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生平早年經曆
康熙十七年十月三十日(1678年12月13日)寅時,胤禛出生于北京紫禁城永和宮,生母為德妃烏雅氏。由于其生母烏雅氏出身低微,不能給胤禛帶來皇子中的特殊地位。此外,清初時後宮也不允許生母撫育自己的兒子,因此胤禛滿月後由孝懿仁皇後佟佳氏撫養。孝懿仁皇後是一等公佟國維之女,孝康章皇後的侄女,孝懿仁皇後沒有生過皇子,隻有一個公主還早年殇逝,故而養育德嫔之子,年幼的胤禛因其尊貴,很可能有意巴結她。
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胤禛六歲進尚書房,跟從張英學習四書五經,向徐元夢學習滿文。與胤禛關系最密切的是顧八代,胤禛說他“品行端方,學術醇正”。少年和青年時代的胤禛,受父皇和師傅的嚴格管束,從事以四書五經為主要内容的學習,也在這個時期,作《春日讀書》、《夏日讀書》等詩歌。稍長,便跟随康熙帝四出巡幸,并奉命辦理一些政事。十六歲那年,他陪同其皇三子胤祉往祭曲阜孔廟。
康熙三十五年(1696年),十九歲的胤禛随從康熙帝征讨噶爾丹,掌管正紅旗大營。此役胤禛雖然沒有參加,然而他很關心這次戰鬥,作《狼居胥山大閱》、《功成回銮恭頌二首》,贊揚乃父用兵的功業。又往遵化暫安奉殿祭祀孝莊文皇後。
康熙三十七年(1698年),二十一歲的胤禛受封為貝勒。康熙三十九年(1700年),二十三歲的胤禛侍從康熙帝視察永定河工地,檢驗工程質量。二十五歲,随同父皇巡幸五台山,次年侍從南巡江浙,對治理黃河、淮河工程進行驗收。
經營争儲
康熙四十七年(1708年)夏,康熙帝第一次罷黜了太子胤礽。在推選新太子的過程中,胤禛支持複立胤礽,同時與皇八子胤禩也保持良好的關系。康熙四十八年(1709年),複立胤礽為太子。同年封胤禛為和碩雍親王。此間諸皇子為謀求儲位,各結私黨,勾心鬥角極為激烈。
胤礽再立後,為鞏固儲位又進行了一些非法活動,引起康熙帝的不快,于康熙五十年(1711年)再次将他廢黜。以後不斷有朝臣為他複位奔忙,均遭康熙帝處罰。胤礽被遺棄了,但他留下的皇太子的空位,康熙帝卻未令人替補,惹得諸皇子為之大動心機。胤禩有資本,繼續活動,又一次受到父皇斥責。他的同夥胤禵“虛賢下士”,聯絡各方人士,“頗有所圖”。十四皇子胤禵于康熙五十七年(1718年)受命為撫遠大将軍,出征西北,指揮兩路清軍入藏,送達賴六世至拉薩,驅逐了一度盤踞西藏的準噶爾人的勢力,穩定了西藏局勢。他的聲譽日高,有可能成為儲君。三皇子誠親王胤祉受命開蒙養齋館,身邊聚集着一群學人。他也“希冀儲位”,以至胤礽再廢後,竟“以儲君自命”。
胤禛善于治國、懂得韬光養晦。他尊釋教道學,自稱“天下第一閑人”,與諸兄弟維持和氣,與年羹堯和隆科多交往密切,同時向父親康熙帝表現誠孝,畫西藏于版圖,赢得康熙帝的信賴。康熙六十年(1721年),雍正四十四歲這年,正是康熙帝登基六十周年大慶,他奉命往盛京祭告祖陵,回京參加貢士會試試卷複查事務,冬至時遵命代康熙帝南郊祭天。次年,清查京、通兩倉,又秉命冬至祭天。
胤禛的這些活動,對他來說有兩重意義,一是由于他多次随從巡幸、外出代辦政務,足迹遍于中國主要地區,使他有機會了解各地經濟物産,山川水利,民間風俗,宗教信仰,曆史問題,取得了關于民事的第一手資料;二是觀察了康熙帝處理政事,考查了地方行政和吏治,鍛煉了處理某些政事的能力,獲得了從政的一些經驗。這兩個方面的因素,對胤禛日後治理國事都有很大的實踐意義。
雍正帝在儲位鬥争中的勝利,有其必然性,這就是:第一,他的才能和務實精神會取得一些人的支持,他的屬人戴铎曾向大學士李光地稱道其主子:“才德兼全,且恩威并施,大有作為。”事實上,在争奪皇儲的鬥争中,雍正帝提出整頓積習的振作有為的政治方針,與八皇子胤禩的仁義方針相對立,以争取人心。第二,他善于耍兩面派手法,從而欺騙了對手和康熙帝,使政敵不以他為意,沒有集中力量對付他,從而輕巧地取得成功。第三,他有一個集團,在關鍵時刻用上了力,如通過隆科多穩定京中局勢,通過年羹堯控制胤禵和穩定西北地區。
鞏固帝位
康熙六十一年(1722)十一月十三日,康熙帝在北郊暢春園病逝。十二月二十日,胤禛奉康熙遺诏,即皇帝位于太和殿,改元雍正。即位後,雍正帝重用康熙十三子胤祥,不想放過政敵胤禩等人,胤禩等人也不甘心失敗,所以雙方的鬥争在雍正帝繼位後延續下來,他在政治上采取多種措施以鞏固自己的皇位。首先名胤禩、胤祥、馬齊和隆科多等人總理事務。其次是消除異己,分化瓦解諸皇子集團,将胤禵從西北軍前召回,加以圈禁。将胤禟發往青海西大通(今青海大通西北)。鑒于清朝沒有行之有效的立儲制度,常因皇位繼承權産生争端,雍正帝确立了秘密立儲制度。
雍正帝在雍正二年(1724年)春以前,對政敵的打擊尚有所節制,這是因為政權還不太鞏固,不便太刺激對方。雍正二年(1724年)三月,青海平叛勝利,雍正政權的力量增強了,随即加緊懲治胤禩一夥。四月,對胤禩本人聲罪緻讨,說他“肆行悖亂,幹犯法紀,朕雖欲包容寬宥,而國憲具在,亦無可如何,當與諸大臣共正其罪”。削宗籍和圈禁,并被改名為“阿其那”(意為待宰的魚),胤禟被削宗籍和圈禁,并被改名為“塞思黑”(意為讨厭的人)。皇十子胤䄉被圈禁,康熙的皇十四子胤祯(胤禵)先是派去守陵,再後來受圈禁。康熙皇十二子胤祹被降爵,後康熙的皇三子胤祉也被革爵圈禁。
同年五月,革去蘇努貝勒,七月禦制《朋黨論》,進一步開展反對胤禩黨人的活動,不久年羹堯、隆科多問題的出現,遂放松了對胤禩的攻勢,迨至雍正三年(1725年)十二月,年羹堯賜死,便加速懲處胤禩等人。至雍正四年(1726年),胤禟、胤禩先後囚禁緻死,胤禵遷于京城景山,蔡懷玺自殺,郭允進枭首示衆,其他胤禩黨人也遭到處分。至此,經營二十多年的胤禩集團徹底垮台。雍正三年(1725年),雍正帝以作威作福、結黨營私之名,責令撫遠大将軍年羹堯自盡,同時削隆科多太保,後圈禁緻死。并因此株連出汪景祺《西征随筆》案和查嗣庭試題案。
主政改革
雍正帝登基伊始就說:“朕在藩邸四十餘年,凡臣下之結黨懷奸,夤緣請托,欺罔蒙蔽,陽奉陰違,假公濟私,面從背非,種種惡劣之習,皆朕之深知灼見可以屈指而數者,較之古來以藩王而入承大統,如漢文帝輩,朕之見聞更過之。”他深知康熙後期的社會問題,如朋黨鬥争;吏治不清;依靠富民政策的實行,加速了貧富矛盾的積累;西北用兵不停,需要繼續解決與準噶爾部的矛盾;國帑空虛。他針對現實,結合自己的理想,産生他的政治綱領。
雍正帝在即位的當月,谕令大學士、尚書、侍郎:“政事中有應行應革能裨益國計民生者,爾等果能深知利弊,亦著各行密奏。”緊接着,在雍正元年(1723年)元旦,給地方各級文武官員分别發布的上谕中,講古代純臣,皆“興利除弊,以實心,行實政”,發出為國計民生進行興利除弊的政治改革的号召。他的改革思想包含如下内容:
第一,反對因循苟且。雍正帝認為他即位時“人心玩愒已久,百弊叢生”,“若不懲創,将來無所底止”,屢屢告誡臣下,不可“因循玩愒”。他針對康熙帝“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思想,主張“着意搜剔”,把攻擊這是“多事”的人斥為“淺見無知輩”。他反對因循守舊,是為清除改革道路上的思想障礙。第二,整頓吏治,以利民生。雍正帝在前述元旦給總督的上谕中說:“今之居官者,釣譽以為名,肥家以為實,而曰‘名實兼收’,不知所謂名實者果何謂也”,實際上發出整饬吏治的通告。
他在登極一周年的時候又說:“朕缵承丕基,時刻以吏治兵民為念”,表明他企圖通過整頓吏治,達到富國裕民的目的。第三,反對朋黨。雍正帝從親身體驗中深知朋黨的危害:朋黨各行其是,破壞朝政統一,損害君主權威。朋黨之間互相攻擊,任用私人,不僅失去正常的用人原則,也幹擾了君主行使用人去人的權柄;朋黨各抒政見,自我标榜,批評朝政,擾亂君主視聽,妨礙堅持既定的政策。所以他說“朋黨最為惡習”。他反對的朋黨包括科甲出身官員的師生同年的宗派關系,因此宣稱,欲“将唐宋元明積染之習盡行洗滌”。“務期振數百年頹風,以端治化之本”。
表明他為澄清政治、醫治痼疾的決心。興利除弊的改革思想是雍正帝政治思想的一個内容,此外,他認為“有治人無治法”,以為好的君主和官吏就可以把政治辦好,這是他的基本觀念。他主張“為政務實”,即從實際出發,踏實地辦事,這是他的思想靈魂。他主張施政嚴猛,要有雷厲風行的辦事作風,這是他施政的策略思想。在雍正帝的全部政治觀念中,興利除弊是其核心内容,因而是他為政的基本特色。
雍正元年(1723年),接受山西巡撫諾岷的建議,施行耗羨歸公和養廉銀的措施,以此增加中央财政收入,并限制地方橫征暴斂。雍正二年(1724年),雍正帝又針對康熙末年各地虧空錢糧嚴重,決定嚴格清查,對貪官污吏即行抄家追贓,對民間拖欠,命在短期内分年帶征。清理的政策,地方凡有虧空,限三年之内如數補足,如限滿不完,從重治罪。
執政中期
雍正五年(1727年),雍正帝準備對準噶爾部用兵,雍正七年(1729年),用嶽鐘琪為甯遠大将軍,出西路,傅爾丹為靖邊大将軍,出北路,進軍征伐。但前線連吃敗仗,雍正帝囚禁嶽鐘琪,屢換北路軍營将帥。到後來,雙方都打不下去了,開始談判。雍正帝消滅對方的目的沒有達到,究其原因,雍正帝、嶽鐘琪、傅爾丹等輕敵驕滿是重要因素。未出師前,雍正帝自稱:“選派将領,悉系鎮協中優等人才,揀選兵丁,率皆行武中出格精壯,殊非草率從事。”
與西北用兵相配合,雍正帝設立軍機處,協助他處理軍務。軍機處設有軍機大臣,雍正帝從大學士、尚書、侍郎以及親貴中指定充任,如怡親王胤祥、大學士張廷玉、戶部尚書蔣廷錫、大學士鄂爾泰等,都是以親重大臣兼任軍機大臣。還有軍機章京,由内閣、翰林院、六部、理藩院等衙門官員中選充。所有這些人都是兼職,他們的升轉仍在原衙門進行。因此,軍機處設立之初,“無專官”。軍機處沒有正式衙署,有值班房,在隆宗門内,靠近雍正帝寝宮養心殿,以便于軍機大臣被召見議事。無專官,無衙署,就使軍機處成為一種特殊的機構。
雍正帝還加強思想統治,大興文字獄。雍正七年(1729年),發往西北軍營效力的前工部主事陸生楠,著《通鑒論》十七篇,論述封建、建儲、兵制、君臣關系、無為而治等問題,涉及到當朝朋黨之争等敏感問題。雍正帝說他“借托古人之事幾,誣引古人之言論,以洩一己不平之怨怒”,下令将其在軍前正法。也在軍前效力的監察禦史謝濟世,借着批注《大學》,“毀謗程朱”,對理學提出責難,雍正帝命在處死陸生楠時用其陪綁,以示懲誡。同年,發生曾靜遣其徒張熙策動川陝總督嶽鐘琪謀反的投書案,牽連到已故理學家呂留良,雍正帝遂大興文字獄,以作為控制思想、打擊政敵、提高自己權威的手段。
雍正帝把他批閱過的奏折選擇一部分輯成《朱批谕旨》。他對臣工的谕旨,由張廷玉等紀錄編成《上谕内閣》、《上谕八旗》。他的各種體裁的文章被後人輯為《禦制文集》。
離奇去世
雍正十三年(1735年)五月,貴州古州、台拱的苗匪在邊境滋事,雍正帝命哈元生為揚威将軍,統領四省官兵征讨。又命果親王胤禮、皇四子弘曆、皇五子弘晝,大學士鄂爾泰、張廷玉等協同辦理苗疆事務。命刑部尚書張照、副都禦史德希壽幫辦苗疆事務。不久哈元生平定了貴州的苗民叛亂。
雍正帝在位時期經營了圓明園宮苑,常在圓明園與大内兩處居住。他青年時中過暑,以後就怕炎熱,故以較涼爽的圓明園為栖身之所,住在冬暖夏涼的九洲清宴、四宜書屋、萬方安和等處。據《清世宗實錄》記載,雍正帝于雍正十三年(1735年)八月二十一日得病,“仍照常辦事”,至二十三日子時就駕崩了。
雍正帝崩後,根據他的秘密立儲方法,由皇四子寶親王弘曆繼位。廟号世宗,谥号敬天昌運建中表正文武英明寬仁信毅睿聖大孝至誠憲皇帝,葬于清西陵之泰陵。
主要作品
主要影響政治
密折制度
雍正帝完善了密折制度,擴大密折的範圍和内容。密折起于康熙二十年(1681年),密折有助于皇帝更好地了解下情,掌握動态,有針對性地制定措施,有效地實施統治。為充分發揮密折作用,雍正帝把遞密折的範圍擴大到布政使、按察使、學政等,内容則擴大到生計、風俗等方面。
設軍機處
為了加強皇權,康熙成立南書房,旨在分散議政王大臣會議的權力。雍正七年(1729年),因用兵西北,始于隆宗門内設置軍機房,選内閣中謹密者入值繕寫,以為處理緊急軍務之用,輔佐皇帝處理政務。雍正十年(1732年),改稱“辦理軍機處”,簡稱“軍機處”。軍機處的大臣由皇帝挑選,由内閣大臣兼任,他們直接聽命于皇帝,跪受筆錄,他們的活動都是在皇帝的監督下的,旨意完全是按皇帝的話記錄的。
雍正帝設立軍機處,就有了固定助手,可以及時處理政事了,所以他的權力比明太祖還要集中,以前的其他帝王的權力更沒法與他相比,他是真正的集權力于一身,總理天下庶務。軍機處的設立是清代中樞機構的重大變革,标志着清代君主集權發展到了頂點。
用人制度
雍正初年,重用年羹堯和隆科多。年羹堯先後被任命為川陝總督、撫遠大将軍,赴青海征讨厄魯特羅蔔藏丹津叛亂,成功後封為一等公,成為實際的西北王。隆科多為吏部尚書、步軍統領、兼理藩院,賜太子太保銜,被雍正尊稱為“舅舅”。兩人都顯赫異常,但未過幾年,即被雍正整肅。年羹堯令自裁,隆科多被禁死,同時雍正興起文字獄打擊兩人勢力(汪景祺案和錢名世案)。
雍正帝重視吏治。雍正賞識執法嚴,作風雷厲風行,嚴猛行政,有開拓氣魄,政績顯著的官員。如田文鏡、李衛在河南、浙江清查錢糧做得好,被譽為“模範督撫”。雍正一朝寵信四位臣工:李衛(江蘇人)、田文鏡(福建人)、張廷玉(安徽人)、鄂爾泰;其中李衛、田文鏡和張廷玉為漢人,田文鏡為漢軍旗人,足見雍正确實了解并重用漢人。
密建皇儲
鑒于康熙帝在預立太子問題上的失敗,雍正帝于元年(1723年)八月宣布秘密立儲法——将他的繼承人弘曆的名字寫好,雍正禦筆《夏日泛舟詩》軸放匣中,置于乾清宮“正大光明”匾後,駕崩後從匣中取出宣讀。又以密旨藏于内府,以備核對。秘密立儲制,即皇帝在位時不公開宣布繼承人,而将寫有繼承人名單的一式兩份诏書分别置于乾清宮“正大光明”匾額後和皇帝身邊,待皇帝去世後,宣诏大臣共同拆啟傳位诏書,确立新君。這樣使得使皇位繼承辦法制度化,也在很大程度上避免了康熙帝晚年諸皇子互相傾軋的局面。
軍事
雍正帝繼續執行清朝的擴張政策。康熙帝三征噶爾丹,噶爾丹之侄策妄阿拉布坦于雍正元年(1723年)支持青海和碩特部首領羅蔔藏丹津糾集二十萬人進攻西甯反清,雍正命年羹堯、嶽鐘琪率兵讨伐,大勝,青海完全歸入清朝版圖。
雍正五年(1727年),策妄阿拉布坦死,其子噶爾丹策零繼汗位,準噶爾開始出現内亂。雍正決心乘機用兵西北,他認為噶爾丹策零勢力“若不迅行撲滅,将來必為蒙古之巨害,贻中國之隐憂”。雍正九年(1731年)清軍在和通淖爾之戰中大敗,次年在額爾德尼昭之戰中得勝,雙方罷兵議和。雍正時代,平定西北的任務盡管沒有完成,但雍正帝對這一問題的認識卻是深刻的。
經濟
清查虧空
清理錢糧虧空,是雍正帝關注的另一重大問題。康熙末年财政虧空嚴重,雍正位後雷厲風行地進行了一場錢糧大清查。他即位不到一月,就将此事提上日程。他組織了一個得力的領導班子,成立了專司審查錢糧奏銷的機構——會考府,由怡親王胤祥總理事務,他還令允祥管理戶部三庫,以整頓财政。雍正帝認為錢糧虧空的主因是上司勒索與官員自身侵貪。據此,他向各級官員發出警告,要求不得苛派民間,限期完結虧空,否則從重治罪。清查虧空首先在中央進行。地方上的清查也普遍進行。
除此之外,雍正帝還加大對虧空錢糧官員處分的力度。凡虧空錢糧者一律革職,并由本人負責歸還。雍正二年(1724年)八月,雍正帝鑒于相關案件量刑過輕,加重處罰:“那(挪)移一萬兩以上至二萬兩者,發邊衛充軍;二萬兩以上者,雖屬那(挪)移,亦照侵盜錢糧例拟斬。”對因貪污、勒索而造成虧空的官員,雍正帝毫不留情,凡有犯者即革職抄家,用其家産賠償虧空。他特别設置了一個封樁庫,“凡一切贓款羨餘銀兩,皆貯其内,至末年至三千餘萬,國用充足。”經過多年努力,康熙朝遺留的虧空基本追繳完畢。各級官員也大受威懾,不敢輕易以身試法。
攤丁入畝
雍正元年(1723年),雍正帝從直隸巡撫李維鈞之請,實行丁銀攤入田賦一并征收的原則,改變過去按人丁、地畝雙重征收标準,減輕了無地和少地的農民負擔。到乾隆時,這一政策推廣到了全國。
火耗歸公
清初沿襲明制,各地征收錢糧,加收“火耗”(碎銀加火鑄成銀錠時的折耗,亦稱耗羨)。實行中,官員任意加派,一兩可加至數錢。因不在上交正額之内,官員從中任意侵貪,成為官場公行的陋習。康熙末年,各地官員以火耗為名,肆意橫征中飽,已無法限止。雍正帝清理錢糧時,山西巡撫諾眠與布政使高成齡在雍正二年(1724年)奏請将該省各地加派的火耗,提解布政使司庫,以二十萬兩補完該省虧空,除公用外,分發給地方官員,稱為“養廉”。雍正帝采納山西官員的建策,說“與其州縣存火耗以養上司,何如上司撥火耗以養州縣。”
州縣養上司是公開的非法賄賂。上司撥州縣便成為合法的“養廉”,即官俸的補貼。山西實行後,各省相繼仿效,以火耗補完虧空的錢糧,并分撥州縣養廉。雍正五年(1727年),雍正帝又命各省督撫,就該省情形酌議具奏,着為定額。這一改革形成制度,稱為“養廉銀制度”,又稱“耗羨歸公”,即由上級官府依定額發給官員。以後火耗一分為三:一份給地方官養廉,一份彌補地方虧空,一份留地方公用。這樣,既增加了财政收入,又有助于廉政。
官紳納糧
古代收稅,官紳是屬于統治階級,不必當差不交稅。“官紳一體當差一體納糧”就是讓他們也交稅當差,當然不是真要他們服兵役和徭役,可用銀兩兌買。但由于觸及官紳利益,因此實行起來有較大難度。但為了鞏固王朝的統治,必須暫時犧牲官僚士大夫的利益,而官僚士大夫的這種暫時的利益犧牲是為了王朝鞏固之後能夠享受到更多的利益。
銅禁政策
雍正帝用了很大精力,實行禁用銅器的政策,這是保護錢法的需要。他于雍正五年(1727年)命令各省城派出官員,設立收買銅器公所,動用藩庫錢糧銀子為基金,大力開展民間收購。雍正帝注意銅的生産,然而它的産量沒有達到鑄錢的需要,所以盡量他大力開展銅禁活動和嚴行私鑄處分,仍不能達到預期目的。
重農輕商
雍正帝繼續執行先王發展生産的政策。他像前輩君王一樣鼓勵開荒,康熙六十年(1721年)至雍正十二年(1734年),全國田地從735萬頃增至890萬頃,疏浚了衛河、澱河、子牙河、永定河。其他水利工程已完成的有直隸營田工程、浙江和江南海塘工程,修建了黃河、運河堤岸。雍正帝繼續蠲免錢糧政策。據《清史稿·世宗本紀》,他在位13年,免了12年災區的賦稅和一些地區的漕糧。
但是,他過分重農抑商。他說:“農為天下之本務,而工賈皆其末也。市肆之中多一工作之人,即田畝之中少一耕稼之人。群趨為工,則物之制造者必多,物多則售賣不易,必至壅滞而價賤,是逐末之人多,不但有害于農,而并有害于工也。”根據這一理論制定的政策必然不利于工商業的發展。他又認為:開礦“斷不可行”。因為開礦将引誘人們離開農本,追求末業,而且礦工聚集一地,易于鬧事。
文化
文化專制
雍正時文字獄日益頻繁,汪景祺因“谄附”年羹堯而立斬枭首,查嗣庭因趨奉隆科多而戮屍示衆,陸生楠因議論時政而被軍前正法。最為轟動的是呂留良案,呂是清初具有民族思想的學者,已去世40年,後有曾靜、張熙讀呂氏之書,受其影響,竟去策反嶽鐘琪,要他反清複明,釀成大案。呂留良被開棺戮屍,其兒子、學生處死刑。雍正朝文網甚密,株連人衆,處刑嚴酷。知識分子動辄得咎,形成閉眼不敢看現實,緘口不敢談政治的沉悶風氣。同時又将唯唯諾諾已經去世40多年的湯斌入祀“賢良祠”,樹立為正面典型令漢人效仿。
理學思想
雍正帝繼位後,一方面遵循順治、康熙二帝“崇儒重道”的傳統國策,重視正統儒學(尤其是程朱理學)在政治統治中的作用。同時,也主張“三教并重”;以“誠”代“理”,對程朱理學進行改造。世宗尊孔、開日講、舉經筵,表明其在施政理念上一遵其父祖“崇儒重道”國策之舊,重視傳統儒學(尤其是程朱理學)在政治統治中的作用。表現:第一,重視傳統儒學(尤其是程朱理學)的教化作用。第二,以傳統儒家“天人感應”思想為指導,利用“神道設教”進行政治統治。
聖谕廣訓
雍正二年(1724年),雍正帝頒布對十六條聖谕的闡釋,稱“聖谕廣訓”。同時,地方官為便于講解,便用白話、方言等各色形式對其擴充發揮,加上官方的極力推行,“釋谕”和“講谕”的活動在清代一時風行。
推廣官話
雍正六年(1728年),雍正帝設立“正音書館”,在全國推行北京官話。他谕令福建、廣東兩省推行“官話”,并規定讀書人若聽不懂官話,不會說官話,就不能參加科舉考試。但雍正此舉收效有限。據記載:“初時甚為認真,無如地方官悉視為不急之務,日久皆就頹廢,至嘉慶、道光時,福建僅存邵武郡城一所,然亦改科制,廣東則更無聞矣。”
禁天主教
雍正二年(1724年),雍正帝發布在全國禁止天主教的命令,并且不承認康熙發給傳教士的“印票”。雍正帝還召見了在京傳教士,言明政策:“近在福建,有若幹歐西人侵擾我百姓,蔑視我法律,福建官長奏申報,朕當制止亂行。此為我國家之事,朕當負責執行者也。……爾等欲我中國人盡為教徒,此為爾等之要求,朕亦知之;但試思一旦如此,則我等為如何之人,豈不成為爾等皇帝之百姓乎?教徒惟認識爾等,一旦邊境有事,百姓惟爾等之命是從,雖現在不必顧慮及此,然苟千萬戰艦來我海岸,則禍患大矣。
中國北有俄羅斯,是不可輕視的,南有歐西各國,更是要擔心的,西有回人,朕欲阻其内入,毋使搗亂我中國。俄國使臣曾請求在各省通商,為朕所推辭,惟允彼等在北京及邊境貿易而已。今朕許爾等居住北京及廣州,不深入各省,爾等有何怨乎?……現朕既登皇位,朕唯一之本分,是為國家而治事。”各省傳教士50多人,連同5位主教被驅除出境。1732年,集中在廣州的35名傳教士也被兩廣總督驅逐到澳門。隻有在欽天監工作的20人留用,但不準傳教。
社會
災赈制度
雍正時期繼續完善了清代的災赈制度。雍正朝社會經濟的恢複及國力的雄厚為雍正朝的災赈提供了條件。其中,粥赈成為官方經常采取的散赈措施,并在具體實踐中完成了制度建設,确定了粥赈期限及地點。一是按口煮赈,即估算及統計饑民人口,出糧煮粥發赈,可以在最大範圍内救濟饑民。二是初步确定粥赈期限,并據實際情況适當延長。三是根據災荒及饑民的實際情況增加粥廠及粥糧。四是明确規定粥廠的位置及距離,近城設粥廠,鄉村設米廠。
雍正時期也實行以工代赈。雍正四年(1726年)二月,山東巡撫陳世倌以省城周圍四十八州縣衛所去歲遭遇水患,特奏請朝廷于開春之時興修大清河工程,“令無食小民得力役之資,為糊口之計”,得到允準。雍正五年(1727年)二月,雍正帝在谕内閣時稱:浙江杭嘉湖三府因頭年被水,收成歉薄,民食艱困,當此青黃不接之時,着令動用庫銀4萬兩,或開浚河道,或修理緘垣。使百姓就近傭工,藉以糊口,這也是一種以工代赈。
移民政策
明末清初,經過連年的戰亂、疫疠,四川地荒丁亡的情況十分突出,面對這種情況,為了促進四川的經濟恢複,清廷所實行的移民就墾政策也就有異于他省。雍正五年(1727年),清廷議準了三個較為重要的條例:第一,南方各省流入四川者甚多,有的“竟無執照可驗”,因此議準:“凡入川窮民,務令各該地方官給以印照,到日驗明安插。其應準入籍者,即編入保甲,加意撫綏,毋使失所”。意味着移民入川程序走向規範化。
第二,也是由于入川窮民的增多,川陝總督嶽鐘琪要求“給窮民牛具籽種,令其開墾荒地”。雍正帝令撥銀十萬兩,“解川應用,倘有不敷,該督撫再為奏請”,同時要求四川地方官清查新入川的流民,以免“良奸莫辨”。表明雍正帝在移民增多的情勢下對清理戶籍以及地方安甯的重視。第三,為了解決土、客之間,以及移民之間圍繞着土地所有權的“争訟”,戶部奏準:“于各部司官内揀選四人,命往川省,又于候補、候選州縣内揀選十六人,令其帶往,會同松茂、建昌、川東、永甯四道,将丈量事宜,秉公妥酌,分委帶往人員逐處清厘”。
雍正七年(1729年),四川的招民政策發生了變化。自雍正七年為始,停其造冊咨查。行令各省,将實在無業窮民願往川省開墾者,給與印照,與先經查驗覆到之各戶一體安插;如無照之人,除在川各有生業準其編入保甲外,所有遊手之民,著即查明,令回原籍”。這說明,在四川移民日多、荒地日少的情況下,對移民的入川,已經有了相當程度的限制。這一轉變了的政策,在一段時間内被延續下來。
豁除賤籍
雍正帝在人權方面有一項改革,那就是削除一類人的賤民籍。雍正元年(1723年),山西、陝西因明建文末年未依附朱棣而被編入“樂戶(官妓)”籍的後代,雍正命令摘除其“樂戶”籍,使其成為民戶,同年九月,他下令除掉紹興曾反對朱元璋的那些人後代的“惰民”籍,使其成為民戶,雍正五年(1727年)四月下令免除粵東“蜑戶”籍,使其成民戶。
社會控制
雍正帝的鎮壓措施十分嚴厲。不論具體情節,抗官者即以反叛論處,斬殺不赦。甚至拒捕時,有人“共在一處,雖非下手之人,在旁目觀,即系同惡共濟”,均斬立決。對民間秘密結社,囑咐官吏們“時時察訪,弋獲首惡,拔樹尋根,永斷瓜葛”。蘇州手工業工人要求增加工資,罷工叫歇,雍正帝嚴加懲處,立碑永禁叫歇。
民族
改土歸流
雍正帝在西南少數民族地區實行了改土歸流的改革。雍正四年(1726年),在西南少數民族地區取消了土司,改派可以随時任免的流官。改土歸流對于減輕對少數民族地區人民的壓迫和剝削有幫助,對清朝實施全國性的統治和國家的統一有重要意義,但清朝在推行改土歸流時過度強調使用武力,對一些地區的反抗采取了殘酷的武力鎮壓,也給西南部分少數民族帶來了災難。
統治西藏
雍正帝繼位之初,清廷調整西藏駐兵的政策,将駐藏清兵撤回内地。随着青海羅蔔藏丹津叛亂,清廷再次派兵駐藏。戡平叛亂後,年羹堯的《青海善後事宜十三條》涉及整個藏區的治理方略:嚴控青海蒙古和碩特部;加強康區的防務;清軍再次從西藏撤出。清廷開始對藏區進行行政劃界厘定各藏區範圍。
雍正五年二月初九日(1727年3月1日),僧格、馬喇已由京起程赴藏,成為駐藏大臣設置之始。清廷為防止生變,固未派兵随大臣們進藏。雍正六年(1728年)五月,頗羅鼐獲得衛藏戰争勝利,八月,查郎阿、邁祿領北路軍,周瑛領率南路軍同抵拉薩。按照清廷早前的安排,留周瑛、邁祿領二千兵駐藏,這樣大臣駐藏有了軍隊的保障。
駐藏大臣設置之初職數尚無定制,無規定的任期,嘗試輪換。雍正六年(1728年)十一月馬喇則負責護送七世達賴喇嘛至裡塘,這樣駐藏大臣由二人增至三人,此後包進忠進藏,大臣駐藏又有增減。起初亦沒有按照嶽鐘琪所設想的三年一換制,清廷還沒有明确提出駐藏官員的輪換。這樣駐藏大臣進入了新的輪換,同時清廷恐新任人不能熟悉西藏事務,著馬喇先回,留僧格協同青保、苗壽等辦事一年。這個過程是清廷摸索、完善大臣駐藏制度的過程。
“正統”思想
雍正帝宣稱:“在逆賊等之意,徒謂本朝以滿洲之君,入為中國之主,妄生此疆彼界之私,遂故為讪謗诋譏之說耳。不知本朝之為滿洲,猶中國之有籍貫。舜為東夷之人,文王為西夷之人,曾何損于聖德乎?”意思是這些逆賊的本意,不過是說本朝隻是滿洲的君主,而進關當了整個中國的皇帝,錯誤地懷着地域、民族的偏見,故意捏造一些言論來進行诽謗譏諷。而他們不懂得本朝原居地為滿洲,好比中國人有籍貫于某地一樣。古代的大舜籍貫是東夷,周文王籍貫是西夷,這絲毫不能損害他們聖人的光輝。反駁明末遺民說清朝入主中原的不正統,嚴防漢族士大夫階層離心。
外交
海禁政策
開始嚴格執行海禁,後來考慮到閩福百姓生計困難,同意适當開禁;雍正二年降旨準廣東人移民台灣。但對外洋回來的人民仍有戒心。
當時外國商人來華貿易,日益增多,但雍正卻不許中國商人出洋貿易,設置種種障礙,聲言“海禁甯嚴毋寬,餘無善策”。後來,在沿海各省的再三要求下,雖稍稍放寬海禁,但仍加以種種限制。尤其對久住外國的華僑商販和勞工,“逾期不歸,甘心流移外方,無可憫惜,不許其複回内地”。當時,西方先進國家正在鼓勵海外貿易,而中國即使是傑出的君主也缺乏世界眼光,限制對外交往,故而成為國際潮流中的落伍者。
對俄政策
雍正五年(1727年),雍正帝派遣策淩為首席代表與俄國簽訂《布連斯奇條約》,第二年又簽訂了《恰克圖條約》,劃定了清俄中段邊界,穩定了清俄邊界局勢,促進了清俄邊界地區的經濟發展和貿易。
雍正帝還派托時和德新出使俄國。托時使團是中國派往“西方”國家的第一個使團。
對日政策
雍正朝為防止國民掌握兵器的制造技術,構成對清王朝統治的威脅,雍正帝即位後便明令停止在康熙朝不斷取得突破的火炮研制工作。防止外來勢力上,對東方日本的防範則尤為嚴格。雍正六年(1728年)八月初一日,閩浙總督李衛奏:“日本在明朝時曾為海患,今聞招集中國無賴,學習弓矢技藝,打造戰船,奸懷巨測。”雍正帝朱批:“嚴督各鎮、協、營整頓槍械,不時巡哨,有通倭勾引窮民之奸商,訪實拿究。”似乎倭患又将來臨,高度戒備,随時防範。作為閩浙總督的李衛,在整個雍正朝都擔負着直接防範日本的重要使命,具體負責有關事宜。
當時的日本江戶幕府在農民起義和歐洲殖民主義侵擾的内外交困形勢下,迫切需要清政府的支持,了解中國的情況,學習中國的文化和政治法律制度。但由于清廷的最高統治者雍正帝始終堅持中日貿易隻許中國商人前往日本,不許日本商人來華的政策,以防倭患。所以,江戶幕府隻能在來日的中國商人中打主意,這又進一步加強了雍正帝對日本的防範。雍正帝一方面加強對中國商人的控制,命沿海各省一體遵行;另一方面命李衛派人前往日本打探情形,但雍正帝對日本的防範是根深蒂固的。
對朝政策
雍正帝即位之後,承襲了清朝自入關以後對朝鮮王朝的政策。雍正皇帝因為自己新即位,為了向朝鮮王朝展示清朝的友好政策,以及自己作為新任皇帝想繼續維持雙方間自清軍入關之後,逐漸好轉的關系,再次對朝鮮王朝減免了部分貢物。這次減免的貢物主要包括:布八百匹、獺皮百張、青鼠皮三百張、紙二千卷。同時,雍正帝為了顯示清朝在處理與朝鮮王朝關系當中的誠意,下令修改将貂皮折合成銀兩的慣例,命令以實物進行賞賜。另一方面是支持朝鮮燕行使團的經貿活動。
随着兩國關系的漸趨穩定,在處理涉及邊民越境等司法案件的時候,在保證自身主權利益的前提下,清朝所推行的是比以往更加寬容的政策,清朝對于邊民越境等司法案件所采取的寬尺度,也是清朝對朝鮮王朝實行“懷柔”政策的具體表現之一。雍正十三年(1735年),曾經發生朝鮮人李殷禮與清人王七等三十餘人在義州江邊共同偷挖人參的事件。這些偷挖人參的人都被清朝官兵緝拿歸案。在處理這些偷盜犯人時,清政府采取了區别對待的方式。清政府将本國的王七等人嚴加審問,卻将朝鮮人李殷禮轉送回朝鮮國内,并希望朝鮮政府對其按律治罪即可。
安南勘界
雍正年間,雲南與安南發生邊界糾紛,沿邊官員主張讨伐安南,雍正帝卻說:“若進滅其國以複漢唐舊制,朕不忍也。……便将此數十裡地界賜他,無損于國體,更表朕之仁政也,何妨乎?“其後安南國王上了“詞意虔恭”的表文,雍正帝說:“朕覽閱之餘,甚為嘉悅。在王既知盡禮,在朕便可加恩。況此四十裡之地,在雲南為朕之内地,在安南仍為朕之外藩,一毫無所分别。著将此地仍賞賜該國王世守之!”雍正五年(1727年)六月十六日,在三跪九叩的隆重場面中,杭奕祿宣讀了“賜地”敕谕,曆時三年多的邊界糾紛就這樣結束了。
轶事典故資助書生
雍正帝當皇子時喜歡微服出行,廣結俠義。某年到杭州,準備泛舟西湖遊玩一番,剛出湧金門,看到一個書生在賣字,筆法頗為精到,胤禛便讓他寫了一副對聯。其中有個“秋”字,書生卻将“火”字旁寫在了左邊。胤禛便問:“這個‘秋’字你是不是寫錯了?”書生不以為然,說沒寫錯,然後拿出一本名帖,翻開讓胤禛比對。胤禛說:“你既然如此博學,為何不去博取個功名呢?幹嗎要在這賣字為生?”書生說:“我家裡窮,連老婆孩子都養不活,隻能靠賣字為生,哪敢想什麼大富大貴呢!”胤禛于是慷慨解囊,說:“我這有錢,可以資助你博取個功名,到時候别忘了我就行。”書生萬分感謝,後來還真就考取功名,入了翰林。
此時胤禛也已登基,一日從名冊上看見書生的名字,想起那次杭州之行,于是便召其入内。胤禛随手寫了一個“和”字,故意将“口”字邊寫在了左邊,然後讓人拿給書生看。書生不明所以,回答說這是個錯字。胤禛微笑不語。第二天,胤禛讓書生拿着诏書去浙江,浙江巡撫受诏,诏中說:命此書生在湧金門再賣字三年,再來供職。書生這才恍然大悟。
耕織邀寵
康熙二十八年(1689年),康熙帝南巡時觀覽到宋代《耕織圖》,感慨萬端,遂命内廷供奉焦秉貞據其原意,重新繪制《耕織圖》冊。雍親王胤禛善于揣摩父皇的心意,為投父皇所好,特命宮廷畫師精心繪制一套《耕織圖》進獻給康熙。康熙自然龍顔大悅,對胤禛平添不少好感。《雍正耕織圖》冊以康熙年間刻版印制的《耕織圖》為藍本精心繪制而成。所不同的是胤禛耕織圖中的主要人物如農夫、蠶婦等均為胤禛及其福晉等人的肖像,這在曆代的耕織圖中是僅見的。
崇仰佛道
雍正帝青年時代就喜歡閱讀佛家典籍,與僧侶往還,并著《集雲百問》論佛旨,自号“破塵居士”、“圓明居士”。即位初期自比“釋主”,用比丘文覺密參帷幄,引起朝臣的反對。雍正帝否認缁衣參政,但對釋氏有節制。到晚年,在宮中做法會,親自收門徒。他大修古刹名寺,給僧人賜封号,支持禅宗中的一派,著作《揀魔辨異錄》,參與佛教内部宗派的鬥争,又搞了《禦選語錄》一書,闡揚其佛學觀點。雍正帝與道士也頻繁接觸,宮中養着婁近垣、賈士芳、張太虛等人。雍正帝看中佛老,是他認識到儒、佛、道三教學說中的一緻性:“三教之覺民于海内也,理同出于一源,道并行而不悖”。
雍正的佛學著作,以中國佛教特有的禅宗為主,安撫喇嘛教隻是為了防止西藏叛亂。雍正曾自号“圓明居士”,把古德參禅語要編輯成《禦選語錄》共十九卷,更從章嘉國師學習禅學。章嘉國師就是負責把《藏文大藏經》全部翻譯成滿文。世宗皇帝,自許為禅宗血脈,編集《雍正禦選語錄》,并撰寫《揀魔辨異錄》,以上谕要求各地地方官對法藏、弘忍一系的僧人嚴加調查取締,這樣實屬國王護法。
西式服裝
在中國最早穿西服的是雍正帝,至今在故宮尚保留他的這一畫像。這位精力充沛的皇帝喜歡玩賞鐘表等西洋事物,他穿西裝更多的是滿足追新求異的獵奇心理。
禦用眼鏡
眼鏡最早出現于1289年的意大利佛羅倫薩,是歐洲人的一項重要發明。雍正帝很喜歡西洋眼鏡,倒不是雍正帝附庸風雅,确實是他已經眼花了,需要眼鏡的幫助。據不完全統計,造辦處為雍正帝專門制作的各式眼鏡達35副之多,如水晶、茶晶、墨晶、玻璃眼鏡等等。雍正帝把這些眼鏡随處安放,每到一地,随手可取。在雍正帝經常起居的大内與圓明園的宮殿裡,甚至在他的銮轎中,都放有專門的禦用眼鏡。不僅如此,雍正帝還把眼鏡發放給潑灰處的工匠,作為一種實用的福利待遇。
迷戀丹藥
雍正帝對道教也頗有興趣,特别寵幸龍虎山駐京道士封婁近垣,封他為四品龍虎山提點、欽安殿住持,并加封為“妙正真人”。雍正帝早在當皇子時,就對煉丹産生了濃厚的興趣。那時煉丹的主要目的是做給他父皇看,說明自己不謀求皇位,隻一心煉丹。他還因此寫過一首題為《燒丹》的詩:“鉛砂和藥物,松柏繞雲壇。爐運陰陽火,功兼内外丹。”雍正帝對丹藥的癡迷程度可謂是中國古代史上最後一位寵信道士迷戀丹藥的皇帝。
史料記載
藝術形象
人際關系父母
父親:清聖祖愛新覺羅·玄烨。
生母:孝恭仁皇後烏雅氏。
養母:孝懿仁皇後佟佳氏。
後妃
皇後:孝敬憲皇後烏拉那拉氏、孝聖憲皇後鈕祜祿氏。
皇貴妃:敦肅皇貴妃年氏、純懿皇貴妃耿氏。
妃:齊妃李氏、謙妃劉氏、甯妃武氏。
嫔:懋嫔宋氏。
貴人:郭貴人、李貴人、安貴人、海貴人、張貴人、老貴人。
常在:李常在、高常在、馬常在、常常在、顧常在、吉常在、春常在。
答應、格格、官女子:蘇答應、英答應、汪答應、德答應、常答應、伊格格、張格格、雲惠。
子女
皇子
長子:愛新覺羅·弘晖(1697—1704年),追封端親王,生母孝敬憲皇後烏拉那拉氏。
皇子(未齒序):愛新覺羅·弘昐(1697—1699年),生母齊妃李氏。
次子:愛新覺羅·弘昀(1700—1710年),生母齊妃李氏。
三子:愛新覺羅·弘時(1704—1727年),生母齊妃李氏。
四子:愛新覺羅·弘曆(1711—1799年),即清高宗乾隆帝,初封寶親王,生母孝聖憲皇後鈕祜祿氏。
五子:愛新覺羅·弘晝(1711—1770年),和恭親王,生母純懿皇貴妃耿氏。
皇子(未齒序):愛新覺羅·福宜(1720—1721年),生母敦肅皇貴妃年氏。
皇子(未齒序):愛新覺羅·福惠(1721—1728年),追封懷親王,生母敦肅皇貴妃年氏。
皇子(未齒序):愛新覺羅·福沛(1723年),生母敦肅皇貴妃年氏。
六子:愛新覺羅·弘曕(1733—1765年),果恭郡王,生母謙妃劉氏。
公主
公主(無封号):1694年生,生母懋嫔宋氏。
和碩懷恪公主(追封),(1695—1717年)生母齊妃李氏,額驸那拉·星德。
公主(無封号):1706年生,生母懋嫔宋氏。
公主(無封号):(1715—1717年),生母敦肅皇貴妃年氏。
養女
和碩淑慎公主(1708—1784年),生父理密親王胤礽,生母側福晉唐氏,額驸博爾濟吉特·觀音保。
和碩和惠公主(1714—1731年),生父怡賢親王胤祥,生母嫡福晉兆佳氏,額驸博爾濟吉特·多爾濟塞布騰。
和碩端柔公主(1714—1754年),生父莊恪親王胤祿,生母嫡福晉郭絡羅氏,額驸博爾濟吉特·齊默特多爾濟。
曆史評價
雍正帝與康熙帝一樣勤于政事。後人收集他在位的13年中朱批過的折子就有360卷。雍正在位期間,“以勤先天下”、“朝乾夕惕”。
雍正在位13年,對清廷機構和吏治,做了一系列改革。如為加強對西南少數民族的統治,實行改土歸流、耗羨銀歸公,建立養廉銀制度等。特别是雍正七年(1729年)在出兵青海,平定羅蔔藏丹津叛亂後,為提高軍務效率,在離養心殿百步之遙的隆宗門内設立軍機處,更是鑄就了沿襲至清末的帝後獨攬軍政要務的集權模式。有鑒于康熙朝諸皇子争儲位的慘痛教訓,雍正創立秘密建儲制,即将已選定的儲君姓名,寫好密藏匣内,再置于乾清宮“正大光明”匾後,以備不測。這一制度,有助于以後乾嘉道鹹幾朝皇權的順利過渡。
《清史稿》:“聖祖政尚寬仁,世宗以嚴明繼之。論者比于漢之文、景。獨孔懷之誼,疑于未笃。然淮南暴伉,有自取之咎,不盡出于文帝之寡恩也。帝研求治道,尤患下吏之疲困。有近臣言州縣所入多,宜釐剔。斥之曰:‘爾未為州縣,惡知州縣之難?’至哉言乎,可謂知政要矣!”
康熙帝:“雍親王皇四子胤禛,人品貴重,深肖朕躬。”
清宗室、史學家昭梿說:“憲皇在位十三載,日夜憂勤,毫無土木、聲色之娛。餘嘗聞内務府司員觀豫言,查舊案檔,雍正中惟特造風、雲、雷、雨四神祠,以備祈禱雨旸外,初無特建一離宮别館以供遊賞。故當時國帑豐盈,人民富庶,良有以也。”
濮蘭德白克:“控禦之才,文章之美,亦令人贊揚不止,而其批臣下之摺,尤有趣味,所降谕旨,洋洋數千言,倚筆立就,事理洞明,可謂非常之才矣!”
法國傳教士杜赫德評論道:“盡管雍正皇帝很少表現得像是一個天主教的支持者,但不能不值得稱贊的是他不知疲倦地熱衷于政事,他為了天下百蒼生的福樂安康夜以繼日地緻力于改革政弊。您能給雍正皇帝帶來最的樂事就是向他提出一個能夠提高民衆福利、緩解百姓的生活壓力的良策;他會不惜一切代價努力将這項計劃盡快訴諸實踐。他制定了一系列弘揚美德獎勵善舉的政策,使得臣工們紛紛效法雍正皇帝(節儉的作風)以幫助災荒之年的百姓渡過難關。這些優秀的品質使得雍正皇帝在最短的時間内得到了全國百姓的擁護與愛戴。”
法國著名的思想家伏爾泰評價道:“新帝雍正愛法律、重公益,超過父王。帝王之中無人比他更不遺餘力地鼓勵農事。他對這一于國民生計不可缺少的百藝之首亟為重視。各省農民被所在州、縣長官評選為最勤勞、能幹、孝悌者,甚至可以封為八品官。農民為官,并不需為此放棄他已卓有成效的農事耕作,轉而從事他并不了解的刑名錢谷。”
魁奈:“康熙皇帝的繼承者(雍正)制定了各種法規,全都有助于樹立起尊重農民的觀念。除了他自己親自犁田播種作出表率外,還下令各城市的總督每年度都在其所轄地區選拔出勤懇耕種、誠實正直,并富有卓越管理才能的傑出農民,加官至八品,享有崇高的聲譽及相稱的特權。”
著名中國史研究專家史景遷評價道:“雍正的父親康熙為政寬松,執政末期受儲立之争所擾且出現典型長壽帝王的統治能力退化現象,雍正即位之初的滿清實已浮現官僚組織膨大腐敗、農民生活水平惡化的危機;由于雍正即位時正處于政治曆練、精神與人格上的成熟階段(45歲),因此得以精準的分析問題并有魄力的作出應對。他的改革同時包含力行整頓與和現實的妥協(如火耗歸公與養廉銀)。”
近代日本學者、清史研究專家稻葉君山說:“帝承康熙疏節闊目之後,稍加清理,遂創定清朝财政之基礎。至日後盛運期之财政,實帝之所賜也。譬如農事,康熙為之開墾,雍正為之種植,而乾隆得以收獲也。”
中國曆史學家、清史專家蕭一山說:“世宗剛毅明察,純系政治家之作風,任法尚廉,吏道澄清,庫藏充裕,海宇義安。倘使厥年克永,可為吾國政治變換一種積極性質,掃除數百年來颟顸無為之消極思想,社會亦不至停滞而不進矣。無奈宵旰不遑,求治太切,頗不易得社會之諒解,遂緻有暴崩之傳說。”“世宗治國天資獨高,循名責實,信賞必罰,好名圖治,于國有功,以文景之治的景帝喻之。”
清末民國時期曆史學家孟森說:“自古勤政之君,未有及世宗者。”“要之聖祖諸子,皆無豫教,唯世宗之治國,則天資獨高,好名圖治,于國有功。則天之佑清厚,而大業适落此人手,雖于繼統事有可疑,亦不失為唐宗之逆取順守也。”
著名清史研究專家馮爾康說:“雍正本人是有作為的、對中國曆史發展做出貢獻的君主,而雍正朝,上承康熙,下啟乾隆之治,使康雍乾三朝持續發展,成為清朝的鼎盛時期。更有甚者,雍正立志清除曆史上遺留下來的數百年積弊,所實行的攤丁入畝政策,成功解決中國古代曆史上的人口稅問題,是巨大創舉。所實行的耗羨歸公和養廉銀政策,具有現代财政預算、财政管理的意義。在古代曆史上,唐朝劉晏實行兩稅法,明朝張居正推行一條鞭法,很得人們的贊譽,雍正的經濟政策,比之他們有過之而無不及。統觀雍正的曆史地位,他應當是古代曆史上的傑出帝王。”
清史專家楊啟樵說:“康熙寬大、乾隆疏闊,要不是雍正的整饬,滿清恐怕早已衰亡。”“有人說他雄猜陰鸷,是否如此姑且不論,但在位十三年中,宵旰焦勞,勤于庶政确是事實,在政治上有一定的貢獻,但為期過短,遽爾暴卒,留下尚未完成的任務;即使已經施行的,由于‘人亡政息’,反而引起流弊的也有。正如遺诏中所說:‘志願未竟,不無微憾’。他如果像乃父康熙那樣的壽考,多活十一年,政局就會不同;要是像兒子乾隆那樣的長命,多活三十一載,政治上變化之大,自不在話下——誇大地說,也許因而改易了此後中國的命運,亦為可定。”
日本東洋史學者、文學博士佐伯富:“諺語雲‘王朝基礎多奠基于第三代’,雍正帝正是清入關後第三代君主,有清二百數十年的基礎盤石,即為雍正所奠定。”
林瑞漢:“雍正在位十三年,嚴厲明察、循名責實、整饬吏治、清理财政,大大矯正康熙以來寬縱的弊端,雍正一朝吏治清明,臣下莫不奉公守法,吏治之隆是清代之最,曆代僅見。”
清史研究專家楊珍說:“雍正帝在位僅有13年,然而他卻通過一系列大刀闊斧的改革,迅速扭轉了康熙晚期積弊嚴重,社會發展受到阻止的局面。在此基礎上,康乾盛世方能進入鼎盛時期,使中國傳統社會的政治、經濟、文化達到其最高峰。這一為期百年的曆史進程中,雍正帝所具有的承先啟後作用,無可或缺。如果從在位時間相對短暫,但建樹之多,政績之大并不亞于其他曆史名君這一角度審視,雍正帝當屬更為不易。”
著名曆史學家郭福祥說:“清代的雍正皇帝在曆史上是一位富有傳奇性的人物,他那出色的才華、剛強的性格、傳奇式的政治生涯以及充滿矛盾的思想都給人們留下了深刻印象。”
中國社會科學院曆史研究所研究員馮佐哲說:“雍正帝是一個卓越的實用主義政治家。”
劉桂林:“清世宗初政所表現出來的才能,非同一般,其精力過人、勤奮、幹練,亦為常人所難及。”
著名曆史學家、社會學家南懷瑾說:“清朝入關定鼎八十年後,有了一位文學詞章并不亞于任何一位翰林學士;談禅說道,并不遜于禅門宗師的雍正皇帝。他的為政之道,使人不敢欺,亦不可欺。内肅權貴,不避親疏。外立綱常,赫如烈日。用此守成,當然可使内外肅穆,誰敢與之抗衡。他是真實奠定了清朝的江山,付予兒孫好自經理。實在可算是曆代定鼎守成帝王中的一代奇才,為曆代職業皇帝中絕無僅有的一人。”
著名曆史學家易中天說:“他刻薄是真刻薄,但不寡恩;冷酷是真冷酷,但非無情。雍正一朝無官不清的說法,也許誇張了點,卻是對雍正治國的公正評價。雍正無疑是一個極有個性的人,也是一個傑出的人物。他感情豐富,意志堅強,性格剛毅,目光銳利,而且奮發有為。”
日本人亦尊重和推崇雍正帝,将雍正帝稱為“希世仁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