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寫

撰寫

漢語詞語
撰寫,漢語詞語,本義是寫作,纂集成整體。常見詞語如撰文(寫文章);撰次(寫作;記述);撰刻(撰寫而勒刻);撰修(書寫編撰);撰碑(撰寫碑文)。
    中文名:撰寫 拼音:zhuàn xiě 其他外文名:Composewrite 出處:《洗兵馬》 性質:漢語詞語

詞性

拼音:zhuàn

動詞

(形聲。從手,巽(xùn)聲。本義:寫作,纂集成整體)

同本義 【write】

隐士休歌紫芝曲,詞人解撰河清頌。——杜甫《洗兵馬》

撰長書以為贽。——明·宋濂《送東陽馬生序》

又如:撰文(寫文章);撰次(寫作;記述);撰刻(撰寫而勒刻);撰修(書寫。編撰);撰碑(撰寫碑文)

纂集 【compile】

頃撰其遺文,都為一集。——曹丕《與吳質書》

又如:撰具(編成);撰定(編定;寫定);撰造(創作;編制)。

制造 【make】

乃采凫氏,撰鳴鐘,火天地之爐,扇陰陽之炭。——李白《化城寺大鐘銘》

建造 【build】

撰得絕似,但欠雞鳴犬吠耳。——羅大經《鶴林玉露》

拿住,持 【hold】

撰杖屦。——《禮記·曲禮》。注:“猶持也。”

撰餘辔兮高駝翔。——屈原《九歌》

名詞

1)、數[Natural law] 指天地陰陽等自然現象的變化規律

陰陽合德,而剛柔有體,以體天地之撰。——《易·系辭下》

2)、才具,才幹 [Talent;Ability]

三子者之撰。——《論語·先進》

3)、撰述zhuànshù

[Work;Write]∶著述

[Writings]∶著述的成品

4)、撰寫 zhuànxiě

[Write] 寫作

撰寫一篇得體的墓志銘

5)、撰著 zhuànzhù

[Writing] 寫作;著作

6)、撰寫 Compose

原指創造性的寫作,後泛指對一般文字文書類的寫作,兼有創作、記錄、編輯、總結、整合等方面的内容。

論文撰寫

要點:

1. 中文用楷書,英文用Times New Roman字型。

2. 節标題(Section title)或子節标題(Subsection title)不可出現在頁的最後一行,也不可内縮,字體大小也應有所區别,均應大于内文之字體。節或子節之标題中,均不可出現Reference或冒号。節或子節之标題中,均不可出現Reference或冒号。

3. 頁碼編号:最後完搞之頁碼,應以1,2,3,...,100,101,... 排序。頁碼編号:最後完搞之頁碼,應以1,2,3,...,100,101,...排序。

4. 如有附錄(Appendix),應置於結論之後,參考文獻之前。如有附錄(Appendix),應置于結論之後,參考文獻之前。

5. 避免用主詞,如「我們」,可用「本文」、「本計畫」、或「本研究」,但亦應少用。

6. 文字内的符号或變數,采用Symbol字型為原則。文字内的符号或變數,采用Symbol字型為原則。

7. 下标較常規字低三點且小四号字。下标較常規字低三點且小四号字。

8.同一插圖應避免放在不同頁,如Fig. 7(a) 在第10頁,而Fig. 7(b) 在第11頁。插圖也不可将連續之方程式打斷,原則上插圖應置於頁首。插圖也不可将連續之方程式打斷,原則上插圖應置于頁首。

9. 文中之英文輔助說明如向量控制(Vector control),應在初次提及時加注英文輔助說明,并以小寫為之,如系縮寫字說明,則起始字用大寫,如場可規劃邏輯陣列(FieldProgrammable Gate Array,FPGA)。專有名詞則應起始字用大寫。專有名詞則應起始字用大寫。爾後文章中再次提及,請勿再加注英文輔助說明。爾後文章中再次提及,請勿再加注英文輔助說明。

10.Equation之編号用(1)、(2)、(3),且應上下對中,可選擇字型調整其上下标。

公文撰寫

總體要求

 公文的撰寫和修改必須及時、迅速,反對拖拉、積壓。詞章必須準确、嚴密、鮮明、生動。注意幾點:

(一)條理要清楚。公文内容要有主有次,有綱有目,層次分明,中心突出,一目了然。

(二)文字要精煉,篇幅要簡短。

(三)遣詞用句要準确。公文要講究提法、分寸,措詞用語要準确地反映客觀實際,做到文如其事,恰如其分。

(四)論理要合符邏輯。公文的觀點要明确,概念要準确,切忌模棱兩可,含糊其詞,産生岐義,耽誤工作。

(五)造句要合符文法,通俗易懂,并注意修辭。不要随便生造一些難解其意的縮略語,對涉及一些平時用簡稱的單位應使用全稱。

(六)正确使用标點符号。

(七)正确使用順序号,如:[一、(一)、1、(1)]。

公文撰寫格式

本标準按照GB/T 1.1—2009給出的規則起草。nn本标準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黨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條例》的有關規定對GB/T 9704—1999《國家行政機關公文格式》進行修訂。本标準相對GB/T 9704—1999主要作如下修訂:nn(a)标準名稱改為《黨政機關公文格式》,标準英文名稱也作相應修改;nn(b)适用範圍擴展到各級黨政機關制發的公文;nn(c)對标準結構進行适當調整;nn(d)對公文裝訂要求進行适當調整;nn(e)增加發文機關署名和頁碼兩個公文格式要素,删除主題詞格式要素,并對公文格式各要素的編排進行較大調整;nn(f)進一步細化特定格式公文的編排要求;nn(g)新增聯合行文公文首頁版式、信函格式首頁、命令(令)格式首頁版式等式樣。

撰寫要領

1、詳細、準确地寫明請示事由。不僅應在标題上寫清,還要在在正文裡寫明請示什麼問題,為什麼要向上級請求。請示事項要專題專文,以便上級及時答複。

2、明确提出本單位對解決這一問題的意見,供上級參考。意見要寫得有理有據,必要時可引證有關的現行政策、規定條文。如本單位意見分岐,要分别陳述不同意見的内容,并加以分析比較,還可提出傾向性的意見,供上級權衡、批複。

3、具體提出對上級的要求。包括希望按某個最佳方案批示;由于時間限制,或事态嚴重,希望上級盡快答複,甚至務請在什麼時限内答複;提請上級批複時需要注意或強調的問題,否則可能引起什麼不良後果;在上級正式批複前,建議上級同意暫先按什麼原則進行工作;等等。向上級提出上述要求的目的,是為了得到上級及時、準确的批複,但行文中切勿使用要挾的言辭。

常用結語

“特此報告”,“專此報告”,“以上報告如無不妥,請批轉各地執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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