榜眼

榜眼

科舉時代的一種稱号
科舉時代的一種稱号。明清兩代稱殿試考取一甲(第一等)第二名的人。榜眼是中國科舉制度中在殿試中,取得進士第二名的名稱,與第一名狀元,第三名探花合稱“三鼎甲”。“榜”就是“表列取士次第之狀”,在這裡就是人們所說的黃榜或者叫“金榜”。排在首位的叫“狀元”。[1]
    中文名:榜眼 外文名:the second place at palace examinations 定義: 别名:殿試第二名

“榜眼”的由來

“榜”就是“表列取士次第之狀”,在這裡就是人們所說的黃榜或者叫“金榜”。排在首位的叫“狀元”。

自唐朝以來,這個稱謂就已經存在了,雖然也有過“狀頭”、“榜首”等不同叫法,但是得以傳承的還是“狀元”。而榜眼就不一樣了,宋朝之前從未聽說。據記載:“宋蘇老泉曰:今進士三人之中,釋褐之日,天下望為卿相。不十餘年,未有不為兩制者。是時,一甲無定額,不止三人,而以三人為貴。然未言一甲二、三名為榜眼、探花。”就這個說法,張惟骧做案注:“《宋史》陳思讓傳,思讓子欽祚,欽祚子若拙,太平興國初進士,以第二人及第。時号第二及第者為榜眼。又李昭遘子杲卿,杲卿子士廉,皆一甲三名,人稱三世。探花郎昭遘,宋初宰相李窻孫。是宋初已有榜眼、探花之稱矣。丙寅孟秋惟骧又識。”由此可知,北宋時宋仁宗太平興國初年,已經有“榜眼”的稱号。

在曆史上,宋代科舉制度最引人興趣的特征之一,是往往用豐富多彩的詞彙來代替比較枯燥無味的制度術語。“榜眼”就是這些科舉文化語彙中的一個。類似的還有很多:“貢院”指考生參加考試的廳堂,“鄉貢”是指在貢院中選拔的舉人。其次,是在某些場合、環境裡,用通俗易懂的考試術語來強調成功的榮耀。而“榜眼”就很有這種韻味。類似的還有不少,殿試第一名有時稱為“龍首”,有時稱作“大魁”;而對列出登第者姓名的叫作“榜”,有時也叫“桂籍”。另外,在一些名詞裡也流露出科舉考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如:形象地稱呼科考試院為“棘闱”,強調了應試者的艱難。

據《稱謂錄》記載:“榜眼名目,始于北宋。古者原以第二、三兩名為一榜眉目;眼必有二,故第二、第三皆為榜眼。後以第三為探花,遂專以第二為榜眼。”因此,“榜眼”的概念就是舊時科舉之制,給以廷試一甲第二名的稱謂。在民間俗稱可能更早,但是作為科舉術語廣泛使用是自宋朝開始。

“榜眼"的演變

我們在這裡所說的“榜眼”,實際上指出的是全國最高級别的科舉考試,所選拔出來的進士第二人。如上所言,宋以前“未言一甲二、三名為榜眼、探花”。但是在科舉考試中,實際上宋以前的進士第二人等同于以後的榜眼。随着曆朝的更叠,不論國祚久遠還是短暫,榜眼如同科舉制一樣不斷發生着變化。且不說萌芽階段的南北朝,就是隋唐兩朝,初創時期的科舉制度也并不完善。既然考試,就會有排序先後,否則,第一又怎麼得出來呢?但是,由于在同一榜内,有時少到僅僅數人,也就沒必要特别強調第二如何了。唐朝連進士的稱謂都有差異,如在參加考試時已經叫進士了,到考取後“雁塔題名”時就稱“前進士”。也就是說“前進士”才是後來所說的進士,而“進士”等同于舉人。由此可知,“榜眼”一詞遠不具備産生的環境。

宋朝太祖趙匡胤開寶六年三月,在講武殿親試舉人,并确定自此以後定為常式。自武則天稱帝,天授元年二月親自策試貢士,開殿試之先河,至此終于将殿試納入科舉制常例之中,成為科舉中最高的一級考試。北宋時期,宋太宗太平興國九年進士始分三甲。一開始殿試設三甲取士,一甲三人都可以稱為狀元①。凡眼睛,人們認為必成雙成對,于是将黃榜之上,榜首之下的一甲二、三名統稱為金榜之眼,不分第二、第三,全稱作榜眼。到宋太宗太平興國初年,已經将進士第二人号稱為榜眼。到南宋時期,将探花的稱謂專屬第三名,而榜眼也成為進士第二人的專用名稱。

元朝雖然仍分三甲取士,但多數一甲僅取一人。因此,進士第二人就成了二甲第一名,僅得進士出身。但是,還是有個别例外,元順帝首先提出“鼎甲”②,一鼎三足,自然會有榜眼、探花,否則狀元單獨不可能将“鼎”穩定支撐。

明朝朱元璋洪武年間多次頒诏書,定科舉制度。洪武三年,诏定科舉法,确定八股制義;洪武四年,初開會試、殿試;洪武十五年,定三年舉行一次科舉考試,後又命厘定新進士受職制等。從現存文獻看,明朝隆慶年間(1567~1572)已有以榜眼作為著作的題名③。隻有到了明朝,榜眼、探花才成為朝廷承認的稱謂,開始成為官方定制。清朝沿襲明制,直到終止。

“榜眼“作為進士一甲第二人的稱謂,從無到有、從俗稱到官制,經曆了一個較長的過程。對于我們來講,不論提到狀元還是榜眼,都是數一數二的。衆所周知,作為“文明古國”的中國,可以說第五大發明之科舉,影響遠至西方各國,國際上通行的前三名、各種評比的冠、亞、季軍,真不知是否也有狀元、榜眼、探花的影響。但是,有一點是肯定的,那就是中國的科舉制度被國外選官制度所借鑒、所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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