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證闡述
指以形式化的話語組織,象征性地表現個人内心情感的一類文學活動,它與叙事相對,具有主觀性、個性化和詩意化等特征。作為一種特殊的文學反映方式,抒情主要反映社會生活的精神方面,并通過在意識中對現實的審美改造,達到心靈的自由。抒情是個性與社會性的辯證統一,也是情感釋放與情感構造、審美創造的辯證統一。
解釋
抒情shūqíng
[express one's emotion]表達情思,抒發情感n夜曲本來是一種抒情的曲子,夜晚在人家窗下随便唱。——《威尼斯》
《楚辭.屈原.九章.惜誦》:「惜誦以緻愍兮,發憤以抒情。」晉.盧谌〈贈崔溫〉詩:「良俦不獲偕,抒情将焉訴。」
抒情是直接或間接地抒發内心感情的一種表述法。
“情動于中而形于言。”抒情,是文章打動讀者、感染讀者的重要手段。抒情,是抒情詩、抒情散文的主要表述方法;在叙事性的作品中,它常常與叙述、描寫、議論等結合運用。在議論說理的文章中,作者一般很少直抒感情,而是通過對某種觀點的論證,體現作者的愛憎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