教師隊伍的年齡、學曆、學科結構,提高了教師隊伍的整體素質,為農村教育發展注入了新鮮血液,增添了新的活力,促進了農村學校面貌的變化。同時,這一制度設計創新了教師補充機制,嚴格了用人标準和程序,有利于建立教師隊伍建設的長效機制,從源頭上保證教師隊伍的整體素質。

“特崗計劃”的實施取得明顯成效,得到了廣大人民群衆的熱烈歡迎。三年實踐證明,實施“特崗計劃”,對于加強充實農村師資力量,提高農村教育質量,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教育公平;對于創新教師補充機制,深化教師用人制度改革;對于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從事農村教育工作,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和青年人才健康成長,具有一舉多得的重要意義。

相關政策

“特崗計劃”是中小學教師隊伍建設的一項重大制度創新和成功實踐。該項計劃的主要政策有:

中央、地方事權不變的前提下,由中央财政支持專項經費,在中西部農村學校設立教師崗位,公開招募高校畢業生從事農村義務教育工作,創新農村學校教師補充機制,着力解決農村學校師資緊缺和結構不合理等問題,提高農村教師隊伍的整體素質。

2006年“特崗計劃”的實施範圍以國家西部地區“兩基”攻堅縣為主(含新疆生産建設兵團的部分團場),包括納入國家西部開發計劃的部分中部省份的少數民族自治州,适當兼顧西部地區一些有特殊困難的邊境縣、少數民族自治縣和少小民族縣。在安排特設崗位時,要注意重點向藏區、“雙語教學”區、少小民族聚居區傾斜。2009年實施範圍擴大到中西部地區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

特崗教師要在核定的編制總額内,公開招聘,擇優錄用,實行合同管理。聘期3年。鼓勵特崗教師在3年聘期結束後,繼續紮根基層從事農村教育事業。對自願留在本地學校的,各地要負責落實工作崗位,将其工資發放納入當地财政統發範圍。

條件

高等師範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可招少量應屆專科畢業生;取得教師資格,具有一定教育教學實踐經驗,年齡在30歲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屆本科畢業生;參加過“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有從教經曆的志願者和參加過半年以上實習支教的師範院校畢業生同等條件下優先。

招聘

招聘工作遵循“公開、公平、自願、擇優”和“三定”(定縣、定校、定崗)的原則。其主要程序有:公布需求、自願報名、資格審查、考試考核、集中培訓、資格認定、簽訂合同、上崗任教。

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統一掌握各地中小學教師崗位需求情況,會同有關部門統籌安排全省中小學教師自然減員補充。從2009年開始,各地中學和小學教師補充應全部采取公開招聘的辦法,同等條件下優先聘用高校畢業生(含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下基層項目的服務期滿人員),不得再以其他方式和途徑自行聘用教師。

資金來源

“特崗計劃”所需資金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擔,以中央财政為主。

中央财政設立專項資金,用于特崗教師的工資性支出。“特崗計劃”教師聘期3年聘期間,執行國家統一的工資制度和标準;其他津貼補貼由各地根據當地同等條件公辦教師年收入水平和中央補助水平綜合确定。凡特崗教師工資性年收入水平高于中央補助标準的,高出部分由地方政府承擔。

省級财政負責統籌落實資金,用于解決特崗教師的地方性補貼、必要的交通補助、體檢費和按規定納入當地社會保障體系,享受相應的社會保障待遇(政府不安排商業保險)應繳納的相關費用,以及特崗教師崗前集中培訓和招聘的相關工作等費用。

國家計劃的名額将視各地實施國家“特崗計劃”的情況以及實施地方“特崗計劃”的情況進行分配。

待遇

待遇·享受“國撥标準”+補貼

“特崗計劃”教師聘期為3年,工資待遇将享受“國撥标準”,其它津補貼由各地根據當地同等條件公辦教師年收入水平和中央補助水平綜合确定。按照往年的政策,中央财政将按人均每年1.5萬元的标準,用于“特崗計劃”教師工資性支出。另外當地财政還将按照當地标準,給予相應補貼。

照顧·"西部計劃""三支一扶"優先錄取

參加“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且服務期滿的志願者和參加過半年以上實習支教的師範院校畢業生以及生源地考生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招聘。

獎勵·符合條件者讀教育碩士免試

符合相應條件要求的特崗教師,可按規定推薦免試攻讀教育碩士。

實施

3月13日,教育部部長周濟在“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工作會議提出,要抓住實施“特崗計劃”和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制度的有利時機,加大教師用人制度改革力度,積極探索新形勢下教師管理的新模式和新機制。要根據國家“特崗計劃”的總體原則精神,積極實施地方“特崗計劃”。要加強統籌,制定逐年的教師補充計劃,把“特崗計劃”作為教師補充的重要渠道。要進一步完善教師資格制度,确保持證上崗。按照總量調控、城鄉統籌、結構調整、有增有減的原則,完善編制管理,及時滿足教師補充需求。要服務大局,重點保證義務教育特别是農村中小學數量的基本需求,逐步緩解并最終解決中小學教師在學曆層次、城鄉分布、學科和年齡結構等方面存在的突出矛盾。

措施

建設高素質教師隊伍。當前要着力抓好四件事:一是抓教師補充。要采取省級支持、統籌管理、公開招聘的方式,大力推進實施“特崗計劃”。二是抓教師培養。啟動實施“國家教師教育創新平台建設計劃”,落實好部屬師範大學師範生免費教育的示範性舉措,支持地方試行師範生免費教育。三是抓教師培訓。啟動實施新一輪中小學教師培訓規劃,鞏固和發展教師教育網絡聯盟計劃,大規模地開展形式多樣的中小學教師培訓。四是抓師德建設。貫徹《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範》,把師德作為教師資格認定和新教師聘用的重要依據,引導廣大教師努力成為受學生愛戴、讓人民滿意的教師。

聘期

“農特崗計劃”教師聘期3年。服務期滿後,鼓勵其繼續從事教育工作,并允許自主重新擇業。對自願繼續留在本校或當地其他學校任教、經考核合格的,轉由當地财政負擔其工資,享受當地教師同等待遇。對重新擇業的,為其重新選擇工作崗位提供方便條件和必要的幫助。

範圍

特崗計劃實施範圍為中西部地區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西部地區原“兩基”攻堅縣(含新疆生産建設兵團的部分團場)、納入國家西部開發計劃的部分中部省份的少數民族自治州以及西部地區一些有特殊困難的邊境縣、少數民族自治縣和少小民族縣。

2010年中央“特崗計劃”項目計劃安排5-7萬個特設崗位,鼓勵各地啟動實施地方項目。

就業

聘任期為3年,鼓勵期滿後繼續紮根基層從事農村教育事業。

聘期結束後可留在當地任教。

重新擇業的,各地要為其重新選擇工作崗位提供方便條件和必要幫助。

可推薦免試攻讀教育碩士。

戶檔

聘任期間,特設崗位教師的戶口和檔案的管理,由省級政府根據當地實際情況确定。

檔案關系原則上統一轉至工作學校所在地。

優惠

特崗教師享受《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面向基層就業的意見>的通知》(中辦發[2005]18号)和《關于組織開展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從事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工作的通知》(國人部發[2006]16号)規定的有關優惠政策。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制訂具體落實政策和措施。

《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中央編辦關于實施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的通知》(教師〔2006〕2号)要求,特設崗位教師實行合同管理,聘期3年。鼓勵特設崗位教師3年聘期結束後,繼續紮根基層從事農村教育事業。對自願留在本地學校的,當地要負責落實工作崗位,将其工資發放納入當地财政統發範圍,保證其享受當地教師同等待遇。3年服務期滿可以報考公務員。

根據《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中央編辦關于實施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的通知》(教師〔2006〕2号)和《教育部關于做好2010年“農村學校教育碩士師資培養計劃”實施工作的通知》(教師〔2009〕5号)規定,“對于具備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學曆、三年聘期内年度(或績效)考核至少一年優秀并繼續留在當地學校任教的表現突出特崗教師,經任教學校和縣級教育行政部門考核推薦,培養學校單獨考核,符合培養要求的可推薦免試在職攻讀教育碩士”。具體實施細則正在研究制定。

教師〔2009〕5号文件對2010年應屆本科畢業生推薦免試攻讀教育碩士的條件作了明确規定,包括:(1)政治思想素質好,熱愛教育工作;(2)2010年應屆普通本科畢業生,且畢業時獲得學士學位;(3)志願到縣鎮及以下農村學校任教,具備教師資格條件;(4)本科所學專業:思想政治教育、漢語言文學、漢語言、曆史學、英語、數學與應用數學、信息與計算科學、物理學、應用物理學、化學、應用化學、生物科學、生物技術、地理科學、計算機科學與技術、教育技術學、音樂學、美術學、體育教育等相關專業。

近況

2010年年1月19日,國務院辦公廳發出《關于加強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提出“繼續實施和完善面向基層就業的專門項目,擴大項目範圍。繼續組織實施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等項目,各地也要因地制宜開展地方項目,鼓勵和引導更多的高校畢業生報名參加”。

2月23日,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中央編辦聯合印發《關于繼續組織實施“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的通知》,決定擴大實施“特崗計劃”,今年中央财政支持的國家計劃設崗增加到5萬名,實施範圍由西部地區“兩基”攻堅縣為主擴至中西部地區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

3月13日,教育部召開“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工作會議。教育部部長周濟強調,擴大實施“特崗計劃”,是加強教師隊伍建設的重要機遇。要周密部署,精心實施,全面推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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