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舞蹈音樂

民間舞蹈音樂

民間藝術形式
在中國各民族的民間舞蹈中,載歌載舞、歌舞樂三者結合的形式更具有代表性,因此,過去常以“民間歌舞音樂”的名稱來指稱中國民間舞蹈音樂。
  • 中文名:民間舞蹈音樂
  • 外文名:
  • 别名:
  • 類 型:音樂與表演結合的藝術
  • 分 類:單歌式、複歌式
  • 特 點:采用當地的民歌小調

簡介

一、民間舞蹈是音樂與表演結合的藝術,它分:

1.民間歌舞是一個以歌與舞相伴随的形式,或邊歌邊舞,或歌、舞交替。

2.民間樂舞是不帶歌唱而以樂器味伴奏的的舞蹈形式。

3.民間歌舞樂是歌舞和樂舞的結合形式。

二、民間歌舞音樂的分類有三種:

1.單歌式:用同一首曲調演唱或演奏多短歌詞。

2.複歌式:把兩段或多段具有派生關系或性格相近的曲調有機的結合,形成較大型的音樂結構形式。

3.組歌式:隻有多段相對獨立的樂曲,按較為固定的規律組織起來的、成套的大型音樂結構形式。

特點

1.民間舞蹈中的歌舞音樂,一般采用當地的民歌小調,結合歌舞的特點加以發展而成。歌與舞的結合,或者是載歌載舞中的民歌更加富于節奏性和韻律感、或者是某些歌與舞交替進行的歌舞形式中的民歌贈交了音樂手段,擴大了音樂表現力。

2..民間舞蹈中的樂舞音樂,其樂器伴奏部分也常常采用民歌、小曲的音樂。當打擊樂加入時,打擊的動作豐富了舞蹈的語言,而且複雜的古典和振奮人心的鼓聲又更易于引起觀衆的共鳴。

3.器樂伴奏在歌舞音樂和樂舞音樂中,均占有重要的地位。

4.民間舞蹈音樂往往采用規整的節拍。

民間舞蹈音樂與中國其他民間音樂類别具有怎樣的關系

中國民間舞蹈音樂最主要的來源是各地的民歌小調。而民歌進入舞蹈音樂之後,又得到了進一步的豐富和提高。許多民間歌舞形式在音樂篇幅擴大、音樂表現力增強的基礎上,開始向帶有清潔的傳說、故事的表演過渡,孕育出了說唱形式,更多地形成了小戲。中國許多地方的小戲正是在民間歌舞中孕育并開始獨立發展的。不僅是地方小戲,中國的傳統大戲如昆曲、京劇等,也吸收了民間歌舞中的精華,從而形成了獨特的歌舞劇形式。在民間舞蹈音樂中,樂隊不僅有為民歌、舞蹈伴奏的形式,與戲曲中的文、舞場面和民間器樂中的曲牌有着同樣的發展途徑和方向。

漢族代表

1.秧歌:流行于中國北方漢族地區,主要于農曆正月十五元宵節時在廣場上表演,是一種集歌、舞、戲為一體的綜合藝術。

具有代表性的秧歌有河北的冀中秧歌、冀東秧歌,山東的鼓子秧歌、海陽秧歌、膠州秧歌,山西的祁太秧歌,以及陝北秧歌、東北秧歌等。

2.花燈:主要流行于中國雲南、貴州、四川、湖南等省。除漢族外,在當地的侗族、苗族、布依族、土家族等少數民族中也流行。

花燈主要有兩種類型:一類偏重于舞蹈,由青年男女載歌載舞或對唱對舞;另一類偏重于故事情節和人物形象,向民間小戲發展。

3.采茶:流行在中國南方産茶區,如廣東、廣西、江西、福建、浙江、江蘇、安徽、湖南、湖北、雲南、貴州等省的漢族地區,又叫做“茶歌”、“燈歌”、“采茶燈”、“茶籃燈”等。

4.花鼓:流行于安徽、湖南等地。其特點是一男執鑼,一女背鼓,以鑼鼓伴奏,邊歌邊舞,有代表性的是鳳陽花鼓和湖南花鼓。

少數民代表

1.維吾爾族的賽乃姆和木卡姆中的歌舞音樂

2.藏族的堆諧和囊瑪

3.朝鮮族的農樂舞和長鼓舞

4.蒙古族安代舞

5.景頗族刀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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