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恪

李恪

唐太宗第三子
李恪(公元後619年——公元後653年3月10日),字厶,中國唐朝太宗第三子,隋炀帝的女兒楊妃所生,同母弟蜀王李愔。李恪英武果敢,深得太宗寵愛。武德三年(公元後620年),冊封長沙郡王;武德八年(公元後625年),改封漢中郡王。貞觀元年(公元後627年),晉封漢王。貞觀二年(公元後628年),改封蜀王,授益州大都督。貞觀十一年(公元後637年),封吳王,授安州都督。永徽元年(公元後650年),拜司空,授梁州都督。永徽二年(公元後651年),加授太子太師、安州都督。[1]公元後653年3月10日,長安宮禁之内被缢殺,年約三十四歲。
  • 本名:李恪
  • 所處時代:唐朝
  • 民族族群:漢
  • 出生地:長安
  • 主要成就:貞觀十七年被提名為二次立儲人選,善騎射文武才,宗室賢王
  • 爵 位:蜀王、吳王
  • 官 職:益州都督、安州都督
  • 廟 号:定宗
  • 谥 号:孝靜皇帝

人物生平

少年曆宦

武德三年(620年)六月,時年兩歲,以皇孫身份,授湘州刺史,冊封長沙郡王;武德八年(625年),授梁州刺史,改封漢中郡王。

貞觀元年(627年),以皇子的身份,從漢中郡王(從一品)晉封為漢王。

貞觀二年(628年),年僅十歲,改封蜀王,授益州大都督的要職、都督益綿簡嘉陵雅眉濛犍邛八州諸軍事(治今四川成都市),并且同時行政上下轄兼督巂、南甯、會都督府共計三十六州,以年紀幼小為由,沒有赴任,遙領職位。益州大都督府貫穿于初唐始終,其本府下轄州數在不同的史料中有所不同:《舊唐書地理志》上武德九年太宗廢益州道行台設益州大都督府時,羅列“益、綿、簡、嘉、陵、眉、犍、邛”八個州名卻說十州,《寰宇記》卷七十二則補全:益、綿、簡、嘉、陵、雅、眉、濛、犍、邛十州,故《舊唐書地理志》所言應無誤,或是缺了一個“等”字;再進一步深究《地理志》的記載,貞觀二年廢濛州重分其下諸縣行政歸屬,翁俊雄的研究統計中也将犍州與眉州合并為一州做計,故益州大都督府下本州行政區劃與計數恐是有調整。同時《唐會要》羅列益、綿、邛、眉、雅五個州名卻又寫八州諸軍事同時補上了那個“等”,但是《唐會要》原文卻在此處寫“貞觀二年五月,吳王恪……”,可見這條資料上着筆之粗糙;最後是李恪墓志“仍授大都督益簡綿嘉邛隆六州諸軍事益州刺史”,從李恪墓志蓋"李君“和志文”以國公禮“,可知李恪這方墓志當為其被害時所寫,且參考志文其他内容的貶義行文,此處撰寫人對他早年的履曆不加仔細羅列潦草帶過也實為可能,故綜上所述,在益州都督府的轄州上,取《舊唐書地理志》《唐會要》的八州之數,祥《寰宇記》之具體列舉,實為妥當,乃益州大都督都最常見的行政區劃狀态,而非人口面積有多大變動。

益州大都督府,地廣人多、經濟富庶、民族聚居、矛盾複雜,是唐王朝首屈一指的核心利益地區,參考貞觀十三年大帳所存資料,益州一州人口十七萬七千戶,彼時僅次于帝都長安,實為帝國重藩中之重藩,李恪以皇子之尊愛子之親獲封此地卻不去赴任,一可見太宗對其之重視,二亦可以理解不讓年幼的李恪赴任然輔以能臣為大都督府長史代為理政實為客觀必須。

同年,中書舍人高季輔上疏說:“我看見密王李元曉等都是皇帝的親人,陛下心懷友愛,仁義比古人還要高,分給車輛輿服,委任藩屏,必須遵守禮儀,以擔負屬望。臣看見皇子拜見皇叔,叔叔們也要答拜。王爵既然相同,家人之間應有禮節,怎麼能颠倒長幼尊卑呢?臣拜倒于地請求陛下降下訓誡,作為永遠遵守的法則。”太宗下诏對李元曉等,不必回拜吳王李恪、魏王李泰的拜見。

赴任封地

貞觀五年(631年),拜都督秦成渭武四州諸軍事、秦州刺史(治今甘肅天水市),未赴;貞觀七年(633年),授都督齊淄青莒萊密七州諸軍事、齊州刺史(治今山東濟南),赴任一年;貞觀八年(634年),拜益州大都督,開啟親王遙領大都督的先例。

李恪将要赴任齊州都督之前,侍奉唐太宗,與父親一起用膳。事後,太宗對房玄齡等大臣說:“我和兒子,常常想多相處。但是家與國的事情義理,實際大不相同。我希望子孫可以代代傳承,并且斷絕不合适的想法。現在,我供養太上皇,與私人感情也不同,是為了鎮守撫慰國家,不讓太上皇憂煩,這是君主應有的孝順方式。”魏征回答:“我聽說孝行有三種:最大的孝順,是使得雙親被尊崇;其次,是不使雙親受辱;最下,是能夠頤養雙親。現在,陛下功業大成,聲名遠揚,統治整個天下,華夏和其他民族都能安樂康泰,這正是實實在在的大孝順,遠不同于侍奉雙親左右伺候他們飲食的孝順。而且君主,怎麼能與平民一樣與子孫時常同處一室,這不是保護國家鞏固國本方法。”

貞觀十年(636年),太宗想通過世襲封建、重置封國方式,長久鞏固大唐王朝的統治。因此,不顧重臣們的反對,将自己的弟弟和兒子全部世襲封建。

罷官風波

正是在這種背景下,李恪從蜀王改封吳王,并被任命為潭州都督,但是卻沒有赴任。貞觀十一年(637年),拜為都督安随溫沔複五州諸軍事、安州刺史(治今湖北安陸),赴任。同年末,李恪因彈劾遊獵過度、損壞莊稼,被禦史柳範彈劾。必須要提及到的是,《新唐書》記載,李恪是因為與乳母的兒子“博簺”而被彈劾罷官,兩唐書此處記載矛盾。作為懲罰,李恪被免去安州都督,并削減封戶三百戶。

這次免職,還留下一段太宗納谏的佳話轶事:太宗偏袒李恪,對侍臣說:“權萬紀輔佐我的兒子,不能糾正他的過錯,罪當該死。”柳範進谏道:“房玄齡輔佐陛下,都不能夠阻止陛下遊獵,怎麼能獨獨怪罪權萬紀?”唐太宗大怒,拂袖進入内殿。過了很久,單獨召見柳範道:“你為什麼要犯顔指責我?”柳範回答:“我聽說人主聖明臣子正直。陛下仁德聖明,我不敢不進自己愚鈍的正直。”太宗這才打消了怒氣。通過這件事,唐太宗作為一個舐犢情深的慈父,天然的人情流态,鮮活的展現在大衆面前。

這次免官的時間并不長,貞觀十二年(638年),李恪又一次被任命為安州都督。将要出發赴任時,太宗寫信告誡他:“我作為一國的君主,統治百姓;而你因為是我的兒子而地位顯赫,讓你作為屏藩保衛國家。你要勉勵自己不忘父子之道,好好學習河間獻王(劉德)、東平憲王(劉蒼)的美德。用義來處理政事,用禮來節制欲望,面對歌舞淫樂的誘惑,不得不慎重。這樣才能使國家像磐石一樣堅固,永遠做到宗室連成衛國,外有忠君的美名,内有孝順的美德。你應該自勵自勉,日日長進。你将要離開我的身邊,十分傷心戀戀不舍。想送你些珍貴的玩賞物品,又怕助長你的驕傲與奢侈,所以告誡你這些話,作為父親的教誨。”

或許是這封《誡子書》的作用,李恪學會自我克制,此後史書上未再見李恪因其他過錯被罷官免職的記載。不僅如此,李恪敬畏權萬紀的剛直而善納其言,連太宗都啧啧稱奇,以為此乃權萬紀的一大政績。以緻日後在處理齊王李祐類似的問題上,太宗想如法再行,不想适得其反,且妄送權萬紀的性命。

貞觀十三年(639年),唐太宗在各方壓力下,廢除世襲制诏,諸藩王都督銜留存情況和出藩情況待考,李恪此後官職遷轉不詳。

根據最早存在于《明一統志》的記載,這段時間裡的某一年裡,李恪出鎮宋州,并力薦當地賢才史苌出仕,将州内治理的很好。但此記載,存在奪文有誤的可能:李恪曾孫李岘在安史之亂前曾先後出任零陵太守和長沙太守,并有禦史中丞的憲銜,考史苌所寫《上李中丞書》和原文中提及“逆賊未殄”或許指向安史之亂,此事亦可能是李岘事迹,疑為其應唐肅宗之征召返京前之托付,而明代人在梳理資料時錯加給了李恪。

二次易儲

貞觀十七年(643年),因齊王李佑謀反案犯纥幹承基的反咬,揪出了太子李承乾謀反,導緻太子李承乾被廢黜。太宗口頭許諾魏王李泰為太子,但司空長孫無忌堅持請立晉王李治為太子。太宗親自審問李承乾,李承乾指控李泰謀儲。太宗幽禁李泰于将作監,冊立晉王李治為太子。

不久之後,太宗懷疑晉王李治仁弱,便對長孫無忌說:“你勸我立稚奴(李治)為太子,然而稚奴懦弱,恐怕不能守住國家,怎麼辦?吳王李恪英武果敢很像我,我想立他為太子,怎麼樣?”長孫無忌堅持抗争,認為不可以。太宗說:“你是因為吳王不是你的外甥,所以才反對嗎?”長孫無忌說:“太子仁慈厚道,是可以守成的君主;太子的位置這麼重要,怎麼能随便改變?希望陛下深思熟慮。”太宗這才打消了念頭。同年十二月,太宗對李恪說:“父與子雖然是最親近的,但是如果兒子有罪,國家的法度也是不能以徇私的。漢武帝已經确立漢昭帝,燕王劉旦不服氣,私下圖謀不法的事情,霍光憑借诏書就可以将他誅殺。你做為人臣,不可以不以之為誡。”這段話在《貞觀政要》上的記載是貞觀十一年,因此時間上存在争議。未知太宗此言的背景,但是從現存史書記載觀之,長孫無忌從此之後,深為記恨李恪。

永徽蒙冤

永徽元年(650年),李恪時為高宗李治在世最為年長的兄長,授開府儀同三司,官拜司空,并被授予梁州都督的官職。不久之後,又被改封為都督安随溫沔複五州諸軍事安州刺史。

永徽二年(651年),加授太子太師。

永徽四年(653年)年初,因高陽公主告房遺直對自己無理,從而引發了初唐時期最大的一樁政治冤案。房遺愛為活命想效法纥幹承基,遂長孫無忌心意而誣告李恪謀反,緻其遇害,根據墓志記載:永徽四年二月初二,李恪在長安宮禁之内被缢殺,年約三十四歲。有子四人,李仁(千裡)、李玮、李琨、李璄皆未成年,全部流放嶺表;有女亦四人,現已知第四女信安縣主被罰守獻陵。

據《資治通鑒》和《冊府元龜》記載,案發後,高宗召見房遺愛:“我與你是親戚,為什麼要謀反?”房遺愛則回答道:“我包藏禍心,罪該萬死,但是我告發吳王李恪是希望贖罪。貞觀年間,纥幹承基、遊文芝一起與侯君集、劉蘭共同謀反,後來承基告發侯君集、遊文芝和劉蘭,自己得以保全首級并得到了官爵。”李治聞言便直接回了一句:“你承受了尚公主的尊榮,怎麼能與承基相比?現在告發李恪謀反已經太晚了。”高宗于是哭着對侍臣說:“荊王是我的叔父,吳王是我的兄長,我想赦免他們的死罪,可以嗎?”兵部尚書崔敦禮說:“過去周公誅除管叔蔡叔,漢景帝平七國之亂,然後是漢昭帝的時候,燕王劉旦和鄂邑長公主謀逆,都以國家法度處以應有的刑罰,這些前事都不遠,陛下怎麼能改動法律就為了施舍恩情呢?”高宗于是放棄了求情。

李恪在臨死前,怒罵長孫無忌弄權,如果祖先宗廟有靈,他的家族離覆滅不遠。此事,亦被後世認為是長孫無忌應有此報。

平反昭雪

顯慶五年(659年),在長孫無忌獲罪之後,李恪被唐王朝追封為郁林郡王,并得以立廟祭祀,任命河間王李孝恭的孫子李榮為郁林縣侯來作為李恪的繼承人。李恪在獲罪賜死後,墓志記載唐王朝特别優待以國公之禮将其下葬,可見李恪在被賜死時已被廢為庶人,也就是說,其皇族的身份在當時被剝奪。而顯慶五年的追贈,表明唐王朝重新承認了他李唐皇族的身份,這是其初步的平反。

但是,高宗作為這場冤案的施害者之一,畢竟難以完全否定自身的作為,所以并未在第一時間赦免李恪的四個兒子。光宅元年(684年),李榮獲罪,而李恪四子此時得以赦免,這才讓其長子李仁承襲父親的爵位。

神龍元年(705年)二月,中宗複辟,恢複大唐。為了振興李唐皇族,就在這一年,中宗大量封爵皇族,李恪長子李千裡(李仁)被封為正一品的“成王”。神龍初,在永徽四年與李恪同時獲罪的荊王李元景得以追複爵位與封地,次年,李恪之孫、李琨次子李祗被封為“嗣吳王”,可知,李恪被追贈司空、并重新以親王禮改葬在神龍元年(705年)年末;而他的親王爵位和封地被恢複應在神龍二年(706年)。至此,李恪才被徹底的昭雪平反。

南唐追祖

天福四年(939年)二月乙亥日,南唐國主把太祖廟号改為義祖。己卯日,南唐國主為李唐皇室的父母發哀,與皇後一起身着斬衰居住在草廬中,遵守初喪之禮,早晚臨喪臨持續了五十四日。江王李知證、饒王李知谔也請求身着斬衰之服,沒有被允許。李建勳之妻廣德長公主也穿着喪服,進入靈堂哭的十分悲痛,仿佛是臨父母之喪。

辛巳日,國主下诏國事委托齊王李璟詳加決斷,隻有軍務需要上奏。庚寅日,唐主把自己的名字改為李昪,下令百官讨論二祚合享的禮儀。辛卯日,宋齊丘等人議論将義祖的靈位放在七室的東面。南唐國主下令将高祖放在西室,太宗在次的位置,義祖又在更次的位置,都是不祧之主。群臣言:“義祖是諸侯,不應該與高祖、太宗享受同樣的祭祀,請在太廟正殿後面另外建廟而祭祀。”皇帝說:“我從小就托身給了義祖,如果不是義祖對吳地有功勞,我怎麼能開啟這樣中興國家的大業呢?”群臣于是不敢多說。南唐國主想要将吳王李恪認為祖先,又有人說曰:“李恪是被誅殺的,不如将鄭王李元懿認為祖先。”南唐國主于是讓官員考察兩位親王的後裔,認為吳王的孫子李祎有功勞,李祎的兒子李岘是宰相,于是認吳王李恪為祖先,自稱是李岘後代第五世一直到父親李榮,他們的名字生平,官員都有所撰寫。唐主又因為經曆十九位皇帝、期間三百年,懷疑十世太少。官員說:“以三十年為一世,陛下如果是生在唐僖宗文德年(888年),距今已經過了五十年了。”于是南唐國主便聽從了官員們的話。

同年三月庚戌日,南唐國主追尊吳王李恪為定宗孝靜皇帝,從曾祖開始往下追溯,都追尊廟号和谥号。

後世紀念

永徽四年(653年),牽連房遺愛謀反之案,為太尉長孫無忌所害,以吳國公之禮,葬于高陽原。

2005年7月,在西安市長安區郭杜鎮羊元村附近,李恪的墓志被發現。但是由于基建,附近的墓葬大多已被破壞,故其墓葬已不可考。此地是否為李恪最後葬地,可能性頗大。

李恪墓志,青石材質,志蓋為覆鬥型,上有篆書“大唐故李君之墓志銘”,周有紋飾,品相尚可。

史籍記載

《新唐書》:卷二之《本紀第二.太宗》,卷九十二之《列傳第四.荊王李元景》,卷九十三之《列傳第五.太宗子》,卷一百一十三《列傳第二十五.權萬紀》。

《舊唐書》:卷一之《本紀第一.高祖》,卷二之《本紀第二.太宗上》,卷六十九之《列傳十五.長孫無忌列傳》,卷八十之《列傳二十六.太宗諸子》,卷八十一之《列傳二十七.柳範列傳》。

《唐會要》:卷五之《吳王恪雜錄》,卷七十八之《親王遙領節度使》。

主要影響

唐太宗李世民第三子,母為隋炀帝之女楊妃。李恪英武果敢,深得唐太宗寵愛。武德三年(620年),被冊封長沙郡王;武德八年(625年),改封漢中郡王。貞觀元年(627年),晉封漢王。貞觀二年(628年),改封蜀王,授益州大都督。貞觀十一年(637年),封吳王,授安州都督。永徽元年(650年),拜司空,授梁州都督。永徽二年(651年),加授太子太師、安州都督。

親屬成員

父系家族

高祖:李虎,西魏八柱國之一、太尉、唐國公,追封唐太祖。

曾祖:李昞,北周柱國大将軍、禦史大夫、安州總管、唐國公,追封唐世祖。

曾祖母:獨孤氏,北周太保衛國公獨孤信第四女。

祖父:唐高祖李淵,唐朝開國皇帝

父親:唐太宗皇帝李世民。

母系

高外祖父:楊忠,西魏開國功勳、十二大将軍之一的随國公,追封隋太祖。

曾外祖父:隋文帝楊堅,隋朝開國皇帝,廟号高祖。

外祖父:楊廣,隋炀帝,廟号世祖。

外曾祖母:獨孤伽羅,北周衛國公獨孤信之女,隋朝文獻皇後。

兄弟

同母弟:蜀悼王李愔,排行第六。

王妃

弘農楊氏,母親楊妃侄女,葬于安州(今湖北安陸市)。是否有子女,今已難考。

蘭陵蕭氏,第三子李琨或李璄之母。楊氏任何記載,有待研究。而根據成王李千裡墓志銘,成王出生于貞觀末年“實長吳嗣”,也就是嫡子。如果吳王妃楊氏亡故于貞觀中期确鑿,則成王千裡也當為第二任吳王妃所出。蕭氏疑出梁朝帝室,家譜記載與李恪葬于西長安城。原文曰“妣蕭妃,曾封沛國夫人。公妣俱葬于西長安城”并有蕭氏一封沛國夫人的诏書,妃指親王正妻而非泛指,因無墓志出土,家世不明。按道理親王正妃乃正一品外命婦不可能再同時封國夫人,故而有人推測有可能是先貶後平反時晉封。但是,族譜真實性尚待考證,此中所雲存疑。

因此,吳王妃楊氏為何獨葬湖北安陸而未同李恪合葬和第二任吳王妃是否為蕭氏仍為曆史謎團,有待日後史料或考古有所突破,方可近一步揭開曆史真相。

子孫

李恪子孫表系,參考《新唐書·宰相表》。

表系不含生女,見于簡介;簡介中取爵官。

表系不含生女,見于簡介;簡介中取爵官。

成王李仁(李千裡):

王妃:慕容真如海,生下天水王李。

①蔡國公李瓘。

②郕國公李峒。

-成紀縣男李定。

李映,夫人太原王氏,生李景叔、李景祥、李景翺,另有女二人。

李稷,夫人博陵崔氏,生李景陽。

李贍,夫人蘭陵蕭氏,有女一人。

李玮,李恪次子,英年早逝,追封郎陵郡王;王妃:長樂馮氏。⑴李祚,襲爵嗣王。⑵李袨,原名李褕,出繼叔叔蜀王李愔。

李琨,李恪三子,贈吳王。⑴李祎,李琨長子,信安郡王,對外戰功卓著。

①李峘,李祎長子,趙國公。

②李峄,李祎次子。

③李岘,李祎三子,梁國公,堪稱宗室第一賢相,宣宗年間,诏令上臨煙閣;夫人:獨孤峻。根據唐制,三品以上官員可以門前立“戟”,以示尊貴。李峘、李峄、李岘在當時皆有令名,當時兄弟三人同住長興裡第,門列三戟,兩國公門十六戟,一、三品門十二戟,榮耀無人可比。

⑵李祗,李琨四子,嗣吳王。

①李巘,李祗次子,因兄長李岵有罪,李巘襲嗣吳王,授宗正卿、檢校刑部尚書。-李宙(寅)襲爵嗣吳王。

李璄,李恪四子,歸政郡王。⑴李襘,吳國公。

信安縣主,李恪四女,名諱不詳。武則天時,嫁給後魏景穆帝八世孫元思忠,生三子,死于開元四年。

李華,李恪五女,宣城縣主。

其他三女今失考。

據族譜所雲(虛實待考):李恪九世孫李衟,為江西磨刀李始祖。

人物評價

《舊唐書.太宗諸子列傳》:史臣曰:太宗諸子,吳王恪、濮王泰最賢。皆以才高辯悟,為長孫無忌忌嫉,離間父子,遽為豺狼,而無忌破家,非陰禍之報欤?

《舊唐書.太祖、代祖諸子列傳》:無忌、遂良銜不協之素,緻千載之冤。永徽中,無忌、遂良忠而獲罪,人皆哀之。殊不知誣陷劉洎、吳王恪于前,枉害道宗于後,天網不漏,不得其死也宜哉!

《新唐書.長孫無忌列傳》:噫!使長孫不逐江夏、害吳王,褚不谮死劉洎,其盛德可少訾乎!

《大唐故朗陵郡王墓志銘并序》:昔吳王帝之愛子,朝望攸歸,雖魏武憐才,方之多愧,漢皇許善,對我何階。然優寵特殊,各萌斯構。讒人發于左戚,妖叠兆于中台。桂折小山,蘭枯長圾。

《李恪第四女信安縣主墓志銘》:(缺兩字)睿族,肇迹于殷時,鳳翥龍興,克昌于明代。遠則垂芳萬古,近則啟聖千齡。國史為祥,斯可略而稱也。昔文帝升遐之後,高宗踐位之初,吳王以英傑親賢,久為權臣所疾,讒言罔極,非命而薨。

(唐)李世民:“吳王恪英果類我。”

(唐)哥舒峘:“吳王恪光翊化摳,燮和大猷。”

(近代)毛澤東:“李恪英武,李治朽物,知子莫若父。然卒聽長孫無忌之言,可謂聰明一世,懵懂一時。”

(北宋)張唐英:“既立高宗而複欲立吳王恪,卒使以猜疑而被羅織之罪,皆太宗失于獨斷而緻之也。噫夫人之生貴為天子之子,是天下之貴無以加之也。以建立之失不保性命,則與夫生于不貴之族,反得終天年者豈不遠哉。無忌其後卒被流竄死于黔南,天下以為寃,然而亦疑其誣殺吳王恪之報應也。”

(宋)佚人:“長孫無忌以私忿逐江夏王(李道宗),又以吳王李恪人望高有文武才,譛殺之。恪臨終曰;“使社稷有靈,無忌當族滅。”禇遂良亦譛殺劉泊,後髙宗欲立武昭儀,無忌遂良固谏不從。無忌貶黥州,逼令自殺;遂良貶愛州,遂卒。嗟夫!古之君子,一為非義,雖有百善卒不為,令德之士。而天亦不以其所為百善,掩一非義,故卒不享令終之福,無忌遂良是也,豈不惜哉!”(唐史及影響錄)。

(南宋)洪邁:“英明之君,見其子有材者,必愛而稱之。……唐太宗以吳王恪英果類我,欲以代雉奴。其後如意為呂母所戕,恪為長孫無忌所害,欽陷張博之事,殆於不免。此三王行事無由表見。然孝惠之仁弱,幾遭呂氏之覆宗;孝元之優柔不斷,權移於阍寺,漢業遂衰;高宗之庸懦,受制兇後,為李氏禍尤慘。其不能繼述固已灼然。高祖、宣帝、太宗蓋本三子之材而言之,非專指其容貌也,可謂知子矣。”

(元)陳栎:“……寵泰嬖恪,儲位不決。至欲引刀自刺,而社稷之本幾于動揺……”

(明)張燧:“長孫無忌、褚遂良之死,世鹹悲之。餘以為二子均有死道。夫吳王李恪,太宗愛子也,太宗立高宗為太子,又欲立恪。無忌以舉棋不定為諷,似矣。而其後也,竟以房遺愛獄誣構吳王,陷之重辟。劉洎,太宗直臣也,洎性疏緻禍,理固應耳,而罪不至死。遂良誣以“伊霍”一語,必欲斃之,雖馬周強诤不少解。夫此二子者,所謂太宗心膂臣也,一殺其愛子,一贻其主以殺直臣之名。由此觀之,武氏之禍,猶為晚也。”

(明)丁耀亢:“無忌以内戚佐太宗有天下,稱元勳焉。死于陰人之手,不亦枉乎?至其誣恪一事,足以感動天帝,而後知古來英雄之死,别有陰報,不必為之扼腕也。故曰:大輿多塵,君子有以慎其終矣。”

(清)龍炜:“唐武氏之亂,成于徐世績“陛下家事“一言,而其原實由于長孫無忌之私其甥。當承乾之廢,無忌等力贊晉王,太宗尋悔之,欲更立吳王恪。夫再易太子,誠非美事;然為宗社大計,又不得以常理論。雉奴懦恪類己,知子莫若父矣。無忌以恪非長孫氏出,力谏而止。高宗立,遂有聚?之恥。未幾,而遂有?攘之禍。無忌早已不保其身,世亦一傳而覆其宗。人臣一念之私,兇于爾國,害于爾家,可懼哉!”

(清)王夫之:“李元景之長而有功,李恪之至親而賢,李道宗之同姓而為元勳,使其存也,武氏尚未能以一婦人而制唐之命也。……太宗一言之失,問非其人。而不保其愛子,不永其宗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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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情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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