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義事情不分大小。形容什麼事都管。同“事無大小”。成語用法作賓語、定語、分句;用于口語。示例《晉書》載記第十四苻堅(下):猛乃受命。軍國内外萬機之務,事無巨細,莫不歸之。宋·司馬光《陳治要上殿劄子》:“蓋以王者奄有四海,君臨億兆,若事無巨細,皆以身親之,則所得至寡,所失至多矣。”宋·邵博《聞見後錄》卷十五:曾未期月,援溺振渴,事無巨細,悉究本末。《續資治通鑒》卷一百一:矧今行朝事無巨細,皆三省、樞密院日再進呈,同禀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