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法則

森林法則

森林中大自然世界運行的法則
森林法則(The Law of the Jungle),是森林中大自然世界運行着的一種法則,即“弱肉強食”,弱者被自然規律淘汰,強者生存、繁衍、進化。森林法則由一位生于18世紀的英國作家約瑟夫·魯德亞德·吉蔔林(Joseph Rudyard Kipling)在1894年的兒童故事《叢林之書》(The Jungle Book)中描寫印度的森林故事時提出的。[2]
  • 中文名:森林法則
  • 外文名:The Law of the Jungle
  • 适用領域:
  • 所屬學科:
  • 提出時間:1894
  • 提出者:約瑟夫·魯德亞德·吉蔔林
  • 本質:弱肉強食

定義

森林法則(The Law of the Jungle),是森林中大自然世界運行着的一種法則,即“弱肉強食”,例如小動物、年老、體弱、受傷、殘廢的會給猛獸吃掉、或病死、餓死,給自然規律淘汰,餘下強壯、聰明如人類的則可以進化,繼續繁殖生存至今。

森林法則由一位生于18世紀的英國作家約瑟夫·魯德亞德·吉蔔林(Joseph Rudyard Kipling)提及過,在1894年的兒童故事《叢林之書》(The Jungle Book),他描寫印度的森林故事。

在當時,某一些信仰種族主義、帝國主義、殖民主義、軍國主義、法西斯主義等的人物,視森林法則為天條,應用到社會哲學、人類學、優生學、政治學、經濟學、投資學等多方面去。

森林法則即1、耐心等待時機出現;2、專挑弱者攻擊;3、進攻時須狠,而且須全力而為;4、若事情不如意料時,保命是第一考慮。

由于森林法則具有不少戲劇性,因此有不少電影編劇也引入到其劇情中來,例如《三體II:黑暗森林》《黑社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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