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林業廳

廣東省林業廳

廣東省自然資源廳的部門管理機構
2012年1月12日上午,廣東省林業局隆重舉行揭牌儀式,正式更名為廣東省林業廳,由省政府直屬機構調整為省政府組成部門。省委副書記、代省長朱小丹,副省長劉昆、省政府副秘書長顔學亮、省林業廳廳長張育文出席儀式,并為省林業廳揭牌。
    中文名:廣東省林業廳 外文名: 别名: 領導人:張育文 辦公駐地:廣東省廣州市中山七路343号 機關隸屬:廣東省人民政府

局長

陳俊光

黨組書記、局長

男,漢族,1964年3月出生,廣東揭西人,1987年7月參加工作,1986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産黨,廣東省社科院經濟學專業畢業,在職研究生學曆,農學學士學位,高級工程師。

現任廣東省自然資源廳黨組副書記,省林業局黨組書記、局長。

1987—1991年廣州林業學校教師

1991—1995年廣東省林業廳人事勞動處科員、副主任科員

1995—1997年廣東省林業廳人事處主任科員

1997—2000年廣東省林業廳人事處副處長,省林業局人事處副處長

2000—2007年廣東省林業種苗與基地管理總站站長

2007—2008年廣東省林業局産業處處長

2008—2009年廣東省林業局辦公室主任

2009—2010年廣東省林業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2010—2011年廣東省林業局黨組成員、副局長、直屬機關黨委書記

2011—2015年廣東省林業廳黨組成員、副廳長、直屬機關黨委書記

2015—2018年廣東省林業廳黨組書記、廳長、直屬機關黨委書記

2018—2019年廣東省自然資源廳黨組副書記,省林業局黨組書記、局長、直屬機關黨委書記

2019年至今廣東省自然資源廳黨組副書記,省林業局黨組書記、局長

分工:分管資源廳人事處;主持省林業局全面工作,分管生态保護修複處(省綠化委員會辦公室)、野生動植物保護處、省野生動物救護中心,負責安全生産和審計工作。

機構簡介

​根據《中共廣東省委、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廣東省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粵發〔2009〕8号)和《關于廣東省林業局機構調整問題的函》(粵機編辦〔2011〕380号),廣東省林業局更名為廣東省林業廳,為省人民政府組成部門。

職責調整

(一)取消和調整已由省人民政府公布取消和調整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加強保護和合理開發森林、濕地和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優化配置林業資源,促進林業可持續發展的職責。

(三)加強組織指導林業改革、林業産業和農村林業發展,依法維護農民經營林業合法權益的職責。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林業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和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并監督實施;監督管理全省林業及其生态建設;組織開展森林、濕地和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調查、動态監測和評估,并統一發布相關信息;承擔林業生态文明建設的有關工作;協助開展有關國際公約的履約工作。

(二)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全省造林綠化工作。組織、指導和監督全民義務植樹、生态公益林建設和效益補償工作,依法推動退耕還林工作,組織、指導各類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封山育林和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導城市林業建設;承擔林業應對氣候變化的相關工作。

(三)承擔森林資源保護發展監督管理的責任。組織編制森林采伐限額并監督執行,監督檢查林木憑證采伐、運輸,組織、指導林地、林權管理,組織實施林權登記、發證工作,拟訂林地保護利用總體規劃并監督實施,承擔林地征用、占用的審核工作。

(四)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全省濕地保護工作。組織拟訂全省性、區域性濕地保護規劃,組織實施建立濕地保護小區、濕地公園等保護管理工作,負責紅樹林資源以及灘塗劃入生态公益林規劃區和劃為紅樹林、鳥類自然保護區的監督管理。

(五)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全省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保護和開發利用。拟訂及調整省重點保護陸生野生動植物名錄,報省人民政府批準後發布;承擔瀕危陸生野生動植物及其産品進出口和國家重點保護的陸生野生動植物及其産品出口的審核工作;監督管理林業生物種質資源、植物新品種保護,按分工負責生物多樣性保護的有關工作。

(六)負責林業系統自然保護區的監督管理。在國家自然保護區區劃、規劃以及全省自然保護區規劃的指導下,承擔森林、陸生野生動植物和有關濕地類型自然保護區以及森林公園的建設和管理工作。

(七)承擔推進林業改革和維護農民經營林業合法權益的工作。拟訂集體林權制度、國有林場等重大林業改革意見并指導監督實施,指導、監督農村林地承包經營和林權流轉,指導協調林權糾紛調處工作。

(八)組織、協調、指導全省林業産業發展。拟訂林業産業發展政策、規劃和技術标準并組織實施,指導、協調林業企業原材料基地建設、山區林業綜合開發和森林生态旅遊的開發、建設、管理工作。

(九)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全省森林資源安全工作。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森林防撲火、林業行政執法和林業重大違法案件查處等工作,指導、管理森林公安工作,指導林業有害生物的防治、檢疫工作。

(十)組織、指導建立和實施林業及其生态建設的生态補償制度。參與編制部門預算并組織實施,提出林業财政性資金安排意見,參與編制政策性森林保險、森林專項貸款計劃,監督管理省級林業國有資産和林業基金,指導林業基礎設施建設、森林資源資産流轉,監督指導林區公路建設和維護管理。

(十一)組織、指導林業及其生态建設的科學研究、宣傳教育和交流與合作,指導國有林場和林業基層工作機構的建設和管理。

(十二)承辦省人民政府和國家林業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分工

張育文

廳長、黨組書記

主持省林業廳全面工作。

陳俊勤

黨組成員、巡視員

分管營林處(省綠化委員會辦公室)、産業處、省林木種苗管理總站、省林業有害生物防治檢疫管理辦公室、省生态公益林管理辦公室。

陳亞廣

副廳長、黨組成員

分管林政處、人事處(離退休人員服務處)、省森林公安局、省森林資源管理總站、省林業職業技術學校(省林業技工學校)。

孟帆

副廳長、黨組成員

分管政策法規處、林權争議調處處(省人民政府山林權屬争議調處辦公室)、省野生動植物保護管理辦公室、省自然保護區管理辦公室、省國有林場服務總站、省野生動物救護中心、廳直屬國有林場,全省林業系統國家級、省級自然保護區管護機構。

陳俊光

副廳長、黨組成員、省林業廳直屬機關黨委書記

分管辦公室(直屬機關黨委辦公室)、林業改革發展處、省林業工會、省林業政務服務中心和直屬機關團委、婦工委、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

林俊達

黨組成員、紀檢組長、監察專員

分管省紀委、省監察廳派駐省林業廳紀檢組、監察室和全省林業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工作。

譚天泳

黨組成員、總工程師

分管科技與交流合作處、林業科技推廣總站、省林業科學研究院和林業技術工程建設管理工作。

楊勝強

黨組成員、副總指揮

分管計劃财務處、森林防火辦公室(省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省林業基金管理中心、省航空護林站(省林火衛星監測中心)、省林業調查規劃院。

内設機構

省林業廳設11個内設機構:

(一)辦公室(與直屬機關黨委辦公室合署)。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等工作;協調應急、維穩、宣傳、建議提案辦理等工作;指導直屬單位的安全生産;負責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的黨群和計劃生育工作。

(二)政策法規處。

提出林業及其生态建設的綜合性政策建議;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負責林業行政執法監督、規範性文件審核;承擔林業有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聽證及法律咨詢工作;監督林業行政許可工作;組織開展林業普法教育。

(三)計劃财務處。

拟訂林業及其生态建設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并組織實施;組織、指導建立和實施林業及其生态建設的生态補償制度;參與編制部門預算并組織實施,提出林業财政性資金安排意見;參與編制政策性森林保險、林業專項貸款計劃;監督管理省級林業國有資産、林業基金和林業行政事業性收費工作;負責林業統計、項目績效評價和内部審計;指導森林資源資産流轉工作。

(四)營林處(省綠化委員會辦公室)。

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全省植樹造林、退耕還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組織、指導和監督全省造林綠化、生态公益林建設和效益補償工作;組織、指導公益林和商品林培育工作,指導、監督林木種苗和林業有害生物防治、檢疫工作;指導、監督全民義務植樹、城鄉綠化、部門綠化工作;指導城市林業的建設;承擔省綠化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五)林政處。

組織開展森林資源調查、動态監測與評估,統一發布相關信息;編制和實施森林經營方案,組織編制森林采伐限額,指導、監督林木采伐、運輸管理,承擔出省木材運輸證的核發工作;監督林地保護開發利用,承擔征占用林地的審核工作;指導基層林業工作機構和木材檢查機構的建設與管理。

(六)林業改革發展處。

承擔推進林業改革和發展工作;拟訂集體林權制度、國有林場等重大林業改革意見并組織監督實施;負責林地林木權屬及其流轉管理工作;監督指導林區公路建設和維護管理。

(七)産業處。

拟訂林業産業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組織協調林木種苗、木本花卉、林産品經營加工和森林公園、森林生态旅遊的開發、建設、管理;組織協調用材林、經濟林基地建設以及林業産業結構調整工作。

(八)森林防火辦公室(省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

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森林防撲火工作,組織開展森林防火安全檢查和宣傳教育;指導森林消防隊伍建設;制定森林防火應急預案并組織實施,組織協調較大以上森林火災撲救工作,配合查處森林火災案件;承擔省森林防火指揮部的日常工作。

(九)林權争議調處處(省人民政府山林權屬争議調處辦公室)。

拟訂林地、林木權屬争議調處辦法并組織實施;指導、監督、檢查林權争議調處工作;負責跨省、跨市以及重大林權争議案件調查調解并提出處理意見。

(十)科技與交流合作處。

拟訂林業科技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組織開展林業科學研究、技術開發和推廣、科技成果轉化工作;承擔林業标準化、林業技術監督、林産品質量監督、林業知識産權保護、林業科技體系建等工作;開展林業對外交流與合作。

(十一)人事處(與離退休人員服務處合署)。

負責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教育培訓、勞動工資、社會保障、離退休人員服務等工作;拟訂林業人才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協助開展林業專業技術職稱評定工作,指導林業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工作。

廳屬單位

廣東省航空護林站(與廣東省林火衛星監測中心合署)為正處級事業單位。主要任務:接受委托承擔森林消防航空任務;協助承擔我省森林消防航空飛行活動的組織、協調、指揮工作;拟定森林航空滅火方案;參與我省森林消防航線規劃;承擔省林業廳授權的森林火險預警監測、林火遠程監控、森林防火無線電通信系統和森林防火指揮信息系統的建設與管理工作;承擔森林防火值班高度工作,處理實時接收的衛星雲圖和森林火情信息傳遞;協助承擔森林防火應急物資采購、保管、維護和發放工作。

廣東省林業調查規劃院為正處級事業單位。主要任務:承擔森林資源調查、森林生态環境監測工作;協助林業行政主管部門編制重點林業工程項目發展規劃;承擔林業建設的技術指導及造林綠化成效核查工作。

廣東省林業科學研究院為正處級事業單位。主要任務:開展林木遺傳育種、森林生态、森林培育、林業有害生物防治、森林防火、木材保護、經濟林、林業生物技術、瀕危動植物保護、林業經濟、城市林業等基礎性的林業科學技術研究;承擔沿海防護林、水源涵養林、林分改造、森林防災減災、濕地保護、森林資源保護和森林生态監測等重點林業生态工程的關鍵技術研究工作;開展碳彙林業、林木種質資源保護、生物質能源、木本糧油等林業戰略性研究;培養各類林業高級科技人才。

廣東省生态公益林管理辦公室為正處級事業單位。主要任務:承擔管理全省生态公益林工作;承擔生态公益林效益補償工作;承擔發布林業生态狀況監測公報工作;協助審核生态公益林采伐、林地征占用事項。

廣東省森林資源管理總站為正處事業單位。主要任務:管理全省森林資源檔案,提供森林資源統計數據;拟訂森林經營方案編制技術标準,組織研制和維護全省林木采伐許可證和木材運輸證網絡辦證管理系統;協助檢查考核年森林采伐限額執行情況和查處亂砍濫伐林木案件。

廣東省國有林場服務總站(廣東省林業公路總站)為正處級事業單位。主要任務:承擔省林業廳授權的指導國有林場森林資源保護和培育工作;承擔省林業廳授權的制訂國有林場基礎設施建設規劃,并組織實施;承擔省林業廳授權的省林業廳直屬國有林場國有資産監管工作;協助承擔森林公園建設管理的具體組織實施工作;協助承擔林業公路規劃、建設的組織、指導。

廣東省林業科技推廣總站為正處級事業單位。主要任務:參與制定林業科技推廣規劃和林業重點推廣項目計劃,并組織實施;組織林業技術出口,承擔林業先進技術的引進、消化、吸收和示範推廣工作;指導林業科技推廣體系建設,開展林業科技推廣和科普活動,做好林業技術服務工作;承擔林業技術交流合作的具體實施工作。

廣東省林業種苗管理總站為正處級事業單位。主要任務:承擔審核、發放和管理林木種子生産、經營許可證,審核林木種子進出口事項和林木種子質量檢驗機構資格的具體工作;組織實施林木種苗生産計劃及調劑、儲備工作,加強對林木種苗質量的檢查和監督;承擔林木種質資源保護、良種選育和推廣應用及基地建設和業務指導工作;承擔世界銀行貸款“國家造林項目”的還貸管理工作。

廣東省林業基金管理中心為正處級事業單位。主要任務:承擔全省林業基金的征收、使用和管理工作;組織實施政策性森林保險、林業專項貸款計劃和森林資源資産評估工作;承擔林業财政支出項目績效評價和重點林業工程資金稽查工作。

廣東省林業政務服務中心為正處級事業單位。主要任務:承擔政務信息化工作和省林業廳門戶網站的管理工作;承擔政務公開工作;承擔廳機關行政許可受理、轉辦、送達和檔案管理工作;承擔實施林業宣傳和新聞發布工作。

廣東省林業有害生物防治檢疫管理辦公室為正處級事業單位。主要任務:承擔林業有害生物防治的具體組織工作,開展林業有害生物監測預警,定期發布林業有害生物中、長期發生趨勢預報,制訂防治規劃并組織實施;執行國家的林業植物檢疫任務,審核進口林木種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檢疫申請的行政許可事項,劃定全省林業檢疫性有害疫區和保護區,監管進口林業種苗的檢疫隔離試種。

廣東省自然保護區管理辦公室為正處級事業單位。主要任務:承擔林業系統國家級和省級自然保護區的建設管理工作;承擔組織、指導全省森林、陸生野生動植物及濕地類型自然保護區的建設、等級評審和資源調查保護監測工作。

廣東省野生動物救護中心為正處級事業單位。主要任務:承擔我省沒收和香港、澳門沒收返還的野生動物的鑒别、接收、救護、飼養、放生和移交工作。

廣東省九連山林場為正處級事業單位。主要任務:從事營林、森工生産,合理利用森林資源,同時進行森林生态環境保護和建設。

廣東省東江林場為正處級事業單位。主要任務:從事營林和森工生産,合理利用森林資源,同時進行森林生态環境保護和建設。

廣東省連山林場為正處級事業單位。主要任務:從事營林及森工生産,合理利用森林資源,同時進行森林生态環境保護和建設。

信息公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本機關制作和從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獲取并由本機關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開的外,由本機關負責主動公開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予以提供。

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開服務,本機關編制了《廣東省林業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以下簡稱《指南》)。需要獲得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服務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建議閱讀本《指南》。

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在廣東省人民政府網站和本機關政府網站上查閱本《指南》,也可以到本《指南》指定發放點:省林業局行政服務中心(地址:廣州市中山七路341号)領取。

一、信息分類和編排體系

本機關在職責範圍内,負責主動或依申請公開下列各類政府信息:

(一)機構職能

主要包括:本機關機構設置及主要職能情況;機構領導及分工情況;内設機構設置及職能情況;直屬單位設置及職能情況等。

(二)規章文件

主要包括:由本省制定的規章;以本機關名義發布或者本機關作為主辦部門與其他部門聯合發布的規範性文件等。

(三)規劃計劃

經國家有關部門、省政府及有關部門批複的林業發展總體規劃、專項規劃、區域規劃及相關文件;本機關階段性工作計劃、工作重點安排等。

(四)業務工作

主要包括:本部門各項行政許可的事項、依據、條件、數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請行政許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錄及辦理情況;行政事業性收費的項目、依據、标準;林業重大建設、科研項目的申請程序、審批和實施情況;林業生态建設、産業發展、科技、教育、扶貧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實施情況;森林火災、野生動物疫源疫病、林業有害生物等突發重大公共事件的應急預案、預警信息及應對情況;生态建設、公共衛生、安全生産、産品質量的監督檢查情況。

(五)統計數據

主要包括:林業綜合統計信息等。

(六)其他

主要包括:本機關重要會議、活動的主要情況;人事任免事項;本機關公務員及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考錄用計劃、程序、結果等,以及本機關職責範圍内依法應當公開的其他信息。

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查詢本機關主動和依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本機關編制了《廣東省林業局政府信息公開目錄》(以下簡稱《目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在廣東省人民政府網站或本機關政府網站上查閱該《目錄》,也可以到省林業局行政服務中心(地址:廣州市中山七路341号)查閱。

二、獲取形式

(一)主動公開

本機關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範圍,詳見《目錄》。

公開形式

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主要采取政府網站網上公開形式。

本機關還将采用以下輔助方式主動公開政府信息:

1.通過新聞發布會等形式和報紙、廣播、電視等公共媒體主動公開政府信息;

2.本機關在廣州市中山七路341号省林業局行政服務中心設有政府信息公開查閱點,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到該查閱點查閱本機關公開的政府信息;

3.本機關在廣州市中山七路343号設有政府信息公告欄、在廣州市中山七路341号省林業局行政服務中心設有電子屏幕,主動公開政府信息。

本機關網上公開的信息,除機構職能信息以外,網上留存的期限為2年。超過留存期的信息,本機關不再繼續通過網上公開,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到本機關設立的公共查閱點(廣州市中山七路341号省林業局行政服務中心)查閱。

公開時限

本機關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20個工作日内予以公開。法律、法規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二)依申請公開

除本機關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根據自身生産、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機關申請獲取相關政府信息。

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受理機構(見本《指南》第三條),負責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向本機關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提出申請

向本機關申請獲取政府信息的,應當書面填寫《廣東省林業局信息公開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見附件1)。《申請表》可以在受理機構處領取,也可以在本機關網站上下載電子版,複制有效。信息公開申請要一事一申請。

申請人對申請獲取信息的描述請盡量詳盡、明确;若有可能,請提供該信息的标題、發布時間、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機關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1.本機關受理書面提交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除申請人當面提交《申請表》外,申請人通過信函方式提出申請的,請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字樣;申請人通過電報、傳真方式提出申請的,請相應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字樣。

2.本機關受理通過互聯網提交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申請人可通過互聯網在本機關網站上填寫電子版《申請表》,向本機關提交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本機關不直接受理通過電話、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請,但申請人可以通過電話咨詢相應的服務業務。

申請處理

本機關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後,根據需要,通過相應方式對申請人身份進行核對。

本機關收到申請後,将從形式上對申請的要件是否完備進行審查,對于要件不完備的申請予以退回,要求申請人補正信息。

對申請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本機關将根據不同情況分别作出答複,詳見本機關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流程圖。

本機關辦理申請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時,能夠當場答複的,将當場答複;不能當場答複的,自收到申請之日起15個工作日内予以答複;确需延長答複期限的,經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負責人同意,延長答複時間不超過15個工作日,并告知申請人。《條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本機關依申請提供信息時,除不應當公開的内容外,根據掌握該信息的實際狀态進行提供,不對信息進行加工、統計、研究、分析或者其他處理。

收費标準

本機關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費标準依照國家物價與财政部門制定的标準執行,收取的費用全部上繳财政。

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公民,确有經濟困難的,本人可向本機關提出減免相關費用的申請,并填寫《申請表》相關欄目。

三、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

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為:省林業局政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辦公地址:廣州市中山七路343号

辦公時間:8:30-12:0014:00-17:00(工作日)

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受理機構為:省林業局行政服務中心

辦公地址:廣州市中山七路341号

辦公時間:8:30-12:0014:00-17:00(工作日)

四、其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提供的與其自身相關的政府信息記錄不準确的,可以向本機關提出更正申請,并提供證據材料。本機關将根據申請作出相應處理,并告知申請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向本機關投訴舉報((傳真請注明是政務公開投訴),辦公地址:廣州市中山七路343号,監督投訴信箱:廣州市中山七路343号監察室

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也可以向上級行政機關、監察機關或者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舉報。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或提起行政訴訟。

工作動态

省林業廳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

省林業廳舉行幹部大會,傳達學習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研究部署我省林業系統貫徹落實全會精神的具體措施。張育文廳長在會上要求,全省林業系統和全體黨員幹部要結合全省林業工作實際,深入學習貫徹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全力以赴抓好各項林業重點工作。

張育文強調,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對今後一個時期全面深化改革作出了總體部署。這次自上而下、全面深化的改革模式,對林業改革提出新的更高要求。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緊緊圍繞建設美麗中國深化生态文明體制改革,加快建立生态文明制度,健全國土空間開發、資源節約利用、生态環境保護的體制機制,推動形成人與自然和諧發展現代化建設新格局。同時指出,建設生态文明,必須建立系統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體系,實行最嚴格的源頭保護制度、損害賠償制度、責任追究制度,完善環境治理和生态修複制度,用制度保護生态環境。這樣的定性定位,把生态文明建設提到新的戰略高度,即使生态與環境有機統一,又有所區别,為加快林業發展赢得難得的發展機遇和發展空間。

地理位置

地址:廣東省廣州市中山七路3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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