幹部

幹部

漢語詞語
一般指國家機關、軍隊、人民團體中的公職人員、擔任一定的領導工作或管理工作的人員。即“幹部是黨和國家事業的骨幹,是人民的公仆”。
    中文名:幹部 外文名:cadre 拼音:gàn bù 含義:國家機關、軍隊中的公職人員

基本含義

1. 國家機關、軍隊、人民團體中的公職人員。

2.擔任一定的領導工作或管理工作的人員。

詳細解釋

1.黨派社團工作機構的本部或總部。

孫中山《革命原起》:“遂開乾亨行于香港,為幹部,設農學會于羊城,為機關。”

鄒魯《中國同盟會》:“散會前,衆議會員盟書于幹部未成立前,暫托總理保管。”

2.擔任一定領導工作或管理工作的人員。亦泛指國家機關、軍隊、人民團體中的公職人員(士兵、勤雜人員除外)。

孫中山《古應芬紀錄之大元帥東征日記跋》:“然皆轉戰經年,未得苟息,其幹部死亡過半,不耐於作戰,理有固然。”

毛澤東《在中國共産黨全國代表會議上的講話》:“幹部與群衆的正确關系是,沒有幹部也不行,但是,事情是廣大群衆做的,幹部起一種領導作用,不要誇大幹部的這種作用。”

趙樹理《三裡灣》十七:“這一家男女都在外邊當幹部,通年不回家,隻有一個六十多歲的媽媽留在家裡。”

詞語探源

“幹部”一詞來自于日語,本是日語中的一個漢字詞,字面意思是“骨幹部分”。日語的“幹部”一詞是日本人根據法語“cadre”一詞意譯成的。法語“cadre”一詞的本義是“骨骼”,引申指在軍隊、國家機關和公共團體中起骨幹作用的人員。明治維新前後,日本人用漢字譯了許多西方的詞彙,如“物理、數學、化學、經濟學、政策、政黨、幹部”,等等。這些漢字詞又被中國的知識分子、思想家、革命家所借用,為中國接受西學奠定了概念上的基礎。

“幹部”一詞已經被許多國家所采用,用來指在國家機關和公共團體中起骨幹作用的人員。二十世紀初,“幹部”一詞被引進中國後,孫中山、蔣介石、毛澤東等頻繁使用。1922年7月,中國共産黨第二次全國代表大會制定的黨章中,首次使用了“幹部”一詞。從此後,在中國共産黨和國家機關、軍隊、人民團體、科學、文化等部門和企事業單位中擔任一定公職的人員都稱為“幹部”。中國共産黨的十二大黨章明确指出:“幹部是黨的事業的骨幹,是人民的公仆”。這是對我國幹部本質特征所作出的科學概括,也是區别于任何剝削階段官吏的根本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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