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狀

民事訴訟狀

公民提起民事訴訟所用法律文書
民事訴訟狀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在認為自己的合法民事權益受到侵害或者與他人發生争議時或者需要确權時,向人民法院提交的請求人民法院依法裁判的法律文書。
    中文名:民事訴訟狀 外文名:Civil complaint 适用領域: 所屬學科: 條件:有明确的被告 類别:訴訟法律文書

首部

(1)注明文書标題民事申訴狀。

(2)申訴人和被申訴人基本情況。

(3)案由:寫明申訴的案件名稱,作出生效判決、裁定的人民法院的名稱、判決、裁定編号及制作日期,并表明對該裁判不服,提出申訴的态度。

正文

(1)請求事項:概括寫出請求人民法院解決什麼問題,從原則上說明要求達到的目的。

(2)事實和理由。

要求

原告應當寫明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原告是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應當寫明法定代理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在訴訟地位後括注與原告的關系。

被告是自然人的,應當寫明姓名、性别、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被告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寫明名稱、住所等信息。

尾部

(1)緻送人民法院名稱。

(2)申訴人簽名、蓋章。

(3)申訴日期。

(4)附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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