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情險

愛情險

保險項目
愛情險,即愛情保險,就是一份夫妻捆綁保險計劃,實質上就是養老與保障兼顧的終身保險險種。一份保障計劃為夫妻兩個人承保,兩人都有受益權。除了提供人壽保險、還可以獲得金婚、銀婚紀念祝賀和終身分紅等保險利益,同時保單還能附加一些住院補貼、女性疾病、醫療費用等附加險。這種保險與普通保險相比,沒有太多特殊之處。[1]
  • 中文名:愛情險
  • 外文名:
  • 别名:愛情保險

承保範圍

“愛情險”并不是一個特定的險種,而是人們為這種承保方式起的一個美好名字。要說起“愛情險”的險種,還真不少。而且,不同的保險公司針對愛情推出的險種是各有不同的。

“愛情險”實質上還是提供人身安全和養老等保障功能的壽險,還有分紅性質的終身險。可以在這些“愛情保障計劃”之後選擇住院補貼、女性疾病、醫療費用等附加險。其它的保障細節可以和投保的保險公司了解,不同公司的條款各有不同。盡管保障在内容上沒有什麼獨特之處,但是兩人共用一張保單,保費上很劃算。

适應人群

這類保險如果是年金保險(儲蓄回報型),夫妻共同購買、共同受益,時間越長回報越高,對婚姻穩定應該可以起到一定促進作用。但如果夫妻雙方的工作性質、風險程度、身體健康狀況相差較遠,保險需求及風險程度不同,就不宜選擇這種保險。

如果新婚夫妻要供房、供車,而且上有老、下有小,經濟處于緊張時期,購買這類保險是一個不錯的選擇;再加上一些附加醫療險種,就可以應付一些不太大的醫療支出。無論是年輕時的保障,還是年老時用作養老或日常儲蓄分紅,都是不錯的理财工具。

拆分

拆分的意思是,夫妻保單互相獨立,分别有效,比例多少由夫妻雙方來定。如何拆分一般要看保險公司的具體條件,夫妻雙方共同來決定。把共同受益人的保單改變成各自單獨的保單,但是,拆分後保費會有所增加的。

當婚姻遭遇不測時,愛情保險列有專門的“拆分選擇條款”,可以靈活簡便地根據夫妻雙方的協商,把保單拆分成兩份,保險責任繼續有效。

優缺點

相比普通保險,“愛情保險”在保障上還有些不足。“愛情保險”最大賣點是保費低,比較适合于手上不太寬裕的客戶,而其不足之處在于醫療方面沒有保障,僅有身故保障。

相比同等保額的保險,愛情保險還有一大優勢:保費便宜。夫妻兩人隻需一張保單,就可雙雙獲得終身高額保障,且相比其他終身壽險,保費支出要低一半。

與國外的“愛情保險”理念相比,國内“愛情保險”産品設計存在一定缺陷。國外“愛情保險”類似于信用保證保險,更多是補償離婚帶來的經濟損失,而不像國内給一定時期内不離婚者提供“禮金”。由于“愛情保險”投保周期長、保險公司成本高等原因,很難成為保險市場上的主流産品。

注意事項

一是“愛情險”實際上是夫妻共用一張保單,保的是兩人,無論哪一方出現意外,都能得到賠償;

二是“愛情險”的條件是具有法律關系的夫妻;

三是這個險種不僅具備兩全或終身的人壽保障,還可以在這些“愛情保障計劃”之後選擇住院補貼、女性疾病、醫療費用等附加險;

四是如果夫妻離婚的話,對于“愛情險”可以選擇退保和拆分的方法。

案例

1996年,太平洋人壽就推出過“金婚銀婚保險”,夫妻雙方隻需各掏100元,如果兩人一直不離婚,“恩愛金”會随忠誠度直線上升,婚姻越持久,保單價值就越高。

比如,繳保費100元,20年時可領500元;30年時可領1088元;50年金婚時就可領6800元,并加送金婚紀念金戒指一對。但如果夫妻在第19年分手,就沒有“恩愛金”。随着離婚率上升,該險種因退保率太高,最終于1998年悄然退市。

2013年7月,聚劃算首次推出了愛情保險。該愛情保險的開團時間為8月7-9日,此次活動聚劃算首推的“愛情保險”是由東吳人壽保險公司主打推出。隻要凡是對愛情有向往的成年人均可直接網上投保。

此次七夕節活動持續一周年。這樣的“愛情保險”更是促進了衆多喜好理财的單身人士去尋求他們的幸福。在這種新型的創意理财推銷模式下,該“愛情保險”帶來的預期年化利率為5.2%(保底收益年化利率2.5%),另外附贈105%的意外保險。

不僅僅是結了婚的人能享受,在一起時間達到一年但還未結婚的情侶亦能享受到該保險帶來的收益。在購買“愛情保險”的一周年内在網上曬幸福或者結婚照給商家,都可以同樣獲得贈送的1314集分寶,即為抵扣13.14元錢作為愛情賀禮。

國外産品

韓國:“愛情保險”約有20年的曆史。開始是婚介和婚慶公司與保險公司共同開發出售的保單,包括婚前“愛情保險”,以戀愛者是否最終成婚為給付條件,若雙方最終成婚,保險公司将給付一定額度的保險金,否則沒有保險金的支付。

瑞典:瑞典一家保險公司在1985年開發了婚姻保險。參加保險的已婚男女按年繳納一定數額的投保金,到結婚25周年的紀念日時,保險公司将一次性地贈予投保夫婦一筆可觀的保險金。

俄羅斯:俄羅斯(前蘇聯)政府于1976年6月21日頒布了《結婚保險條例》,規定了凡符合投保人條件的父母(養父母)、監護人等,均應為其2-15歲的兒子投保結婚保險,保障被保險人在達到法定婚齡後,在結婚時可領取結婚保險金,這是一項法定強制保險。結婚保險的保險期限是以被保險人達到法定結婚年齡18歲為期滿,以被保險人登記結婚為給付保險金的惟一條件。

社會評價

最近幾年是結婚的高峰,每逢節假日都可以看到一對辦理婚事的幸福新人。面對如此大的商機,保險公司為了吸引新人的“眼球”,也推出了各種以愛的名義投保的 “愛情保險 ”.不過記者發現,國内的愛情保險并不是保障人們的愛情與婚姻。

愛情成為營銷手段

随着結婚人數的攀升,保險公司也把愛情當作了吸引注意力的工具。記者發現,市場上有不少以“愛情保險”、“婚姻保險”為賣點的保險産品,如:平安人壽的“世紀同祥”、泰康人壽的“愛家之約”,中國人壽的“相伴永遠”、新華人壽的“全家福聯合壽險”等等。

“這一類的愛情保險可以說是保險産品的一種創新,将愛情和婚姻的概念融入了保險中,一張保單保障相愛的兩個人。 ”保險分析師指出。

不過,不同保險公司的愛情保險還有所區别,有的投保條件很簡單,相愛的兩個人即可投保,而有些則明确要求必須已經形成法律上的夫妻關系,但不管怎麼樣,“愛情”是此類保險産品設計中不可或缺的元素。

“此類保險在揚城确實吸引了不少新人的眼球。 ”保險公司人員表示,80後已經進入結婚年齡,為了吸引他們目光,保險公司特意推出了以愛的名義投保的産品。

“愛情保險”不保愛情

不過記者發現,這類保險與國外的“愛情保險”有不少差别。這些産品其實并不保愛情,而這隻是在愛情的名義下的常規壽險。

“這些愛情保險不保愛情,隻是戴了愛情的面具。 ”一位業内人士指出,愛情保險應該以愛情的長久為保險标的,但是保險公司推出的愛情保險并不是以 “愛情”為保險标的的。

“國内的愛情保險其實準确地應該稱為‘連生保險’。 ”保險專家指出,國内的愛情保險多是以一張保單承保夫妻雙方的壽險。相愛的人購買這樣一份保單,共同支付保費,就可以雙雙成為被保險人,同時兩人都有受益權。但其實這樣的保險,對愛情或婚姻并沒有約束作用。

“這類産品本身是傳統分紅險的一種。”保險專家指出。以平安保險的“世紀同祥”為例,其保險範圍包括:意外或疾病身故金、意外傷殘保障、同時身故保險金以及分紅等。這與一般的分紅終身壽險沒有什麼根本區别。

投保故事

袁小姐結婚不久,一天她在網上看到國外有保險公司推出的“愛情保險” ,一對夫妻投保後,在結婚20周年時收到了一筆不小的保險金 。這 一 下 子吸引了還沉浸在新婚甜蜜中的她。

于是她也想為自 己 的 愛 情 投 一 份 “愛情保險 ”,不過在詢問了幾家保險公司的代理人之後,袁小姐頗感失望 ,因為代理人向她介紹的“愛情保險 ”,隻是提供一些醫療、子女教育、養老等基本的保障,并不“保愛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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