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警内衛部隊

武警内衛部隊

負責城市安全的部隊
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成立于1982年6月(前身是中國人民公安中央縱隊,建于1949年8月)。并在應急時候在不調動正規編制的作戰部隊時能平息一些小規模武裝動亂。 武警内衛部隊是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的兵種之一,各個國家對内衛的定義不同,多數組建有内衛部隊的國家,是用來保衛政府重要職能部門和重要的交通設施的安全。[1]
  • 中文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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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管單位:
  • 登記單位:
  • 屬性:
  • 社團地址:
  • 主要成就:
  • 名稱:武警内衛部隊
  • 英文名稱:Armed Police Force
  • 隸屬: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
  • 所屬國家:中國

任務

中國的武警内衛部隊的主要任務

是承擔固定目标執勤和城市武裝巡邏任務,保障國家重要目标的安全;

是處置各種突發事件,維護國家安全與社會穩定;

是支援國家經濟建設和執行搶險救災任務。

武警内衛部隊是武警部隊的主力部隊,受武警總部的直接領導,主要擔負的任務主要有兩個:值勤和處突,主

要的任務有固定目标執勤、處置突發事件、反恐怖任務,并支援國家經濟建設。

固定目标執勤,主要是擔負警衛、守衛、守護、看押、看守和巡邏等勤務。具體負責國家列名警衛對象和來訪重要外賓,省級以上黨政領導機關和各國駐華使、領館,國際性、全國性重要會議和大型文體活動現場的安全警衛;對監獄和看守所實施外圍武裝警戒;對重要機場、電台和國家經濟、國防建設等重要部門的機密要害單位或要害部位實施武裝防守保衛;

對鐵路主要幹線上的重要橋梁、隧道和特定的大型公路橋梁實施武裝防守保護;對國家規定的大中城市或特定地區實施武裝巡查警戒。處置突發事件,主要是對突然發生的危害國家安全或者社會秩序的違法事件依法實施處置,包括處置叛亂事件、騷亂及暴亂事件、群體性治安、械鬥事件等。反恐怖,主要是反襲擊、反劫持、反爆炸。

警種區分

中國武警部隊自2005年初開始佩戴臂章、胸标 這樣可以輕松的區别處警種和部隊,共有内衛、黃金、水電、交通、森林部隊,但是細心的朋友可能發現,武警邊防部隊、消防部隊、警衛部隊都沒有佩帶胸标、臂章,這也正說明了這三支部隊和一般武警部隊的區别,也就是說這三支部隊的上屬單位是公安部,但是仍然受國務院、中央軍委雙重領導。公安部邊防局、警衛局、消防局的人員任命都是由公安部黨委批準的,他們有雙重身份既是軍隊,又是警察,因為他們除了武警警官證之外還有公安警官證。武警總部隻是對他們的軍事、後勤等工作做一個指導,并沒有領導的權利。

武警部隊支隊和相當支隊以上的單位建立黨的委員會和常務委員會;大隊和相當大隊的單位建立黨的基層委員會。支隊以上單位建立黨的代表大會制度。武警部隊各級黨委接受上一級黨委和同級地方黨委雙重領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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