棗莊市教育局

棗莊市教育局

棗莊市政府工作部門
棗莊市教育局是主管全市教育事業的政府工作部門。内設辦公室、人事科、計劃财務科(挂審計科牌子)、基礎教育科、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科、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科、思想政治工作與宣傳科、師範師訓科等科室。
  • 中文名:棗莊市教育局
  • 外文名:
  • 辦公地址:
  • 性質:
  • 行政級别:
  • 主管:市教育事業的政府工作部門
  • 主要職責:執行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等
  • 内設機構:辦公室,人事科,計劃财務科
  • 地理位置:和諧路690
  • 所屬地區:棗莊市

基本内容

棗莊市教育局教育局機關:

辦公室

1、協助局領導組織管理機關日常工作,協調機關各科室工作;

2、拟定機關各項工作制度,起草有關文件、報告和領導講話以及全局性、綜合性的工作計劃、總結等;

3、負責會議組織、文電處理、新聞宣傳、通訊聯絡、文秘文檔、保衛保密、計劃生育、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文明創建、信訪及機關事務管理工作。

計劃審計科

1、研究制訂全市教育事業發展中長期規劃,會同有關科室編制普通中專、五年制高職高專、高中招生計劃;

2、負責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彙總、分析、上報;

3、管理有關單位的基建投資,指導全市的危房改造工作,制定其實施方案,編制危改規劃、計劃及各種報表、督查全市危改工程實施情況,參與危改資金的分配和監督;

4、統計并監測全市教育經費投入情況和執行情況;

5、編制直屬單位和市屬學校經費的預決算;

6、管理教育專項經費;

7、負責市屬學校和直屬單位國有資産的監管,監督,審計資本運營情況,組織财會人員的業務培訓工作;

8、會同有關部門拟定教育收費項目和标準;

9、負責承辦有關工商、稅務、财政、物價、内部審計等方面的協調工作及局機關的财務工作。

10、負責全市教育事業統計工作

11、指導全市教育裝備、勤工儉學和學校後勤社會化工作。

幹部人事科

1、負責局機關、直屬單位和市屬學校的人事管理工作;

2、協助編制管理部門做好局機關、直屬單位、市屬學校的機構編制管理工作;

3、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各級各類教師、專業技術人員的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

4、統籌規劃、指導教育幹部、教師隊伍建設和教育管理幹部培訓、師資培訓工作;

5、負責教師資格的認定和大中專畢業生的就業工作;

6、負責管理人事檔案;

7、做好老幹部工作和關心下一代工作;

8、指導市屬學校内部人事制度改革;

9、做好領導臨時交辦的其他各項工作。

基礎教育科

管理和指導全市基礎教育(包括普通高中、初中、小學,含特殊教育、民族教育、學前教育)工作;組織實施九年義務教育和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管理各級各類學校體育、衛生健康、國防教育和藝術教育工作,指導有關學校學生參加體育競賽和藝術教育交流活動及軍訓工作;指導學校德育工作和教師思想政治工作;參與規劃并指導學校布局調整;統籌基礎教育綜合改革,組織教學評估和經驗交流;參與教師繼續教育、電化教育、圖書儀器設備的配備工作。

政宣科

負責全市教育改革與發展研究及政策法規的綜合調研;研究拟定全市教育規範性文件;負責綜合文字工作,起草局重要文稿;負責教育政策法規的宣傳教育工作;承擔局有關法律法規事務。

職業與成人教育科

1、統籌規劃與協調全市中等及中等以下職業技術教育工作和成人教育工作;

2、拟定職業技術教育、成人教育的發展規劃并指導實施;

3、參與研究職業教育、成人教育改革和發展的措施;

4、管理職業高中、職業中專、成人學校的學生學籍和畢業證書的驗印、發放工作;

5、負責職業學校、成人學校的教育教學管理、業務指導和教育教學評估工作;

6、參與職業學校教師的繼續教育工作;

7、負責以學曆教育為主的社會力量辦學的審批和管理工作;

8、指導全市的掃除青少年文盲工作

教育科學研究所

1、從教育教學實際出發,開展教育思想、教學理論、課程結構、教學内容、教學過程、教學方法、教學手段、教學評價等方面的應用研究。引導廣大教師不斷改進教學方法,努力體現中小學教育教學規律,促進教育教學質量不斷提高。

2、根據本地實際,提出執行教學計劃,課程标準(教學大綱)和使用教材的意見。

3、依據上級有關部門制定的教育科研規劃及課題管理辦法,提出本市的教育科研、教學研究的整體發展規劃和實施意見。負責省級教育科研課題的申報、市教育科研課題的立項和管理。組織對有關課題的驗收和鑒定。做好優秀教育科研成果的推廣工作。

4、組織教學研究活動,。推動和指導中小學開展校本教研活動,組織開展教育教學改革實驗,推廣教育教學經驗。

5、以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為中心,圍繞學校和教師在課程實施中發生、體驗到的實際問題,進行調查研究,提出對策和建議。組織形式多樣的教研和課程培訓活動。

6、根據國家教育部有關規定和市教育局的部署,經有關部門批準,組織編寫地方教材和補充教材。指導并幫助中小學開發校本課程。開展校際間課程資源的交流。

7、開展教育教學質量監測活動,對教學質量進行評估。指導學校對學生進行綜合素質考核。研究考試方法的改革,承擔考試命題工作,組織和實施考試評卷及質量分析。

8、通過教育學會的各教學專業委員會,開展群衆性的教育學術活動。指導縣區各教學專業委員會開展工作。

9、負責學校體育、衛生、藝術教育和國防教育工作。

工作職責

(1)幹部教師教育培訓規劃、綜合類評比表彰組織和業務類評比等的審核、備案工作,由人事科負責。

(2)教育管理幹部和教師培訓工作,由人事科牽頭負責;教師培訓、教師學分管理工作,由市教科院會同人事科、思政科、局機關黨委等有關科室實施。

(3)全面從嚴治黨工作,由局機關黨委牽頭負責,具體負責政治建設、思想建設、組織建設、制度建設,中心組學習;思政科負責意識形态工作;人事科負責作風建設、反腐倡廉等方面工作。

(4)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筆試由市考試院組織實施,面試由市教科院組織實施,登記注冊和認定等由人事科負責。

(5)學校(幼兒園)規劃建設工作,建設資金争取和管理、工程進度、績效評價由規财科負責,規劃編制及修訂工作由基教科或職繼科負責。

(6)校園欺淩工作,學校安全管理科牽頭負責,日常教育由思政科、基教科、職繼科負責,事件處置由學校安全管理科負責,督導室負責督查。

(7)職業院校技能大賽工作,凡與其他部門共同組織的由職繼科負責;其他由市教科院負責。

(8)留守兒童關愛工作,由思政科牽頭負責,基教科負責關愛中心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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